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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客栈,杨逍踏步而入,空荡荡的大厅里,不见一个客人,只有一个老人趴在柜台上打着瞌睡,眼见着有客人来,慌忙起身前来招待。
“咳咳……”一阵轻咳之后,杨逍挑了一个桌位坐下,取出一锭白银搁在桌上,口中道:“拿手的菜随便上两个,再温一壶好酒。”
“好嘞!”老人应了一声,不多时,便就端着两碟小菜并一壶温好的酒上来,笑着道:“刚温好的酒,客观您请慢用。”
“嗯。”杨逍点了点头,满满倒了一杯,只觉一阵酒香扑鼻而来,原本苍白的脸色立刻便就多了几分红润,展颜道:“好酒。”
他将这杯酒喝了下去,又弯下腰咳嗽起来。
老人叹息着,挪了张椅子在对面坐下,口中劝说道:“客观,咳嗽最伤身子,要小心些,要小心些……”说到这里,他苍老的面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微笑,接着道:“但这酒专治咳嗽,客官你喝了,以后包管不会再咳嗽了。”
杨逍笑道:“酒若能治咳嗽,就真的十全十美了,你也喝一杯吧。”
老人道:“我不喝。”
“为什么?”杨逍带着几分好奇的道:“卖饺子的人宁可吃馒头也不愿吃饺子,卖酒的人难道也宁可喝水,却不喝酒么?”
老人道:“我平常也喝两杯的,可是……这壶酒却不能喝。”说话间,他呆滞的目光竞也变得锐利狡黠起来。
杨逍却似未曾留意,还是微笑着问道:“为什么?”
老人盯着他手里的包袱,缓缓道:“因为喝下我这杯酒后,只要稍为一用真力,酒里的毒立刻就要发作,七孔流血而死!”
“唉……..”杨逍叹息道:“你能躲过二十年,并不容易,若为了这种事将自己身份暴露。岂非划不来?”
老人动容道:“你已知道我是谁了?”
杨逍轻声笑道:“你莫忘记,‘紫面二郎’孙逵在二十年前是多么出风头的人物,居然敢和江南七十二道水陆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这种勇气我实在佩服。”
老人怒道:“此时此刻。你还敢出言不逊?”
杨逍道:“你莫以为我这是在讽刺你,一个男人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冒生命之险,负天下之谤,甚至不惜牺牲一切,这种男人至少已不愧是个男人。我本来的确对你很佩服的,可是现在……”他摇了摇头,长叹道:“现在我却失望得很,因为我想不到紫面二郎居然也是个鬼鬼祟祟的小人,只敢在暗中下毒,却不敢以真功夫和人一决胜负。”
孙逵怒目望着他,还未说话,突听一人笑道:“这你倒莫要冤枉了他,下毒也要有学问的,就凭他。还没有这么大的本事。”
这是个女子的声音,而且很动听。
杨逍微笑道:“不错,我早该想到这是蔷薇夫人的手段了,在下能死在二十年前名满江湖的美人手上倒也不虚此生。”
那声音吃吃笑道:“好会说话的一张嘴,我若在二十年前遇到了你,只怕就不会跟他私奔了。”
笑声中,人已扭动着腰肢走了出来。过了二十年之后,她还并不显得太老,眼睛还是很有风情,牙齿也还很白。可是她的腰——她实在已没有腰了,整个人就像是一个并不太大的水缸,装的水最多也只不过能灌两亩田而已。
美人年华逝去,本是件很令人惋惜、令人伤感的事。但她若不知道自己再也不是双十年华,还拼命想用束腰绷紧身上的肥肉,用脂粉掩盖着脸上的皱纹,那就非但不再令人伤感,反而令人恶心可笑。
蔷薇夫人穿着件红缎的小皮袄,梳着万字髻。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桂花油的香气,她望着杨逍笑道:“公子生的真是俊俏啊!”
“呃……”杨逍沉吟了半响,方才支吾着出声道:“夫人也想要金丝甲?即便真让你得了,又有什么用?因为就算将夫人分成两半,也穿不上它。”
蔷薇夫人咬着牙,道:“你……我若让你死得痛快了,我就对不起你。”说话间,她白头上拔下了一根很细很尖的金簪,咬着牙冲到杨逍面前,刚想将那根金簪刺人他的眼睛,岂料,就在这时,孙逵忽然从后面飞起一脚,将她踢上屋顶。
她百把斤重的身子撞在屋顶上,整个屋子都快被她震垮了,等她跌下来的时候,已只剩下半口气。
杨逍轻笑道:“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是为了救我而杀她的?”
“当然不是。”孙逵恨恨道:“这二十年来,我已受够了她的气,已经快被她缠疯了,我若不杀了她,不出半年就要被她活活逼死。”
杨逍叹息了一声,道:“既然如此,你早就该杀她了,为什么要等到现在?”
孙逵没有回答,缓缓地又坐回了杨逍的对面,沉吟了半响,方才缓缓出声道:“开酒店有个好处,就是常常可以听到一些有趣的事……杨公子,你可知道近来江湖中最有趣的事是什么?”
“哦?”杨逍好奇问道:“是什么?”
“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孙逵看了杨逍一眼,忽地摇头道:“是了,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杨公子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我却可以告诉你,当时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都死在他手上。”
他歇了口气,又道:“而且此人行踪飘忽,神鬼莫测,吴问天刚扬言要找他,第二天就死在自己的院子里,全身无一伤痕,只有……”说到这里,他忽然停了下来,又四下望了一眼,像是生怕那神鬼难测的“梅花盗”会在他身后忽然出现。
但四下却是一片死寂,甚至连雪花飘在屋顶上的声音,都听得到,孙逵这才吐出口气,接着道:“只有胸前多了五个像梅花般排列的血痕,血痕小如针眼,人人都知道那就是梅花盗的标记,但却没有人知道他用的究竟是件极毒辣的暗器,还是件极厉害的外门兵刃?因为和他交过手的人,没有一个还能活着的,所以也没有人知道他的本来面目。”
他语声刚停下来,忽又接着道:“大家只知道他必定是个男的。”
“是吗?”杨逍淡然笑道:“既然没有见过他,那怎知道他是个男的?”
孙逵道:“因为他不但劫财,还要劫色,江湖中无论黑白两道,都恨他人骨,却拿他一点法子也没有。但只要有人说出要和他作对的话,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记。”
杨逍道:“凡是死在他手上的人,致命的伤痕必在前胸,是么?”
孙逵道:“不错,前胸要害,本是练家子防卫最严密之处,但那梅花盗却偏偏要在此处下手,从无例外,好像若不如此,就不足以显出他的厉害。”
杨逍笑了笑,道:“所以你认为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再也没有人会找你算那笔老账了。”
孙逵目光闪动,道:“江湖中人人都知道,只要能躲得过他前胸致命之一击,就已先立于不败之地,就有机会将他制住!”他面上神采飞扬,接着道:“因为他这一击从未失手,所以他作此一击时,就不必留什么退路,对自己的防卫必定疏忽。”
闻言,杨逍点了点头,道:“听来倒像是蛮有道理的……”
“若是没有道理,江湖中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人,一心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了。”孙逵笑道:“只因为,无论任何人,一旦能够凭借金丝甲将梅花盗置于死地,非但从此扬眉吐气,而且……而且还能得到无数的好处!”
杨逍问道:“还有什么好处?”
“梅花盗自从在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本都以为他已恶贯满盈,谁知半年多以前他竟忽又出现,就在这短短七八个月里,他已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孙逵冷然笑道:“自从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所以已有九十余家人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家财分出一成来送给他,这数目自然极为可观。”
“原来如此!”杨逍点了点头,“这就是那已不成为秘密的秘密么?”
孙逵点了点头,又道:“除此之外,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无论僧俗老少,只要他能除去梅花盗,她就嫁给他。”
“唉……”杨逍叹息道:“财色动人心,这就难怪你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要来淌这浑水了,也就难怪你要杀了自己的老婆,现在,看来只怕要轮到我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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