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剑江湖》极乐净土三、骑马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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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钱人跟没钱的唯一区别就是,有钱人说的话就是很容易让人相信,假如他们说在朱大少的大便里面包含着有很大成分的黄金的话,我相信,仍然会有一些白痴会天天等在茅房外面抢呢。
    这些传说虽然有那么一点点地离谱,但是,在无形之中却证明了我们的这位朱家大少爷是个很有钱的人。
    聂先生虽然认得我们这位财大气粗的朱大少爷,可是,我们这位财大气粗的朱大少爷似乎并不认识聂先生。
    朱大少爷家大,业大,名气大,早已声名远播,当然人人认得的。
    而聂先生只不过是黄石镇上一家酒楼的老板而已,又怎么会被朱大少这种财大势大,眼高于顶的大财主看在眼里呢。
    朱大少掏出手帕,像是大姑娘扑粉似的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然后,一抬马鞭,指着聂先生的鼻子,一脸不屑地道:“你是这里的掌柜?”
    聂先生弓着腰,一团和气地道:“正是,小老儿姓聂,承蒙江湖中的各位朋友看得起,尊称一声聂先生。”
    朱大少翻了翻白眼,指着挂在门口的金字招牌,冷笑道:“听说你这个迎宾楼是全镇最大最排场的酒楼?”
    聂先生笑道:“这里虽然不敢妄称是全镇最大最排场的酒楼,但是,但凡大少爷吩咐下来的东西,小店多多少少还是可以准备的。”
    朱大少用马鞭挠了挠自己的脑门,然后,皱着眉头,喃喃自语地道:“我早就知道,在这种穷地方,绝对不会有什么像样的落脚地方的。”
    说到这里,他又举起马鞭,轻轻地敲了敲那些散落在身上的黄沙,然后,转过身来,拍了拍那匹大马的脑袋,轻声道:“老伙计,既然没有什么合适的去处,那我们就只好先在这里凑合一下了。”
    这话像是一半对自己说的,又像是一半对那匹马说的,而那匹马像是听懂了似的,立刻舔了舔他的手,“咴咴”叫了两声,算作是对他的回答。
    朱大少将手中那根鲜红的缰绳扔给早就等在一旁,不停地微笑着,要拍马屁的那个小伙计的手里,抬脚进去。
    然后,随手扔了一锭银子在那小伙计的手里,高傲地道:“喂,用上好的草料照顾着,养好了,大爷我还有重赏。”
    那小伙计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哈着腰,像是见到了亲爷爷似的,道:“是嘞,爷,您就放心吧,一切都包在小人身上,要是饿掉你这宝贝一根毛的话,您就把小人这全身上下的毛拔下来。”
    聂先生向他施个眼色,示意他赶紧退下去,然后,冲着朱大少单手向里一抬手,道:“大少爷,您往里请。”
    朱大少双手背在身后,昂着大脑袋,晃悠着两条大肥腿,摇着马鞭,用极其不屑的眼神把整个迎宾楼的布局瞄了一下,随即皱了皱眉头,冷冷地道:“哼,这么脏的地方,让我怎么有胃口吃得下饭呢?”
    聂先生笑道:“这好办,到时候我吩咐厨房上,特意留意给您换上全新的碗筷,特别做得干净一些就是了。”
    听到这话,朱大少的眉头这才稍微舒展了一些,随着聂先生进了楼上的雅间。
    然后,店里的伙计突然变得繁忙起来,又是打扫地板,又是拿着抹布,把雅间的桌椅全部擦了一遍,一尘不染,几乎能照出人影来,然后,又赶紧汲水将聂先生都舍不得喝的茶叶倒进紫铜壶里,提进来,续上。
    原本就已经够排场讲究的雅间,经过这么一番收拾之后,更是富丽堂皇,赏心悦目,甚至连那位挑眼的大少爷都不得不点了点头。
    朱大少将一只大象脚踩在凳子上,一只大肥手挥舞着鞭子,不停地敲着桌子,冲着聂先生大声道:“喂,你们这里最好的酒席,多少银子一桌?”
    聂先生笑道:“我们这里最上等的燕窝鱼翅全席宴,五十两。”
    他的话还没说完,朱大少又忍不住皱起了眉头,道:“才五十两银子一桌的酒席,人怎么能吃呀?你当我是放进城的乡下佬,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的土财主吗?你们到底是怎么做生意的呀?”
    聂先生赶忙陪笑道:“不敢,不敢,只要大少爷吩咐下来,一百两,一百五十两,二百两的酒席我们也照做。”
    朱大少随手抛了几大锭银子在桌子上,马鞭一扔,用随身携带的手绢擦了擦手,道:“二百两银子的酒席,你给我准备两桌。”
    他这话说的骄傲至极,就像是市集上买菜的穷苦老百姓对卖菜的小贩说,给我称二斤老白菜一般。
    聂先生笑了笑,他在笑的时候,脸上不禁闪现出一丝疑惑的神色,但是,这种疑惑随即又消失了,道:“大少爷,您有客人?”
    聂先生问得小心翼翼。
    朱大少又掏出一方新手帕,擦了擦鼻尖上渗出来的汗,随即扔进纸篓,很不耐烦地道:“没有呀,就我一个人。”
    聂先生指了指桌子上的银子,笑道:“那您要两桌酒席,是想——”
    朱大少随即把擦完汗的手绢扔到了地上,更加不耐烦地道:“本大少爷我有的是钱,我吃着一桌,看着一桌,难道不行吗?”
    聂先生只好赔笑道:“行,行,行,只要大少爷您乐意,怎么着都行。”
    无论他的话多么高傲,聂先生都是一团和气,显现出一个生意人特有的修养,可是,其他的人却怎么也和气不下来,甚至连刚才那几个还在拍他的马屁的几个伙计有些不满了,嘴巴撇得老高。
    他们悄悄背过脸去,开始议论纷纷。
    其中的一个伙计贴在另外一个伙计的耳朵边,道:“瞧他那熊样儿,我看哪,都是让钱给烧的。”
    其余的伙计立刻点了点头,表示深有同感。
    黄昏的时候,起风了。
    风很大。
    风扬起的阵阵黄沙,弥漫着整个黄石镇的上空,犹如挥舞飘动的旗帜,在沉重的暮色下猎猎作响。
    风过处,一个人骑着一匹瘦小的马,缓缓地走进了黄石镇,而在他们的身后,正响起一长串叮叮当当的铃声。
    假如你仔细听一下的话,也许会惊奇地发现,这些清脆的铃声不是从马鞍上传来的,而是从骑在马背上那个人的脖子里传过来的。
    马很瘦,很小。
    而骑在马上的那个人则更瘦,更小,假如你把他放到称上称一称的话,估计不会比一只兔子重到哪里去。
    在这个又瘦又小的少年的脖子里,就挂着一只金色的铃铛,这只铃铛又很大,大得简直就像是那少年的眼睛。
    风起,马动,而那只铃铛就会随着走动的节奏发出一长串叮当叮当的声音,犹如在谱写着一首苍凉的边塞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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