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一剑平最新章节目录
日垂西山,眼瞅着穿过竹海的一行五人便要露宿荒野,却柳暗花明,在一个陡峭的山坡上,发现了一间破败的山神庙。
山神庙修建的格局不大,不过容五人呆上一夜,倒也还凑活。庙内久积尘土,供台案板四分五裂的拆散了一地。原本漆彩的山神石像也没逃过一劫,不仅漆色脱落,而且留在山神庙内的只剩一个脖子以下,威武执剑的身子,其脑袋早已不知去向,算是落得个身首分离凄惨下场。很显然,这儿的山神庙不仅没有香火,还被人打砸过。
一行五人入内,各自打量了一番,心思各异。齐泽最不信这些虚虚妄妄的鬼神之说,扫视了一圈庙内并没有察觉可疑之处,便也不再多打量。王富贵和齐泽,在这件事,算是一路人。这些凡人口中杜撰的山神,水神,一般都是生前有过大功德的人,死后被当地人建庙祭祀,祈求其能化身神祗,继续保佑风调雨顺,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罢了。既踏入修信,又岂会信这些?
齐清风捻开折扇,冷眼旁观的瞧着庙内的落魄之景。事出必有因,有因自有果。这土狗山并不算偏远之地,既然当地人主动放弃了祭祀香火,甚至还出手打砸了一番,必不会是平白无故如此。不过齐清风也没兴趣深究其中缘由,是非功过又如何?还不是早已尘归尘,土归土,人死即道消。立不立石像,砸不砸石像,有没有香火,想来早已死透了的山神老爷压根儿就不知晓,何来在意一说。既然他不在意,更用不着来客替他担忧。
张自伟与这三人不同,他信。当下,张自伟默默的走到了山神老爷凄凉的石像前,躬身轻拜,双手合十,嘴中振振有词的说了几句,无外乎都是希望山神老爷莫要见怪之类的话语。墨世平犹豫了片刻,小步上前,双手合十,行了一礼。
王富贵性子憋不住话,瞧见了二人如此,便小声嘀了两句,“都是些骗人的把戏,这世间哪有什么妖魔神佛的。要是真有,山神老爷瞧见自个儿脑袋都搬家了,还不得气的把这方圆百里的山脉都毁塌喽。”
张自伟摇了摇头,轻声道:“心诚则灵。”他并不多解释什么,与王富贵说不来的,他俩精神根本上是背道而驰。不在同一个语境,即不在同一个世界,鸡同鸭讲罢了。
墨世平笑而不语,他对于这些神神鬼鬼的事物,不信却愿信。那便入乡随俗,来了土狗山,借宿山神庙,算是受了恩惠,那便拜上一拜,既图心安,也为理得。
齐清风将众人神情尽收眼底,心中也是大致有数了。在他看来,王富贵和张自伟虽然在此事上是站了对立面,可他俩较真的性格倒是成了一路人。信便是信,不信管他人说什么还是不信。齐泽自不必多言,本就性子呆板,认死理。但与王富贵明显不同的是,齐泽不信山神,是他觉得纵然山神又如何,真敢现身他便敢于问拳。齐泽走的修行大道,最是纯粹,身前有人拦路,我便以拳相迎。也无怪乎,当初炎灾赤狼会留下一句,差了点意思的同道中人。
至于一路上皆是和和气气的墨世平,齐清风倒意外的觉得,这少年看似没有主见,却也仅仅是看似,前提是没有触碰到少年心中划出的界限。以齐清风的眼光来看,一旦过界,墨世平甚至会比齐泽更固执,比王富贵更较真。四个人中,反倒是他才最有可能闯出大祸。如果他的修为很高,又认准了一条不被世间所接受的道理,那善恶一念,撞了南墙也不回头,后果便糟透了。
想到这儿,齐清风轻轻合起折扇,一对妩媚的桃花眼中闪过一丝忧愁,却不多说什么。天底下的事情很多,齐清风管不过来,也不想管,他又不是那个游历世间的老儒生。再说了,一个姑娘家,替一个萍水相逢的少年操心将来之事,说出来又算怎么一回事?羞死个人哟。
夜幕渐浓,五人笼了些树枝木柴,堆砌成跺,在山神庙内燃了篝火。篝火旁插着几根不长不短的树枝,其上挂着两只肥美的野兔和两条鲜嫩的山鱼。之前,齐泽外出晃荡了一圈,回来时手里便拎着野味,说是顺路见了便抓了。
王富贵眼巴巴的瞅着快要烤熟的野味儿,鼻尖闻着了酥酥的肉香,不自觉的咽着口水。尤其是那烤的金黄泛油的兔子腿,直直的便勾住了他的魂儿。
齐清风瞥了眼王富贵那嘴馋的模样,忍不住偷笑,“王兄弟,俗话说,地炉篝火煮菜香,舌端未享鼻先尝。鼻子干闻着的时候,才是最香的,入了口反倒也就那样了。”
王富贵想了想,却摇摇头,悄悄咽了口口水,才答道:“不会的,要嘴里咬着了还是香的。尤其是第一口和最后一口,一定要细嚼慢咽,老香老香了。”说完,他笑着挠了挠脑袋,说这些嘴馋的心得,怪不好意思的。但这些都不是最香的,王富贵至今为止,乃至在以后的人生中,吃过最香的,便是他带着小女孩一起烤的地瓜。小女孩非要他先吃第一口,而最后一口,小女孩也留给他了。那两口寻常的地瓜,直教王富贵记了漫长的一生。无论什么忆起,都是最香最香的人间第一滋味。
齐清风略作思量,点头认同,赞道:“对,是这个道理。第一口和最后一口尤为特别,说的真好呀。”只是,齐清风有些疑惑,不知为何,说话那番话的王富贵望着兔子腿的兴致不高了。
五人分食了野味,到最后王富贵也就尝了一只兔子腿,浅尝辄止,吃的心不在焉,并没有像他之前说的那样,第一口和最后一口,要细嚼慢咽。齐清风虽有疑惑,却没过问,他心里自然明白,有些事情,按他和王富贵的交情,王富贵不会说的,或者说了也只是敷衍的借口罢了。
齐清风摇了摇头,人心复杂,往往是窥一斑不可见全豹。他匆匆一瞥,瞧见黑魆魆的草丛中,竟有点点光亮透出。
“流萤?”齐清风蹑手蹑脚,压低了步子声上前一瞧,灌丛中确实有许多萤火虫在飘曳。齐清风顿时心生欢喜,捉了一只合在双掌之中,透过指缝打量着。走了几天山路,这还是他头一次在夜晚遇到萤火虫。
张自伟看见了这一幕,破天荒的轻叹了一声,“我曾听说,这土狗山庙里供奉的山神老爷,叫杨之志。他生前是此地的县老爷,兢兢业业,是个爱民如子的好官。这杨之志生前没什么趣好,却偏偏中意萤火虫。死后,当地的百姓为纪念他,每年在土狗山都会集萤放赏。只是,杨之志生前得罪了太多同僚,死后便也注定不得安宁。有人凭空捏造了杨之志的罪证,传的风风雨雨,久而久之当地的百姓也就当真了,便砸了这山神庙,断了香火。不曾想,这些传闻,多半竟是真的。”
齐清风轻挑眉梢,摊开了双掌,放走了那只萤火虫,“竟还有这么一段曲折的故事。”
墨世平和王富贵心生怜悯,皆是叹了一声,替那杨之志打抱不平。
“哎哟,山神老爷,方才我眼拙,如今特地补上一拜,莫怪莫怪。”王富贵一个蹦跶,窜到了残破的石像,毕恭毕敬的行了一礼。
墨世平望了一眼,笑而不语。王富贵便是这样的人,较真的时候,他自己想明白,弄清楚了,便有所改变,而且毫不犹豫。
“墨兄弟,可曾听过这么一句话。町畽鹿场,熠耀宵行。”齐清风忽然笑问道。他觉得,墨世平相较于王富贵和张自伟,算是读过书的,便有些文人之间的念头,想与他说上一说。当然了,齐泽也是饱读诗书,不过齐清风不乐意与他谈这些。文人之间,固执古板,最煞风流。
不曾想,墨世平挠了挠挠头,又摇摇头,尴尬的答道:“不曾听过,还请齐兄弟不吝赐教。”
齐清风哑然失笑,看来是自己要求过高了。想来墨世平是出身市井,读过几本讲些最基础道理的圣贤书,至于这些后世之人增添补递的文章,怕是没读过。
“町畽鹿场,熠耀宵行。大致讲的是一位戍边的男子思妻心切,夜途返乡,替之照亮道路的,竟是漫山遍野的流萤。”
“与墨兄弟说此话,没别的深意,只是我忽然应景想到的罢了。”齐清风多补充了一句。自己到底是姑娘家,与一少年说这些,心里多少有些古怪。
只是齐清风不曾想到,墨世平竟是很认真的听完了此番话,琢磨了一番后,喃喃道:“我小时候,有一次在故乡的山间里,捕过许多萤火虫,藏在掌心里,请回家去。只是,爷爷见着了,笑着说了句,天上几多星,地上几多萤,可不能久留。吓得我连忙开门放走了它们,不敢再留了,怕天上少了许多星星。”
只是说完,墨世平愣了一下,面色泛红,更加尴尬了。方才,他想着萤火虫,便忆起了小时候的幼稚之事,竟不知不觉的说了出来,如今颇为懊悔。
齐清风也是认真的听完了这番话,感慨道:“天上的星星,地上的流萤,确实太像了。”齐清风听过这番话,便不担忧墨世平的未来了,他爷爷教的很好,他便很难出岔子了。
齐清风捻开了折扇,笑道:“俗世间还有这么一个怪谈。每逢七月,鬼节将至,流萤最盛。据说,阴曹地府打开鬼门关,鬼魂们便由此赴人间探亲,便化身为萤火虫。萤火虫亮起的光芒,正是地底下的冷幽之色。朵朵流萤,鬼魂返乡,怪哉却也美哉。墨兄弟,你信这说法么?”
墨世平摇摇头,又点点头,轻声答道:“不信却愿信。”他心里是不信这些民间怪谈的,就如那山神水神一样,皆是不信的。不过,他愿信,尤其是在大爷爷走了之后。若没有魂,若魂不可现,若阴阳两界永无来往,太过冰冷可怕。他更相信,大爷爷没有走远,去天边化作了一颗星星,时不时的便会看着他,督促着他。
“我信。”一旁的王富贵忽然答道。他扭过头,静静的瞧着灌丛中上下翩舞的萤火虫,眼里溢满了温柔之色。
王富贵收回了目光,喃喃重复了一声,“我信。”
齐泽瞥了一眼二人,独自摇头,他依旧不信,不过并没有出声。虽说他性子古板,可不代表没有脑子,自然看得出这二人的情绪有些低落,多半是触及到伤心之事。
张自伟蹲坐在一旁,同样不吱声。对他而言,自然是相信,这世间有鬼魂一说,也有山神水神一说。
齐清风合起折扇,抵着额头,默不作声,有些后悔提及此事了。一下子弄巧成拙,原本还算欢快的气氛,变得凝重了,大煞风流喽。
一时间,不大的山神庙内,五人竟面面相觑,皆有些尴尬。
齐清风率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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