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间一念》第六卷风起雁门第一百三十四章古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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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间小道上,身着粗布麻衣的念星晨牵着牛车,压着满是泥泞的土路,三步一回头,神色依旧不安地望着车上躺着的林婴。
    这两天晃得一下就过去了,眠晚精湛的医术发挥地淋漓尽致,她现在身上的外伤基本好了八九,只是残留的内伤迟迟难以在短短几天内痊愈。
    不过林婴的性子耐不住,甚至用过以命相迫的举措,念星晨自知架不住她,只好上路。
    “这身打扮,倒是挺配你的。”
    车上倚着稻草,也着一身庄稼人的朴素打扮,秀发上不见一点装饰,面色煞白,不落姿色的林婴,倚着稻草,迷迷糊糊地就醒了。
    见到念星晨这副装束,忍不住嘲笑一声。
    “你不也一样,要是有什么不适,及时告诉我。”,念星晨随口回了一句,转而去问她的伤情。
    “好啦,看不出,我们念大公子当真是心细仁厚,兜里一两钱都没有就去住店就医,还有这身破衣服和牛车,可都是用我的盘缠换的。”
    “避免暴露行踪,不得已而为之。”,他牵着牛车,尽量放缓速度,以求平稳。
    “哦?”,林婴盈盈的水瞳凝在前面的身影上,流溢出少有的触动,却也是装作打趣般说道:“我听说那夜念公子求药,跑遍了镇子,偷骗了全城的药铺,一文钱都没给人留下啊。”
    念星晨没有回头看她,只是抿嘴一笑,“姑娘喜欢的话,待你病好了后,我带你试一次就知道了。”
    林婴瞧着周围,绿植翡翠欲滴,混着泥土味的气息让人紧绷的神经都放松开来。
    她枕着手躺在车上,仰着天,心中极度舒适,“倘若有一天,我能放下一切,便找一个有山有水的地方,搭一间草房,有花有草,余生逍遥。”
    说罢,连自己都忍不住伸懒腰,整个人松软下来,“云山苍苍,江河泱泱,天高水长,一眼览尽。”
    那天白鹤挥舞着自己的长翼高飞,在层林波涛,茂比云海的群山中若鱼游般翱翔,翻过一座座山,另一边是泛着粼粼波光,轻波浅荡的一片大江,尽是好山好河。
    念星晨渐渐听得有些入迷了,仿佛置身其中,而身旁陪伴的那个人就在自己的身后,知觉若能与她相伴,那或许才是生平至福。
    如此,又不禁打了自己狠狠一巴掌,方才又意乱情迷,胡乱猜测起来,那种日子怎么是自己能奢求的。
    两人路上不时交谈几句,愈发熟悉对方,天色渐暗,不见红霞,旦见阴云,便找了个农家早些落脚。
    那几位农家见到两人这副打扮,也没什么戒心,好吃好喝的招待起来,席间还不断开着玩笑。
    “妹子,你知道不,你比那对门王秀才娶进门的丫头,好看多了,我老婆子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水灵的姑娘。”
    北方人大多豪爽热情,那老妇人拉着林婴的手叨叨说个不停,跟夸天仙一般,让人不禁脸红。
    “这老婆子就是话多,来,小兄弟,喝酒。”
    一旁的老爷子有些嫌弃地看了那妇人一眼,托着手中的酒壶就想给念星晨灼一杯。
    念星晨推脱着说自己并无饮酒的习惯,眼光则落到屋外对门家,那家门上贴满了红剪纸,挂着几盏灯笼。
    “那家可不得了,今年春闱,这王秀才可是中第了,那风光啊,策马归乡,迎娶方圆里最俊的年轻姑娘,不久后那是要赴京就任的人。”
    老爷子砸吧嘴抿口酒,脑袋左摇右摆,楞是弄成了个说书样,整得人暗暗提起神。
    林婴一旁陪笑道:“老爷子,这春闱三年一次,各路学子赴京赶考,一绝高下,这位王公子能夺得一席之位,当真是为祖上添光。”
    “嗯,可不是,整个村子都跟着长脸,王秀才今后说不定是一飞冲天呢。”,老人古铜色的脸上带着一丝醉意,甚是自豪,就像高中的是自己似的,举杯再饮一上一口。
    老妇人乐呵着说道:“他自己不能喝多少,今天有客来还硬着喝,人家公子根本不喝酒,你自己作乐吧,妹子,房间我收拾出来了,你们小夫妻挤一间暖和些,夜里风寒。”
    原来登门时,念星晨自报是从幽州逃难而来。携着落病的妻子前来暂避一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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