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鞘中霜色》正文第四十四回将错纠错[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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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讼师请留步。”翁隽鼎瞥见郑方达想溜,扬声将他喊住。
    郑方达转身问道:“大人有何见教?”
    “刁辊父子请你作讼师,此案未了,你就要离开?”
    “既然他父子已经认罪,自然也无须申辩,在下留在此地已无必要。”
    “是吗?设谋诱取民女、公然帮讼分利,这两条可否留住尊驾?”
    听县太爷一说,酆烨这才知道自己自一开始便在别人的算计之中,不免悔恨交加;酆灵知道郑方达是始作俑者,圆瞪杏眼,心里“恶人、狗贼”的骂了个够;一旁看热闹的众人也是指指点点,纷纷指责刁家父子卑鄙龌龊、郑方达不做人事儿。
    “大人,说话要有根据。您说在下‘设谋诱取民女、公然帮讼分利’,可有证据?”郑方达犹自嘴硬。
    “本县公务繁忙,没时间与你多费口舌。来呀,带证人。”
    一名捕班快手从侧门带进一个人来,郑方达一看,那日在里屋与刁辊密谈后,提着刁辊酬谢的三百两纹银出门时,正是遇见了此人,还差点与他撞了个满怀。是他偷听了我们的谈话?不会吧,我们说话的声音并不大啊。对了,刁澜这小子沉不住气,听我说了计谋之后,得意忘形之中嚷嚷了几句,若被他听见,这个罪名真的坐实了。正胡思乱想之间,猛听翁隽鼎大声说道:“郑方达,你还要狡辩吗?”
    原来那人已将那日密谈的情形已经原原本本的说了一遍。看到刁辊父子和郑方达等人对他瞪着眼,那人似乎有恃无恐,说道:“东家、少东家和‘真’先生可不要怨恨小人,是你们做事太歹毒,小人若不说出来,良心要谴责一辈子。”
    奸谋败露,郑方达纵是铁嘴钢牙,此时也是理屈词穷,哑口无言。
    翁隽鼎见此情形,便将惊堂木一拍,沉声说道:“刁辊、刁澜父子伙同郑方达,暗中设下圈套诱使酆烨签下无前置条件的合约,以达到骗娶酆烨之女酆灵之目的。根据大明刑律二十一条第二款:‘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本应从重处罚。但念尔等尚存敬畏王法之心、诉诸官衙而未强自履约,亦未造成严重后果,本县从轻发落如下:一、前酆烨与刁辊所签合约即行废止,酆烨所得脩金为正当报酬,刁家不得追偿;二、刁辊、刁澜因设谋诱取民女,各杖二十,另处罚金纹银一百两;三、郑方达因帮他人设谋,杖二十,因帮讼分利,没收不当得利纹银三百两,自此不得代人争讼;四、呈状人孟广云、证人阚岩,嫉恶如仇、见义勇为,各奖纹银二百两。”
    酆烨父女终于洗清了冤枉、摆脱了刁家的纠缠,自然欣喜异常,连声称谢;孟、阚二人履仁蹈义,得到官家褒奖,亦感前之所为于心无愧;刁辊父子与郑方达虽蚀点银两却免于徒刑,心中怨怼之余又暗道侥幸。总之各方自得其所,均表示服判。
    退堂之后,陈文祺向翁隽鼎一竖大拇指,赞道:“进退有度,宽严相济,有张有弛,举重若轻。了不起。”
    翁隽鼎摆摆手不好意思地说道:“陈年兄谬赞。若非陈年兄‘只娶疯聆仪魏女士为妻’(只娶酆灵一位女士为妻)之妙句,在下可是束手无策。”
    陈文祺笑着说:“好了,好了,咱俩也别互吹互擂,该去会会帮助我们断了此案的‘大功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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