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十三时》夜莺与死神镰刀第一百一十七章恋鸟啾啾盼君来(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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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小小渡魂人而已。”
    河伯微哂。
    渡魂人?
    执绋一怔。
    她自然也知道这么个鬼存在的。
    说起来也巧,执绋与地府合作近千年,除了一点官职小的可怜的鬼差,其他各个鬼职人员大多都心中有底。
    少数没底的,比如河伯这样的,也听说过官名。
    河伯身为渡魂人,在阴曹地府其实是十分之特殊的。
    因为这个官职,六百年以前根本就不存在。
    传统的阴间官僚体系里面,也没有一个“渡魂人”的官名。
    究其原因其实也简单。
    当年冥界还未消失时,大能遍地走,不惧区区一条算不上大河的忘川河,渡魂人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待冥界消失之后,忘川河从小河变成大河,一眼望不到边际。
    且忘川河常年泛滥,有能力渡河的鬼比如执绋这样的根本没兴趣有事没事待在河上渡魂。
    没能力的又渡不过,只能充作汹涌河水的一员,对胆敢渡河之魂虎视眈眈。
    这么一来,阴司的大佬们就逐渐忽视了忘川河需要一个渡魂人这个事实,
    如若不是六百年前那只鬼——也就是后来的渡魂人河伯因为不愿轮回投河,恰恰没像他的前人那样与河水融为一体,叫阴司注意起来。
    想来忘川河到今天还是无人问津的小白菜呢。
    河伯当年的壮举执绋虽未亲眼得见,却也听当时在任的孟婆提起来过。
    “那王八犊子怎的这么想不开去投忘川河,姑奶奶熬的汤就这么难喝吗啊?”
    孟婆的原话这么说的,叫执绋好是笑话了一阵。
    可不是?
    宁愿投河也不要喝孟婆汤,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孟婆熬的汤太难以下咽逼的呢。
    难怪孟婆愤然。
    除了众人皆知的那一部分,执绋还知道,渡魂人之所以能成为渡魂人,其实有判官的手笔在其中。
    原本嘛,一个死魂,莽然冲进忘川河,把自己弄得记忆四分五裂,阴司虽不至于降罪,却也是会依照章程安排他投胎去的。
    结果判官大人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上书进言,安排一个渡魂人这么个官职。
    那话呢,执绋也依稀记得些。
    “……忘川为凶,自古如此,今有魂者易,可渡河而不受其害,臣私以为可设一职,渡魂者安。”
    判官陆旻,字识言。
    执绋曾帮过他一把,恰巧,也是六百多年前。
    许是判官与那个投河的魂有故,这才一改明哲保身的佛系状态,上书为那鬼挣一丝机遇罢。
    那段时间,执绋与判官走得挺近,自然也知道这么个事儿,她还问了。
    “为什么你会帮他?认识的?”
    彼时身着白衣的客栈老板神色比后来多了几分活泼,不说话时便流露出一股倜傥风流的感觉,说了话之后,戏谑之意扑面而来。
    “这就说明我与他认识,何以见得?万一只是瞧他顺眼,随手一帮呢?”
    判官大人挑眉,解决一桩心事,他心中大石头落地,面上不自觉流露出放松的情绪。
    执绋提起酒壶往嘴里猛灌一口,悠然而笑:“你小子哪有这么多闲心,若说平时倒也有些可能,可……最近不是忙着你那相好的的事儿么?”
    说到后半句她脸上的表情便又带上几分调侃。
    忙着心上人的身家大事,若不是与那只鬼有故,冷心冷情的判官大人哪里会浪费时间去理会。
    判官被说中了也不恼,轻笑着端起银酒杯小酌一口道:“薛大人明察秋毫,旻自愧不如,自罚一杯。”
    “嘿,你这黑心判官,抿一口就是自罚一杯了?太没有诚意,得像我这般!”
    说着执绋举起手中的酒壶摇了摇。
    判官轻轻摇头:“有辱斯文,大人不拘小节,我可做不来。”
    “切,文人就是麻烦。”
    执绋对判官端着的姿态嗤之以鼻。
    “你和那只鬼什么关系,方便说吗?”
    判官放下酒杯,正色道:“有过数面之缘的朋友,他……也是个为情所困的可怜人。”
    “哦?此话怎讲?”
    客栈老板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放后世,咳,那就是吃瓜群众的典范。
    “原委简单的很,他的夫人香消玉殒,他欲与之下一世成双,用了秘法,可奇怪的是没在阴间找到夫人魂体,故而不愿投胎。”
    “我与他在阳世相交甚笃,替他查过了,他的夫人根本就没有来到阴间,因而也没有投胎转世。”
    “也就是说,他觉得他夫人还在阳间,所以他要等着她来?”
    执绋又灌了一口美酒,姿态很是潇洒。
    继续道:“等不来,他就不投胎,宁愿跳河也不要喝孟婆汤?”
    “……是的。”
    判官轻叹一声,颇为感慨。
    他想若换成他自己,只怕也会做出类似的选择吧。
    执绋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你这位朋友……是不是傻的?”
    见判官看过来目露疑惑,客栈老板放下酒壶扶额:“他不知道忘川河会吞噬灵魂和记忆?”
    “他……或许……??”
    判官也拿不准。
    “要是知道,他还往里面跳?感情是觉得忘掉一切或者干脆葬魂忘川比投胎要好些是吧?”
    “万一他不知道……”
    “嚯,不知道还往里面跳,他缺心眼儿么?”
    客栈老板搞不懂这些为情所困的二傻子,一碰上爱情就找不着北,连最基本的判断能力都丧失了。
    何必呢?
    这么执着于下一辈子,下一辈子再执着于下下辈子,有什么意思?
    不累吗?
    成全一辈子的幸福美满,不足够吗?
    非得把自己整得人不人,鬼不鬼的,到最后,记忆里的幸福还能剩下多少?
    看惯生死的老板表示,太过于执着对感情而言不一定就是好事,有时候甚至恰恰相反。
    适当放手,让美好永远保持鲜度,对于生命只有数十载的人类而言,才是最好不过的选择。
    想到这里老板又提起酒壶灌了一口,含糊道:“你……你小子也是,为了爱情要死要活的,把阴司判官的脸都丢尽了……”
    判官一点不着恼,含笑小酌。
    “爱情……总是叫人情难自禁的,大人现下不懂,待以后尝到情爱的滋味,只怕就不会这般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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