《源骨大荒》第1章黄金臂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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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珈岚森林深处,树木参天蔽日,荆刺密布。
    十五岁的少年牧戈,衣衫褴褛,疯狂逃窜,身后,体型庞大的凶兽,双目赤红,穷追不舍。
    奔逃已经持续小半日,牧戈此时精疲力竭,虽以进入部族的狩猎区域,但是距离部族的栖息地,起码还有一日的路程。
    蛮荒大陆上,男子十五岁成年,成人礼,便是独自猎杀一头成年的野兽。
    这是蛮荒的规矩,如果不能完成,则会被所有人看不起,遭众人唾弃,一辈子都讨不到媳妇。
    成人礼的猎物,也是蛮荒男子的聘礼,捕获的猎物越强大,讨回来的媳妇越漂亮,猎物,就是实力的象征。
    为了能娶到心仪的虎妞,牧戈深入珈岚森林,却意外的遇上的凶兽。
    凶兽皮肤坚硬如铁,力大无穷,天生双目赤红,嗜杀成性,不是野兽能比。
    部族里十多人组成的狩猎队,遇见凶兽,也是九死一生。
    牧戈很不甘心,就这样逃回去,他会成为整个部族的耻辱,会成为众人口中的懦夫。
    转头看向身后,凶兽青褐色的皮肤上,鳞甲密布,硕大的头颅,血盆大嘴裂到耳根,嘴里锋利尖锐的牙齿,恐怕轻轻一咬,就能将他断成两截。
    突然觉得脚下一轻,奔跑中的身体失去了重心,摔倒在地上。
    来不及多想,落地后赶紧借力往侧面翻滚,凶兽的利爪贴脸擦过,肩膀被划出一道深可见骨的伤口。
    血腥味的刺激下,凶兽咆哮连连,虽然只是一只未成年的凶兽,却也不是牧戈能抵挡的。
    后背一片冰凉,不知是恐惧的冷汗还是伤口的鲜血,肩膀被凶兽的利爪所伤,整个右臂都仿佛没了知觉。
    挣扎着向后挪动身子,凶兽口中的恶臭,扑面而来。
    内心极度的不甘,亲人还在等着他满载而归,虎妞还在等他带着猎物上门提亲,族人都在等着为他庆贺,庆贺牧氏又多了一个男人。
    凶兽不会给猎物任何的机会,嘶吼一声,张开血盆大口,冲击而来。
    牧戈心生绝望,放弃了挣扎,内心深处,默默的向所有亲人,族人还有虎妞道别。
    就在此时,右手边突然散发出刺眼的金光,诡异的金色符文冲天而起,围绕身体盘旋,凶兽也被这冲天的气势掀飞,如同黄金铸造的臂骨,撕裂泥土,缓缓升起。
    待眼睛适应了金光,才看清楚,漂浮在眼前的,是一只完整的臂骨。
    通体金黄,上面印刻密密麻麻的诡异符文,从肩膀到手指,所有骨骼都完好无损,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连接在一起。
    牧戈震惊,脑子里一片空白,肩膀的伤口处,一道血线与臂骨相连,血液从身体里不停的被吸走,臂骨的金光越来越刺眼,像是个小太阳一般,刺的眼睛都睁不开。
    臂骨像是被他的血液给融化,化作金色汁液,顺着肩膀的伤口流淌进身体,与右臂骨骼融合。
    原本没有知觉的右臂,此时被疼痛代替,像是有千百只细小的虫子,啃咬骨头,吸食骨髓,豆大的汗珠,顺着额滑落,牧戈硬是咬着牙,没发出半点声音。
    “吼。”
    之前被掀飞的凶兽,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咆哮着再次冲击而来。
    右臂的疼痛刺激着脑海的神经,眼见凶兽越来越近,疼痛感也在无法忍受,拳头紧握,抡起右臂对准凶兽的头颅,一拳砸下。
    “嗷呜。”
    凶兽的惨叫伴随着地面的震动,倒地抽出了几下,便没了动静。
    一拳发泄而出,右臂的痛楚也逐渐的消失,瘫软的坐在地上,整条右臂上,一条条细小的伤口纵横交错,鲜血流淌,仿佛肌肉无法承受这股强大的力量。
    直到此刻,牧戈都有些惊魂未定,抬起手臂,不相信的看了看,一拳就砸死了一只凶兽,让他有种做梦般的感觉。
    从小就刻苦的训练,打熬肉身,十五岁的身体,就已经有八百多斤的力气,在过两年,就可以尝试着发起勇士挑战。
    要不然,他也不会深入珈岚森林,可哪怕是勇士,也做不到一拳就砸死凶兽。
    心中猜测,应该是那黄金臂骨的原因,才让他有了这般惊人的力量,除此之外,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缘由。
    休息了片刻,攒了些力气,从怀里掏出一把骨质匕首,顺着凶兽的耳洞插入其中,直至没柄而入。
    狩猎用的弓箭,骨矛之类的武器,逃跑的途中丢的一干二净,还好有这把匕首。
    这可是虎妞亲手打磨的,平日里跟宝贝一样藏着,别人想看看都不行。
    做完这一切,勉强松了口气,插一把匕首在凶兽头颅里,部族里的人问起来,也好解释。
    总不能说凶兽是他一拳给打死的吧,这样也太过匪夷所思。
    插把匕首,就好说多了,哪怕成年的凶兽,脑颅里擦把匕首进去,恐怕也是活不了的吧。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牧戈解开腰间的兽皮袋子,掏出用陶瓶装着的腥臭粉末,均匀的散在身体周围,在凶兽身上也撒了些,掩盖四周的血腥气味。
    随便包扎了一下伤口,靠着大树,恢复体力。
    夜间单独一人扛着猎物在森林里行走,那就是找死的行为。
    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望向天空,明月高悬,星星也比往常要多,仿佛看到了虎妞,在像他招手,在冲他微笑。
    心想,如果时间能过的快些该多好,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带着猎物赶回部族。
    “嗖”。
    密林中,箭矢破空声响起,还没来得及反应,尖锐的骨箭穿透牧戈胸口,将他钉在树干上,旧伤未好,又添新伤,疼的他龇牙咧嘴。
    这里是他牧氏部族的狩猎区域,怎么会有人攻击他?
    虽然心里疑惑,却时刻保持着警惕,防备暗中再次有骨箭袭来。
    林子里人影闪烁,他认出了这些人的服饰,发现竟然是墨哈氏的狩猎队,心知要糟。
    伸手刚想折断那只骨箭逃跑,“嗖,嗖”,两只骨箭再次破空而来,更是将他死死的钉在了树干上。
    “墨哈氏,这是我们牧氏的猎区,你们过界了。”
    牧戈很大声的喊着,像是在喊人,发出求救信号一般。
    “哈哈,牧戈,是你小子啊,别装模作样了,我们早都查看过,周围没有你们牧氏的人。”
    “墨哈吉,是你?”
    来人没有要隐藏身份的意思,连面目都不遮挡。
    待牧戈看清领头那人的相貌,惊呼出声,原来是自己的死对头,墨哈氏族长的孙子,年纪还大他一岁。
    “哎呦,这难道是你的成人礼?凶兽?你小子运气还真好,捡一只死掉的凶兽当成人礼,你就不怕被人嘲笑吗?”
    “这是我拼命才捕获的猎物,谁说是捡来的。”
    牧戈极力争辩,墨哈吉根本不信。
    凶兽啊,他一个还不算成人的小子,怎么可能打败这样强大的存在。
    “现在,它是我们墨哈氏的猎物了。”
    脚踩着牧戈的脸,墨哈吉毫不客气的宣布,猎物归他们墨哈氏所有。
    牧戈哪能如他们所愿。
    若是平日里的猎物,也就算了,这是成人礼,对他来说,不仅仅是猎物,这是影响他一辈子的事情。
    “别不服气,小牧戈,在蛮荒,实力就是道理,现在你被我踩在脚下,是生是死本少爷一句话的事,我说它是我的,你又能怎么样呢?与其瞪着我,不如好好想想,没有成人礼,回去怎么给你阿爸交代吧,哈哈…你将会成为整个牧氏的耻辱。”
    “哈哈…”
    就连墨哈吉带来的人,也张狂的大笑着,仿佛已经看到的牧戈回到部族,被族人嘲笑的场面。
    一个没有成人礼的懦夫,对他们来说,不存在半点威胁。
    “啊。”
    愤怒的牧戈,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提起右拳,对着墨哈吉的胸膛,一拳击出。
    瞬间感觉一股温热喷涌在脸上,顺着脖子流淌进领口。
    仔细一看,右拳已经穿胸而过,将其打了个对穿。
    墨哈吉脸上笑容凝固,同时还夹杂这难以置信的神情。
    “吉少爷”。
    “吉少爷”。
    正在捆绑凶兽的族人,见主子后背伸出来的拳头,各个都慌了神。
    牧戈顾不得震惊,收回拳头,忍痛拔掉胸口上的骨箭,扛起凶兽,发疯一样的逃跑。
    墨哈吉的族人哪里还有心情追他,看着躺在地上“吉少爷”的尸体,各个六神无主,没了主意。
    也不知是谁带的头,抬起没了气儿“吉少爷”,朝着墨哈氏的部族飞奔而去。
    也许是上苍眷顾,扛着凶兽尸体,逃了一夜的牧戈,竟然没有遇到半点的危险。
    天微微亮时,牧氏部族的帐篷,已是依稀可见。
    站在林子的边缘,胸膛跟漏气的风箱一样喘着粗气。
    肩膀上,凶兽留下的抓痕,胸口上,骨箭刺穿的箭洞,右臂上,肌肉崩裂的伤口,所有的痛处交织在一起,疼的他头脑发晕。
    眼见部族在望,咬了咬牙,扛起凶兽的尸体,摇摇晃晃的向这部族的帐篷挪动脚步。
    远处,他的阿爸脸上挂满了喜悦的笑容,朝着他飞奔而来。
    这一刻,牧戈在也坚持不住了,眼皮如同两扇沉重的铁门合在了一起,两眼一黑,倒地没了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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