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妻的秘密》第一百五十九章好汉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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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枫哥!
    韩斌他们一见我吃亏,就要抢上前,我抬手制止了他们,擦掉嘴角的血站了起来。
    “嘿嘿,张枫,我的拳头不好受吧!就你想跟我玩,还嫩了点。”陆霸天得意的扬着拳头,藐视的看着我。
    我冷笑道:“高兴的太早了吧,我算过了,你今晚必死无疑,所以胜者只能是我。”
    好,那我就先送你去见阎王爷!
    陆霸天身上青光更胜,往我冲杀了过来,这次我没有任何的闪躲。
    刚刚他那一拳,我并非躲不过,只是想试试他的手上到底有多少斤两。不得不说,陆霸天确实很强,但还不足够杀我,尤其是他的雷劲,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充电器。
    陆霸天冲到我的跟前,匕首往我喉咙切割而来,这一次我完全没有闪避。
    随着匕首贴近我的脖子上的肌肤,他的神色大变,他不明白为什么我丝毫不躲。
    电光火石间,我伸出手,一把捏住了他的匕首,电光在我的手上闪烁着,但我没有丝毫的痛楚。
    这,这怎么可能?陆霸天不敢相信的看着我,完全不敢相信,我为何突然对他的雷电之威,突然就免疫了。
    他的雷珠法串,是早些年在外地,一位高人赠与他的,里面蕴含着天雷之气,威力惊人,虽然有些年头了,法器有些损耗,但里面的雷威也绝不是普通人能够抵挡的。
    陆霸天,你跟我玩雷,那就是找死!
    我嘴角扬起一抹邪笑,冷森森道。一股紫色的雷电从我胳膊上的白莲中猛地飞出,沿着匕首反透入陆霸天的身上。
    瞬间他全身被紫色闪电包裹,浑身直抽搐,那串他引以为傲的雷珠法器,爆裂而碎。
    与我相比,他那里面蕴含的雷电能量,根本微不足道。要知道我可是被真正紫色的天雷轰击过,上次杀猪妖时大难不死,雷电之威就蕴含在了我的体内。
    我本来还不知道怎么运用,但刚刚陆霸天的那一拳雷电反而汲引出了潜藏在我体内的雷电,正好,他成了我手下的第一个倒霉鬼。
    巨大的天雷之威,震的陆霸天浑身直抽搐,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电流之下,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他的骨骼。
    陆老大,一旁的独臂青年,怒吼一声冲了过来。他这一动,猪头、韩斌与几百兄弟同时逼了过来,眼瞅着团战要开。
    陆霸天举起了手,颤声道:“山子,不要!”
    陆霸天满脸颓然的吐了几口血,他已经完全站不起来了,只能坐在地上,满脸颓然苦笑道:“我输了,愿赌服输。”
    “张枫,给弟兄们一条生路,接收他们,他们混口饭吃不容易,成吗?”他哀求我。
    我点了点头:“我也不是赶尽杀绝之人,你放心去,你的家人、孩子,会有人好生安顿。至于你的弟兄,尽可散去。”
    陆霸天眼中流下了不甘、落寞的眼泪,紧紧握着双拳:“还是你仁义啊!江北落在你手上,我心服口服,弟兄们跟着你,远比跟着我要有前途……”
    “江湖险恶,江山轮流坐,这是命!”我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道。
    “山子,鸟,鸟笼……”他抬起手道。
    他已经被我的雷电震裂了五脏六腑,活是不可能了。
    山子立即拿来了鸟笼,陆霸天抱着鸟笼,口中发出啾啾的声音,然后浑身一硬,不甘而亡。
    大哥!
    所有的南门弟兄全都跪了下来,韩斌等人也尽皆低头,目送这位老大离去。
    陆霸天是阴险狡诈,但毫无疑问,他对弟兄,对家人是很关爱的。最让我佩服的是,他掌控南门这么多年,始终不曾屈服黄三郎、龙三等势力,毫无疑问,他比佛爷这种见风使舵之徒要有骨气的多。
    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江湖前辈,但这就是江湖,他必须给我让位,他注定被这个时代所淘汰,兴许日后,也会有新人,把我挤下去,是一样的。
    我微微向他的尸体鞠了鞠躬,所有弟兄尽皆鞠躬,送别这位南门扛把子。
    “韩斌,把他的遗体送回家里,同时,好生安葬!”我吩咐道。
    我的举动也赢得了南门弟兄的敬意,每个人都放下了手中的武器,让开了一条道。
    大哥!
    山子跪在陆霸天的跟前伏地痛哭,他在这圈子里也混了这么久,深知江湖风波险恶,我没杀掉陆霸天全家,并给他厚葬已经是仁至义尽。
    成王败寇,无话可说!
    山子一把推开韩斌,抱起陆霸天的遗体,在众人的目送下缓缓而去。
    其实我挺喜欢这家伙的,但是此刻不是招降的好时候。
    “张枫,你小子好样的,居然连陆霸天都干掉了,此后整个江北城,就是你我兄弟的了。”佛爷一见危机解除,心腹大患陆霸天也死了,顿时眉开眼笑的走了过来,与我称兄道弟。
    猪头伸手抵住他的胸口:你是什么狗东西,也敢与枫哥称兄道弟。
    佛爷一见猪头凶狠,虽然很无奈,却也是无话可说。
    我嘿嘿的笑了一声,向他勾了勾手指,如同蔑视一只渣犬一般。佛爷当着这么多人,虽然很没面子,但现在我势大,他也无可奈何,连忙笑说:“张老大,咱们可是同盟,都是给黄公子听差……”
    我揽过他的肩头,笑眯眯道:“佛爷,实话告诉你,在我眼中,你就是一条狗。一条没皮没脸的垃圾狗,你在四门混了这么多年,也算是一方人物,有人不做,偏要做狗,有意思吗?”
    佛爷脸色大变,他的双眼满是恐惧。从我戏谑、冷峻的目光中,他意识到我并非黄三郎的人,我只不过一直在利用他罢了。
    “张枫,你敢背叛黄公子?”他大叫了起来。
    “如今江北尽在我手,黄三郎父子在我眼中,一文不值。还有,我从不属于黄家,这就是咱们不同的地方。”
    “好了,你该走了!”
    我打了个手势,手下的弟兄围了过来,数十人围着佛爷,举起了手中的砍刀、棍棒。
    其实在场的兄弟,在道上混了这么久,心里都有数,谁的人品好,谁是牲口畜生。
    论口碑最好的是龙三,做他的小弟,吃穿都是最高档,最气派的。最有义气的是陆霸天,此人对外人毒辣,但对自己的弟兄绝对是刚刚的,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屹立不倒。
    而道上口碑最差的就是郭驼子、佛爷,郭驼子是每种,不思进取,再加上北门的人气比较差,一直是垫底的。
    但佛爷是出了名的狗性,见到好东西就想抢,自己吃饱,耀武扬威,手下的弟兄,却是混的极差。
    说白了,这个人就是浑身狗气!没个人样儿。
    “弟兄们,你们还愣着干嘛,有人要杀我。”佛爷大声的叫嚷了起来。
    然而他手下的弟兄,却没有一个吭气的。在场的三位老大,刚刚陆霸天为了自己的兄弟战死了,赢得了尊重,而我的仁义大气,也是让众人敬佩不已,唯独佛爷,他的表现分太差了。
    将心比心,面对我绝对的势力,谁会给他卖命?
    别叫了,像你这样的人,活着也没多大意义,下辈子最好投胎,去当狗吧,猪头一脚踢翻他,同时下达了斩杀令。
    我咬着香烟,在众人的目送中,缓缓走了出去,佛爷的惨叫声,诅咒声,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现实就是这么残酷,你不够强,就要被人所取代。
    一夜之间,东南西北四门一统。我成了名副其实的四门老大,江北判官的名头如日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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