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佣兵》一百二十七买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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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辽国,姓萧的人太多了,实在太多了。
    不要说皇宫里那些女人,单单朝廷中的文武大臣,怕是十个里面也有三个姓萧的。
    朝廷如此,渝州锦集镇上也是如此。街面上总共有十家粮米铺子,三家的掌柜便是姓萧。
    不过那时候的萧莫兀还不姓萧,他的名字,就是“莫兀”两个字。往上数三代,莫兀家还是查扎刺部放牧的牧民,不过自从莫兀爷跟汉人学会了磨豆腐,他们这家人便在锦集镇上过起了定居的生活。
    那年的莫兀也就六岁吧!镇上来了个白面孔的大人物。听长辈说,别看白面孔长了个男人像,但他骨子里却不是个男人。
    白面孔是来镇上“选秀”的,是给皇帝选老婆的。皇帝多么高贵的一个人,娶什么样的老婆居然还得白面孔说了算!由此可见,白面孔果然非同寻常。
    白面孔看了镇上所有姓萧的丫头,只是摇头。唯独看了莫兀姐后,眼神亮了一亮。只是转瞬间,白面孔的眸子又暗了,他唱歌似的哼出一句话:“丫头是好丫头,可惜不姓萧。”
    莫兀爹慌忙捧上一碗热豆腐,陪着小心道:“要不,俺给闺女买个姓?”
    白面孔啜了口豆腐,回味片刻,道:“中。”
    从莫兀喂养的羊群中挑出两头最肥的,莫兀爹又连夜推了两笼豆腐,天色放亮,莫兀爹担着这些个物件,撞开粮米店老萧掌柜的家门,硬挺挺地就跪在了哪儿。
    老萧琢磨了一盏茶的工夫,拍了下大腿,讲:“老弟起来吧!咱不能耽误了孩儿的前程!这么着,今儿过午,就让你家大丫头来拜祠堂吧!”
    莫兀爹闻言,喜得泪流满面。
    隔了一天,莫兀姐穿身大红衣裳,跟着白面孔上了路。此一去,十年杳无音讯。
    十年后,莫兀十六了,姐回来了。
    莫兀姐回来的风光。十匹健马,乘着威风八面的十个侍卫;十架马车,驮着满满当当的娘家礼。莫兀姐的屁股下,却是压着一顶绿檐儿软轿。
    人家抬轿的说了,玩马的玩车的都不算本事,玩人的那才叫人上人。别看轿子又慢又颠,可大城市里兴的就是这个。怎么说的呢?爷能玩的起人。
    爹爹和爹,差着一个字,不是一个味。
    娘亲和娘,也是差着一个字,依然不是一个味。
    莫兀嘴里叫唤的,仍然是爹娘,土气;莫兀姐口中唤的,却是爹爹和娘亲,宋气!和大宋富贵小姐樱桃嘴儿中喊出来的一个味儿!
    莫兀姐居然还带来了酒!两个晶莹剔透的青瓷瓶里,是满满当当大宋大名府的贵妃醉,莫兀姐挽了花袖,给爹爹和娘亲一人斟了一盅。
    爹从没喝过这玩意,只一口,喷了。娘根本没见过这玩意,只一口,吐了。莫兀姐干了一盅,咂了咂嘴,说了声:“尚可。”
    酒入了口,莫兀姐话说得就顺畅了。这些年的际遇,顺着姐地樱红小嘴就念出来了。
    当年白面孔选的秀,不是送到上京皇宫的,是送到东京行宫的。女孩家想要进行宫,须得过三道关。
    后面两道关是什么,莫兀姐不知道,她只知道第一关是看模样,莫兀姐手粗,第一关就没过,被赶回了大街上。
    行宫没进成,莫兀姐只好在东京混迹了三年。三年后,国舅爷看中了莫兀姐,娶回家做了第十一房姨太太。如今,莫兀姐刚生了儿子,宠意正隆,于是姐给莫兀央求了个差事——做官,做军官。
    姐那三年是怎么混迹的,莫兀没心思知道;姐为何做了七年姨太太这才有了儿子,莫兀也懒得去想。莫兀的脑子里,就只转悠着两个字:军官。
    莫兀问姐:“真的?”
    姐说:“真的。”
    莫兀又问:“咱这就走?”
    姐说:“不成,你得姓萧。”
    莫兀憨笑:“简单,不就两只肥羊一担子豆腐么!”
    姐微笑:“不用,姐给你十贯钱。”
    十贯钱使上,自是比豆腐肥羊管用。只一个时辰,莫兀便成了萧莫兀。
    “姐!”
    “不能喊姐,喊夫人。”
    “夫人,我姐夫……”
    “不能喊姐夫,喊老爷。”
    “夫人,老爷他……”
    “少问话,多做事,老爷说什么就做什么。你要练好武艺,使劲往上混,等你混好了,给我杀了三夫人家的那个堂弟!”
    姐成了夫人,姐夫成了老爷,十六岁的萧莫兀,做了个小小的军官。他的手下,管着五个二十几岁的无赖汉子。
    做了军官萧莫兀才晓得:官和贼的营生都是杀人、抢劫、勒索、绑票。不过这营生夜里是贼做的,白日里是官做的。
    少年人不知道什么是怕,心狠,手辣,混到二十岁,萧莫兀手底下有了二十个兵。
    二十二,萧莫兀做了老爷的亲兵,第一件营生,便是跟着老爷抢了一批汉人。萧莫兀往一个干瘦书生的脸上剁了七八刀,第一个打开了汉人的包裹,里面全是书,没钱。
    二十五,萧莫兀下黑手做翻了三夫人的堂弟。老爷嗔怪,萧莫兀憨笑:“他笑我黑。”老爷乐了,说:“他活该。”而后萧莫兀手下有了五十个兵。
    三十一,老爷得罪了人,混不下去了,要造反,亲兵一下子跑了一半多。萧莫兀记得亡姐曾经嘱咐过的话:“老爷说什么,你就做什么。”第一个跟着老爷扯起了反旗。老爷高兴,萧莫兀手下有了一百个兵。
    三十二,萧莫兀领着一百个兵在营前发呆,忽而就看见了一个英俊青年带着一众人马。
    英俊青年嚣张,其手下狂妄。
    萧莫兀记得亡姐说过的话:“狂傲之人自有值得狂傲的地方,见了这种人,你别去惹。”于是萧莫兀偏过了脑袋,不去看那个青年。没曾想那青年转了个圈子,居然向他走来了。
    英俊青年是个大人物,因为他指人不用手指,用马鞭。马鞭尖顶到了萧莫兀的鼻梁,那声音不大,但威严。
    “姓何名甚?”
    萧莫兀下意识的一缩脖子,答:“萧莫兀。”
    “跟了海里几年了?”
    海里?莫兀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老爷的名讳正是萧海里。能管国舅爷叫“海里”的,必定是个更了不起的人物,萧莫兀不由得弯了弯腰,答:“十六年了。”
    大人物收了马鞭,催马径直便进了军营。远远地,丢来一句:“前面带路,我要见他。”
    萧莫兀连忙应了一声遵命,快步赶到大人物的马首前,恭敬执起缰绳,牵着健马往内营送去。
    黑脸军官的想法,太史昆没兴趣知道。太史昆的兴趣,是要他死。不为别的,只为十年前“梦溪先生”坐下子弟妇孺百余人的血仇。
    军营不大,内营主帐转瞬即到。群豪在帐外住下脚步,太史昆唯独扯住高大壮的干枯老手,阔步走进帐内。
    帐内有张宽大的椅子,椅子上坐着位宽大的人。从他的臂膀中,依稀可见当年的勇武,从他那被扶手卡住的巨腹上,亦可知晓他堕落已久。
    高大壮的手紧紧地捏成了拳头,太史昆知道,眼前这人便是当年的首恶,如今的萧海里。
    看到这两张生面孔,满脸倨傲的生面孔,萧海里不由得凭添了几分紧张。他刚想开口训斥几声壮壮胆色,就听得英俊青年皱眉道:“噤声!延禧那厮就罢了,萧海里,我来问你,耶律乙辛与耶律淳你跟哪个?”
    一句话,活脱脱地一声惊天霹雳。萧海里琢磨了半天,方才意识到青年口中的三个人物是谁。
    耶律延禧,当今皇帝;
    耶律淳,越王;
    耶律乙辛……二十年前如日中天的名字!
    不得不说,萧海里被唬住了。延禧的身份最为华贵,可在青年口中居然变成了“那厮”!而耶律乙辛与耶律淳,他哪个也没见过。
    太史昆一挥马鞭,甩了个响亮的鞭花,暴喝道:“耶律乙辛拥兵三十万,反了!耶律淳拥兵二十万,反了!延禧那厮,上京都不敢回,早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萧海里,就你这千把人,莫不成也想与耶律乙辛、越王一争天下?你活得不耐烦了?想跟谁混,快说!”
    三十万!二十万!皇帝有家不敢回!这个世界变化的怎么这样快!寒冬腊月里,额头上的汗水竟是流进了萧海里的眼中。
    耶律乙辛这个名字,近二十年没听过了。越王么,据说手下精兵数万,很强很强的说。萧海里咂了咂发干的嘴巴,勉强道:“越王……”
    “识相!算你丫的识相!”太史昆从怀中掏出一把交钞,随手丢到萧海里怀中,道:“这是越王赐你的这月军费,收着吧!”
    萧海里捧着十几张千贯大钞,满眼发花。
    太史昆大刺刺一坐,道:“师爷,写份委任状,任命萧海里为东京留守,兼东京道节度使,赐二品顶戴,年俸禄十万贯!”
    高大壮抖出笔墨,唰唰唰挥毫而就,吹干墨迹,双手捧于太史昆。太史昆信手接过,转腕丢至足下,道:“萧海里,签押吧!”
    萧海里当过最大的官,就是东京辽阳城北的乐郊团练使。昔日那东京留守乃是高不可攀的泼天大官,如今竟是到了自己手中!萧海里匍匐在地,捡起委任状,一时悲喜交加。他捧着状子,带了几分哭腔道:“大人,我……不会写字,怎么办?”
    “咬破左手指尖,右手蘸了血留个掌印,就算你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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