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深情知年华》正文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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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瑾回到学校后拿到了到首都的一所医学强校当一年交换生的名额,这次他也没犹豫。上次跑到西南算是增加人生履历,这次确是真的能学到东西的那种。
    傻子才会拒绝。
    他回A市之前有那么纠结了好几天,回是一定要回的,只是他不知道怎么向窦哥开口。那穷乡僻野的地儿需要有窦哥那样的人去那儿奉献青春,道理他都明白,只是他终究还是做不到。
    他几次三番欲言又止,哪想窦哥心和明镜似的。
    “你也到了该走的时候了吧,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别无缘无故给自己加上一些担子,回去吧,该怎么活还怎么活,别等将来后悔了。”一天,诊室里只有他们俩的时候窦哥说。
    “哥,我……”话都出口了,他却不知道究竟说些什么好。
    窦哥只笑笑:“到底还是孩子啊,别纠结了,等以后有空回来看看我就行了,我不走。”
    这次交换生的项目挺难得的,他怕拒绝了之后就没有那么适合自己的项目了。
    再者,席暮凉还要在那鸟不生蛋的地方呆上一年,他也正好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习。
    万一席暮凉回来之后他每天只想着怎么和他发展“兄弟间的友谊”也是极为可能的……
    他这一年里过得忙碌且充实,连想席暮凉的时间都急剧减少,哪里还有时间想起洛宁这个怪小孩。
    没想这一回来连席暮凉都还没见着这倒先见着洛宁了……
    洛宁当年的那一架算是一战成名,其结果就是——看她不爽的人有增无减,但也没有贸然跑来找不痛快的。
    都说横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
    很显然,洛宁就是不要命的那一种,她混上上下都在散发着一种与她过分安静的行为格格不入的气息——要么就一次性打死她,要不然就别想好过。
    看她不顺眼的多了去了,但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有没脑子的不过倒也真的没有真的敢撞枪口的。
    说到底,人都怕疼,这是天性。
    当时苏安溪和洛宁算是两败俱伤,看起来都挺疼的,小同学们铭记在心并引以为戒,从此热爱生命远离洛宁……
    洛宁对此相当满意,她一丁点都不介意自己被孤立,只要不像那次一样堵她就很OK。
    说起来,她还挺享受被孤立的。人和人相处,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总是少不了彼此迁就、相互磨合,她不乐意去迁就除了洛远以外的任何人。
    她不怕谁找茬,只是打架事件浪费生命又浪费时间的无聊的事情,说简单点,一心想找茬和人干架的都是精力旺盛无处发泄的蠢狗们,她自认为不是什么蠢狗。
    再者,要是让洛白和李秀珍再为她善后,她怕他们会直接进行暴力教育。
    两年来,洛白嘴上不说,但从他每次见到洛宁时皱眉皱得能夹死蚊子的表现看,他对洛宁的好感度从正一降到了负一。
    对此,洛宁表示相当理解。
    本来就不是亲生的,没想还不是省心的玩意儿,闯了祸他又是赔偿又是道歉,想想都堵得慌……
    洛宁决定不惹事,惹事也坚决不会再让人抓着把柄。
    她亲妈是个神经病,发起疯来恨不得把她打死。她挺爱惜她自己的,不想触了那疯婆子的霉头。
    她继续和洛远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让李秀珍继续扮演她温柔大方的阔太太,这种平衡她很乐意去维护。
    没有力量去改变现状就应该找到一个平衡点然后去适应现状不是吗?
    当初的那件事情之后李秀珍其实没再怎么为难过她,大多数时候在家里都表现出了对三个孩子的一视同仁。
    当然,心里是怎么想的只有李秀珍自己知道。洛宁不想去探究,那对她而言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她丝毫没有去了解“真相”的欲望。
    人活着其实得有一项技能——别太深究。
    事事都心如明镜挺好,但不是事事都要去纠结,不然能活活累死。
    人啊,难得糊涂。洛宁从小就将这些东西学了个通透,连她自己都说不上来这是好事还是不好……
    洛远很优秀,一直以来都很优秀,他在初一升初二的考试里以全科近乎满分的成绩成功进入尖子班并成了学校重点培养对象。
    市一中初中部每个年级15个班,每个班人数在45到55人,历来的1班和2班都是尖子班。
    这两个班的筛选标准是小考成绩,等到初一一年结束后,学校会根据学生一年以来历次考试成绩,选拔最优秀的学生以此组成一个比地位高于1班和2班这两个尖子班的——培尖班。
    培尖班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另外再组成一个班级,而是选出优秀学生组成班级然后再由学校选出每一学科教学质量最高的老师,在周末和每天下午自习时间对班上的学生进行辅导。
    培尖班的学生不用出任何费用,而且辅导的老师教学质量绝对有保证。
    只是培尖班充分遵循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每半个学期根据成绩进行人员流动。这一流动自然就有进有出,可谓是几家欢喜几家愁……
    除了不把学习当回事的或者不喜欢给自己额外添加负担的学生外,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挤破脑袋想进去。
    这不仅仅是省下一笔补课费的事,更重要的是进了培尖班会产生非常强烈的“我是精英我很牛逼我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的莫名其妙的自豪感。
    洛远属于培尖班里的尖子生,同学眼里的万能王子,老师的心肝宝贝。
    洛远成了一中初中部赫赫有名的人物,暗恋他的到直接表白的加起来或许可以组成一个新的班级。他收到的情书很多,有来自同年级的,有来自小学妹的,还有来自学姐的……
    他从不会当面拒绝让女孩子下不了台,只是,他骨子里的薄凉只有洛宁知道。
    不管是情书还是礼物,洛远都会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通通处理掉,绝不多看一眼也从来没有例外。
    “哥,直接不收下不就好了,用得着这么麻烦吗。”洛宁笑道。
    “那样不好。”洛远头也不抬地处理着情书,淡淡答道。
    洛宁失笑道:“那以后我收到情书了也这么干。”其实她想说把人家的情书直接扔掉更不好,只是想了想还是没能说出来。
    洛远不着痕迹的顿了一下:“你才多大啊,好好读书,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再说,你长这样,哪有人会眼瞎到给你写情书啊……”洛宁虽然顶着一头短毛看起来雌雄难辨,但是这两年来五官越发深刻精致了,完全和丑不沾边。
    他看到了洛宁的变化,就是不知道其他人有没有看到。
    “晚来,你就一直留短发吧。”他说。
    “为什么?”
    “因为短发方便。”
    “你觉得短发好?”
    “是。”
    “可是短头发不招人喜欢。”
    “嗯。”
    “……你说留那就留吧。”
    ……
    又过了两年,洛宁进了市一中的尖子班,还是和洛栎方新宇以及汪洋一个班。
    洛栎的成绩一直很好,进尖子班一点也不奇怪。方新宇成绩也不错,只是没想到汪洋那个成绩只是在中上游浮动的暴脾气二傻子也能进尖子班。
    据他自己说他是因为发现了自己内心对洛宁他们三个的浓烈的不舍所以在小考前的最后几个月头悬梁锥刺股地努力了一把。
    至于到底是因为够努力还是仅仅因为人格大爆发就不得而知了。当然,洛宁也没觉得汪洋有什么惊天动地的人格魅力,所以,她暗自断定——汪洋纯粹走了狗屎运。
    几年下来他们四个一直是前后桌,他们之间已经从剑拔弩张的“敌人”关系变成了近好哥们的关系,总体来说,和当初相比,关系算是有了质的飞跃。
    也不知道洛栎当初是怎么忽悠老师以至于老师同意了他和汪洋可以不调换座位……
    进了新的班级,他们四个依旧到了相同的位置坐下。
    不管怎么说,洛宁对于还能和方新宇在一个班这一点还是相当高兴的。
    方新宇是她唯二的朋友,于她而言很重要。
    洛宁不知道对于别人来说是怎么样的存在,但对于她而言,她不会轻易认定一个人为“朋友”,一旦认定了,她就会尽所能地去维护这一段关系……
    对于洛栎和汪洋也“很巧”地一个班这一点,洛宁不做多余感想。
    相处了这么些年,洛宁对洛栎的好感算是提升了有一丢丢——洛栎在家完全就是个闷葫芦,完全不用担心他告状或者挑拨离间。
    虽然他们家的那关系都没什么好值得挑拨的。
    总之除了总是面无表情,好像也挑不出其他的什么错处。
    当然,面无表情似乎也不能被称之为“错处”不是?
    洛宁同学好好学习进入尖子班就一个理由——她想紧跟洛远的脚步,他去哪里,她就去哪里。
    至于老师的夸赞父母的夸张或者七大姑八大姨的夸赞什么的她毫不关心。当然,她也没有七大姑八大姨。
    新的班主任是英语老师,女的,目测年龄在三十到四十岁之间,普通话里夹杂着A时的地方腔而且明显的吐字不太清晰。
    不熟悉的人听起来大概都比较费劲儿,反正洛宁觉得她在集中精力听那老师讲了十分钟并努力辨别每一个字之后有点儿脑仁儿疼。
    班主任先在黑板上写上了“沈俞芳”三个字之后开腔:“这是我的名字,接下来的三年不出意外的话都是我和大家一起度过,时间挺长,足够我们慢慢了解对方。接下来的时间,我按照点名册,点到的同学上来,简单做一下自我介绍,说一说你从哪个学校来,你的兴趣爱好是什么,对新的班级有什么期望之类的,当然,有才艺的同学还可以表演一下,以便于让同学们对你有个更加深刻的印象。”
    在一片掌声中,洛宁也跟着漫不经心地拍了几下。
    她感觉有点头晕,就低头趴下去,懒洋洋地坐等轮到自己。
    “我叫朱一宁,来自四中,我喜欢画画,还喜欢听古典音乐,希望接下来的三年能和大家好好相处,共同进步。”
    “我叫宋子睿,来自二中,喜欢的事情非常多,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反正今后大家也会了解我的,自认为是个全能小天才,如果到了推选班委的时候你发现你找不到适合的,那么不要犹豫,选择我绝对正确。”
    “我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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