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国记》大道之上皆过往第十一章父子之间的道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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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说算不上什么贵重。
    可能是喝的多了,张弃问了问茅房的位置,就向着后院走去,突然看见那个穿着破旧的小姑娘在后院练着琵琶,虽然有些错音但是比先前要好了不少。
    七八岁的小姑娘看到了张弃,停了下来。看着张弃手中的朱钗出神,张弃看了看她,又看了看手里的钗子。将钗子递给了她,说:“喜欢就拿去。”
    女孩想了想,终究是伸出了手去接。一双满是痕印的手臂落入张弃眼中,像是触动到了什么,张弃问道:“吃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女孩接过钗子,小心翼翼藏在了怀里,看了看大厅二楼董婉儿那边说:“我想像她一样,做花魁。”
    “嗯,是好事。有盼头就是好事,既然想,那付出点代价也值得。你告诉我叫什么,以后你成了花魁,艳压金陵,不,艳压南国的时候。我一定来捧场。”张弃看着眼前的七八岁的女娃儿,宽慰的说。
    “弃儿,赶紧的。我们该回去了。”连接着大厅的院门,张潜叫到。
    张弃听到这连忙转身向大厅走去,看着已经走到院门的少年,女娃儿只是看着那个背影,有些痴了。女娃儿还没从那番话里反映过来什么,他就走了。
    女娃儿从怀中掏出那个钗子,呢喃着:“真好看。”不知是说钗子还是刚刚那个少年。随后抬起头朝着大厅那边喊道:“我叫小刀,刀剑的刀。”
    他应该是听不见了吧。女娃儿想到这,有些恍惚。
    那个叫张莺莺的姑娘像是当真了一样,亲自将张弃和张潜送出了楼,还不忘和张弃说了一句:“别忘了,来接姐姐。”
    张弃一边说着一定,一边走出门。和父亲张潜走向客栈方向,走到街头的张弃挺住了脚步,回过头看向凤翎阁,冷冷地说:“张莺莺,我记住了。”眼神中满是冷冽之色,就连身旁的张潜都感觉到了久违的感觉。那感觉就像他第一次上战场,用手中的刀插入敌人的胸口一样。
    有些人有些事,说不得,提不得。少年郎双手背后,走在路上,对自己的干爹说:“借我些银两,我想给她赎身。”张潜没什么,点了点头。自己的儿子,自己依着便是,大不了他来扛,哪家父子不是这般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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