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新鲜妻子》第102章圣诞夜,去捉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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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竟敢叫我穿那件?你就这么不放心你男人,生怕我被外面的女人勾跑了吗?”
    翁岳天这话是说到点子上了,文菁就是有这么点小小心思都被他看穿。
    “嘿嘿……呵呵……我是担心你太引人注意嘛,想你穿得普通一点,谁让你没事长那么帅呢,啧啧……美男榜第一的男人,我能放心才怪呢。”文菁也不藏着掖着,直接说出她的想法。
    翁岳天就是喜欢她这样,率真,直接,在爱的世界里,人都是自私的,谁都不希望自己爱的人太过惹人注意,原本他就足够招风了,稍微穿得醒目一点就更不得了。文菁明确地表达出了自己的意思,而这让翁岳天不经意地想起……从前他和魏婕在一起的时候,魏婕从来不会这么对他说。她只会赞美他如何如何风度翩翩,穿什么衣服最好看,有多么绝世的风采。尽管有时他能看出她眼里的酸意,可她一次也没有亲口说出来……
    文菁在他怀里抬起头,小脑袋蹭着他的下巴:“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翁岳天温婉一笑,低头凝视着她,爱怜地轻轻一刮她的小鼻子:“你呀,如果实在不放心,我可以换那件咖啡色外套,不过你也知道了,我穿什么都差别不大,太帅了,没办法……你最好是加倍爱我一些,将我的心,牢牢抓住。”
    这男人自恋起来是相当的皮厚啊!不过他的话也不是没道理,确实,像他这般完美的男人,就算是穿一件地摊货都不会掩盖住他的光华。
    文菁是第一次听翁岳天这么夸自己,不由得瞪大了眸子望着他,视线落在他粉红诱人的薄唇上,禁不住猛地吞口水……一下子如同被电到,心里一动,就那么嘟着嘴,双眼冒红心地凑了过来……近了,更近了……就快要吻上他了!
    咦……怎么有障碍物?她的唇就停在距离他一厘米的地方……文菁热乎乎的脑子陡然一醒,顺着低头看去……呃,一时忘记自己的大肚子,就是这“障碍物”让她不能与他身贴身。文菁尴尬万分,冲着他傻笑,难得她主动亲他……
    翁岳天身子一侧,大掌揉进她的发间,在她愕然的眼神里,攫住她香嫩的唇瓣,火热的大舍顺势与她勾缠一番,这醉人的清甜,果然是沁人心脾的蛊毒,想要浅尝即止,却还是再一次升腾起熟悉的渴望。
    “唔唔……唔……”文菁被他封住唇,又羞又喜,被他吻得七荤八素,脑壳里成了一团浆糊。轻飘飘的,美得像踩在棉花上。
    翁岳天爱极这味道,贪恋地汲取,流连在她唇齿间的芳香。而她亦是深深地迷恋他身上这浓烈的男子气息,他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合着牙膏的余香,彼此都尝不够,吻不够,这回味悠长的一吻,终于是在文菁快喘不过气的时候,他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了。
    鼻尖抵着她的鼻尖,额头抵着她的额头,两人呼吸相闻,不分彼此:“乖乖在家等我回来接你。”
    他温柔的声线动人到极致,像猫儿的爪子在拨弄着她的耳朵,深如宇宙黑洞一般的眼眸里,那熟悉的宠溺,令人目眩神迷。文菁的心都融化在这一刻醉人的柔情中,只剩下满满的爱意……
    翁岳天出门去了,他今天需要做的事情不少。原本是没打算去跟谁聚会的,只是想和文菁一起过个简单甜蜜的圣诞节。但是那天在医院,魏婕说她圣诞节那天邀请了一些朋友去家里聚会,顺便也是庆祝一下她能平安归来。那些人多半都是翁岳天和魏婕的旧识。他想要推辞也说不过去,魏婕这次回来后,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不如四年前那般开朗活泼,极为低潮,翁岳天之所以会答应她,无非是看在过去的情份上,希望通过这个聚会,她能重新融入到过去的生活,重新振作起来。只有这样,他才能放心。就算不能成为夫妻,不能再续前缘,就算各自有自己的生活,但不代表他愿意见到她继续消沉下去。哪怕是普通朋友也会希望对方能过得开心快乐,放下思想包袱,投入到暂新的未来。
    对于魏婕,他能做的不多,相比起他对文菁,实际上确实是很少很少,可这已经是他目前认为最适合的选择。在聚会之后,他会回去接文菁,带她去一个浪漫的烛光晚餐,同时,他将会给文菁一个让她踏实安心的许诺,一份她意想不到的惊喜。
    从公寓出来,翁岳天的座驾开往市区的一间顶级珠宝店。
    亚森今天也显得格外高兴,平时不多喜形于色的他,知道翁岳天去珠宝店是为了什么,由衷地感到开心,嘴上虽然没说,心里一直在哼着歌……少爷终于开窍了,太好了!文菁真棒,细水长流不可小觑,少爷这块顽石也点头咯!
    翁岳天的到来,使得珠宝店的店长亲自接待,态度异常恭敬,优雅得体的笑容,不是虚假和夸张的,看得出来是真心敬佩并且祝福这个男人……翁岳天是年轻一辈中的传奇人物,商场上的成功和他所向披靡的战果,足以让人打心眼儿里折服。
    珠宝店的店长当然认识翁岳天,这么尊贵的顾客,前来挑选钻戒,店长除了热心地推介,自然会真诚地祝福他。
    各种款式的钻戒,让人眼花缭乱,翁岳天目光如炬,一一掠过,在触及到其中一枚钻戒时,他眼底微微泛着波澜,轻轻地点了点头。
    店长眼尖,立刻将那一枚戒指递到他跟前。翁岳天的确很有眼光,这枚戒指是唯一的,款式不可重复,不是限量版,是比限量版更加让人垂涎的绝版。晶莹透亮的钻石嵌在铂金上,散发着冷贵的光芒。
    嗯……很好。翁岳天仔细看了看,他不喜欢繁复的款式,钟意这种简约大方的构造……她也会喜欢的吧。值得高兴的是,这一枚戒指就好像是专门为文菁打造的一样,翁岳天目测了一下,大小应该会很合适。
    没有去看价格,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店长太喜欢这样的顾客了,够干脆!
    “谢谢,两百八十八万。”店长的笑意更深了。
    翁岳天眼睛都没眨一下,直接买下了这一枚戒指。
    坐回车上,翁岳天却没有直接去聚会的地方,他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情要办。
    就在他思及此的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
    翁岳天看见来电显示的号码,不由得勾了勾唇……这人真够心急的。
    “喂,翁岳天,你到底来不来啊?七年之约,你不会是怕了吧?”电话那头的人语气颇为不屑,像在嘲笑,还有几分挑衅的意味。
    “我在路上,五分钟后见。”翁岳天说完就挂上电话,目光望向车窗外……快到目的地了。与一位故人有“七年之约”,那是他曾在国外留学时的同学。七年前,他回国了,而那位同学还留在伦敦。两人当时年少气盛,互不相让,临别时相约七年后再见,看看对方混得好不好。当时,彼此都在内心暗暗较劲,一定要比对方更有出息,不然……好没面子啊!
    翁岳天是红三代世家出身,而他那位同学则是刚好相反,是伦敦唐人街黑道头号霸主家族的继承人,只不过……在父亲去世之后被排挤了,忍辱退出家族。
    今天可是圣诞啊,翁岳天居然跟人约在了墓园?这约会的地点也实在太有个性了!
    这不是以前他去拜祭魏婕时的墓园,这是另外一处。倚山傍水,看上去风水不错,当然了,这里的价格也相当的不错。
    庄严肃穆的墓园里,沉静,空寂,似乎气温都比外间更低,一踏进这里,人的心情自然地略微低落。拜祭,不仅仅是对死者的尊敬,更是让你心里的哀思有所寄托。
    一格格的牌位,整齐有序地陈列。翁岳天与另外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一起,并肩站着,向其中一个牌位上香,鞠躬……如若仔细一看,就会发现,那牌位上的名字,赫然竟是——文启华!
    两个大男人的神情均是庄重严肃,眼神里流露出隐痛,还有不加掩饰的恭敬,看来文启华在他们心目中有着相当特殊的地位。
    两人这一本正经的模样,在两人上香鞠躬完毕之后,顿时来了个360度大转变……
    “啪……”翁岳天点燃一支烟,斜斜依靠在门口的柱子上,神情冷冽地睥睨着对面的男人。
    “啪……”穿夹克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点燃了烟,同样的,依靠在另一侧的柱子上,只不过,这货仰着下巴,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翁岳天,七年前伦敦一别,想不到你小子还真能混得人模人样的,本少爷还等着你回伦敦来求我收留呢。”夹克男开口就不饶人,这嘴,忒的犀利。
    翁岳天冷哼一声,朝他投去一个蔑视的眼神:“你这辈子都别指望了,不过,我到是很期待有一天你们家族再一次内乱。”
    夹克男脸色一变,这事儿是他的软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翁岳天,别再提内乱的事儿,小心少爷我翻脸不认人!”
    “你还是跟当年一样。”翁岳天指的是那人的脾气,还是那么臭。只不过在说到“当年”时,翁岳天眼里浮现出几分缅怀的神色。年少轻狂,血气方刚,初生之犊不怕虎。就这三点,这两个男人在七年前,惊人的相似。
    夹克男也被翁岳天这句话勾起了回忆,想起那一段逝去的大学时光,是人生中永远难忘的记忆,太多的酸甜苦辣,万般滋味。他和翁岳天之间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像是互相仇视,又像是惺惺相惜。但绝不是断袖……
    夹克男深深地吸了几口烟,眸光看向文启华的牌位,清朗的声音里浸透着几分怅然的意味:“当年我们在同一所大学念书,同时遇到了文启华,同时被他所欣赏,他赠给我们各自两个字,说如果能领悟那两个字,就能得到我们心中所想。如今,你认为,你得到了吗?”
    翁岳天手指间的烟灰散落了一地,绝美的面容上,深邃难测的瞳仁里漾出一缕艰涩:“吞噬……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就是吞噬。如果就七年前我的心态和处境而言,我确实算是实现了我的理想。这几年,我的筑云国际,收购了大大小小不少的公司,物质上,我没什么缺的,名利双收。只是……”
    “只是你觉得生活反而淡味了,无聊了,而你也迷茫了。筑云这名字是文启华为你取的,你在公司壮大之后,真觉得自己生活在云端吗?”夹克男这话到底是在说翁岳天还是他自己呢……
    “我也是和你差不多,当年文启华赠给我的两个字是——杀伐。我悟出这两个字之后,很快就拿回了家族中属于我的一切,现在,我在那边混得挺好,可就是时常怀念从前,你说……这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夹克男损人有一套,损自己更是不遗余力。
    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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