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奇纵横天地最新章节目录
灵越沉声道:“把飞剑收起来,储物戒指扔过来。”
这“贾前辈”叹了一口气,将飞剑收回,储物戒指摘下来用手一抹,去掉神识变成无主之物,向灵越扔过去。
灵越接过戒指道:“我只控制你一百年,一百年后放你自由。”这“贾前辈”心下略略一宽,苦笑着摇头,闭目不语。灵越神识一动,克里木便走上前去施法。
十几息后,“贾前辈”走上前来,对着克里木和灵越恭敬地道:“贾瑞参见主人,参见主人的主人。”
将剩下两个金丹初期的修士全都奴役之后,灵越这才长出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忙了半天也把他累的够呛!心道幸亏收了这个克里木,否则今天难免凶多吉少了,看来有强硬的底牌,关键时刻还真能救命!这清风派我还没去找他们,他们倒先来找我了,又想到他们把清湖山庄已经夷为平地,更是愤恨不已,这清风派我定要将其连根拔起!
灵越休息片刻,又拿出灵石吸收回复,将状态调至最佳后,把六个俘虏放了出来。灵越查看了一下他们的伤势情况,自己也懒得费劲,拿出几瓶丹药给到克里木,给这六人尽快疗伤复原。
这六人只有那“贾前辈”身上没什么伤,自然也不需要治疗,灵越便把他叫过来询问一番。
灵越盯了他片刻,恨恨道:“你在清风派是何身份?那清湖山庄你们真的已经全部碾为平地了吗?”
贾瑞恭恭敬敬地答道:“属下是清风派的长老之一。清湖山庄里我们一共杀了一百一十三人,房舍等其他的并没有焚毁,因怕引起周围的人注意,连尸体我们都收起来了,我要不要拿出来给主人看一看?”
灵越心里烦躁不安,不忍心去看这些熟识之人的尸体,咬牙道:“你们这些修真高手!竟然连这些无辜的凡人也都屠戮了,真是丧心病狂!”
贾瑞见灵越生气,连忙跪下道:“属下已知犯下大错,以后一定洗心革面,以赎罪愆!”
灵越也知道此时再惩罚他已经没有意义,压下心头的愤怒,沉声问道:“死的人里面有几个修真者?我说的修真者就是修炼有灵气的人就算。”
贾瑞想了想道:“有三人。”
灵越眼睛一亮,那就是说还有没死的?山庄里应该有五个修炼出灵气的才对!又听贾瑞描述了一番衣着长相,灵越才知道这伙人血洗清湖山庄的时候,萧芳芳和世良应该正好都不在,逃过一劫!
灵越心里这才舒服了一点儿,想了想又问起清风派的情况。这贾瑞是清风派的长老之一,对清风派的情况自然是极为熟悉,给灵越详细介绍了一番。
原来这清风派以前也是个名门正派,但自从现任宗主“吴德”上任之后,慢慢开始以抢掠修真者为门派主要收入来源,渐渐地整个门派也变成了一伙强盗团伙。不过抢掠之事都是做的很是隐蔽小心,这些年倒是一直没有被发现。
另外,贾瑞还说了一个重要消息,就是西北战区的副都督“吴法”大人乃是掌门的远祖,是一位元婴中期的高手,调走周桓的命令就是他下的。
灵越眯着眼睛点了点头,说道:“凭我们八个人的实力,能不能把清风派连根拔起,且消息不外漏?”
贾瑞想了想,面有难色道:“若是这么直接杀上门去,恐怕是力有不逮,不知主人还有什么后手底牌没有使用的,不妨说于贾瑞一听?”
灵越想了想,便把自己的各项能力以及手头现有的法宝等,简单的和贾瑞说了一遍。
贾瑞思索片刻后,面露喜色,说道:“主人若是运筹得当,当可把清风派一举拿下不漏一人,且消息不会外泄。”
灵越面露喜色,刚想说话,克里木走过来插口道:“主人,他们五人已全部醒来,伤势已经好了一些,但战力还没有恢复,恢复的话需要十天左右。”
灵越示意让他们都过来,不多时,几人已经拿着一些破烂的桌凳,木板等物跑了过来。灵越不由得哑然失笑,刚才打的时间虽然不长,但是却破坏力惊人,整个山谷已经没有几件完整的东西了。
几人简单收拾一下坐在地上,贾瑞便把如何拿下清风派的计划,详细说了一遍。
此时,这些人皆是已被灵越灵魂奴役,或者是灵魂控制,自然是全站在灵越这一头考虑问题,大家七嘴八舌,又把计划完善了一番,灵越反复思考推敲后,也觉得没有问题。
若是将灵魂控制者放入灵物手环中,则伤势恢复太慢,灵越索性便放出天机屋,就置于这小谷之中让大家养伤,自己也可以安静的修炼几天。
集中修炼就是效率高,修炼到第四天的时候,灵越突然感觉到了突破的契机,于是在克里木的护法加持之下,妖族功法突破到了妖灵后期!
不过灵气的修炼,灵越却未能感觉到要突破的迹象,只是功力又加深了一些。即便如此,灵越把贾瑞叫起来与自己对打一番。双方均不使用其他手段,只是用灵力对轰。只一盏茶时分,贾瑞便已身身处下风。
结束比试后,贾瑞心悦诚服道:“主人仅仅筑基初期便有此战力,属下简直是闻所未闻!”
马奇等几人交换眼色苦笑一下,原来主人的实力竟然这么强!自己等人还曾经自不量力的想杀掉主人,真是自寻死路!
既然已经刚刚突破,再继续长时间修炼也进步不大。接下来的几天,灵越开始准备一些进攻清风派所需要的一些阵法等物品。准备的时候,灵越心里突然泛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似乎又回到了山贼的时代,不由得有些好笑。
阵法准备好后又开炉炼丹,不过这次炼制的不是丹药,而是毒药。
灵越的毒师水平现在也已经到了四阶,这次要炼制的是一种名为“销魂散”的毒药,这是一种可以让金丹期以下修真者,短时间内陷入神志不清状态的一种毒药,在空气中挥洒一点儿,便可迅速弥漫至广大范围,是他们这次进攻的主要手段之一。
十天时间转瞬即过,所有人的伤势均已恢复,各种准备工作皆已就绪,虽然灵越心里着急,想回镜湖山庄去看一看,找到萧芳芳和世良方才心安。但是计算了一下路途和线路,还是决定先去清风派报仇再说,省的时间长了生出变故。
“这攻打清风派呢,有三个要求,第一是要一网打尽,一个不漏;第二是尽量活捉,全部灵魂控制为我所用;第三是消息绝不外泄,以免多生事端。”
出发行动之前,灵越做了个总的思路梳理,见大家都频频点头,继续说道:
“这里面的要点呢,其一就是要设置好阻隔阵,以防一时不慎,有人发出传讯符等物;第二个关键之处便是擒贼先擒王,一定要灵魂控制那吴德掌门,以方便下一步行事;第三个要点是,控制另外三个金丹期高手,尤其是金丹后期的王伟王长老!第四个要点,就是要把所有人聚齐至迷幻阵之中,释放毒气攻击后再全部灵魂控制!都清楚了吗?”
众人同时拱手答道:“属下清楚!”
小说推荐
- 传奇之纵横玛法(纵横玛法)
- 在网吧里激战了三天三夜的星辰,终于完成了统一沙巴克的伟大霸业,但是由于劳累过渡,居然晕倒在地。当他醒来后,却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神秘奇妙的世界,而这个世界赫然是他所玩的传奇游戏里的玛法世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在这样一个既陌生有熟悉的法玛世界里,星辰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本书献给所有喜欢传奇 喜欢玛法的
- 未知连载中
- 最新章:231血战郓城[2]
- 传奇之纵横玛法
- 在网吧里激战了三天三夜的星辰,终于完成了统一沙巴克的伟大霸业,但是由于劳累过渡,居然晕倒在地。当他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神秘奇妙的世界,而这个世界赫然是他所玩的传奇游戏里的玛法世界,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在这样一个既陌生有熟悉的法玛世界里,星辰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本书献给所有喜欢传奇 喜欢玛法
- 未知已完本
- 最新章:556大结局[2]
- 传奇法师异界纵横
- 你说魔法师的攻击缓慢很容易让人躲过?不好意思,我的魔法都是瞬发的,而且还有魔法锁定,谁也躲不掉。你说魔法师最怕的是近战?也不好意思,我有抗拒火环,还有诱惑来的几大魔兽在旁边护航,再撑起我的魔法盾,谁敢来近战?你说魔法师体质孱弱一碰就死?还是不好意思,我不但有护身戒指,还有复活戒指在这里,一个/p
- 暗黑贵公子已完本
- 最新章:第487章:惊现倚天剑[2]
- 纵横七界之魔帝传奇
- 千年之后魔界之门,再次打开!天地之间的三句真言是否会应验“千年结,孽世缘,凌七界,驾众生“魔星现,天地变,世轮回,染尘缘“虎之魄,龙之魂,天机变,神兵现。中华这片浩大的土地上,流传着无数传奇神话故事,对于仙神的传说更是令人羡慕。千年来,有多少年追求成仙之路。那毕竟是传说,又有谁真的能长生不老呢?但奇
- 丨壊丨曦连载中
- 最新章:第477章:蚩尤魔影(三)
- 都市任纵横
- 医术总比别人强那么一点点的中医任纵横,为完成“恩师”最后的嘱托,只身回到东海市。为不暴露身份,来到“恩师”女儿创办的“暮雪集团”做了一名保安。在此期间任纵横结识了诸多美女,朋友,以及华国守护者。众人为覆灭世界级黑暗组织神祇,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热血【展开【收起
- 天地任逍遥连载中
- 最新章:第302章杰西卡到来
- 诸天纵横,从武林外传开始
- 排山倒海能不能胜过葵花点穴?灵犀一指能不能夹住小李飞刀?散手八扑能不能接下天外飞仙?万剑归宗能不能融合纵横捭阖?紫郢青索能不能破去拔剑斩天?我有一把剑,剑名苍天有泪,荡尽魑魅魍魉;我有一壶酒,酒名日月清辉,饮尽江湖豪气;庞眉斗竖恶精神,万里腾空一踊身,背上匣中三尺剑,为天且示不平人
- 贫道爱烫头连载中
- 最新章:武林外传第386章当我拔出剑的一刻,规则已经改变
- 天师盗墓传奇
- 盗墓的很常见,僵尸很常见,天师很常见,但是盗墓的僵尸天师谁见过。qu而后张道陵的第四代孙张盛在三国之时赴龙虎山定居,此后龙虎山的后裔就在此定居。每一代都世袭天师的封号,泱泱华夏有此殊荣的也只有两家,一个是张家的张天师,再就是山东的孔家了
- 竖笛横吹连载中
- 最新章:暂停几天
- 狩猎传说
- 我心中的末世,兽人也懂情和爱。看书的朋友,请多多注册收藏,多多投票,你们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更新动力《狩猎传说》这厢有礼了。bookzonghengcom/book/220170html
- 纵横七海连载中
- 最新章:第一百零九节对飞行的渴望
- 红楼之纵横四海
- 铁血兵王穿越到红楼世界,一个私生子修身齐家?都是小事儿。治国平天下,才是男人的正经事儿。什么叫铁血?两层意思。除了热血,还有冷血!我穿越无尽时空,就是为了和你在这里相见。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红楼之纵横四海》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 遍地沧桑已完本
- 最新章:第0630章六世同堂(大结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