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首》第三十一章?我要给你生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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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天华和杜元灵从天下鱼府出来,一手抚摸着吃的圆滚滚的肚子,一手拉着杜元灵那柔滑细嫩的小手,十分的惬意,那嘴角好似都撇上天了。
    眼角看到个小帅哥正在偷瞄杜元灵,陆天华面不改色,松开那小手,一把搂住那盈盈一握的小蛮腰,稍一用劲,杜元灵就和他来了个零距离接触。
    杜元灵狐疑的望了他一眼,这又是搞什么。
    就见那小帅哥摇摇头,一副叹息好白菜都被那什么什么的样子,怅然若失的走掉了。
    这时她才知道发生了什么,好笑的把那小手摸向了陆天华那柔软的腰间。
    一把攥住,左右看了看,陆天华说道,“走,去夜市看看,哥哥带你去打滑梯。”
    天下鱼府的东南面,就是安荣新区有名的和平广场。正值夏天,老百姓晚上都有出来遛弯和锻炼的习惯,而和平广场又是人们公认的吃喝和游玩的圣地,自然是人山人海,喧声鼎沸。
    和平广场主体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最外圈是小吃车,冷饮车等等,特别是那独有的煎饼果子和二十元三串的铁板鱿鱼,当的是让年轻人深受欢迎。陆天华也买了几串,他早就忘记了那吃的膨胀的肚子,满嘴的酱汁,而杜元灵一边瞪着他一边为他擦拭着嘴角马上要掉下来的酱汁。
    第二部分是吸引小孩游玩的一些娱乐设施,套圈啊,充气城堡,电动玩具车等等。
    第三部分是广场最深处一个搭建的简易舞台,上面不时的会有一些表演。而今天是一个不知名的小乐队组织的商业表演,自带直播。这在现今社会,已经是十分常见了。
    台上的主唱是一个二十来岁青春靓丽的小美女,嗓音甜美,笑脸动人,不用刻意去营造气氛,台下的观众都会随着她的旋律而轻轻舞动。一首甜腻的抒情歌曲唱来,一直都在举着手机录制的观众,不由的闭上眼睛,感受着心灵深处那多年未曾触动过的感动,隐隐的都有些痴呆了。
    就在这时,一个破锣嗓子毫无征兆的叫喊着,“小美女,我爱你,小美女,你太牛掰了,大叔要给你生猴子。”
    原本沉迷的观众,一下子惊醒,怒目圆瞪,多美的意境啊,被这么一个烂人给破坏了。
    只见他上身一件蓝色短袖T桖,中间竟然有这一个卡通的?,下身穿着一个海滩花色大裤衩,脚上一双黑色大拖鞋,那黑黝黝的脚趾还在随着音乐而欢快的舞动着。一张还算清秀的脸庞,却被杂乱的短胡须给破坏的淋漓尽致,再加上那蓬松如鸟窝的头发,怎么看怎么邋遢。
    大家眼中都迸射出厌恶的神色,世界无奇不有,一个要饭的也喜欢网红啊。
    这个自称大叔的人,忽视身旁所有的不屑,在那不断的挥舞着手臂,手中竟然还拿着一个的老式手机,打开手电筒,配合那柔情的音乐,疯狂的摇摆着。
    “这是个傻缺,这是抒情歌曲好不好,他以为是动感音乐呢。”
    “哎,这样的人懂什么,吃喝都没着落呢,还追求着精神上的享受呢。”
    而台上的小美女,仍旧一脸甜美的笑容,冲着大叔礼貌性的点点头,就收回了目光。只是那柔和的眸子里闪过一丝狠戾之色。
    夜深了,陆天华和杜元灵玩闹了一阵就打算回家,站在路边等着出租车。现在是高峰期,出租车是供不应求,这个时候才感受到有辆车的好处。
    “等老妈从京城回来,再K出点零花钱,去买辆车吧。”陆天华笑着对杜元灵说道。
    “嗯?怎么想起买车了,你不是不喜欢开吗?”
    “是不喜欢开,但如果有车了,我亲爱的那个她,就不用在这等车了啊。”
    杜元灵一听,心下甜蜜,但仍装作气愤的轻轻的打了他一下。
    “你喜欢什么车?”陆天华问道。
    “我?还是算了吧,你也不要用阿姨的钱呢,等工作了以后再买吧,有了车,距离都会缩短,哪还能这样悠闲的散步呢。”
    “有车了,我也能陪你散步啊,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以后接送你上下班,周末开车去野外游玩,以后咱俩结婚了,生了孩子,带他们到处去旅游,咱们一家自驾游,多好。”
    一听这话,杜元灵心底不由的一颤,好似一层涟漪从心里荡漾开来,破天荒的没有反驳,只是轻轻的点点头。
    陆天华看她那动情的模样,忍不住轻轻的抱住了她,微微低头。杜元灵好似知道将要发生什么,颤抖的眼皮轻轻闭上,等待着甜蜜时刻的到来。
    好似过了许久,向往的甜蜜一直没有来到,不由疑惑的睁开眼,就看到他正满眼疑惑的望着前方。
    陆天华看着蹲在马路牙子上的那个人,悠哉的吸着烟,本来很正常,但又有些奇怪。
    是那烟,此人吸一口,半根香烟就燃烧殆尽,反而吐出的却不多,一颗烟两口就见底。再看此人,好似平凡无常,但又带给自己一种危险的感觉,好似那不是人,而是一把剑。
    不一会的功夫,那人烟盒里就空空如也,正在叹息间,好似发现了什么,扭头看到了正在看着他的陆天华,瞬间眼中透漏出一种凌厉的气势,就如那出窍的宝剑般锋利。两人的眼神在空中相遇,两股无形的气场瞬间发生碰撞。
    高手,这是双方互相的肯定。
    陆天华慢慢走过去,伸手在衣服里面掏出一盒烟递了过去,“抽我的吧。”
    那人看了一眼,满眼的兴奋,“哇,是特供小熊猫,多谢多谢,这烟太贵了。”
    他话虽然这么说,但一点没客气的抢过来,抽出一根点上,照样是一口半根的疯狂模样,吐出烟气时,满眼的享受。
    杜元灵奇怪,怎么给一陌生人香烟,俩人认识?就见那个人一身的邋遢模样,从未见过。
    “烟就是抽的,便宜的贵的都是一个样。”陆天华说道。
    那个人点点头,笑着说道,“大哥说的对,说的对,但我是穷人嘛,哪抽的起这么贵重的烟。”
    “你可不穷,最起码比我富有多了,我浑身上下就那么一点点值钱的东西。”
    那人眼中一闪奇怪的锋芒,接着说道,“比我强多了,我身上一点值钱的东西都没有,满肚子的破烂玩意。”说完,用手拍了拍他那小肚子。
    陆天华看了看就笑了起来,对那人说道,“我先走了,有事找我。”
    那人笑着摇摇手,“大哥,再见再见,有缘会再见的。”
    杜元灵没有询问什么,乖巧的和他坐在出租车上,一肚子的疑问,但看到陆天华那凝神的模样,又不知怎么张口。
    “怎么了?我没事的,那人很厉害,最起码我看不懂。”陆天华说道。
    “什么意思?”
    陆天华笑了笑,攥着她的小手使了点劲,说道,“那人和李老,夏队长一样,是个武者,水平不知道,不过肯定比我高。”
    杜元灵没有说什么,只是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她对武道不了解,也不感兴趣,只要没有危险就好。
    夜久了,刚从会所出来的牧丝琦背着那笨重的吉他木盒,哼着小调轻快的走着。瞬间,她发现了前边靠在墙上,正吸着烟的人。
    她定眼一看,就是刚才在广场听她唱歌的邋遢人。脚步不变,依旧往前走,只是那紧绷的小腿注满了力量。穿着超短裤的她,身材苗条,两条大腿白嫩纤长,凝滑如玉,只是现在小腿的肌肉隆起,略显异常。
    “名烟就是好抽,但就是劲不大,没有一口头晕的感觉,哎,还是我那便宜烟好啊,一口吸下去,头都发晕,比喝醉了酒还要舒服,主要是不上头。”那人自言自语着,说着,又扔掉一个烟头。这么一会的功夫,烟盒里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哎,我得戒烟了,这么抽下去,早晚把自己抽穷了,我还怎么和别人生猴子啊。”
    牧丝琦警惕性越来越高,速度加快,瞬间奔跑起来,犹如一只野豹,眨眼间已身外十几米。
    “小丫头,可怜可怜你大叔我,别这么跑啊,有话好好说。”
    牧丝琦不理会,低头奔跑,好在深夜大街上无人,即使是摄像头,也只能拍下一丝残影。
    不知跑了多久,在一个小胡同内牧丝琦减慢速度,她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害怕,就在那人破坏掉她的计划时,她就知道被人盯上了。
    “我说小美女啊,别跑了,再跑我就真的追不上了。”
    一个突兀的声音出现在她的身后,扭头一看,依旧是那个邋遢之人。
    “你到底是谁。”牧丝琦说完,解下吉他木盒,手中惊现一把闪露寒光的短刃,前身下俯,双腿弯曲,眸中闪烁着危险的光芒,就像一只出击猎物的猎豹。
    “别,别这样,我就是想听你唱歌而已,让我头晕晕的,比吸烟强多了,你再给我唱一首吧。”邋遢人笑着说完,不紧不慢的走向她。
    看上去人畜无害,但是让牧丝琦感觉到莫大的压力。
    牧丝琦双眼一凝,右脚轻轻一点地面,一层气浪瞬间发出,周围杂物翻滚,小石子砸在胡同墙面上,当当乱响。右手紧握短柄,那刃锋闪烁着一丝寒光,犹如那毒蛇吐信,卷带着气浪刺向邋遢人的咽喉。
    这是她的致命一击,没有多少花哨,她重信一击毙命才是对敌人挑衅的最好回报。
    “哎……,不用这么夸张,别,别。”邋遢人慌忙摇着双手,一脸的惊慌。
    如果此地有人在,肯定会被邋遢人表现出的模样所欺骗。
    只见他,上身未动,脚下也未见动作,可是身躯稳稳的向右侧平移了二十公分,眨眼瞬间,身影连连。然后轻描淡写的伸出左手,轻轻拍在牧丝琦身侧,随即一股尖锐刺耳的气爆声发出,牧丝琦的身体以比来时还要快的速度砸向胡同墙壁。
    “砰……”
    一声巨响,半面墙壁被她撞破,砖头哗啦啦的掉下瞬间就把她湮没在内。
    “哎,又要干苦力活了,就是一辈子苦力命。”邋遢人摇摇头,从杂乱中掏出她,往肩上一抗,慢悠悠的向深处走去。
    这时,一个大嗓门喊道,“谁TM把我家墙给砸倒了,滚出来。”
    邋遢人一听,迈开大腿就跑,比刚才那“瞬移”还要快上几分,满头大汗,咬紧牙关,“千万不要抓到我,我可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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