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做情人,不结婚》《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是曹雪芹一人所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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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长。主要著作有《胡适文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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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在红学上的主要观点:于1921年发表《红楼梦考证》一书,论证了《红楼梦》前八十回的作者是曹雪芹以及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论证了《红楼梦》后四十回是高鹗所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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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新出版发行的《红楼梦》的作者十有八九变成了曹雪芹和高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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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到目前为止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的作者应为曹雪芹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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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京东方言大量、频繁地出现在《红楼梦》一百二十回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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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2年7月,北京通县张家湾镇出现一块曹雪芹墓碑,这块墓碑是当地农民李景柱在1968年秋平整土地时发现的,碑上镌刻“曹公讳霑墓”五个隶书大字,左下角刻有“壬午”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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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证有关曹雪芹有证可查的资料,《红楼梦》应成书北京东郊附近。曹雪芹14岁随家人移居北京,住在京郊,因此小说中才出现了大量的京东方言。《红楼梦》是一部白话小说,小说中的叙述、对话采用了口语中的方言,地域特色鲜明。小说中的贾政、林如海、贾雨村等政客文人除去场面交际及书信往来用古文书面语外,其他的对话也用口语,如贾政和家里人说话就用口语。小说中的普通人大多数在日常交往中都用口语方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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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语言的方言,而坚持同一民族的社会群体是不同的民族。中国有官话、粤语、吴语、湘语、闽语、客家话等。①这就说明方言是地域的鲜明特征,方言具有地域性,方言是地域的一个基本标志。这个道理很简单,我们听一个人说话,通过他的方言词汇和发音,不就是可以判断出他是哪个地区的人吗?小说是以文字出现的,它的发音我们无法分辨出地域特征,但是方言词汇会呈现出了鲜明地域的特点。在乾隆时代,交通不发达,人口流动不大,也不像现在有电视等电子媒体的广泛语言语音传播,因此《红楼梦》中的方言词汇便是作者地域性的有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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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原籍是天津蓟县,我在这个块土地上生活了将近四十年,家乡的方言口语自然非常熟悉。天津蓟县位于北京城东180华里处,距北京通县约160华里。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中大量反复、频繁地出现京东方言口语,后四十回中且有新的方言口语出现,这无疑是一个铁证,证明了作者就是14岁就居住在北京郊区的曹雪芹。高鹗在当时是不具备这一客观先天条件的,所以他补写后四十回也是不能成立的。(《红楼梦》一百二十回中的京东口语方言条目见后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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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小说是虚构的真实,不是史料、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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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的创作是艺术的真实,七实三虚是其创作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小说中的情节是可以根据现实生活的感悟来虚构,因此以曹雪芹的家世和生平来论证后四十回是高鹗的补写,本身就不看科学。这就好比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看做历史上的诸葛亮一样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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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陵十二钗》图册与红楼曲是小说的一种创作手法,是抓住读者猎奇和阅读欲望的方法,不是小说的创作大纲和目录。小说中的种种暗示也是如此,再有好多暗示是读者和专家自己猜拟的,不能看做是小说的线索。再有小说写作跨越时间较长,作者的前后思想、认识也会有所变化,小说也会因时局的改变而多次修改,再有不同的传抄者在抄录《红楼梦》时也会出现误差,因此小说中前后后不同或出现矛盾、错误的地方,这是很正常的。例如,当今的网络小说创作,很多作者是边写作边上传到网站,而同一作品传到不是一个网站。一些人气高的网络小说,其他小网站还要非法转载。网络作者边写边修改,因此不同网站上的同一作者的同一部作品也就会有所不同。我认为曹雪芹写《红楼梦》和当今的网络作者差不多,也是边写边向外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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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狱在清康熙至乾隆年间是很残酷的。曹雪芹博览群书,通古博今,不可能冒太大的风险来写《石头记》(小说的原名),否则他就会像方苞一样身陷囹圄,或是小说和《金瓶梅》一样被列为禁书。同样的道理,传抄者和高鹗等也不可能把《红楼梦》当做檄文来对待,小说是市井文学,是给大多数人读的,也不是策论和阳春白雪束之高阁的,是需要广泛流传的。所以《红楼梦》就不能引起统治阶级的恼怒和市民阶层的反感。因此曹雪芹和传播者们不时地删改敏感部分也是符合客观实际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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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全书的思想、人物性格的塑造是基本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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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从第一回到第一百二十回在主旨思想和人物性格的塑造上基本上是一致的。例如贾宝玉的呆傻(实际上是本真),贾政的孝道、严厉(严格)约束宝玉、鄙视贾环赵姨娘、对功名的渴望,袭人的忠与贤等。即使人物性格先后有差异,也是时间和环境的变化引起的,或是客观因素而不得已的。总的来说是符合客观真实的。如林黛玉后来不反对贾宝玉写文和参加科考,这是她寄人篱下不能太任性的结果,再有林黛玉考虑到贾政对宝玉的殷切,期望,故此口是心非。从而更反衬出她的孤独和凄凉。再有邢夫人的塑造上,前八十回中她的性格特征并不是很鲜明,到后来逐渐明朗起来。如鸳鸯在贾母死后自缢而亡,贾政自己要来香上了三炷,作了个揖,说:“他是殉葬的人,不可做丫头论。你们小一辈都该行个礼。”贾宝玉和薛宝钗均行了祭拜之礼。贾琏因想到她(鸳鸯)素日的好处,也要上来行礼,被邢夫人说道:“有了一个爷们便罢了,不要折受他(鸳鸯)不得超生。”贾琏就不便过来。(第一百十一回)。邢夫人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因为以前鸳鸯曾驳了她的面子,宁死不肯嫁给贾赦做小妾,为此她受到了贾母的训斥。至此前后一串,邢夫人小肚鸡肠,为人苛刻的性格就非常鲜明了,这一人物的形象也就更丰满,更真实了。再有焦大,锦衣君查抄宁国府,他被押赶到西府(荣国府)看到贾政时,号天蹈地地哭道:“我天天劝,这些不长进的爷们,倒拿我当冤家!连爷还不知道焦大跟着太爷受的苦!…把那些不成材料的的狗男女却像猪狗似的拦起来了。…我活了八十九岁,只有跟着太爷捆人的,哪里倒叫人捆起来!…我如今也不要命了,和那些人拼了罢!”说着撞头。(第一百零六回)这一情节对焦大的塑造与前面焦大醉后骂街的情节遥相呼应,突出了他居功自傲、倚老卖老、性情秉直、天不怕地不怕倔强老头子的性格特征。焦大和贾母一样,是贾府乃至整个社会兴衰荣辱的亲历者。焦大是男性的经历者,他也影射着贾府的开创者——太爷。焦大和太爷打天下,生生死死,也获得殊荣,最后他竟落得被锦衣军捆绑的下场,说明了贾家老太爷以死得来的功勋被贾赦、贾珍等给辱没了。贾母是贾家太爷过世后的主宰者,是贾家中的女性权威,她经历了贾家的辉煌,如她所说:“我到你们贾家已经六十多年了,从年轻的时候到老来,福也享尽了…”(第一百一十回)其实她还是贾家彻底败落的见证者。贾母虽然寿终正寝,但是她是含着流不尽的泪离开人世的。小说中还有很多例子,不胜枚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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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对以贾府为首的封建家族衰败做做了彻底地描述。贾府的家破人亡(抄查发配等);薛家的倾家荡产,苦于牢狱之灾;王家的大势已去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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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实际上是空壳之下的表面兴复。实际上一是人亡楼空,即所谓泼出去的水还能收地回来吗?即使人财回来了,也会面目全非,惨不忍睹了。试想一下,即使贾赦和贾珍真的从海疆获赦免回来了,他们还能和以前老爷少爷的身体、心理一样吗?那种派头还存在吗?所以《红楼梦》的结局不是大团圆,不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而是全书所揭示的悲剧性的最高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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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表面上的大团圆,实际上是作者为使小说获得通行证的迫不得已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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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赦、贾珍遇大赦回家,又袭了世职,返还了财物,实际上是幻想,是作者采取的虚构手法,为的是是该小说不被列为禁书,能广泛传播。《红楼梦》中多次写到天恩浩荡,比如贾妃的恩宠、赐物、省亲等等,这和后面的获赦免、返回家财是一个写作目的。如果小说把统治阶层写的过于真实,就很容易惹恼上层社会,轻则小说被禁,重则作者和传播者身陷囹圄,这一点前面已经论述过了。故此说这些内容很可能是作者特意设置的障眼法,才使的小说不被禁封,否则小说有可能失传。稍有文学创作经历的人都懂得这一道理,古今一理,不然的话给你戴上一个“借古讽今、妖言惑众”的什么大帽子,你受得了了吗?结尾中的贾宝玉中乡魁是有现实意义的。一是讽刺意义,世人重功名,而贾宝玉中乡魁后弃之而去,不是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吗?二是说明贾宝玉是一个绝顶聪慧的人,不像贾政所说的那种不思进取、一无是处的东西。全书贯穿贾宝玉一个呆傻、贪玩儿、热衷于儿女私情,这是小说对宝玉的表面描述,实际上贾宝玉是新兴的民主主义新青年的代表。他的呆傻是因为他专情,他的专情于儿女之事是人性的本真表现,他的贪玩儿是青少年的天真本性,所以贾宝玉的所谓不良行为正是人文精神的体现。上至贾政,下至袭人都怕宝玉荒废学业,不能取得功名,因此时常不厌其烦地劝诫他。宝玉也从未想认真读过书,他不以读书人自居,这就是新青年的表现。贾宝玉不愿意读书,并不等于他愚钝,所以到后来他稍稍一用功,便考了个第七名。这就说明贾宝玉不是一个只会调情、不学无术的花花公子。(第一百十九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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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悲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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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里,林黛玉在绝望中死去;薛宝钗和史湘云守寡一生,做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袭人到头来猴子捞月一场空的无奈;香菱受尽折磨,死于难产(“…产难完劫,遗一子于薛家…”第一百二十回);李纨、贾兰母子前途未卜;妙玉被掳受辱;探春骨肉分开,生离死别;迎春惨死夫手,惜春、紫鹃看破红尘遁世(紫鹃服侍迎春亦同出家)。元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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