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荒仗剑行》第十一章黑剑认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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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荒素雪山庄天然无此烦恼,两家均是上古传承,有得天独厚的修行优势,前者为火而生,族人先天亲和火系;后者为水而生,族人先天亲和水系。秦鸿曦身为九离寨的小少爷,先天的火系亲和者,竟然对此一无所知,真不知九离寨是怎么教的?
    若按常理,修行之事也和天下诸事一般,得是一步一个脚印,循序渐进。纵然各人的天赋参差不齐,但见闻、境界以及修为三要素总是相互影响,共同成就的,平白不会相差太多。
    根据秦鸿曦刚才所描述的打坐经历,分明是证悟了金丹,才能见到的内丹变化。可他对修行常识却一无所知,且呼吸粗大沉重、杂乱无章,还不如一些刚入门的炼气修士……
    “他的真实修为很低,可以说连筑基境都没达到,但他的爆发上限极高,竟能短暂提升至金丹境的状态。如此诡异的修行状态,若不是修习了某种特殊功法,那就是服用过某些神丹妙药……”
    金立山暗自笃定秦鸿曦缺乏修行经验,是真心求教,随即耐心解释道:“修行人当知,万事万物皆在道中不断变化,五行元素构成了世界,亦构成了人身。人道之中,有男女老少,高矮胖瘦;有三教九流,五花八门。所谓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郎,人们往往要根据自身天赋去选择行当,只有选对了路子,才会前途光明。反之,一味地眼红他人,去做些舍长取短的事情,到头来只会越走越黑,贻误终生。修行人在选择修行法门时,亦是如此,只有修炼与自身天赋所契合的法门才能扶摇直上,证悟大道。”
    “所谓元素亲和,是指某人与某种元素有着极大感应,对该系法术有极强的领悟力和创造力。这种能力超越了常人极限,如同弹跳力与飞行力的区别。例如我与水元素亲和,普通的水系功法,非亲和者需要修习十天,我可能只需修习一天;更高深的法术,非亲和者可能终生不悟或是领悟皮毛,我却能融会贯通。简而言之,元素亲和者修行的更快、更深!”
    秦鸿曦道:“听着倒是很不错,可是去哪里才能习得高深的法术呢?”
    金立山道:“天生我材必有用,浩瀚宇宙,妙法万千,还怕无法可学?如我素雪山庄的藏书阁,共有三楼,收录了几千年来各系功法,庄内万人均可参阅。一楼藏书千部,二楼藏书百部,三楼藏书九部,一层更比一层难。近十年来,从二楼习得法术者不过百人;从三楼有所感悟者,百年之中只有两位。素雪九离向来交好,秦少侠若是愿意,随时可去参阅学习,以少侠之天资,必能发扬素雪,不致妙法蒙尘。”
    秦鸿曦心想:“虽说我们两家交好,他客套两句也不奇怪,可发扬素雪与我何干?这几个字听起来怎会如此别扭。”
    不管这许多,秦鸿曦拱手谢道:“承蒙掌柜的指点,他日北上,定然去藏书阁拜阅钻研。”
    金立山道:“那便极好了。现在你已了解元素亲和的概念,后两个问题也就简单许多,我便一并回答了。”
    “元素亲和有先天后天之分。先天亲和,前尘注定,不是修行人自身所能左右。后天亲和则不然,服用灵丹灵药、偶遇奇遇机缘、或在灵气旺盛之地长久修炼……总之有多种方式都可以达成后天亲和,无法一一尽说。例如金某,并非流氏族人,先天不与水系亲和,全靠大老爷栽培才与水系亲和,才能学习素雪秘术。又如秦少侠与这黑剑有缘,仗其剑力便与水系亲和,也是一段奇遇!”
    “至于你的最后一个问题,能不能学习别系法术,这自然是能的。但舍近求远,白白浪费自身天赋和机缘,总有些可惜和可笑。你觉得呢?当然了,凡事无绝对……”
    金立山一席话,让兄弟二人如拨云见日,茅塞顿开,且意犹未尽。
    经过半晌的谈话,秦鸿曦也逐渐恢复,彻底摆脱了苏醒后的昏沉。瞥了一眼窗外,已是日落黄昏,忽然闻得一阵饭香,肚子极不争气地咕咕作响,让秦鸿曦颇为尴尬。连忙起身下床,整了整衣服,对着金立山行了一礼,作别道:“我兄弟二人为挑件趁手兵器而来,不料中途有此变故,昏睡半日,劳掌柜费心,又劳掌柜耐心传授知识,实在受益匪浅。如今天色将晚,不便再叨扰掌柜,我兄弟二人就此告辞,他日再来拜谢。”
    金立山快步上前,紧紧拉住秦鸿曦手腕,哈哈笑道:“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秦少侠的身份我早已知晓,你可不是一般九离族人,乃是九离圣女之弟,少爷秦鸿曦是也。九离素雪向来交好,难得小少爷光临北国春秋,金某作为一店之主,怎敢不尽地主之谊?我早已吩咐后厨备好酒席,美酒佳肴尽是寒州特色,只等少爷清醒,共同享用。”
    自打娘胎出生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之前的十七年里,秦鸿曦从没挨过一次饿。昨天独自下山,第一次尝到饥饿的滋味,较之那些穷苦人家的孩子,他真是饿一秒都扛不住。说实话,他真的很想一口答应,然后飞奔到佳肴面前,大快朵颐。可是看了看窗外,天色不早,而掌柜又热情异常,生怕席间寒暄太久,耽误了姐姐交代的正事。
    从一开始听闻吃饭的兴奋,再到看向窗外时的犹豫纠结,以及此时暗下某种决心的凝重,种种表情微细变化都一一落在金立山的眼里,不等秦鸿曦开口拒绝,金立山便先发制人道:“小少爷有事在身,金某岂敢久留。俗话说得好,民以食为天,纵然有天大的事,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填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办事,这是金某闯荡多年的经验,与其在这纠结,不如早早吃饱赶路。再说了,小少爷前来,不是为了挑选兵器吗,怎可空手而去?”
    眼见秦鸿曦被自己说动,金立山接着道:“其实厅堂之上还有一位秦少爷的故人在等候。”
    秦鸿曦略略吃惊道:“谁呀?”
    金立山道:“此人面如朗月,目似寒星。一袭白衣胜雪,有天人之姿;十年暗室饮冰,养浩然之气。处江湖之远有情,守寒潭之深无怨。素雪之骄子,北荒之神剑……”
    不知是恭维之词辣耳,还是思念之心太切,秦鸿曦根本不等金立山把词说完,一路闻着饭菜香气就跑到了后厅。
    迫不及待地推开房门,除了满桌美酒佳肴,并没能见到半个人影。不免让人有些失落。转念一想,这个故人最爱和自己开玩笑,恐怕又躲在哪个角落,正准备吓唬自己。
    想到这里,也不管什么主客之别和规矩礼仪,秦鸿曦蹑手蹑脚地开始在房间里四处搜寻。
    “小少爷不必找了,那位故人并没在这里。”
    说话之人正是掌柜金立山,已和陆神闻赶到了后厅。
    秦鸿曦的脸上同时挂着喜出望外后的失落和被哄骗的愤怒,他带着生气和不甘问道:“商人以诚信为本,金掌柜何故骗我?”
    金立山赔笑道:“小少爷切勿见怪,金某确实没有欺骗。是那故人之前来信,说你下山历练,即将经过此处,让我好生招待,也顺便指点一二。他还专门留下一物,说是见物如见人。”
    秦鸿曦默默回想,今天第一次和金立山见面,他对自己言无不尽、有问必答,的确十分热情。原来是受了吩咐。
    安排兄弟二人落座后,金立山从墙角的柜子里端出一个盘子摆到了秦鸿曦面前。
    秦鸿曦也不客套,一把扯下遮布,盘中煜煜生辉,露出一串红光闪耀的珠子。
    “请问这是何物?”
    “再仔细看看,你肯定认识。”
    秦鸿曦拿起珠串打量,发现它由二十八颗小红珠和一颗黄绿黄绿的大珠组成,大珠看上去就像一枚橄榄石,没什么稀奇。再看小红珠,就更平常了,居然是二十八颗被血珀包裹起来的糖葫芦,仿佛还被人吃过。
    秦鸿曦看明白后捧腹大笑:“这算啥呀?糖葫芦化石?北国春秋的艺术品?好歹也弄几颗新鲜的,怎么还被咬过……?”
    说着说着,秦鸿曦自己打断了自己,像是想到了什么。
    再后来,他的眼角渐渐湿润,就连平时最注重的大侠形象也不再顾及,竟然嚎嚎大哭了起来……
    “咚咚咚!”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了一阵清脆的敲门声。
    “哎呀,真是没办法,三年不见,怎么还是个爱哭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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