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星》二十七章煮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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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这个世界告别了。不是他不想继续活下去,他还想做很多很多事情呢,只是,造化弄人,已经由不得他了。人嘛,到什么山砍什么柴,既然命运把他推到了这一步,让他在生命和原则之间做出一次选择,他就必须做这种选择,蓝煜星并不遗憾。至于眼前,今朝有酒今朝醉好了。
    酒在炉子里越来越热,酒香也越来越浓郁。蓝煜星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让酒香把自己的五脏六腹过滤遍,心里暗叹了一声:多么美好的生活啊。
    这时候,谈新权已经在对另一个坛子下手了,他边拆边说:“这酒不错吧,知道是什么酒吗?”
    蓝煜星看着砂锅里渐渐开始冒出热气的酒,酒色棕红,色泽纯净,一点杂质都没有,在砂锅里极象一块大大的琥珀。不是葡萄酒,更不可能是啤酒,便答了一句:“这是米酒吧。”
    “是米做的,却不是普通的米酒,准确地说,应该叫黄酒,不过,它还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女儿红。”谈新权边忙活边拆开了坛子。
    “女儿红?”这个名字蓝煜星很熟,但他还从来没有看过,但在很多的小说里都听过这个名字。
    “其实,我的老家在南方,吴越吴越,我家是越地的中心,那可是一个名人辈出的地方啊。可惜,我从十几岁上了大学以后,学习,工作,经历了这么多的波折,几十年了,总是想找个机会回家看看,居然一次也没成行;其实,也不是没有机会,想抽时间还是有的,可一来我父母死的早,又没什么兄弟姐妹,家里没什么人了,想回去却不知道回去看谁,二来,我这一生庸庸碌碌,想到家乡那些闪光的名字,居然有无颜以对父老乡亲的感觉。中国有句成语叫近乡情怯,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我连乡音都改了,也就越来越缺乏回乡的勇气了。”谈新权的话让蓝煜星心里一动,他第一次看到这个坚强的老人柔弱的一面,他真的没想到,以谈新权的特立特行、杀伐决断,也可以算得上是一代枭雄了,没想到到老居然连回老家看一看的勇气都没有。
    谈新权的家乡蓝煜星自然清楚,那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地方,近百年了,一颗又一颗闪亮的明星从那里升起,政治家,教育家,科学家,大文豪,难道,真的是这些响亮的名字给了谈新权压力了吗?蓝煜星不理解,也不懂。如果因为家乡有名人就连回乡的勇气都没有,那来自湖南湘潭、四川广安的游子,岂不全部无颜再见江东父老?
    “算了,不说这个,徒增伤感,还是说酒吧。”谈新权说话的特点就是这样,永远围着一个主题,稍稍偏离一点就会拉回来,而且不着痕迹。
    “女儿红,故名思议,和女儿有关。咱们那儿有这种风俗,家里添丁了,便埋下一坛新酒,如果是男孩子,到了十八岁成人的时候取出来宴请亲友,这就叫状元红了;女孩子,就等出嫁的时候拿出来,就是女儿红了。”谈新权在解释酒名的来历,这蓝煜星倒是早就听说了。
    “这坛酒,是生晶晶的时候我埋下的,也是我亲自酿的酒。来之前,我特意安排人到我在P县的老宅那里把酒起了出来,今天,咱爷儿俩把他给喝了吧。”谈新权见酒温得差不多了,便从篮子里拿出一只木勺和两只木碗,然后,盛了满满的一碗,放到自己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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