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靖执剑人》曾经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第四十章白马走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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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沁瑰宫,天蒙蒙亮,今早公主殿下披了件狐裘,沿花苑走了一圈,赏过千树万树梨花开的雪景,独坐亭中,破天荒温酒,似是等人。
    前些日子听说自己那哥哥在杏花镇遇刺差点丧命,她也未如何放在心上,他性命如何,无所谓的事情而已。
    瑰清玉手轻抵下颚,忽然做了一个连秦芳都不敢想的举动,眼神微怨,轻轻叹气,她干脆慵懒趴在桌子上,曼妙的身姿曲线显露,惊心动魄。
    她想喝剑南烧春了。
    可惜天下再无一坛。
    不多时,走来一位穿青裙披狐裘的撑伞女子,她缓缓步入亭中,身姿袅娜,如亭亭杨柳扶风,姿色自然秀色可餐,但发白的病态面容使她看起来有些倦怏怏的。
    她犹豫一下,还是施副行礼,柔声道:“见过公主殿下。”
    瑰清声音和往常一样淡漠,听不出任何情绪,“坐。”她玉手轻叩桌面,诡谲煞气将亭子裹的严严实实,顿时漆黑如夜,伸手不见五指。
    又是一道轻叩桌面的声音响起,漆黑中燃起一盏幽弱灯火。
    火光映照二女的脸庞,瑰清开口道:“透不进来一点光,免去撑伞的麻烦了。”
    青裙女子将伞轻轻放在一旁,病殃殃的倦容浮起淡淡笑容,“公主殿下的伤可曾好了?”
    瑰清玉手执杯,冷冷一笑,“陈鹭瑶,你死的还真是活该。”
    青裙女子不置可否,双手托腮盯着那一盏微弱火光,轻轻出声:“公主殿下活的很不开心吧?就像世间大多命苦女子一样,我能感受得出来。”
    “陈鹭瑶,你求我见你一面,就是为了说这个?”瑰清冰冷抬眸,“开心与不开心,于我而言都是一样的,这世间平庸无趣,我既然从不放在心上,何来的不开心一说?”
    女子轻轻叹气,“所以你连亲情都漠视,更是漠视世间的万事万物,唯独对酒情有独钟。这样的你,比起那些太上忘情的修道之人,简直更要可怕。”
    她感慨万千,小声自言自语:“真可怜。”
    瑰清冷笑道:“那你呢?从冰冷无情到触目柔肠断,落得今天这般下场,你也配可怜我?”
    “如果你不怕死,我不介意让你魂飞魄散。”
    话已至此,气氛冷到不能再冷。
    陈鹭瑶撑伞走出亭子,面对那位冰冷霸道的公主,她没有丝毫忌惮和畏惧,只是自己现在还不能死,至少也要等到返乡看看爹娘,至于见他一眼的奢望,她不敢想,也不强求。
    走出沁瑰宫,一个道士靠墙打盹,摇摇晃晃,敏锐感觉到阴气迫近,睁眼看见撑伞的陈鹭瑶,松了一口气,见她微笑点头后,双指掐住红色符纸,将她的魂魄收回。
    走出内宫,两侧梅花如雪落,铺满石阶,如游天香国中,足怡鼻观,道士忽然想起那首曲调凄凉的词,其中有一句话,“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
    他轻轻拂去雪白花瓣,停下脚步,触目伤情,离恨恰如春草,更行更远还生,这样的日子看似久,可总会到来的。
    第一缕阳光避开紫色遮帘,倾洒在床榻上,王姒之睫毛微颤,缓缓睁开了眼。
    像极一团雪球的白猫见主人醒来,当即跳上床榻,喵喵叫个不停,小脑袋来回的蹭,似乎是在问安。
    王姒之连忙比了个嘘的手势,示意它不要出声。她伸出手,轻轻推了推枕边的男人,见他没有反应,依旧鼾声如雷,便有些不开心的撇了撇嘴。
    谁都不知道她昨夜是怎么过的。这个现在都做着春秋大梦的男人,昨晚睡觉前信誓旦旦保证自己睡相很好,结果刚熄烛没一会,就鼾声如雷。然后就是把他自己的被褥蹬到地上去,睡冷了就开始抢她的被褥。问题是,她睡在床榻里面,靠着透风的窗户和阴冷的墙壁,冷就不说了,被褥还全被他抢去,想抢回来又抢不过,最后就挨了一晚上的冻。后来实在是疲乏,天蒙蒙亮之际入睡了会儿。而这个男人呢?从昨晚熄烛到现在,鼾声就没停过!
    王姒之眨眨眼,动作很慢很慢,生怕将他吵醒,轻轻挪身跨过他,然后和他面对面躺下。
    近在咫尺的神仙容貌,哪怕王姒之早已看过无数遍,却仍会内心荡漾。那年上元灯会,第一次初见他,他一袭猩红雪衫,头戴玉冠,简直是不食烟火的忘忧天人。天下人皆知他品行不端,荒淫无度,暴戾恣睢,但那大多只是男人的看法。世间女子,则大多青睐他,爱慕他,更有甚者非他不嫁。似乎他每一次外出游玩,都会有胆大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眉眼娇羞,而他只是笑着推开,说上一句“这位姑娘,请你自重。”
    王姒之是女子,自然也更懂女子心思。她知道,女人如水,更容易春心荡漾,或许今天逛街看见个温润书生,可能就要念念不忘一段日子。可能明日瞧见个翩翩公子,怕就要魂不守舍。明明只是一场萍水相逢,或许都没有机会去擦肩而过,只能远远驻足,但心里的那份情丝,愈发搁置,反倒是愈加浓烈。所以她相信,眼前这个顶好看的男人每次出游,都会让许多女子失魂落魄,甚至一眼误终身。
    爱情这个东西,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也许两个人耳鬓厮磨一辈子,都不能把生米煮成熟饭。也许两个人初次邂逅,便缘定终生。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当初在绿带城与他相逢,扪心自问,她是不喜欢他的。哪怕后来像小猫咪一样乖乖顺从他,也不过是想要救王家。至于真正对他动情是在什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或者说从未知晓过。她只知道现在的自己,越来越爱这个男人,越来越离不开这个男人。之前抱着目的去接近他,如今想想只觉得荒诞好笑。
    她知道,以他的到处沾花惹草的风流性子,喜欢他,一定会经常吃醋,经常生闷气。但对比曾经的自己,连爱情为何物都不知道,连一个喜欢的人都没有,王家被抄后更是如同行尸走肉,没有任何情感可言。是这个男人用肩膀轻轻撞了一下自己,是这个男人想方设法逗自己开心,是这个最尊贵的男人,不惜引火烧身,拯救王家。
    她不奢求能够得到他全部的爱,甚至以后随他入了深宫,深居那一隅之地,哪怕他不常来,也没有关系,只有他还记得自己,那就足够了。
    王姒之轻轻走下床榻,走进浴房,梳洗一番后,挽发插簪,气质娴静。犹豫片刻,还是打算着些妆容。
    妆镜台前,美人独坐。
    美人评上的女子,大多天生丽质,鬓云欲度香腮雪,绛唇冰肌,哪怕不着妆容,也是极美的。弄妆也无非锦上添花。像王姒之这样绝美的女子,更是如此,妆与不妆,其实差别不大。
    但女子面对心爱之人,当然想要自己更好看些。
    女为悦己者容。
    王姒之打扮的很精细,动作轻轻缓缓,从容不迫。床榻上,那个男人还在呼呼大睡,根本不知道有个美人正在为他着妆。
    她轻坠玲珑耳铛,又轻轻咬住轻薄脂片,稍稍抿了抿唇。一切都做完后,她微微歪头,眼含笑意看向镜中的大美人。耳铛也随之发出清脆响声,如雪落碎玉,很是动听悦耳。
    她瞥了一眼男人,眼神幽怨,怪他怎么还不醒来。在妆镜台前顾影自怜一会,打算外出买些早点,于是轻悄悄离开了房间。
    毫无疑问,当王姒之走在街上,一道道饱含惊艳的目光便投射过来。但没有一人敢前去搭讪。甚至路人都避她三分。
    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这句话绝不是危言耸听。昨夜一道声音激荡满城,全青钱人便都知晓,太子殿下如今正下榻于此,身边更是伴随一个极美的女子。
    王姒之闲庭信步,从容不迫,对于那些惊艳和震撼的目光,始终犹如未见。对于这样的事,她早就习惯。还身居京城时,只要是踏出家门,肯定会撞上哪家的纨绔子弟,然后便会被纠缠许久。她坚信,如若自己不是权贵王家之女,而只是民女,遇上那些纨绔子弟,少不了要被调戏揩油一番。
    客栈几里外有一处早点铺,除了粥和馒头以外,倒也没什么东西。王姒之有些犯难,她不笃定瑰流爱不爱吃。不过他既为太子,应是口味挑剔,这清汤寡粥,八成是吃不下的。
    思来想去,既然来都来了,干脆就买些回去。至于他爱不爱吃,无所谓,看他心情好了。
    于是她向铺子老板要了两碗白米粥,犹犹豫豫要不要一屉馒头的时候,老板告诉她这是青钱城最最好吃的糖馒头,她便不再犹豫,买了一屉。
    走回客栈,入了房间。或许是推门声有些大,一直鼾睡的瑰流终于懒懒睁开了眼。
    “醒啦?还以为你要睡到晌午呢。”
    听到这句声音,瑰流下意识跳下床,晕头转向朝桌子走去。
    睡得太久,反倒像是个喝懵的酒鬼。
    在王姒之皱眉目光下,瑰流举起茶壶,咕嘟咕嘟将茶水全都灌进腹里。放下茶壶,他整个人终于清醒过来。
    见早膳已经备好,他不管不顾,直接伸手去抓筷子,结果却被一双筷子重重打退。
    王姒之俏脸微冷,“先梳洗再吃饭。”
    瑰流哦了一声,朝浴房走去,喃喃道:“夫人规矩忒多。”
    王姒之身体一晃,当即脸色绯红。
    瑰流邋邋遢遢走进浴房,又拖拖拉拉走出。头发还在往地上滴水,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解扣更衣。
    王姒之放下筷子,重重叹口气,睡一觉怎么还睡傻了呢?简直连小孩子都不如。
    无奈之下,她只好拿起巾帕,走到他身后,想要为他擦拭头发。
    下一秒,她就知道自己中计了。
    她已经挣脱不开这个男人的怀抱。
    红唇未动,先觉口脂香。
    幽香诱人,瑰流把下巴搁在她肩膀上,贪婪吮吸着。
    王姒之只觉得又疼又痒,不由轻哼出声。
    瑰流仔细端详她的脸庞,眼神玩味,“着妆了?为了取悦我?”
    王姒之一阵无语,叹气道:“你开心就好。”
    两人终于落座,一起用起早膳。
    瑰流胃口很好,或许是刚睡醒很饿的缘故。先前她还担心他会不喜欢吃这些,现在看来,是她多虑了。
    瑰流夹起一块馒头,下意识看向王姒之,眼含笑意。
    王姒之当即心头一紧,身子不自觉向后挪了挪。她熟悉这种眼神,这个男人要开始咬人时,就是这幅样子。
    瑰流咬了一口馒头,心满意足,看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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