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世法则》第十节:必有一缺(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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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个过程中,有个小细节谁都没留意:菲斯特眼里掠过的字迹,一个个都近乎四方形状,看似符文图案,但实际上全是汤森的家乡文字。
    英格玛大师记住了汤森和菲斯特的每句话每个字,正在内心融汇消化,周身散发出一丝朝闻道的平淡喜悦;而菲斯特瞳孔中的字迹缓缓翻转,还徜徉在全新的领域中,领略刚刚接触的神秘……汤森傲然屹立,合手柱剑,不去干扰两人的小世界。
    回答菲斯特的那些话,不是他信口雌黄。空闲时,他就会琢磨这些事,平时谁都别想从他嘴里掏出一丁点来,他也不打算拿这些东西交换什么——菲斯特越来越顺眼,那就随便聊两句。
    领悟出什么,是他的事,狗屎运呗。
    不多久,死敌的空间传送阵再次震动。
    漆黑平面荡起了涟漪,显然是正牌子死敌将要现身的预兆。但传送阵大门口站着的三个人呢,却都是爱理不理的样子,对死敌临近无动于衷——直至传送阵的震动干扰到他们为止。
    死敌这一族,真是没啥创造力,连出场口号都一样。
    “吾之——应许之地!”这次,漆黑平面里传出的声音很尖利:“吾族——应许之地!”
    “菲斯特,手痒了吧?”汤森此次却没“呸”,他平缓的说:“想试试吗?”
    “本该如此,死敌是个好靶子。”菲斯特已经被汤森同化了,他说话的语气平缓得一塌糊涂。
    “应该由我来!”旁边有人阻止他们,声音异常威严。
    “我英格玛才是当代第一打手!”英格玛大师横移几步,挡在两人面前:“想跟我抢功?做梦!”
    就算菲斯特再怎么领悟,就算汤森再怎么妖孽天才,大师也不敢让他们顶在前面——这等精贵的人物,掉根腿毛都是莫大损失啊!我还想干掉那谁……这回要没死,我是把手砍掉呢还是把眼睛挖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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