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柯镇恶开始逆天改命》天道人道第460章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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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夏的历史上,三法司早在秦时便有了雏形。
    《商君书·定分》中说:“天子置三法官,殿中置一法官,御史置一法官及吏,丞相置一法官。”
    这便是“三法司”之称的起源。
    汉代以廷尉、御史中丞和司隶校尉三个司法机关的会议,称三法司。
    到了唐宋,大理寺、御史台和刑部分别行使三司的权力。
    柯崇云先前拟定的四大权力机构其实也是从南宋此时的中枢架构中演化而来。
    其中大理寺和御史台直接沿用的原本的称呼,职能其实也是相仿。军机处只不过是把南宋的枢密院改了个名字,行政院其实就是中书省。
    南宋朝自宁宗之后,因为皇帝软弱,宰相兼任枢密使,使得相权无限扩大,已经有了威胁皇帝地位的趋势。
    于是柯崇云便将枢密院和中书省改了名字,重新赋予两院长官平级的权力。而把大理寺和御史台提升到与两院相同的地位,也是为了进一步分化相权。
    但事实上,这种分化也只不过是柯崇云冯蘅等人的一个设想,具体的架构还在琢磨之中。
    因为原本的大理寺和御史台主官最高只有三品,连从二品的刑部主官都不如,自然无法与宰相相比,如今把大理寺和御史台主官提升到正一品,才能形成对立,但是如此一来很多事务的处置流程就要有十分巨大的变动。
    如今华国虽然是新立,很多事情都可以权宜处置,但若不能尽快厘清权力流程,必然会遗患无穷。
    而此时柯镇恶却已经将后世公检法那一套直接复制了过来。
    后世这一套审判执行监察的体系本来就是从两千年华夏历史的长河中演化而来,又吸收了国外一系列的经验,经过华夏百年实践检验的成熟体系,放到这个时代非但不违和,反而显得越发有创造性。
    比如大理寺,原先的大理寺其实只是中央一级的审判机构,在地方上没有下属机构。
    而在柯镇恶的方案中,在大理寺下直接增设了三级法院,分别对应省、州府、县一级别的各类案件的审判功作,而在军队中还设置了专门的三级军事法院。
    各级法院内部又划分刑事、民事二庭,来审理辖区内的刑事和民事案件。
    负责审理的官员称为法官,只有审判权,不涉及行政民政的其他权力。
    又比如御史台,柯镇恶把御史台的权力一分为二,其一为议会,就是百姓代表的决策大会,其二便是专门监察司法执行的督察院。督察院所行使的就是原本的御史台的监察职权,同时又增加了公诉权。
    这是如今还从未出现过的概念。
    单独看并不觉得有什么,但结合刑部的下设机构来对比的话,就能很好理解。
    比起大理寺和御史台,刑部的下属机构直接多了一级。中央为刑部,省一级为刑厅、州府设局、县设分局,乡设亭
    刑部虽归属于行政院,但自刑厅以下,各级组织却属于文武混编的机构,负责后世的公共安全工作。
    基层捕快在司法领域只有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的权力,没有审判和起诉的权力,关押犯人也有时间限制。
    简单来说就是刑部负责抓,御史台负责起诉,大理寺负责审判,审完了之后又交给刑部执行。
    整个过程,又有御史台全程监督。
    体系比如今的大宋提刑官的制度更加先进完备。
    看到妻子惊讶的目光,柯镇恶笑道:“我答应云儿帮他规范一下三司的职权,怎么样,还不错吧?”
    冯蘅看到他脸上颇为得意的神色,忍不住挑刺道:“你把职责划分得这般细致,哪里有那么多官员给你用,还有这捕快,都是武夫,大字都不识得几个,如何还要处理户籍之事,那户部该作什么?”
    户部自然是负责钱粮,这道理冯蘅自然不会不懂,柯镇恶只看妻子的表情,便知她为何如此,自然不会跟她说理,只道:“夫人说得对,幸亏咱们七侠派的武夫也识字,这还多亏你经营有方,眼下我所写的这些,还要请你帮我指正不足。”
    冯蘅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吃过午饭后,二人便又在房中整理律法条文,商议权力架构。
    到了伴晚,柯崇云过来问安,二人便将整理好的东西给他看。
    柯崇云也觉得不错,便将其拿到朝堂上与重大臣商议。
    如今的临时朝堂中,有来自明教的众多武将和一些基层提拔上来的农政官员,有关中投靠的宋朝官员,还有原本金国治下的汉人官员和汉化的契丹官员,以及个别树立为典型的女真贵族官员。
    在很多事情上,柯崇云虽然可以一言而决,但也要考虑到这些大臣的意见。
    事实上,如今柯崇云的统治并不稳固,山东河北等地都是红袄军一刀一枪打下来的,又已经按照明教的分田之策打击了豪强给百姓分了田地,但河南山西关中南阳等地基本都是逼降,豪强士绅虽名义上投降,但私底下的小动作却从不曾停过。
    就算柯崇云想要按照山东河北的政策在这些地方执行,手底下也没有那么多的人手。
    毕竟明教和七侠派的底蕴还浅,不得不依靠前朝的官员。
    好在柯崇云如今牢牢掌控着军队,也就相当于牢牢掌握着话语权。
    众大臣为了能够在新朝占据一席之地,也都竭力发表自己的意见,证明自己的价值,当然其中也不乏一些投机分子,刻意谄媚新皇帝。
    接下来的几日,柯镇恶又陆续拿出兵役法、治安法、民法、土地法、计划生育法等等他能够想起的后世法律法规,一股脑交给儿子,让他们自行讨论决策。
    腊月二十七,百官第三次上书,劝柯崇云登基称帝。
    三请三让这一套乃是惯例,第一次劝进乃是刚刚打下开封城的时候,以明教和七侠派高层为主,第二次劝进乃是华山论剑前夕,以原金国投降过来的文武官员为主。
    这一次则是众人一起劝进。
    其实只是一个形式而已,柯崇云这一次便顺理成章的答应下来。
    登基之日定在正月初八,立春日,春回大地,万象更新。
    这一日并没有万国来朝,但也算是热闹。
    托年关过去不远的福,整个开封的喜庆气氛很浓,家家户户张灯结彩。
    上午,柯崇云率领文武百官登天地坛,祭告天地,即皇帝位。
    百官以及万民同时跪拜,呼声震天。
    然后柯崇云做了一个出乎天下万民意料的举动。
    他在跪拜天地之后,转身跪拜万民,旋即在百姓忐忑惊讶的目光中,气运丹田,高声道:“金国统治无道,视百姓为奴役,民不聊生,幸有义士揭竿而起,朕虽年少不才,愧受各路义军信赖,今日登临皇帝位,不敢忘记起义之初的誓言。”
    “天下非朕之天下,乃万民之天下。”
    “自即日起,中华立国,朕与百姓共治天下,万民百官与朕地位无分高下。朕乃百姓一员,百官亦是百姓一员。朕宣布,凡我中华之民,可见朕不拜、见百官不拜。”
    “中华之民,跪天跪地跪父母师长,而不用跪朕跪百官。”
    “请万民与朕一同起身!”
    说罢,柯崇云当先立起。
    百官早知此事,见状也同时起身。
    观礼的百姓面面相觑,但见前面的人相继站起,便也跟着站起,但心中着实忐忑,不知新皇帝所言是真是假。
    柯崇云见百姓陆续起身,接着又大声道:“朕知大家心中有所疑虑,今日所言将以宪法颁行天下,绝不违背!”
    随着他的话音落下,便有士兵将转身揭下了天地祭坛两侧告示栏上的红布,露出后面以金色丝绸所写的榜文。
    有眼尖的读书人看到榜文开头四个大字:“中华宪章”
    这便是经过百官修改之后的宪法。
    与柯镇恶所写相比,做了极大的精简。
    首先去掉了序言,直接从第一章总纲开始。
    柯镇恶所写的总纲有三十条,冯蘅精简到二十条,文武百官讨论之后只剩下了十条。
    不过大体上已经把国家、官员、军队、百姓、民族、土地、财产、教育等方面阐述清楚,明确了士农工商百业平等的原则。
    第二章百姓的权利和义务也从二十四条简化到了十六条。
    第三章国家机构倒的条目倒是没有减少,反而有所增加。
    与柯镇恶所写最大的区别便是,宪章将百姓大会从御史台独立出来,成为了皇帝列在皇帝之下的第二个权力机构,名字就叫做万民议政大会,简称议会。
    议会的议长恒定为皇帝,每天秋收之后,由皇帝召集天下百姓代表进京城参加议政大会,百姓代表称为议员,每五年换届选举一次,在议长之下设置五到七人常务议员,平时代表议员行使议会职权。
    议员和常务议员都不是官员,没有品级,不拿朝廷俸禄,只是在参与大朝议期间领取津贴。常务议员因为要一直行使职权,所以任职期间享受皇室津贴。
    这一政策得到了明教上下的一致支持。
    因为明教的教规规定明教弟子不能当官,所以想要当官必须退教,而有了议会,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的登入朝堂,参与决策了。
    明教扎根贫苦百姓,有自己的教义,群众基础深厚,又有朝廷的渊源,必定能在议会中占有不小话语权。
    同样的,全真教在权贵士族阶层当中也有相当大的影响力,也能聚集一大批议员。
    当然议员的选举自有其规则,不过另有法律规定,并未在宪法中体现。
    其后行政院、军机处、御史台、大理寺四个机构并列,互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约束,相互制衡。
    登基大典之后,柯崇云帅百官返回大庆殿。
    柯崇云端坐龙椅之上,开口道:“诸君请入座!”
    百官身后皆已安排了座椅,闻言落座。
    这时,龙椅旁一锦衣大汉向前迈出一步,展开手中绢布卷轴,朗声道:“万民表率,皇帝诏曰:中华新立,百业待兴,朕以宪法治天下,欲设议会集万民之智慧同参国事,设行政院统天下政务,设大理寺掌司法刑律,设军机处参赞国防军务,设御史台监察百官及天下民生。钦此!”
    这锦衣大汉声音洪亮,不似阉宦之流尖声细语。
    柯镇恶认为阉宦要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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