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寡女》坑深353米,大结局(三)道不尽流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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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兴隆山,而狼儿以及那群狼却留在了阴山。
    到达兴隆山之后,原本习惯了与狼群一起生活的宋骜一开始,并不太能够适合。可兴隆山条件好,有大夫为他看病,衣食也都有专人负责,一来二去,他并没有寻到梦,却也留了下来。
    南荣已经不是当初的南荣了,但墨九还是很照顾宋骜,一应待遇标准极高,比他当初做王爷时,也少了不多少。
    宋骜被墨九带回兴隆山时,彭欣是震惊的,但得知他的遭遇,她却要求墨九,不要告诉宋骜,他们之间的那段往事,以及小虫儿的事情。
    因为宋骜已经彻底忘记她了。那么,除非他自己想起来,要不然,她绝对不想硬塞给他一堆责任以及一段也许他原本就没有的感情。
    对于这个女强的彭欣,墨九是服气的。
    但得知自己以前居然是一个王爷,宋骜却完全不敢相信。
    “……我是不是历史上第一个不知自己是王爷的王爷?”
    墨九摇头:“不是。但你是历史上第一个在战场上被掳的王爷。”
    宋骜脸红,“羞煞我也。”
    三年前的往事还在眼前,但这中间的三年时间里,由于墨九常年随萧乾在外征战,并不常在兴隆山,故而与宋骜的交流极少,只间或得知一些他的事情。这三年来,他在兴隆山做的事情是——教书谕人的墨家教堂先生。
    说来也怪,他与宋妍这对兄妹,在某些方面居然惊人的相似。
    都不愿意吃闲饭,做一个闲人,哪怕有吃有住也非得发挥余热。
    一个娇惯的公主做了绣娘,一个尊重的王爷成了先生。而且两个人都把工作干得极为出色。
    宋骜做先生做得很开心,身体一日比一日好,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可三年过去了,他并没有记得当初的事。不管对她,对彭欣,还是山上任何一个人,他始终保持着友好却不十分亲近的态度,不远不近,成了她们最熟悉的陌生人。不过,也许有血源关系的原因,他与小虫儿却格外的投缘……
    乍然看见走在花灯下的翩翩公子,墨九还是有一种简单的喜悦。
    锦衣玉袍的宋骜,不再是那个领着狼群衣衫褴褛的邋遢男子了,一身王孙公子的贵气,让她仿佛回到了当年。
    “小王爷!”她兴冲冲的喊。
    宋骜听见,微微一怔,笑了笑,客气地向她揖礼。
    “钜子回来了?”
    “是啊。”墨九瞥向他手上的东西,“拿的什么?”
    宋骜不好意思地提了提手上一只青竹编成的蜻蜓,“我答应给小虫儿做的,试了几次都不成,今儿才弄好,做得丑了些……”
    “不丑不丑。”墨九摆了摆手,低头问女儿,“是不是?小丫头。”
    萧直有些困了,打个呵欠,马上笑眯眯地附合,“是。我娘说的话都对。”
    “乖!”墨九最喜欢这个会拍马屁的亲闺女了,摸着她的脑袋,又笑望向宋骜,“小王爷回头也给我直直做一个?”
    宋骜面带尴尬,“若是小公主不嫌弃,自然是可以的。”
    “不嫌!”萧直抢在墨九之前回答,“但是我可不可以要两个,我想再给离儿一个。”
    “当然可以啊。”宋骜笑着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钜子这次回来待几天?”
    “大概两三天就得走!”
    “不待过完年?”
    “等不了啦——前线紧张。”
    “哦。那你可得仔细身子。”
    对于即将灭亡的南荣,失去记忆的宋骜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感触。
    这一点,也是墨九觉得欣慰的。
    若他忆起,身为男儿,身为南荣皇室子弟,他断断没有如今的轻松自在。
    两个人站在灯下闲话几句,看萧直再次犯困打呵欠,也就道别分了手。
    在墨九看来,如今的宋骜和以前有很大的差别,他少了锐气与痞气,脸上也没有那种无时无刻不挂着的淡淡坏笑,取而代之的是雅有礼,对人十分疏离——哪怕把他带回兴隆山的第一天,她其实就暗示过他和彭欣的关系,依可过去这么久,他们之间的感情依旧没有什么起色。
    他一直在等,等着寻到自己那个梦,以及那个梦中的姑娘。
    彭欣也一直在等,等着以前那个宋骜回来,认回她的小虫儿。
    而另一个当事人宋彻,似乎从墨九把宋骜带回兴隆山那天起,就不等了。
    他取代了乔占平的位置,成天成天的呆在千连洞里,对着那些机关巧术与火器图谱深深入迷,完全沉醉在乔占平留下的手稿和资料之中,在前三年与乔占平研究火器的基础上,又经三年的独自历练,竟也成了火器专家。果然,一个人在同一个领域,只要肯花费时间,在长达数年之后,哪有不精的道理?更何况,他本身确实有这方面的天赋?
    三年来,他彻底醉心于此,平常几乎不出现在人前,更不像以前那样去打扰彭欣和小虫儿了。
    他似乎选择了退出。或者说,选择了自我放弃,以另一种精神上的寄托来消耗时光。
    可细心的人都会发现,夜深人静时,在彭欣的小院外,常常有一个默默观望的身影。
    宋骜不会去,那么……只能是宋彻。
    在宋骜和小虫儿玩耍时,他们欢声笑语中,也有宋彻躲在某个角落里落寞的凝视。
    世事两难全。
    三人行,必有一失。
    这个维持了数年的结,千千根线,千千个纠结,一时间,也找不到解开的办法了。
    ……
    刚过腊月二十,兴隆山的新年气氛就越来越浓。
    回到兴隆山的第二日,墨九什么正事都没干,只一心一意陪女儿。
    领着萧直,她去望情崖看日出,去兴隆镇上吃早点,然后去镇民家里串门,就像一个寻常妇人似的,除了女儿的事,一概不管。这么一来,可把萧直给坏了,像一只小麻雀似的,不仅陪游,还陪聊,一路上把墨九不在兴隆山这些日子发生的大事小事,以及她和小伙伴之间的恩恩仇仇,一件一件说给墨九听。
    也是这一天,墨九突然发现,她的女儿,长大了。
    在她的成长中,父母亲的缺失,成为了她和萧乾毕生的遗憾,却并没有影响萧直的身心发育。
    想到这些,她心里又酸涩,又欣慰。
    几乎也就在同时,就想到了墨妄——这个没有成亲,却又当爹又当娘照顾小丫头的师兄。
    在兴隆山上,小丫头是不缺爱的。尚雅、彭欣、宋妍、宋骜、玫儿、曹元,织娘还有众多的墨家弟子,他们都会照顾她。
    然而,付出最多心力的人,还是墨妄。
    墨九记得去年回来时那天晚上,风雪遮蔽了兴隆山的苍穹。她落屋的时候,小丫头已经睡着了,墨妄居然还守在门口——因为那晚突然降温,天寒地冻的,小丫头睡觉不老实,总爱掀被子,墨妄怕她受凉生病,不放心奶娘丫头伺候,生生自己守着。
    所以对墨妄,墨九心里除了感激,是有愧的。
    她是墨家钜子,可她也就是一个精神领袖了,基本的事务都是墨妄和曹元等人在操持。
    也因为有了墨妄的存在,墨九才能毫无后顾之忧。
    ……
    在镇上玩耍,吃吃,走走,,玩玩,墨九带着小丫头一直到天黑方才返回墨家九号。
    匆匆洗漱罢,小丫头沾上枕头就睡着了。
    墨九坐在床边,端详她片刻,为她掖好被角,去洗漱换好衣服,正要上床,墨妄就找上门来了。
    这会天刚入夜,墨妄找来想是有事。
    墨九匆匆披上衣服,掩上门出去。
    经了那一场生死攸关的事故之后,墨妄人是醒过来了,可身体一直不大好。也正因为如此,这三年里,墨九随萧乾四处征战,墨妄并没有跟随,不得不长驻兴隆山上,一来是为调养身体,二来么,当然也是为打理墨家事务,做萧军的大后方。
    墨九进房的时候,墨妄正倚在椅子上,望着油灯出神。
    咳一声,墨九满脸带笑,“师兄找我有事吗?”
    “没事不能找你?”
    “哈哈!”墨九笑着坐在他对面,“你确定不是故意损我的?”
    墨妄也跟着笑了笑,俊脸上一如既往带着阳光般的温暖。
    “昨晚的小会上,也没寻到单独的机会问你。这一次回来,你什么时候走?”
    墨九抿抿唇角,与他玩笑,“我刚回来你就撵我走?莫非不想见我?”
    “哪有的事?”墨妄不是一个会爱玩笑的人,淡淡牵了牵唇角,又凝神盯着墨九看了片刻,“小九,你好似瘦了些。”
    “可不么?天天那日子过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能不瘦么?”
    看墨妄担忧的视线,她噗嗤一声,又笑了。
    “不过师兄不要担心。瘦是瘦,有肌肉,你别小看我这身子骨,如今老结实了!”
    行军打仗吃苦受累,人瘦一圈是肯定的,可也正如墨九所说,她整个人精神抖擞,身体也得到了很大的锻炼,加上年龄的增长,完全度过了青春期的墨九,少了一点美萌的婴儿肥,人就像脱胎换骨了似的,变成了彻彻底底的女人,比往昔更娇美可人,亦更添妇人的风韵。而且,她并不像普通妇人那般,将开疆拓土当成男人的天性,也从来不把自己当女人使唤,在战场上,她铁血无情,根本就充当着男人的角色,所以,天生女性的柔美加上她身上散发的英气与阳刚,就养成了墨九式的美——独一无二。
    或许有人比墨九长得好看,但绝对无人有墨九的气质。
    那自信、那气势,那身上自带的光芒,是从骨子里有的,不是谁人可以模仿得来的。
    当然,当今世上,也惟墨九一人有这样的底气,做这样的事情,睥睨于众生。
    墨妄念之,心尖微微一窒,赶紧耷拉下眼皮,装着喝水的样子,不再去看墨九的脸——
    又一次阔别数月,见到她,没有丝毫的陌生,反倒让他更加难以自持。
    “师兄你在想什么?”墨九的声音,突然打断了他的神思。
    “嗯?”墨妄放下茶盏,抬头。
    “我问你话呢,怎么不吭声?”
    “问我?”
    看他一脸茫然,墨九噗一声,又笑,“想什么呢?这么出神,我问话都没听见。”
    墨妄有些惭愧,神色微涩,“小九说什么了?”
    “我问你,怎么身子骨看着比以前……”墨九的脑袋猛地往前一凑,恶狠狠地盯住他,“看上去更弱了一些?怎么回事?萧六郎开的药,你没有老实吃,对不对?”
    她一句接一句的询问,像个大家长。
    墨妄失笑,“钜子吩咐,我敢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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