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斋行记》第一卷孤云出岫第二十三章云波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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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西青染街道的同和染布坊。
    院外的大门那边站着两个衙役,神色肃穆,生人勿近。
    正屋里边,刘伶盯着地上的两摊血迹想着事情。
    按照他们三位提供的线索来看,那位青衫的年轻公子该是第一个到达的案发现场,听其所述当时场景与此时并无二致,也就是说此三人所见的案发现场都是一样的,先后有别而已。
    那干瘦的汉子是染布坊的工人,据他所说,他今日歇工在家时无意中听到巷子里边似乎有人大声呼救,于是便拉着几个邻居一起出来查看,在自己顺着声音走到这边时,就看到掌柜的一家院门大开,里头还一副乱糟糟的情形。
    他平日里就在这边上工,看到这幅场景哪能不着急,当时喊了几声,见没人答应,里屋那边的大门又是半开半掩的状态,他因害怕发生啥事才匆匆进了里屋,在发现掌柜的一家倒地身亡后,第一时间就报了案。
    那个干练的衙役点了点头,他也是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就带着干瘦汉子一起去的衙门。
    经查看,死者的死亡时间应该是在昨日的前半夜,也就是亥时左右,症状很明显是中毒,桌上的饭菜经过银针测试后并未发现有下毒的痕迹,屋内其他地方安然无恙,打斗全部发生在前厅。
    既然不是为财,那就是仇杀了。
    面前的干瘦汉子既有人证被排除在外,至于酒楼的伙计则更加不可能,剩下的就只有那个身穿青衫的年轻公子了。
    来的路上,刘伶其实一直在试探他,虽说还没有完全探寻到自己想知道的答案,但他不会武功是肯定的。
    死者所中之毒刘伶从没见过,不过观其死状和地上的那两处血液状态,有点像是五仙教的“练尸蛊”。
    “练尸蛊”很少出现,刘伶也是在那场巫蛊之祸后偶然间听得某位前辈谈及。
    听那干瘦汉子所说,薛掌柜平时为人和善,对待布坊工人很是友好,几乎从不克扣工钱,只是有点惧内,在城西这一带是个出了名的“老好人”。
    如果说薛掌柜和谁结了恩怨,他是打死都不会信的。
    难道说这桩血案又和五仙教有关?
    昨日在苗山的那处斜月谷中,自己亲口从崇玄观的老真人口中证实,当日田李村死去的泼皮所中之蛊就是五仙教的“赤磷蛊”。
    这么说来,那日田李村老李头口中的那个奇怪家伙,莫非还真就是五仙教的余孽?
    之所以不大动干戈,其实是为了某些不为人知的掩人耳目?
    五年前的黑山苗裔如果真有人侥幸偷存,以他们行事无忌的狠辣手段怎会轻易放手?况且大老远来城西这边杀一个老实巴交的染布坊老板,就真不怕打草惊蛇?
    刘伶一想到这些就难免心烦,里正老李头口中的奇怪家伙如果真不是苗人乔装,此时此刻那人恐怕就待在城中。
    且不论那人是谁、有何目的,得尽快找出来才行。
    至于那人是如何躲过城东门巡检的,回去还得找那瘦猴儿好好聊聊才行。
    想到这里,刘伶突然倒吸了一口冷气,像是想起了某件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
    他不动声色的站起身,将屋内的陈文三人集合在一处,四人就这样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了半晌。
    一盏茶功夫过后,陈文一行三人带着那干瘦汉子和酒楼的伙计一起离去,屋内只剩下几个搬弄尸体的普通衙差和刘伶及李云风二人。
    刘伶在经过一番叮嘱后,屋内原先的那个在城西巡街的老练衙役点了点头。
    李云风有些纳闷,怎么其他人都走了,自己还要待在这呢?
    这么说自己还是有嫌疑在身啊。
    果不其然,那魁梧的领头衙役刘伶在交代完毕后,转头微笑的看着李云风,说道:“李公子,在下还有几事不解,咱们边走边聊?”
    李云风愣了愣,刘伶知晓他不会拒绝,转身先出了屋子。
    屋内犹自一片狼藉,空气中依然有淡淡的血腥气传来,李云风胃内又是一阵翻江倒海,他捂着嘴巴,急忙跟在刘伶身后,一起向院外走去。
    一阵适时的清风吹来,像是吹掉了某人浑身的晦气,李云风松开手掌,大大的吸了口气。
    还是自由的空气好啊!
    走在前头的刘伶神情古怪,像是在苦笑。
    李云风紧跟在刘伶身后出了院子,在七拐八弯的穿过青染通巷后,两人朝着城西的一家小酒肆走去。
    远远离着那家酒肆还有十几步的距离,空气中就传来了浓烈的酒香,李云风抬头望天,一轮大日向西移去,原来早已过了午时。
    李云风神色尴尬,早上胃里翻江倒海的吐了半天,刚才在那染布坊内还不觉得,这会儿已经是饿的前胸贴后背,肚子里传来一阵阵咕咕的叫声。
    酒肆的掌柜见进来的是个衙差,看装束似乎还是领头的,不敢怠慢,亲自走过来询问两位客官是否需要点些什么?
    刘伶领着李云风坐定后,向那掌柜的伸出一手,说道:“先上一壶酒,至于吃些什么小菜,全凭这位公子做主。”
    李云风见他神色,心里头打了个突突,本来不过是一件吃饭谁点菜的寻常待客小事,此时自己竟然还有些不知所措。
    既然不知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不妨大胆猜一猜,这家伙让自己点菜该不会是饭后也想让自己掏钱吧?
    李云风嘴角抽了抽,应该不会,怎么说他也是个当差的,不能这么没谱才是。
    掌柜的笑着弯腰,转头看向李云风,刚想开口就愣住了。
    只见那人一袭青衫上竟然沾染着血迹,旁边跟着个衙门的捕快,莫非眼前的年轻公子是个歹人?
    掌柜的一时间有些僵住,这个情况可从来没见过,当官的抓贼抓到一起来酒肆喝酒了?
    不过看那捕快的神情又有些不像,哪有官差和贼人有说有笑的?
    李云风撇了撇嘴,有些难为情的说道:“还是刘大哥点吧,在下初来乍到,只怕点的不好,扰了刘大哥的酒兴。”
    之前一行众人在往来城西的路上时,刘伶就曾不动声色的套过话,两人自然也就认识了。
    李云风此刻内心得意,心想我都叫你大哥了,你总不好意思让我出饭钱吧?况且都明说了自己是初来此地,就算不是朋友,可因为一桩命案结识到一起,怎么着多少也该有了那么点人情,这第一顿饭一定得你请才是。
    刘伶可不知道李云风心里的那些小九九,点点了头,“那就我来。”
    说完就伸手招呼掌柜的,随意点了几样小菜。
    其中有一份名为“飞凤逐雪”的菜肴引起了李云风的注意,听名字好像蛮贵的样子。
    李云风本想问问,可刘伶只是看着他并不答话,说是等会就知晓了。
    盏茶功夫过后,酒肆那边的菜肴就上齐全了。
    李云风睁眼一瞧,大失所望,所谓的“飞凤逐雪”不过就是后世的荔枝鸡肉罢了。
    荔枝中间包裹着一小块鸡胸肉,上面贴两片枸杞,自己那会儿可没少吃。
    什么神神道道的“飞凤逐雪”,名字倒是取得文雅,也应景。
    其实这也不怪刘伶,当今天下十七洲,这荔枝算是南梁国的独产,除了极少数珍品仅算作皇家私有和作为敬献景谕王朝的贡品外,相较其他品相一般的,国朝虽说并不禁绝对外出售,但对于普通百姓来说,也算极为难得的。
    南朝的荔枝一般分作两季,三四月份算作一季,六七月份算作另一季。
    此时正值三月,是荔枝收成的大好时节,其中又以“状元红”品相最佳。
    南朝除了第一季的“状元红”和第二季的“六月青”不对外出售外,其他的可都是三朝商人争相逐利的奇货可居之物,不过由于荔枝采摘下来后存鲜的周期短,一般财力不足的小商小贩可不敢轻易采购。
    听说北庭那边游牧部落的皇族尤好此物,每每在南朝荔枝成熟的时节,那些来往南朝和北庭的色目商人都会不惜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也要购得上品,用作媚上邀宠的手段。
    北庭极西之地的象州,有一座接天连地的大山,山势巍峨,高耸入云,因其高绝处终年积雪不化,故名为“中柱雪山”。
    “中柱雪山”与“双著山”同为天下十二胜景,不过“中柱雪山”以雪闻名,“双著山”则以奇绝,神秘称世。
    传闻那北庭的鞑子皇帝为了一饱口腹之欲,就曾经命人去“中柱雪山”深处取来了千年寒冰,专门用此打造了一方用以存放各色鲜果的白玉匣,赐名为“九龙玉匣”。
    至于是不是还有其他用途,天晓得。
    南梁国朝对此倒是津津乐道,有人愿意出钱买,何乐而不为。
    朝廷户部那边有位员外郎就曾经私下统计过,单单仅一季度的荔枝出口所征得的税收差不多快顶的上小半个白鹭洲一年的税收总和了。
    刘伶倒了两杯酒,一杯递给李云风,一杯拿给自己,说道:“李公子尝尝,这酒可算是南朝特有的好东西,在外可不常见。”
    李云风见他满脸期待的神情,还以为是什么了不起的佳酿,举杯抿了抿,既然是自己第一次入城就曾喝过的荔酿。
    李云风有些哭笑不得。
    刘伶放下酒杯,故作奇怪的问道:“怎么?李公子喝不惯么?”
    李云风微微摇头,说道:“哪里哪里,酒是好酒,只是在下初次入城时就曾喝过。”
    刘伶眉头毫不察觉的微微一挑,“哦,可是城北醉花楼旁的那家酒肆么?”
    李云风哪里会留意这些细节,听他道出地名,还以为整座落叶城卖这荔酿的酒肆都是一家呢。
    他点了点头,说道:“可不是,当时那酒肆伙计说是见我年轻,怕喝不惯烈酒,这才特意拿的荔酿,现在想起来,怕不是和刘大哥一个想法,故意在我这个外地人面前炫耀呢!”
    刘伶暗自点头,果然和之前陈文说的一样,这个年轻人去过醉花楼附近的那处酒肆。
    李云风这一番话说的诙谐,刘伶如果不是心里仍然装着疑惑,说不定此时就真要和他畅谈几句。
    之前在众人赶往城西的途中,陈文就曾在间隙之际将自己如何认识后面的那位青衫公子的事情,全都事无巨细的说给了他。
    在查看了薛掌柜一家灭门惨案的现场后,刘伶想起了一事,面前的这位年轻公子到底能不能脱得了嫌疑,那还得等陈文他们三个查出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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