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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高高的悬挂在天空正中,散发出炽热的光芒,烘烤着山川林地,以及那些行走在其中的旅人。
此刻在崎岖的山道上,正有一支商队在缓缓行进。这支商队规模不大,也就二十来号人,六十几头驮运货物的骡马。而走在商队前方的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中年男子,他名叫郑魁,是这支队伍的头领,黝黑的粗糙肌肤,唇上颌下蓄着浓密的短须,还有满含沧桑的刚毅相貌,一看就是那种久历风吹雨打、跑惯江湖的人物。
“这天气一年比一年古怪,去年夏秋季节南方暴雨连绵,走到哪里都是湿答答的。前年那场异变过后,气温下降的极快,刚入九月,一些地方就开始结霜甚至是下雪。今年倒好,又是长时间滴雨未下,好几个州府都闹起了旱灾,眼瞅着这秋收算是别想指望了。”郑魁用衣袖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燥热的天气,难走的山路,使他这样内功不弱的武者都感到吃不消。
他抬头望了眼主宰着天空的大火球,回想自从两年前空间裂隙频繁出现,这个世界就开始不正常,表现的最明显的就是气候,不是闹旱情就是雨水太多,这导致了各地灾害不断,干旱、洪水、蝗灾、飓风、冰雹、暴风雪等等,甚至地震、海啸、火山爆发也时有听闻,闹得他总觉得心里不踏实。
“想想离那大破碎也没几年了,这天底下到处都透着邪xing。”郑魁又想起自己在百万蛮荒大山中见过的那些变异植物和野兽,雄壮的身子忍不住微微哆嗦了一下;鸿蒙之初。心想自己在南边的深山老林子里闯荡了一辈子。从十几岁的半大小子到现在半截身子埋进土里,几十年下来。见过的怪事都没有这两年加起来的多。
一念及此,郑魁越发的感觉心头不畅。“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可这些小子……也许是命中注定,再过几年天地倾覆,妖魔肆虐,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熬过去……唉,防患于未来,现在就得多做准备……”
他回头扫了一眼身后的队伍,商队中的伙计大多年纪都不大,小的十六七,大的也不过是二十岁出头。都算是郑魁的晚辈,因为山路崎岖,没法骑马,这些人就牵着坐骑和驮运货物的骡子在赶路,行进的速度自然快不了。
“叔!”这时候一个年轻后生从队伍后面跑了过来。听声音清脆悦耳,似乎是个女子,可看她身上完全是男装打扮,还敞开着衣襟,高高的卷着袖子和裤腿。走路的形态和动作还有结实的体格也不像是个女人。只是再看她的脸蛋,虽然沾了些尘土,脏了一些,肤sè也比较黑。头上的发髻还是男式的,可高挺的鼻子,大大的眼睛。修长的眉毛,组成了一张俏丽的面孔。显然是一个漂亮的姑娘家。
“丫头,什么事?”郑魁一见到来人。脸上就略略显出一丝欣慰和慈爱之sè。
“叔,后面有几头牲口快走不动了,柱子他们想先歇歇,您看是不是找个yin凉地。现在这时辰,太阳火辣辣的,甭说是这些牲口,就是大家伙也吃不消。”假小子装扮的俏丽姑娘一边说着,一边偷眼观察郑魁的神sè。
郑魁微微皱了一下眉,他也注意到少女的目光,心里头便有些恼怒。不过他这怒气针对的不是跟前的假小子,而是队伍里其他那些年轻人。
“前面不远绕过山脚便是砧岭,那里有茶棚宿屋,估计吴二已经预订下了地方,我们就在那里歇息,牲口也能得到更好的照料,你叫柱子他们把那几头牲口驮着的货物卸下一部分,分载到你们的坐骑上,坚持走完这段路。”郑魁用不容置疑的口吻吩咐道。
“哦,听叔的,我这就去安排。”假小子立刻答应一声,转身就往后面走。
“等等。”郑魁却唤住了她:“你这个丫头,一路上忙前忙后的,既要照顾他们又要看顾牲口,哼,待会儿你让他们自己做,不许你给他们帮手,叔会看着你的,听到没有?”
“叔,我不累,柱子他们……”假小子还要分说两句,可郑魁眼珠子一瞪,她便不敢再说话了,缩了缩脖子,老老实实地点头。
“去吧,叔可盯着你们。”郑魁这才挥了挥手,还望了一眼队伍的尾段,那里的确有几头骡子给拉在了后面。
假小子“嗯”了一声,一边偷偷吐了吐舌头,一边赶忙往回跑。
“这丫头。”郑魁无奈的摇了摇头。“唉,要是那些小子都有这个丫头的志气,我也不用cāo这份心了。”
郑魁眉头蹙地更深。他本出身南方一个豪族世家,只不过母亲是侍婢,被服侍的老爷酒后乱xing给糟蹋了,却连一个名分都没有,哪怕庶出都算不上,现在这名字还是后来他自己改的。
不过在大宅门里头他好歹学会了断文识字,还学了一些武艺,待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老爷亡故,郑魁就与母亲一同被主母赶出了家门,无依无靠,只有自谋生路。后来他有幸结识了几个差不多年岁的同伴,并结拜为异姓的兄弟,他们为了出人头地,干过走镖、护院也当过斩魔人猎杀过妖兽魔怪,这个过程中他们与生活在百万蛮荒大山中的山蛮土著打过一些交道,还渐渐的取得了对方几个寨子的信任。
他们也看出这是一个大好的机会,便凑钱拉起了一支商队,将山外的布匹、铁器、食盐等货物运入原始蛮荒的群山之中,交换山蛮人的草药、木材、皮毛或是珍禽异兽,再贩运到南方一些大城市,倒是被他们在几十年里积累下了一笔不小的财富,也让他们能够迁来族人,聚居在一起。逐渐在当地扎下了根,并开枝散叶;[古穿今]玄学称霸现代。慢慢壮大了起来。
不过这么多年来,郑魁的几位结义兄弟或死或残。只剩下他与另两位老兄弟还能带队奔走。毕竟百万蛮荒大山之中处处危机四伏,随便被一只毒虫叮一口,就可能要了xing命,更别提那些可怕的野兽魔怪,全是那种在其他地方早就灭绝了的洪荒凶兽。
老一辈的人逐渐凋零,为了维持他们这支倾注了一生心血的商行继续发展和壮大,兄弟几人就从族人当中挑选年轻的后辈来继承他们的事业。可惜他们大多出身社会底层,族人也都是些穷苦人家,底蕴明显不足。即使经过了这几十年的发展,可堪重用的子弟也并不多。
就拿这支队伍中的那些年轻伙计来说,他们都可以算是郑魁的子侄,可除了刚才的假小子,一个女孩子,为人勤奋、好学、很有心气劲儿,做事也jing细,让郑魁极为满意。而其他那些就远远比不上她,这一路上也不知闹出过多少乱子。要不是队伍中有几名长年跟随郑魁贩运货物的伙计帮衬指点,这些小子可能早就闯出大祸,商队也不可能走到这里了。
“哼,这样炎热的天气。那些骡马是吃力了一些,可他们比这些牲口都不如,动不动就喊苦喊累。找着借口想要休息,真是妄为男儿。还不如露洁那丫头,看来是大哥他们对这些族人实在太好了。竟然这点苦都吃不了。”郑魁越想越气闷。
他很清楚,刚才假小子过来请求休息,压根就不是她本人的意思,而是被那些小子撺掇来的,那些小子也知道郑魁对他们的表现很不满,有什么事就把假小子推出来。假小子在这群年轻人中颇有些威信,只是她总以大姐自居,对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很是照顾,所以经常傻乎乎被利用。
“唉,那丫头还是太年轻太稚嫩了,不过xing子倒是和大哥一个样,以后可以继承大哥的衣钵……”郑魁显然十分的看重假小子,想想也是,假小子打前年起就随着他深入过蛮荒群山,贩运当地的特产。她做事认真,又肯用心的学,也不怕吃苦,才这么两年工夫,对商队的管理,赶路时的行止安全,还有验看货品,与山蛮土人或是商贩打交道,她都有了相当的经验,这些个初出茅庐的菜鸟小子与她一比,郑魁自然看不入眼。
他心下嘀咕,jing惕的目光则环视了一圈四周的山峦森林,这是他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无论何时何地,都保持着戒备,因为在南方蛮荒而原始的丛林中,每时每刻都充满了危险,稍有松懈就可能殃及自己和同伴的生命。
“哼,这里的群山看似陡峭险峻,可与南方蛮荒之地相比,简直就是踏青郊游的小土丘,那些小子在这里都坚持不下来,如何还能带他们去与狡猾凶恶的山蛮人打交道……”郑魁感到后继乏人,小一辈中唯一撑地起场面只有假小子,可姑娘家总是要出嫁的,这便是他最为烦恼的问题。
“想当年我在他们这个岁数的时候,已经能duli率领商队在蛮荒丛林中跋涉几百里地,斩杀过大妖巨怪,斗过土匪山贼,也参与过那些山蛮人寨子之间的厮杀,身上被砍了十余刀,还扛着老六跑回营地里……不行,这样下去可不行,这些小子平时生活太安逸了,以前接触过的也不过是城镇之间的货运交接,这样可历练不出来。等这趟交易做完,我得和大哥他们好好商量一下,必须把这群小子cāo练cāo练,让他们多吃点苦头。”
郑魁跟着想到这次贩运的货物,不禁有些期待起来,因为这趟交易的利润非常的丰厚。
他们此时所在的位置是在海州西南和越州东南接壤的山脉之中,这片连绵的山峦丘陵是两州天然的分界线。以往这里除了一些斩魔人或是采药人,很少有人迹,可最近这里是十分的热闹。原因便是两年前朝廷北征,并派兵牵制三大藩王为首的地方割据势力,逼得藩王们不得不出兵反击,两方之间算是彻地撕破了脸皮。尽管最后因为那场突如其来的天地异变,导致朝廷多年筹备的削藩大计功亏一篑,但朝廷并没有放弃,直到今天。双方的军队仍在边境两边对峙,朝廷还封锁了三大藩王和四大派所统辖的州府。禁止百姓通行和商贸往来。
朝廷打得主意不错,想要通过这个办法来削弱藩王们的实力。可大荣王朝自身也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使得财政收入锐减。此外更是损害到了那些豪门世家、富商士绅们的利益,这些人几乎是家家户户都有人经商,为他们积累财富;绝世宠物。现在可好,连通西域的商路断绝,东北的优质木材、毛皮、草药、牲畜、战马运不进来,东南的海贸和南方主要的航道龙江也受到限制,大量的货物囤积在仓库,买家一大堆。急地团团转,可货物却运不出去,直接的后果就是许多的工坊、商行、甚至是农民纷纷停业或是破产。
不过历朝历代一向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世家豪绅不敢明面上对抗皇命,却也不会坐视自己的财富就这样流失掉,反而想利用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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