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十章世界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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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永不会有那一天。”李志常忽然郑重的说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无可匹敌的黑山老妖,他绝不会落到要托剑的地步。
    这不是说洛秋白天资不高,心志不够决绝,才没有证道金仙。他什么都不差,差的是一点运气而已,若非此战迫在眉睫,再给他八百年,李志常相信洛秋白证道金仙绝对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为他真的是只差那么一点岁月的累积而已。
    这便是命,这便是命运让人痛恨之处,无可逃避,无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谢过李道友了。”
    李志常长长一叹,不禁吟道:“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吟完之后,清澈的目光对着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谢我,洛兄你让我认识到了命运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没能逃脱,我也依旧没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是李志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杀来,或者更强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确实他没有任何办法抵挡。
    若这是命运的安排,他亦只能无可奈何,或许身上的铜铃能帮他,可是铜铃也不是无可匹敌的。
    这诸天万界,难道就没有真的不死不灭么,到底何种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这不但是李志常的心声,亦是他的追求。
    洛秋白伸出了手,他的手仿佛跨越了空间的距离。恰巧接住了从一面荷叶滚落的露珠。
    人生譬如朝露,能恣意妄为的时候,并不多。这一地清露。若非落在他手中,说散了,也就散了,半点不由自己。
    他缓缓道:“怪不得秃驴总说,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李道友我虽然托剑。却没有放弃哩,即使此生若梦幻泡影,我也是最大的那个。”
    说完之后他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四十颗,完满的肉~身修行,展露无遗。
    “似洛兄这等人杰。原无必死之境。天地间固有遁去的‘一’,我就看看洛兄如何把握那个‘一’。”
    李志常拔~出长剑,突然连刺九下,每一下都是前一次的重复,却没有引起任何波动,因为每一剑都落在同一时刻。
    剑在动,而时光没有动,这不是一刹那间连续刺出九剑。而是同时连出九剑。
    这九剑诞生的时候,这处空间的时光没有任何变化。
    洛秋白终于明白了李志常的厉害之处。‘观微毫之妙,以证大千’,这给他打开了一面从未见过的天地,不是李志常有多厉害,而是来源于李志常所展示的震撼性。
    其实洛秋白所领略到的,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猜想。
    我们身处的空间不是可以无限细分的,就像宇宙固然好似无限大,其实还是有一个极限值,而且成熟的宇宙,仍旧在不断扩张。
    若是宇宙无限,就没有扩张的说法了。
    因此空间不断细分下去,必然有一个最小的单位,所以空间并不是连续而毫无缝隙的。
    同时时光也是一样,时光也有最小单位,那就是一段光通过最小的空间单位所需要的时间。
    所以如果速度达到某种程度,打破宇宙的极限,就能让宇宙来不及产生任何变化。
    在这个层面中,无论你做了多少事情,现实的宇宙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时间和空间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极为可怕的层次,可以说触及到了虚空宇宙中最精微奥妙的道理。
    这就是李志常的道,时空之道。
    当然刚才那一下,李志常已经耗损了大半实力,而且论杀伤力也没多强,只是有了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对目标发动不可避免一击而已。
    这不同于当初徐鸿儒那枚小铃铛定住了一片时空的流动,李志常这一下直接是超出宇宙反应速度,跃迁到另一个维度一般。
    效果类似,意义截然不同。
    只可惜这并非完全由于李志常的本身实力,而是他沾了神秘石室的光,身上受到神秘石室穿越时空力量的感染,有了一部分抗拒时光的特质,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他的实力,尚还不足以举轻若重使出这一招。
    而且面对黑山老妖这等人物,对方心血来~潮还在他之前,等他念头一动,对方早已知晓,只需加强防护,便让李志常虽然击中,却无可奈何。
    洛秋白苦笑道:“李道友如此信任我,竟然将压箱底的绝世剑术,给我看了。”
    李志常淡淡道:“若是剑术不可破,给人看了又何妨,若是能够破去,一次建了奇功,难道还能用两次?”
    “难怪李道友能够一入天仙便触及到金仙之境,你和黑山老妖真的很像,虽然实力尚有差距,可是这种强者心态,别人是无法学来的。”
    李志常轻轻将澄如秋水的剑身收回剑鞘,悠悠道:“刚才这门剑术,若是洛兄到了人剑合一之时,定然能施展出来,也算我和洛兄并肩作战了。”
    洛秋白轻声一笑,道:“有李兄这话,我可不敢败了。”
    “今日已然兴尽,我先走了。”
    李志常身子一晃,悄然间便了无踪迹。
    一池清荷,随风飞舞,似乎不知有人来过。
    这时候洛秋白身边缓缓出现一个老道士,身上挂着一个酒葫芦,面色朱红。
    此人正是当初种梨的道士,和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他乃是洛秋白的师兄。
    老道士对着洛秋白说道:“此人似乎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无情,若是三月之后肯出手。师弟你们的胜算,应该会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败。有的人不能败,若李道友一日未证金仙,他绝不会去挑战黑山老妖,我们要对付的只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们不同,挑战强敌只是他磨砺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闷了一口酒。
    李志常见了法海,见了洛秋白,他觉得他该去贱贱王船山。这个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师。
    王船山今年其实不过五十岁,只是儒家不求长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虽然年纪相对于李志常而言,小了许多。可是道理深刻。对天地宇宙的参悟,即使比之李志常,也未必逊色。
    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测度。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
    何况紫凰可是有实封领地的。
    紫凰这么大没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这些年南北对峙,虽然没有大的战役,却小摩擦不断。在南逃的时候,紫凰表现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狠狠重挫了北方异族的几个大部落的军队。
    征战生涯,也让她从无忧无虑、骄横无比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极有主见,破位强势的女强者。
    因此为她找驸马,也成了好大的难题。
    长乐宫此时一片张灯结彩,盛大的皇家婚礼即将开始,可是此刻宫中人人噤若寒蝉,盛装的皇后,此刻气得涂满珍珠粉的白脸,都冒出了筋络,脸色阴沉,一一盯过宫中每一个宫女和太监。
    她寒声道:“说,公主到哪去了。”
    底下的宫女太监个个瑟瑟发抖,没人敢回答。
    原来在这公主大婚之日,公主却不见了。
    皇后冷冷道:“都护主心切是吧,好,既然这么忠心耿耿,那便是为公主去死也愿意了。”
    “皇后饶命,皇后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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