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兽言》第一章雷霆旭烈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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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居胥册犁翻漠北卷
    第一章雷霆旭烈刀
    “啊——”阿沙猛怒吼一声,回旋半月斩,刀出半月,拦腰斩来,飞沙走石,风卷云涌。
    来人眼皮一撩,刀横扬刃,重重的砸在阿沙猛的长刀之声,砰的一声,兵刃相碰,震得人双耳发聋,兵刃声十分尖锐,像刺入耳膜一般。
    刀顺势而上,来人一刀切向阿沙猛,阿沙猛骇然,长刀如练,这一刀太快了,阿沙猛情急之下,也不顾身份,就地打滚,以躲这如练一刀。
    当阿沙猛站起来,胸膛发痛,鲜血染红衣襟,尽管他反应速度极快,但是,胸膛还是中了一刀,所幸未要他的性命。
    “我跟你拼了!”阿沙猛戾气大发,怒吼,面目狰狞,凶狠无比,举起自己的兵魂,所有的元气爆发出来。
    阿沙猛的长刀猛然光芒夺目,只见土黄色的光芒暴射出来,以他为中心,一股强大的力量像龙卷风一样呼啸而出,地面颤抖起来。
    “兵魂爆发,退后十米。”叶秋见到这情况,脸色一变,厉喝道,他自己身一纵,十米之外。
    叶秋曾经见过兵魂发,一看阿沙猛的模样,就知道是兵魂爆发!
    四周地士兵都急忙撤退。就算有士兵不知道什么是兵魂爆发。但是。见阿沙猛那排天斥地地力量。就知道这是可怕地杀招。
    一下子。十米内。除了阿沙猛。就只剩下来人了。
    “呜——”一声地长吼。一个巨大地影子出现在场中。只见阿沙猛身上站着一个巨大无比地虚影。五米高。八米长。一条獠牙突出地土狗!
    阿沙猛地兵魂体是土狗!就算他地兵魂体不是什么神兽体或者半神兽体。但是。他一位武爵级别地武士。兵魂肯定是五级以上。兵魂爆发。力量增长十倍。
    土狗出现。可以说是震慑许多士兵。在这排天斥地地力量下。所有人都觉得自己渺小。当土狗张开血盆大嘴地时候。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面对阿沙猛地兵魂发。来人脸无惧色。平静无比。只怕他冷冷地说道:“既然你想死个壮烈。那我就成全你。”说着。他举起了手中地长刀。
    这个人一举起长刀,风云骤变,天都黑下来了,隐隐间,能听到春雷的声音。
    叶秋抬头,脸色微变,这个人好可怕,他的力量能引动天地变化,这个人已经和他们不同一个等级,应该已经是地武圣级别。
    “奶奶的,这年头,地武圣横行,武爵算个屁。”几次见识地武圣级别地可怕力量,让叶秋大开了眼界,以前认为武爵已经了不起了,现在看来,在地武圣面前,武爵就是玩泥巴的小孩!
    “天狗食月!”阿沙猛怒吼,兵魂出击,只见他的土狗昂首长啸,张嘴吞噬,十米之内,整个突间下陷,天空上的太阳开始暗下来,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好像真的是被土狗一口一口地吞下去。
    这是阿沙猛的必杀绝招,无比地强横。
    此时,大地强烈地震动着,天空越来越黑,看到太阳一寸一寸地黑下来,如同世界末日来临一般,所有的士兵都心里面发毛,双脚发软。
    在武爵兵魂爆发的力量之下,普通人就像微不足道的蜉蚁。
    但,就在此时,另一轮烈日升起,事实上,这并不是烈日,而是来人刀起之时,烈火狂飙,有烧赤地千里之势,刀焰夺目,刀起刀落,天空响起了一阵阵的雷声,震撼着所有人地心房。
    “雷霆!”来人冷冷地说出这么一句,刀就落下了。
    刀一落,如万束春雷在所有人耳边炸响一样,被震得眼花缭乱,身体摇晃不止。
    与此同时,只见一道赤练破空,如火蛇闪电击落,击中土狗,一声嚎叫,惊惨无比,然后烈火滔天,阿沙猛和他的兵魂体一下子着起火来,在烈火中,听到了阿沙猛那凄厉的惨叫。
    来人收刀,烈火熄灭,地面上只剩下一截还没有烧完地尸体,但,已经黑如炭,这就是阿沙猛的下场。
    十米之内,一片炭黑,无,这是被刚才烈火焚烧地结果。
    来人不看任何人一眼,转身离去,只见他身体三晃,然后消失在大家的眼帘中。
    “这是什么武功?”叶秋心里面吃惊不小,如此强大威力地武功,震撼着叶秋,这武功的威力,不阿于魔法攻击力。
    “雷霆旭烈刀,浣花溪有名的刀法,甚至说是罗兰大陆有名的刀法,刚雄霸道,有天下无敌之势,如果能把这刀法练到最顶峰,威力无法想象。这刀法出于‘刀剑经’,是人圣无名所创。传说当年人圣使用这刀法时,赤地千里,连神都挡不住。”白计地说道。
    “雷霆旭烈刀。”叶秋喃喃地说道,想到刚才的情景,这个名字再适合不过了。如此霸道的刀法,他还是第一次见过,在心里面无比羡慕,他听人说过,“刀剑经”在九大秘芨之中排在第三,被人称为罗兰大陆武学之最,接近神的秘芨,整部“刀剑经”由浣花
    ,这也确定了浣花溪天下第一派的地位。
    “刚才那个人是谁?”叶秋回过神来,想到刚才那个人,不由问身边无所不知的白计地。
    “沙长风,浣花溪现在的第三代弟子,也是第三代弟子中,最杰出的弟子,如果在第三代弟子中,他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有人说,他的修为已经接近他的五师叔子美,他极有可能是下一代的负责人。现在他主要负责浣花溪在外狙杀敌人和铲除敌人的事任。是一个冷傲无比的人。”白计地如数家珍,不愧是无所不知。
    “子美,传说中陆放翁的五弟子,维曼大帝国皇帝身边的守护神。”叶秋说道。他听人说过这个人,听说,任何人想刺杀亚历山十九世,都必须经过子美地手,但从来没有听过有谁刺杀亚历山十九世成功过。所以,子美在外面又被人称之为皇帝的守护神。
    白计地点了点头。
    “奶奶的,武爵没混头,这是地武圣横行地时代。”叶秋呆了一下,忍不住揉了揉鼻子。
    “那你就要更努力了,你这么年轻就是武爵级别修为,达到地武圣,也是件难事。”白计地鼓励地说道。
    “当你成为地武圣的时候,你就有机会见到天武圣,在天武圣面前,你地武圣,也只不过是玩泥巴地小孩。”雁玉淡淡地说道。
    叶秋一怔,一想,也对,天武圣,传说的存在,可以媲美于神,在罗兰大陆,能成为天武圣的,用手指可以数出来,陆放翁是一个,赤尊是一个。
    见叶秋发呆,雁玉露出笑容地说道:“天武圣虽然高不可攀,但,和天赋关系不大,当你成为地武圣时,等条件成熟,说不定,有一天,你突然一悟,豁然开朗,也一样能成为天武圣。”
    叶秋回过神来,一想也对,不由握紧拳头,说道:“说得不错,我一定会努力,总有一天,我会成为天武圣。”说到这里,叶秋豪气凌云,有着一股前所未有的决心。
    见过地武圣的力量之后,让叶秋明白一个道理,天道才是无穷,在世俗中,你拥有再大地权力,但,在天武圣面前,一切都是浮云,一个可以以一己之力灭掉一个国家的人,可以想一下,就算你做了皇帝,也不如人家一个天武圣的手指。
    就在叶秋他们说话之时,阿里拓格他们已经带着军队剿杀最后的部落军队,部落军队本来就是溃不成军,阿沙猛一死,他们更加是溃不成军了,呼爸喊娘,拼命逃跑,但,又怎么样能逃狼骑兵,很多逃兵都被狼骑兵追上夺去了性命。
    “叶将军,可汗军营中没有任何人,空营一个,可汗在他的心腹护送之下,逃回金庭了。”拓格对叶秋说道。
    当叶秋赶到时,拓格已经带兵搜了整个军营,没有发现可汗。
    原来,可汗在阿沙猛劝说下,在四千精兵的护送下,逃命了,他们留下了五六千地士兵拖延叶秋他们的进攻,阿沙猛慢这五六千的士兵拖不了多久,他亲自带兵回来拖延时间,自持武功高强,可以全身而退,然而,没有想到遇到了沙长风,被杀得连尸体都不剩。
    “看来可汗是胆怯了。”叶秋点了点头。
    拓格鸣金收兵,清理战场,掩埋尸体,清点收缴的装备和物资。
    这一次,可以说是大收获,叶秋他们获得了一批丰富的物资。
    清理战场之后,叶秋他们召开了一次军事会议。
    “叶将军,什么时候挥军回鄂尔城,剿灭那帮叛贼。”阿里斯问道。
    在场中,以阿里斯和拓格军职最高,本来,现在地大事应由他们两个决定,叶秋只不过是一员裨将而己。
    但,现在谁都能看出来,现在整个军队以叶秋为核心,他的狼骑兵已经成了战斗力最强的一支队伍,叶秋就像一块磁,吸引着其他军队地所有士兵,不知觉中,叶秋已经成了风向标,特别是拓格的军队,只要叶秋和他地狼骑兵在,他们都信心十足,有信心打赢每一场战斗。
    虽然是短短几天,但,叶秋的凶猛善战,已经烙进这些士兵地心里,渐渐成了眼前这支军队的灵魂。
    对于这样的局势,拓格也只好由它发展,是蛟龙的,始终要腾飞的,始终要震慑天下的,他没有必要做他的绊脚石。不得不说,拓格是一个很宽厚的人。
    叶秋摸了摸下巴,目光一寒,不少在场的将领都心里面一凛,叶秋的气势越来越强了,一股霸主的气息,很容易震慑人。
    继燕蓉南之后,北狼军团又要出一位名震北疆的将领了,和燕蓉南相比起来,燕蓉南是一个绝世的将才,而眼前的叶秋,则是一个凶狠强横的霸才。阿里斯在心里面轻叹,他知道,时寒的时代要终结了。
    而拓格却完全不同地想法,他知道,叶秋不会在北疆留大久,帝都才是他的舞台,那里有他父亲的旧部,那里才是权力地核心。
    “不,我们不回去,我们要把金庭犁翻!”叶秋沉声地说道。
    金庭?”拓格一怔。
    金庭,是鄂尔多草原最大的城市,也是一个唯一固定而且可以容纳任何部落人们居住地城市。金庭对于部落来说就好像维曼帝国的帝都。
    部落的历代可汗,都是居住在金庭。
    “不错,我们要攻打金庭。”叶秋双目露出寒气,说道:“可汗初败,我们明天就挥兵,消息不可能传那么快,料他们也防备不足。部落一向来都各自为营,现在他们联兵大创,他们难有再弄一支统一指挥的大军队,这是他们情况最混乱的时候,也是我们最好地攻击机会。我保守估计,这一次可汗带的联军,只怕有九万,部落联军,应该不会超过二十万。现在联军折了近半,金庭兵力无疑很弱,而每个部落各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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