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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已经决定,明天去天一阁。
没有想到,这天晚上,台风袭来,暴雨如注,整个宁波城都在柔弱地颤抖。第二天上午来到天一阁时,只见大门内的前后天井、整个院子,全是一片汪洋。打落的树叶在水面上翻卷,重重砖墙间透出湿冷冷的阴气。
是宁波市文化局副局长裴明海先生陪我去的。看门的老人没想到局长会在这样的天气陪着客人前来,慌忙从清洁工人那里借来半高筒雨鞋要我们穿上,还递来两把雨伞。但是,院子里积水太深,才下脚,鞋筒已经进水,唯一的办法是干脆脱掉鞋子,挽起裤管蹚水进去。
本来浑身早已被风雨搅得冷飕飕的了,赤脚进水立即通体一阵寒噤。就这样,我和裴明海先生相扶相持,高一脚低一脚地向藏书楼走去。
我知道天一阁的分量,因此愿意接受上苍的这种安排,剥除斯文,剥除悠闲,脱下鞋子,卑躬屈膝,哆哆嗦嗦,恭敬朝拜。今天这里没有其他参观者,这个朝拜仪式显得既安静,又纯粹。
二
作为一个藏书楼,天一阁的分量已经远远超过它的实际功能。它是一个象征,象征意义之大,不是几句话所能说得清楚的。
人类成熟文明的传承,主要是靠文字。文字的选择和汇集,就成了书籍。如果没有书籍,那么,我们祖先再杰出的智慧、再动听的声音,也早已随风飘散,杳无踪影。大而言之,没有书籍,历史就失去了前后贯通的缆索,人群就失去了远近会聚的理由;小而言之,没有书籍,任何个体都很难超越庸常的五尺之躯,成为有视野、有见识、有智慧的人。
中国最早发明了纸和印刷术。书,已经具备了一切制作条件的书,照理应该大量出版、大量收藏、大量传播。但是,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它遇到了太多太多的生死冤家。
例如,朝廷焚书。这是一些统治者为了实行思想专制而采取的野蛮手段。可叹的是,早在纸质书籍出现之前,焚书的传统已经形成,那时焚的是竹简、木牍、帛书。自秦始皇、李斯开头,隋炀帝、蔡京、秦桧、明成祖都有焚书之举,更不必说清代文字狱的毁书惨剧了。
又如,战乱毁书。中国历史上战火频频,逃难的人要烧书,占领的人也要烧书。史籍上出现过这样的记载:董卓之乱,毁书六千余车;西魏军攻破江陵时,一日之间焚书十四万卷;隋朝末年农民起义,焚书三十七万卷;唐朝末年农民起义,焚书八万卷……
再如,水火吞书。古代运书多用船只,汉末和唐初都发生过大批书籍倾覆在黄河中的事件。大水也一次次地淹没过很多藏书楼。比水灾更严重的是火灾,宋代崇文院的火灾,明代文渊阁的火灾,把皇家藏书烧成灰烬。至于私家藏书毁于火灾的,更是数不胜数。除水火之外,虫蛀、霉烂也是难于抵抗的自然因素,成为书的克星。
凡此种种,说明一本书要留存下来,非常不易。它是那样柔弱脆薄,而扑向它的灾难,一个个都是那么强大、那么凶猛、那么无可抵挡。
二百年的积存,可散之于一朝;三千里的搜聚,可焚之于一夕。这种情景,实在是文明命运的缩影。在血火刀兵的历史主题面前,文明几乎没有地位。在大批难民和兵丁之间,书籍的功用常常被这样描写:“藉裂以为枕,爇火以为炊。”也就是说,书只是露宿时的垫枕、做饭时的柴火。要让它们保存于马蹄烽烟之间,几乎没有可能,除非,有几个坚毅文人的人格支撑。
说起来,皇家藏书比较容易,规模也大,但是,这种藏书除了明清时期编辑辞书时有用外,平日无法惠泽文人学士,几乎没有实际功能,又容易毁于改朝换代之际。因此,民间藏书就成了一种重要的文化传承方式。民间藏书,搜集十分艰难,又没有足够力量来抵挡多种灾祸,因此注定是一种悲剧行为。明知悲剧还勇往直前,这便是民间藏书家的人格力量。这种人格力量又不仅仅是他们的,而是一种希冀中华文明长久延续的伟大意愿,通过他们表现出来了。
天一阁,就是这种意愿的物态造型。在现存的古代藏书楼中,论时间之长,它是中国第一,也是亚洲第一。由于意大利有两座文艺复兴时代的藏书楼也保存下来了,比它早一些,因此它居于世界第三。
三
天一阁的创始人范钦,诞生于十六世纪初期。
如果要在世界坐标中作比较,那么,我们不妨知道:范钦出生的前两年,米开朗琪罗刚刚完成了雕塑《大卫》;范钦出生的同一年,达·芬奇完成了油画《蒙娜丽莎》。
范钦的一生,当然不可能像米开朗琪罗和达·芬奇那样踏出新时代的步伐,而只是展现了中国明代优秀文人的典型历程。他在很年轻的时候就通过一系列科举考试而做官,很快尝到了明代朝廷的诡谲风波。他是一个正直、负责、能干的官员,到任何一个地方做官都能打开一个局面,却又总是被牵涉到高层的人事争斗。我曾试图用最简明的语言概述一下他的仕途升沉,最后却只能放弃,因为那一个接一个的政治旋涡太奇怪,又太没有意义了。我感兴趣的只有这样几件事——
他曾经被诬告而“廷杖”入狱。廷杖是一种极度羞辱性的刑罚。在堂堂宫廷的午门之外,在众多官员的参观之下,他被麻布缚曳,脱去裤子,按在地上,满嘴泥土,重打三十六棍。受过这种刑罚,再加上几度受诬、几度昭雪,一个人的“心理筋骨”就会出现另一种模样。后来,他作为一个成功藏书家所表现出来的惊人意志和毅力,都与此有关。
他的仕途,由于奸臣的捉弄和其他原因,一直在频繁而远距离地滑动。在我的印象中,他做官的地方,至少有湖北、江西、广西、福建、云南、陕西等地,当然还要到北京任职,还要到宁波养老。大半个中国,被他摸了个遍。
在风尘仆仆的奔波中,他已开始搜集书籍,尤其是以地方志、政书、实录、历科试士录为主。当时的中国,经历过了文化上登峰造极的宋代,刻书、印书、藏书,在各地已经形成风气,无论是朝廷和地方府衙的藏书,书院、寺院的藏书,还是私人藏书,都相当丰富。这种整体气氛,使范钦有可能成为一个成熟的藏书家,而他的眼光和见识,又使他找到了自己的特殊地位。那就是,不必像别人藏书那样唯宋是瞻、唯古是拜,而是着眼当代,着眼社会资料,着眼散落各地而很快就会遗失的地方性文件。他的这种选择,使他成了中国历史上一名不可替代的藏书家。
一个杰出的藏书家不能只是收藏古代,后代研究者更迫切需要的,是他生存的时代和脚踩的土地,以及他在自己最真切的生态环境里做出的文化选择。
官,还是认认真真地做。朝廷的事,还是小心翼翼地对付。但是,作为一名文官,每到一地他不能不了解这个地方的文物典章、历史沿革、风土习俗,那就必须找书了。见到当地的官员缙绅,需要询问的事情大多也离不开这些内容。谈完正事,为了互表风雅,更会集中谈书,尤其是当地的文风书讯。平时巡视察访,又未免以斯文之地为重。这一切,大抵是古代文官的寻常生态,不同的是,范钦把书的事情做认真了。
一天公务,也许是审问了一宗大案,也许是理清了几笔财务,衙堂威仪,朝野礼数,不一而足。而他最感兴趣的,是差役悄悄递上的那个蓝布包袱,是袖中轻轻拈着的那份待购书目。他心里明白,这是公暇琐事、私人爱好,不能妨碍了朝廷正事。但是当他历尽宦海风浪终于退休之后就产生了疑惑:做官和藏书,究竟哪一项更重要?
我们站在几百年后远远看去则已经毫无疑惑:对范钦来说,藏书是他的生平主业,做官则是业余。
甚至可以说,历史要当时的中国出一个杰出的藏书家,于是把他放在一个颠覆九州的官位上来成全他。
范钦给了我们一种启发:一生都在忙碌的所谓公务和事业,很可能不是你对这个世界最主要的贡献;请密切留意你自己也觉得是不务正业却又很感兴趣的那些小事。
四
范钦对书的兴趣,显然已到了痴迷的程度。痴迷,带有一种非功利的盲目性。正是这种可爱的盲目性,使文化在应付实用之外还拥有大批忠诚的守护者,不倦地吟诵着。
痴迷是不讲理由的。中国历史上痴迷书籍的人很多,哪怕忍饥挨冻,也要在雪夜昏暗的灯光下手不释卷。这中间,因为喜欢书中的诗文而痴迷,那还不算真正的痴迷;不问书中的内容而痴迷,那就又上了一个等级。在这个等级上,只要听说是书,只要手指能触摸到薄薄的宣纸,就兴奋莫名、浑身舒畅。
我觉得范钦对书的痴迷,属于后一种。他本人的诗文,我把能找到的都找来读了,甚觉一般,因此不认为他会对书中的诗文有特殊的敏感。他所敏感的,只是书本身。
于是,只有他,而不是才情比他高的文学家,才有这么一股粗拙强硬的劲头,把藏书的事业做得那么大、那么好、那么久。
他在仕途上的历练,尤其是在工部具体负责各种宫府、器杖、城隍、坛庙的营造和修理的实践,使他把藏书当作了一项工程,这又是其他藏书家做不到的了。
不讲理由的痴迷,再加上工程师般的精细,这就使范钦成了范钦,天一阁成了天一阁。
五
藏书家遇到的真正麻烦大多是在身后。范钦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如何把自己的意志行为变成一种不可动摇的家族遗传。不妨说,天一阁真正堪称悲壮的历史,开始于范钦死后。我不知道保住这座楼的使命对范氏家族来说,算是一种光耀门庭的荣幸,还是一场绵延久远的苦役。
范钦在退休归里之后,一方面用比从前更大的劲头搜集书籍,使藏书数量大大增加,一方面则冷静地观察着自己的儿子能不能继承这些藏书。
范钦有两个儿子:范大冲和范大潜。他对这两个儿子都不太满意,但比较之下还是觉得范大冲要好得多。他早就暗下决心,自己死后,什么财产都可以分,唯独这一楼的藏书却万万不可分。书一分,就不成气候,很快就会耗散。但是,所有的亲属都知道,自己毕生最大的财富是书,如果只给一个儿子,另一个儿子会怎么想?
范钦决定由大儿子范大冲单独继承全部藏书,同时把万两白银给予小儿子范大潜,作为他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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