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鸟记》正文卷第二十七章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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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昌并非生来就是一个相貌丑陋的孩子,而是一夜之间变成了尖嘴猴腮的模样。
    具体原因他并不清楚,只知道疼爱他的母亲从他十岁发生变化开始,就拿了她那串从寺庙求来的黄花梨佛珠日夜守在自家的佛堂,有时诵经,有时只是跪坐在蒲团上发怔。他曾听母亲痛苦地喃喃说过许多什么自作孽不可活之类的话。
    虽然母亲几乎时刻不离佛堂,但也没有减少对他的关爱——这是他那时候唯二的慰藉。另外一个就是他那乖巧听话的小媳妇儿。没错,就是他母亲在他还小时给他找好的童养媳。
    她叫阿素,他最喜欢她那一双水汪汪的杏眼,因为她在他变成了十分可怖的样子之后也仍旧坦然地像往常一样睁着它与他一起读书、一起玩耍。
    仆从们努力遮掩也遮掩不住的异样眼神,邻居玩伴们不走心却诛心的嘲笑,路人目光中透露出来的怜悯……他几乎被这些恶意逼得发疯。
    同样是被宅院围住,那个孩子心底不再有从前那样溜出家门去玩耍的渴望,反而满是庆幸,庆幸自己还有家,可以将自己团团围住。
    人终究是要长大的,他开始逐渐封闭内心——当然,对于亲近的人还是留下缝的——他学习经商之道,想要从母亲身上接过家里的大梁,因为他的父亲在他十三岁那年病逝了。
    学习经商,就必定要学会见人,他扭曲着自己,忍着腹中的翻腾,终于一步步成长为他家的顶梁柱,成了他家那一片最有名气的布庄以及钱庄的老板。
    渐渐地,他长到了成婚的年纪,他要与阿素成婚了。
    可就在大婚前夜,新娘子失踪了。
    他即刻派了人出去找,自己也疯了一般冲出去寻找。然,找遍了几乎整座城也没有发现阿素的踪迹。
    满屋子的宾客看见他失魂落魄地回到家,眼神不由得在那一刻流露出怜悯与……忍耐着的微不可查的厌恶。他早已对这样的眼神麻木了,他只是目光呆滞地被母亲揪着手拉到屋子里问话——他记得那是从小到大母亲第一次这般使劲揪他的手。
    ……
    应青青问:后来呢?
    后来?
    他再次见到阿素的时候,竟然是在一次与合作伙伴的应酬上。
    觥筹交错间,他胸中隐隐涌起热意。再听身边合作伙伴言外之意,眼前的众多美人都是他的,想要可以挑一个买走,李昌怒火立时燎原。
    ——他直接打翻灯盏,在混乱中举起众人才评鉴的锋利古剑杀掉了合作伙伴。
    眼见人倒血溅,他骨子里的某些东西猛地碰撞了一下,当即喝令手下一个不留。
    李昌说老实说他不怎么想回忆那天的事,因为他眼睁睁看着阿素倒在血泊里,被毒哑了的嗓子里只发出“啊啊”的声音,眼睛闭上的最后几秒还看着他。
    大概是报应,阿素去世不久,他母亲也因病逝去了。他变成了一个人。
    至于后面遇见井昭和“郝贤达”并达成了交易的事,似乎就发展的顺理成章了。
    水蛭妖三缄其口的交易被李昌一句话轻飘飘地带过:他们想我死后把魂魄献给丰州祠。
    ……
    如果说李昌先说作案动机是为了博取同情的话,那么应青青承认他成功了。然而如何对他所犯下的错作出评判,并不由应青青决定——她甚至没有提出意见的资格。她不过是一个从六品的小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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