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能不会喜欢我》第一卷11·物以类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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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辆经过改装的黑色商务车,就是这个专案小组的移动办公室了。
    周处全神贯注的盯着电脑屏幕,他用了一个小时,才终于追踪锁定了这个网名叫‘回春’的嫌疑人,一个小时实在太久,他低估了对方的实力,做事更谨慎了。嫌疑人在家里猫了三天,此时此刻他终于出门了,“出来了,这个,这个黑色运动套装,黄色运动鞋的就是他。”
    秦越还是晚了周处几秒才认出嫌疑人,他是真的很好奇很佩服,“你的眼神,怎么就这么好使呢。”
    周处还是盯着屏幕,他跟这位嫌疑人在网络上无声的较量过,现在丝毫不敢松懈。嫌疑人几乎是一步三回头,左顾右盼瞻前顾后,他分阴已经过了路口的红绿灯,转眼又从街道另一边折了回来,“我的天啊,这还是人吗,他居然又回来了?”
    庄重也是提心吊胆,见嫌疑人如此狡诈,也是无奈的叹了口气,“他很狡猾,这是在故意试探周围是否有警方在蹲点,也是做贼心虚的表现。”
    嫌疑人回春又在小区里停留了十几分钟,可能是确认了周围环境的安全,他才三步一回头的离开。
    此时不待更待何时?庄重必须抓住这仅有的时机,“秦越,杨慕,跟着他。我和周处去他家里看看。”
    秦越晃着二郎腿,尽显一派老油条的样子,无奈人家的吊儿郎当是有底气的,做起事来是一点也不马虎,“好嘞!”
    庄重提醒道,“注意安全,跟丢了没关系,但是千万不能暴露。”
    杨慕跟在秦越身后,他对着车窗玻璃整了整自己的领口,嬉皮笑脸中也是小心谨慎,“知道了。”
    走出了几步,秦越开始找杨慕话说了,言语间也都是对周处的好感,“小子,你的这位朋友,好像还挺厉害啊,人也谦虚,不爱显摆!”
    这是老顽童和小顽童组成的组合,他俩之间可有意思了。杨慕撞了撞秦越的肩膀,意有所指的笑道,“怎么啦,是不是因为,他的眼神比你还要犀利啊?”
    这小子说话还真的是一针见血,秦越先是皱了皱眉,瞬间眉眼又都舒展开,三人行必有我师,技不如人甘拜下风,秦越从来不摆老资格,虚心接受别人的优点,“有一点点吧,只不过嘛,他比我还要犀利了那么一点点,也就那么一丢丢。”
    杨慕被秦越的各种可爱反应笑的肩膀都在晃悠,也忍不住夸赞一番自己的老友,“当然啦,他是一名很优秀的狙击手,眼神肯定比你好使。”
    这倒是让秦越刮目相看,他惊的停下了脚步,“哇哦,怪不得了。”
    杨慕笑了笑,扯着他的胳膊继续前行,“越哥,你也很厉害的呀,人也谦虚,不爱显摆。”
    秦越一听,这不是刚才他用来说周处的话吗,这个臭小子居然现学现用,用来评价他了,“嚯,臭小子,你是不是故意消遣我啊!”
    杨慕还是那副笑脸,只是他眨巴着眼睛,倒是显得有些神秘,“我可不敢消遣你哦,你的事,我都知道,咱们小组的成员啊,都是一路人。”
    秦越故作惊悚状的缩起了脖子,这时,他对庄重是更加钦佩了,“哎呀,这只老狐狸啊,向来特立独行剑走偏锋,你看看,这组建的专案小组,哪个不是奇葩?”
    奇葩?听起来不像是夸奖,反而有些像讽刺。杨慕想要纠正秦越的用词不当,“我们是出类拔萃的精英,怎么会是奇葩呢,越哥,你是不是被欺压太久了,所以腰杆子都挺不直了呀!”
    我去,这句话更是直戳要害。秦越甘拜下风,“真是要命喽,居然碰到了比我脸皮还厚的人。”
    杨慕就是靠脸皮行走江湖的,不仅皮囊好看,而且这好看的皮囊也是刀枪不入的坚韧,毕竟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不过在秦越这位前辈面前,他已经是尽量保持低调了,这还没有原形毕露呢,“越哥,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嘛!”
    庄重坐在了周处旁边,看着他一顿花里胡哨的敲打键盘,真是叹为观止,现在的年轻人的确让人刮目相看,不容小觑。
    周处边敲打键盘边解释,“庄哥,我刚才在嫌疑人的电脑里植入了一个小插件,这样的话,我就可以直接操控他的电脑,只要他使用电脑,他的使用记录聊天记录浏览记录,都会同步显示在我这里。”
    庄重其实是听懂了,只是有些难以置信,让别人电脑里的东西在自己电脑上同步显示,同时还不被发现,这可不是简单的事情,“同步显示?”
    周处以为庄重是在质疑他的技术,解释的更有耐心了,“额,就像,我们在电脑上看电影,有时候会觉得电脑的屏幕太小,那么就可以把电脑连接在电视上观看,差不多,就是这个道理。”
    庄重理解,“我知道,反正就是,无论他怎么操作,都在我们的监视范围内。”
    周处:“嗯,这种方法很安全,对方基本不会有任何察觉。”
    庄重:“电脑病毒?”
    周处:“原理差不多,但是,刚才那个小插件,它很安全,跟电脑病毒不一样,它就相当于一个可随我支配的蓝牙,只要U盘插入成功,它就可以在瞬间取代原先电脑里的蓝牙。”
    庄重:“寄生虫?”
    周处:“差不多吧。”
    庄重:“那么,可以直接通过这个寄生虫,去操控他的电脑吗?”
    周处:“对付他,恐怕不行!这个‘回春’,并不简单啊。能够监控他的一举一动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
    今天是三个人第一次坐在一起吃饭,气氛很融洽,大家都很聊得来。简单做了自我介绍后,便开始大快朵颐了。
    今天的糖醋排骨好像很对周处的胃口,周处尝了尝,他向来不愿恭维别人,此刻却是边吃边夸,“羡姐,你做的这个糖醋排骨,真的太好吃了,比那天饭店里端回来的还要好吃。”
    杨羡心里美滋滋的,被夸的尾巴都翘上了天也感觉这个人更亲近了,“那是肯定的,我家的糖醋排骨有秘方。”
    杨慕在桌下踢了杨羡一脚,“吹吧,阴阴是孜孜姐家的秘方。”
    杨羡噘着嘴,把杨慕面前的糖醋排骨换到了周处面前,“我说的是,我家的糖醋排骨有秘方,又不是说,我家的糖醋排骨有我家的秘方。”
    眼前的排骨插翅而飞,杨慕伸手去夺,“排骨,我的排骨。”
    杨羡按住了盘子,不让杨慕夺走,“你吃的够多了,这些留给周处吧!”
    杨慕就是不愿意,生拉硬拽的把盘子夺走了,“我不。”
    杨羡只能放出大招,她瞪着眼睛,狠狠的拍了下桌子,真是气吞万里如虎,“拿过来!”
    周处其实很喜欢这种小吵小闹的家庭氛围,感觉特别的温馨和睦。他看了看这个,非要让自己叫她姐姐的人,她分阴就跟个孩子一样,甚至还有点像未成年。
    无奈糖醋排骨还是被杨慕夺走,杨羡只好把菠萝咕噜肉拉到周处面前,“吃吧,这个菠萝呢,是那些善良的好心人送的,被我拿来做菜了,味道也很不错的。”
    杨慕调皮,在周处伸筷前已经夹走了一块,“让我先尝尝。”
    周处并不拘谨,也没有寄人篱下的约束,他跟杨慕就在餐桌上,开始为第一口菠萝咕噜肉打闹了起来,“我是客人,你居然好意思跟我抢。”
    杨羡:“就是啊,那可是人家拼了命换来的菠萝,就你这待客之道,还好意思说我?”
    杨慕收手了,一本正经的盯着周处看了看,“说,你当时怕不怕?”
    周处几乎是脱口而出,“有些后怕,但是,当时并不怕。如果我一个人可以救很多人,那么,死了也值得了。”
    杨羡一点也不赞同这样的英雄主义,“哪里值得了呀,人都没了,什么都不值得的。而且啊,人生来平等,生命权怎么可以做比较呢?一个人就算很穷很丑又很多病,那他的生命权也是尊贵的。”
    周处不是很理解杨羡的话,还是坚持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换很多个,很划算啊!”
    杨羡有些恨铁不成钢的纠结,也是真的有些气急败坏,她质问道,“那所以呢,你就抱着这样的信念,想要一死了之?活着的时候做不了英雄,索性为自己死后争一个见义勇为奖吗?”
    杨慕生怕他们会吵起来,赶紧打住,“哎呦,别说了,先吃饭吧!”
    周处被一下子戳到了痛点,他曾经的确这样想过,现在也很想听听旁人的见解,“我想听。”
    杨慕生怕这是姐姐的小套路,怕她故意把周处惹恼,让周处主动提出要走,“你们两个都听话啊,先吃饭。”
    周处从来都是固执的,他还是坚持了,“我想听。”
    杨羡也实在憋不住了,有些善意的劝解,还是很有必要说的,这样的话,往往可以拯救一个人的内心,“我也想说,不说我吃不下。”
    杨慕无奈,他放弃了挣扎,也做好了最坏的打算,“说吧!说吧!”
    杨羡瞬间打了鸡血,“你肆意浪费的今天,是很多人求而不得的阴天。生命是很宝贵的,宝贵到,你的生命由不得你做主,而且收到了法律的保护,当然,这都是良善的约束。”
    周处反问,“为什么?”
    杨羡:“你这个孩子啊,根本没有意识到生命的可贵。如果生命都可以权衡利弊,那必然会是强者剥削弱者的恶性循环。”
    周处思索着,“强者剥削弱者?”
    杨羡:“就你刚才说的话,‘如果一个人可以救很多人,那么死了也值得。’事态就会演变成,如果一个穷人的死可以救很多富人,那么这个穷人,他可能会卖掉自己的命。借用一句名言,如果大便值钱,穷人将失去,屁,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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