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冲喜王妃后我成了病娇王爷心尖宠》正文第117章再下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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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城古属吴越,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日照充足、无霜期长、是远近闻名盛产纸张的地方。
    古时的人们就开始造纸写字了,在不少地方都有自己传统的制纸工艺。
    但别的地方产的纸为什么就不行呢?
    其实日常生活中所用的纸,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宣纸,只是因为宣纸的名气比较大,所以就成为了书画用纸的专有名称。
    严格地说,宣纸指的是书画用纸,一般是用青檀树皮作为主料制成的,有些也加入一定量的长秆沙田稻草来提高质量,至今已有一千八百多年历史。
    而宣城,就是以宣纸闻名于世的!
    宣城,位于山区,境内群山环绕,山峦叠嶂,溪水川流不息,有一棵老青檀树矗立在城门口,正是因为这青檀树,这里才成为宣纸的故乡。
    青檀树皮和沙田稻草,纤维柔韧绵密,质地纯正,远远优于他地,而这恰恰是制作宣纸必需的制浆材料。
    相传在八百多年前,为了躲避战事的侵袭,造纸举家搬迁到宣城。看到这里山多地少,遍地长满青檀,一条条溪水清澈见底,于是便因地制宜,向族人传授造纸技术以维持生计。
    在这里,每一棵古树,每一堵高墙,每一座石桥,都在讲述光阴的故事。没有被纸醉金迷的气息浸透,也没有过多的喧闹市井味。在这里,可以触摸历史痕迹,可以重回记忆里朴实无华的生活,可以尽情乡村生活的清雅与闲适。
    宣城千年的历史洗礼,仍旧挺立着,就像一位轻轻踱步于过去与未来之间的老人,静静地守护着历史的沧桑。
    一路跋涉,明月和夜昭终于进了宣城。
    刚进城,明月就看见了城中大大小小的商铺,都在售卖纸张。
    一路打听,顺利的找到了城主的住处。
    与陶城不同,这里的城主可是相当的有钱。
    住所修的非常讲究,不但有亭台楼阁,还有曲径通幽。
    左拐右拐终于进了厅堂,城主正在厅堂里与一众宾客谈笑风生。
    明月和夜昭对视一眼,决定等等再进入。
    结果,溜溜在偏殿里等了半天,茶水都没人过来给送一碗,城主才过来与他们相见。
    这里的城主是一个精明德矮胖子。穿着一身绿色的袍子,头上戴着员外帽,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手指上戴着一个硕大的翡翠戒指!
    “怠慢了怠慢了,不知贵客降临,宣玉来迟了。哈哈哈……”
    明月暗暗翻了个白眼儿,这家伙长的其貌不扬,想不到居然起了一个这么好听的名字。
    “宣玉”?
    他哪一点儿如宝似玉了?
    简直是岂有此理!
    夜昭却懒得计较这些,刚要讲明来意,不料宣玉大声唤道:“丫头们呢?都死了吗?!还不赶快去备好茶好饭!?”
    原本他身后跟着两名丫头和两名小厮,这一声高呼下来,两个丫头身体一颤,一边说着“是是是,好好好”,一边低着头退下去了。
    刚一坐下,那两名丫头就端着茶水进屋了。毕恭毕敬的给明月和夜昭倒满了茶,又给宣玉满上了一杯,一个就退了下去,另一个站在旁边听候使唤。
    着实渴了!
    明月拿起茶盏“咕咚咕咚”一口就喝光了,然后自己又给自己倒了两杯,这才终于缓了过来。
    夜昭倒没有表现的多么口渴,只是小口慢慢品了品,便放下了茶碗。
    宣玉留着八字胡,他一只手端着茶盏,却没有喝水,另一只手轻轻摸着胡子,两只铜铃般的眼睛越眯越细,像是在打量一只猎物。
    见此情景,夜昭也眯起了眼睛,放下了茶盏。
    明月对于这样的眼神并不陌生,前世执行任务什么人不见,几乎通过这熟悉的眼神儿就能明白他的想法。于是一声冷笑,温声道:“宣城主,我们远道而来,是有要事相商的。”
    接下来,明月本想直接说明来意,谁知宣玉却一扬手打断了她:“好说,好说,明日再说也不迟。”
    明月:“……”
    宣玉放下茶杯走到明月跟前,眯眼笑道:“请问姑娘芳龄几何?可有婚配?”
    这一笑,距离又近,明月一眼就看见了他嘴里镶的两个大金牙。
    坐在一旁的夜昭轻轻握紧了拳头,缓缓散发着杀气。
    “呵——”明月伸出手指一推,轻易就把宣玉推远了一点,然后指了指旁边的夜昭,轻声笑道:“我们夫妻,在一起很久了。”
    夜昭的嘴角微微上扬,对于明月的表态很是满意。
    宣玉看了一眼夜昭,脸上毫无尴尬之色,朗声笑道:“哈哈……原来如此,是宣某人多心了。”
    脸皮够厚就天下无敌,明月算是见识了。
    明月大气的笑了笑,接着就挑明了来意。
    这一说,宣玉反而沉默了。
    良久,宣玉换上了一副算计的面孔,清了清嗓子,温声道:“九城虽然互为辅助,守望相助,可是,宣城现在并不适合参与战争。”
    明月:“并非需要城主参与,也不用百姓流血,只要不反对就行了。”
    “呵呵……好说,好说,这样吧,这件事,等我想明白以后再给二位回复。或者,二位尽可以先走一步,待来日宣某人想明白了,我在派人去云城送信,如何?”宣玉笑的一脸无所谓。
    “好啊!”明月站起身,“那就先这样吧,城主忙您的,我们也还有事。”
    “慢走,不送。”宣玉笑的毫无诚意。
    明月拉着夜昭赶紧出了城,心里生怕夜昭顾不住火气动手。
    骑上马出了城以后,夜昭却只淡淡说了一句:“或许,宣城的城主该换一换了,百姓原本可以更富有。”
    明月赞同的点点头,淡淡回了一句:“嗯,我觉得也是。”
    距离宣城比较近的是药城和医城,这两个城池都与治病救人有关,却被分成了两块。
    进入药城以后,明月和夜昭一打听才知道,药城和医城,古时候原本是两大氏族经营,后来,药城出了一位男性独生子,从小遍尝百草,精通药理,远近闻名,正好医城的传人是一位女医仙,所以两大家族一商议,请人说合,二人就结成了连理。可谁知,婚后的生活并没有琴瑟和鸣。
    医仙林芝生性活泼,爱说爱笑;药城的魏延却为人木讷,可谓是个药痴。
    林芝在出嫁之前曾救了一受伤剑客,那剑客长的剑眉星目十分好看,且浑身上下透着一种英雄气概。养伤过程中,林芝芳心暗许,但对方四海为家,林芝心里明白,他们没有未来。
    后来,剑客走了,林芝的心也跟着走了。
    但林家人并不知道这些内情,在林芝十六岁那年,为了家族利益,把林芝嫁给了魏延。
    所有见过魏延的人都说,魏延不丑。
    可药痴之名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魏延虽然也会哭也会笑,但他并不经常说话,除了摆弄药草,几乎不怎么说话。偶尔说个一两句,还总是口吃。
    自从娶回林芝以后,魏延脸上的笑容明显比过去多了,但他对药草的热爱却丝毫未减。
    林芝的心里住着另一个人,所以很抵触与魏延亲近。
    就这样,一个有意躲,另一个又木讷,两个人原本年纪也都不大,结婚半年也没往一起凑。
    大家各忙各的,倒也清静。
    自从林芝嫁过去以后,医城和药城便合在了一起,统称为医药之城。
    半年以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之下,正当林芝准备认命与魏延圆房做个真正的夫妻的时候,那个受伤的剑客竟又来了。且这一次,伤的更重。
    林芝见了浑身是血的剑客,她的心仿佛也在滴血,那叫一个心如刀割!
    在手忙脚乱的救治之下,那剑客足足用了一个月才醒过来。这一次,剑客看林芝的眼神比上一次多了些许热度,林芝也不知道,那是感激还是爱慕。但是不重要了,因为林芝的心里已经暗暗做了决定,她要跟随心上人左右,她要对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说“不”。
    足足用了三个月,剑客的伤才完全恢复。
    在这段时间里,林芝亲自给他喂药擦洗,从不假手他人。
    魏延虽然木讷,却并非是个傻子。他脸上的笑容逐渐减少,到最后再也不笑了,一天到晚钻进药草堆里埋头研究。
    三个月以后,剑客留下重金,悄然离去。
    林芝像是得了失心疯,整日以泪洗面。
    林家老两口来看望女儿,不知内情的林父只以为女儿受了委屈,于是接回了女儿。这一接走,就再也没送回来。
    林芝返回娘家以后整日郁郁寡欢,没过多久就抑郁成疾,最后茶饭不思以至于撒手人寰。两家从此结了仇,城池也分开管理了。
    只是后来,魏延并没有再娶妻,而是过继了一个同族的孩子当养子来继承家业。
    林家老两口死后,医城也由同族继承,只不过他们定下了一个规矩,医城的继承人必须是个女儿身,因为,男人都是负心汉!且粗心,木讷!医术不精!
    明月最初听到这个历史缘故的时候,只觉得很想笑,有意无意的看向夜昭,用口型比了比:男人都是负心汉!
    夜昭并没还嘴,只是微笑着看着明月,满目温柔。
    明月知道,玩笑不能开的太多,主要时间太紧张了。于是提议:“咱们去找药城的城主去吧。”
    夜昭点点头,和明月一起直奔城主所居之地——揽秀园。
    亮出云字腰牌,顺利进了揽秀园。
    这里种满了各色植物,一块一块的被分的整整齐齐,有点像菜地,又有点像植物园。
    夜昭笑道:“这些都是药材。”
    明月一瞪眼:“我知道。”
    要你说,显得她很没见识的样子。
    好歹,她也曾经是鬼医梨落啊!
    当然,现在也是!
    揽秀园的建筑很古朴,处处透着自然的气息,在这里生活,给人很惬意的感觉。
    进了正厅,一个清秀的年轻人起身出来迎接,他正是药城现在的城主——魏淑敏。
    明月跟在夜昭身后,谨慎观察着他的一举一动。
    魏淑敏命人端上药茶,客气的说:“这是药城独有的药茶,滋阴补肾,两位贵客请尝尝。”
    明月和夜昭同时端起茶盏,小心喝了一口,确实与别的茶味道不同,酸酸甜甜的,很好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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