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江湖》极乐净土番外:多情剑客,只求一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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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人,黑色的铁剑,将要在这个地方铸就他的传奇。
    在那柄黑色铁剑的旁边,还挂着一只用青竹做成的壶,里面装满了酒。人是一般人,剑是普通的剑,酒,当然也不会是好酒——是那种一文钱一碗的烧刀子。烧刀子,酒如其名,烈如火焰,能够喝得下这种酒的人,酒量一定不错,够得上酒鬼的称号。这个人看起来也像个酒鬼,可是,这个酒鬼此刻却滴酒不沾,他此时之所以没有喝酒,是因为他要去赴一个约会,一个生死约会。在这样一个生死决战之前,他一定要使自己的大脑保持绝对的清醒。他已经败过二十九次,这一次,绝对不能再败了,再败的话,他只有一条路,死。即使别人不杀他,说不定他自己也会杀了自己的。一个已经被人连续打败过三十次的人,还有什么脸面再活下去呢。想到这里,他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脖子。在他的脖子上,从耳根到下巴的地方,有一道很长的疤痕,犹如怪兽暂时闭上的嘴巴。那是他在上一次——也就是第二十九次的决斗中让对手留下的。每到心情紧张,或者是在思考问题的时候,他都会习惯性的摸一下这道疤痕,这道疤痕会在这个时候提醒他已经失败过二十九次,绝对不能在失败了。可是,还不仅如此,假如你把他的衣服脱下来,仔细看一下的话,可能就会惊奇地发现,在他的后背,前胸,大腿,小腹上,还有二十八道同样的疤了。而且这些疤都是让同一个人留下的——这个人就是仇万千。在每次比武之后,仇万千都要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疤,作为一次胜利的终结。经过二十九次的决战之后,他的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可以让他再留下疤痕的地方,所以,这一次,他一定不能败。
    想到这里,他又开始笑了。他笑得同样莫名其妙,不知道是在嘲笑自己的无能,竟然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了那么多的疤痕,还是在笑自己这次胜券在握,决不会再让仇万千在自己的身上留下疤痕了。可是,他究竟在笑什么,恐怕只有老天知晓了。他看了看天空,天空很蓝,夕阳很红,映着夕阳的天空中有苍鹰飞过,不是地发出凄凉而悲绝的声音,他摇了摇头,然后,又看了看小镇。小镇中间的那条街道两边,人头攒动,事先约定的李家荒园已经被围得水泄不通。仇万千的排场依然不减,就像每次决斗的时候那样,彩旗飘飘,富丽堂皇,犹如帝王出巡,围场周围的旗杆上,各色的旗子随风哗啦啦的猎猎作响。旗子上斗大的“仇”字在夕阳下显得格外耀眼,犹如仇万千那极具挑衅性的目光。哼,好大的排场。他轻蔑地笑了一下,知道仇万千此刻很可能已经在等着他了。看见这么一个貌不惊人,技不压重的家伙,众人猛然一怔,难道仇万千等的人就是他?这实在是一件让人难以相信的事情。其实,作为叙说者,我也不大相信。这样一个人,跟叫花子似的,怎么值得让名满江湖的断魂枪仇万千特意跑到这个花不香,鸟不语的小镇等他呢?这个家伙究竟什么来路?看到这里,我相信很多人都和我有一样的疑问。想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想。想就接着看下去吧。
    很多人正在用极其蔑视而难以置信的眼神看着来人,可是,这种蔑视并没有让他感到尴尬,恰恰相反的是,这种轻视反而激起了他内心无限的斗志,因为他知道,经过这次决战之后,人们将完全改变对他的态度。这一次,他有把握取胜。只要胜了,他就是江湖中武功最高的人。仇万千是江湖中最有名的人物,那么,只要打败仇万千,他就可以取而代之,成为江湖中最有名的人,这样的人谁不尊敬。只可惜这个时候,谁可看不出他有能够击败断魂枪仇万千的本事,所以,大家都在用一种极其轻视的眼神看着他,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外走进镇内,看着他懒洋洋地从镇内走进李家荒园,看着他懒洋洋地穿过拥挤的人群,走进锦帐,来到仇万千的跟前,然后,看着他懒洋洋地将双手抱在一起插在胸前,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露出一丝懒洋洋的笑意。他这副懒洋洋,满不在乎的样子立刻引起仇万千粉丝的极大不满。他们横挑鼻子竖挑眼,对这人议论纷纷,大加指责。
    “这个家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态度竟然如此傲慢,真拿自己当爷了,还让仇万千等着他,呸。”
    “依我看呀,他根本就不是个东西,还不是狗鼻子插大葱,装洋相,哼,老子最看不起的就是这种人了,恶心。”
    “我看也是,自己一点儿本事也没有,只会拿仇万千的名头来炒作,用以抬高自己的身价,真不要脸。”
    “没办法呀,如今这年头,都想拿红人来炒作,即使打不赢人家,也可以让别人记住自己的名字和这张不好看的脸,这样的人多的是,你简直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还是忍忍吧。”
    “真想一拳头把丫挺的鼻子打下来,看他还敢不敢冒犯仇万千,你说这家伙什么玩意儿嘛,貌不惊人,技不压重,跟个叫花子似的,喂,喂,喂,哥几个盯好了,别让这小子钻了空子,等比完之后,咱们一起朝他扔鸡蛋石头,要对付这种不要脸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比他更不要脸。”
    “真是至理名言。哥几个先盯着,我再去叫人来帮忙”
    如果换成一般人的话,听到这种异样的指责之后,恐怕早就火冒三丈,满地乱窜了,可是,这个人却偏偏不是一般人,所以,任凭那些围观的人怎么挖苦,怎么恶语相加,都没有显现出丝毫生气的样子,仍然懒洋洋的,一副满不在乎的姿态。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怎样才能成为高手中的高手?高手的最高境界不仅是要在武功上高过别人,更重要的是要有超人的忍耐力,只要你有极高的武功,拥有超出常人的反应力和超乎常人的忍耐力,那么,你就是高手高手高高手。况且,这样的指责他已经听得不止一遍了,经过多次的磨练,他已经达到了可以把别人的指责当成是在放屁的地步。在闻到别人放臭屁的时候,一般人还要捂一下鼻子呢,可是,他呢,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高,实在是高。
    看到如此豪华奢侈的排场,又看到四周满是愤慨的人群,来人忍不住摇了摇头,然后迈步走上台子,来到仇万千的面前。他笑了笑,将一只手插在腰间,另一只手将剑从竹筐里拿出来扛在肩膀上,丢掉竹筐,懒洋洋地站在那里,懒洋洋地看着仇万千,然后,笑了起来,笑得莫名其妙。他一边笑,一边看着躺在椅子上享受的仇万千,眼神中充满了满不在乎,又充满了挑衅,仿佛在看马戏团里的老虎在进行表演一般。笼子里的猛虎虽然余威仍在,可是,生活太安逸了,动作就会大大折扣,已经褪去了山中王者那种与生俱来的野性。这是他在看到此时的仇万千的时候,脑子里所产生的第一想法。
    仇万千也跟着笑了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然后,“唰”地一下打开洒金折扇,用一种最舒服的姿势躺在椅子上,斜着眼睛望着那人,淡淡地道:“喂,你都已经输了二十九次了,为什么还不死心呢?”
    那人将背后的竹筐拿下来,随手扔在地上,笑着道:“因为我这个人生性懒散,生活没有目标,如果不找你比武,那我恐怕就什么没事可做了,你也知道的,我平生最大的目标就是要打败你。”
    仇万千摸了摸鼻子,他的鼻子很白,很软,每摸一下,就会在上面留下一个红色手指头印,摸完了,便不停地摇头,然后,开始不停地叹气,道:“你知不知道,我一接到你的挑战书,就觉得很头疼,头疼得简直睡不着觉,吃不下饭,甚至连美酒和美人也没有心思享受了。”
    说到这里,他又开始不停地摇头,仿佛真的碰上让他头疼的事情似的,然后,一把将左边侍立的美貌侍女拉过来,搂在怀中,坐到大腿上,他的腿柔软而富于弹性,少女的身体更是如雪,如絮。
    他捏了捏那美貌侍女的脸,笑了一下,然后,看了一下来人,接着道:“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那人耸了耸肩膀,笑道:“连你断魂枪仇万千都感到头疼的事,我一个无名小卒,又怎么会知道呢?”
    不知道看到仇万千左一杯,右一杯地喝个不停,勾引得他的酒瘾也犯了,还是此时他想喝两口酒来稳定一下自己内心不安的情绪,他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然后,用脚轻轻挑起丢在地上的筐子里的竹筒,拔掉塞子,朝嘴里倒了一口酒,甚至还闭着眼睛,仔细地品了品,回味无穷。
    仇万千合上折扇,将那人从头到脚看了一便,然后,指着他冷冷地道:“我已经在你的身上留下了二十九道疤痕,你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好肉,现在,我还真想不出从你身上再找出一个地方留下第三十道疤痕,这就是我所头疼的事情。”
    听到这话,那人重新塞好塞子,将竹筒放回竹筐,笑着道:“就是这个呀,好办,那我来给你选个地方。”
    说到这里,他指了指仇万千的胸口,道:一剑穿心。
    仇万千推开怀中的侍女,“哼”了一下,从椅子上站起来,原地踱了几步,然后,突然转过身来,冲着他冷冷地道:“你错了,第一,我从来就不用剑,第二,纵横江湖这么多年,好容易才碰上一个像你这么有意思的对手,还想再多玩几次,你说我怎么舍得让你死呢,是不是?”
    听到这话,那人摸了摸脖子里的那道长长的疤痕,立刻笑了起来,将那柄黑色铁剑在手里转了个圈,从左边的肩膀换到右边的肩膀,懒洋洋地道:“哦,好像是你弄错了,第一,用剑的是我,我说一剑穿心,其实是指一剑穿你的心,第二,无聊的是你,并不是我。这几年来,我们总共决斗了二十九次,可是,每次决斗完之后,你只是打伤我,在我身上划上长长的一道,而不肯杀我,由此可以得到证实,你并不是想我死,而是要故意折磨我,你想消磨我的意志,看着我的意志消沉,从肉体和精神上完全击败我。还有就是,我行走江湖这么多年,为了打败你,于是,天天勤奋磨练武功。笨鸟先飞,铁杵磨成针,日日磨练,夜夜不息,武功自然会有所精进,而你就完全不同了,你总觉得自己的武功天下无敌,于是,天天沉迷于酒色,纸醉金迷,所谓不进则退,所以,你早晚都会死在我的剑下。”
    那人在说这话的时候,一本正经,一点儿也不像是信口胡诌,而仇万千呢,则只是笑了笑,当他是在放屁,而且还是一通很臭,很臭,臭不可闻的屁。他的话也许有那么一点点的道理,可是,要打败他仇万千,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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