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蹉跎兮自逍遥》初入江湖第二百零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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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长文逆着风一个人走,风里隐隐约约的驼铃声,大约是那些骆驼还没有睡着。
    他对于那个名叫阿茶的小侍女最后说的话有点不明白,他这种人,就算遇上了白金郡主又能怎么样?还能跟人家手牵手在月下散步?可阿茶那一脸诡秘的样子,又显然在暗示什么。
    暗示他癞蛤蟆该吃天鹅肉么?其实他这只癞蛤蟆可真没那份心,虽然有点神魂颠倒,不过李长文还知道自己算个什么。他一生里没见过女孩那么美,美的不像是尘俗里该有的人,让人看见她无端的就觉得心情平静,似乎一切的艰难险阻都不算什么了。
    李长文只是仰慕,多看白金几眼,可以跟那帮玩到大的兄弟说到老,说老子也见过那种不得了的女孩。
    他望着营寨外的黑暗,冷月照在戈壁滩上,每种石头都反射着银色的光。
    以他这么个路痴的人,没准出去就找不回来了吧?他觉得还是把最后一丝念头也打消才好。
    前面不远处就是他们几个住的那座帐篷了。风吹帘子,隐隐约约透出火光来,严师父革牵他们还等着自己回去复命。再走两三步就到了,掀帘子进去,今晚就这么睡了。什么念头也不过是一场春梦。走快点儿就行了,免得再这么犹犹豫豫的。
    李长文加快了脚步。
    还剩十步了,这时候帐篷里的阮琴响了起来,试了几下弦后,低沉嘶哑的歌声响起。居然是那个大舌头的马贼萧士的声音,他大概是等的无聊了,唱一首戈壁滩上的歌打发时间。
    李长文知道很多大舌头的家伙唱起歌来咬字都很清晰,却没想到这个缺心眼的家伙唱歌那么漫不经心,却又历历深情。
    他站住了,听着歌的余韵在风中翻转,心想这些戈壁滩上的男人真是风情又风骚。这么一首歌,唱了两个人,过了几十年,直到那美丽的姑娘都老了。
    “李长文不会是私吞了东西跑路了吧?”季三疑惑地说。
    “蜡我萧士可不饶他!”萧士放下阮琴,“蜡么久不肥来,兰道白金郡主还费留他呲饭?”
    燕师父掀开帘子往外张了一眼,沙地上空荡荡的,没半个人影,远处的骆驼们趴着睡觉,驼峰聚在一起仿佛群山。
    “别猜疑,大概是贪玩,四处溜达去了吧?”严师父淡淡的说,“这小兄弟人蛮不错的,只是喜欢耍小聪明而已。”
    “驾!得儿喂!”李长文在骆驼身上加了一鞭。月光下戈壁如银,双峰驼迈开宽厚的双足,奔跑起来堪比骏马,还要更加平稳,风从耳畔往后流过,李长文意气风发。
    认准了去往珠玉泉的方向,他就一往无前了。这时候要是遭遇夜骑归来的白金,他李长文的身影骑在骆驼上必然高大几分,于是骆驼和马擦肩而过,跟里写的英雄美人的相遇相差无几。
    可是要怎么解释自己夜里偷了人家的骆驼出来瞎跑呢?总不能说自己也是出来活动活动,瘦腿瘦腰的。李长文一路上都在思考。
    骆驼停下了,正前方有个奇怪的东西。一个十字形的木架插在沙地里,在两棵枯树间以藰牛皮索子扎起来,足有一人高,一颗猫头鹰的头盖骨挂在上面,乌黑的眼眶和李长文对着,看起来有点滑稽。李长文给骆驼加了两鞭子,骆驼哼哼了两声,不肯走了,鞭打对于这种皮糙肉厚的大家伙来说根本只是挠痒。
    “捣鬼的畜生。”李长文只好从骆驼背上跳了下来,往前张望,居然看见了一片灌木。
    戈壁滩上也不是没有树,不过多半是骆驼草和仙人掌这些东西,灰蒙蒙的没有多少绿色,有时候甚至不知道它们到底是已经枯死了还是活着,能看见棵胡杨就算很不错了。可是前方却是一片影影绰绰的墨绿色,像是画匠笔下一滴浓绿的颜料滴在了褐黄色的画布上。
    “珠玉泉?”李长文想。
    听其他人的说法,附近没有什么大绿洲,来往取水都靠珠玉泉。珠玉泉是大泉,十八个泉眼,终年不息,汇成大大小小十几个水池,号称“珠玉天镜碎”,说得它如同一面被打碎的天镜,在晴天时颜色随着阳光变化,从湖蓝到翠绿甚至绯红,是戈壁滩上难得的景致。白金如果夜游珠玉泉,听起来倒也合理,就算白金不在,难得路过这里,也该是去看一眼的。
    李长文把骆驼拴在木架上,整整衣裳,把头发往后捋了捋,这是防备与白金不期而遇。
    他无聊的伸手指在猫头鹰头盖骨的眼眶里挖了挖,然后越过木架,迈步向前。
    “长文兄弟也不见回来,闲着没事,大家也都睡不着。都是跑这条线的,不如讲讲戈壁滩里的趣闻,图个乐子?”革牵环视众人。
    “我跟燕师父新出来混,也都是道听途说,没什么可讲的。”季三笑着摆摆手。
    姬烈抬头看了一眼自家老大,满脸“讲故事这事与我无关”的表情。
    燕师父嘿嘿干笑两声,“我们当路护的,哪会讲什么故事,没事的时候都是聊聊女人。”
    萧士瞥了革牵一眼,“我色头大,不讲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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