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妮卡的冒险》第三十四站遥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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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那么的英俊而精致,蓝蓝的眼睛一眼就让人看得着了迷。
    而爱德华此时正在想着,“她不会是得了肺炎吧,脸那么红。”
    卡米尔不好意思地摸了一下自己红彤彤的脸蛋,激动不已地说:“我、我是你的表妹——卡米尔。”
    从她嘴巴里吐露出的每个字都颤抖不已,卡米尔因此差点儿紧张得眼泪都掉下来。
    “,我叫爱德华。”
    看着她莫名奇怪的举动,心里面有点儿发笑。
    心想,还真是可爱。
    看着他的第一次微笑,卡米尔感觉到了自己立马陷进了上帝设下的圈套。
    卡米尔躲避道:“拜拜,进餐的时候再见。”
    在折回去的路上,卡米尔心想道:“他没有喊自己表哥呢,加入他不是我的表哥,就可以和我在一起了,可是他根本不可能喜欢我,因为我既不自信又不漂亮,这样的想法根本就是空想,还是妄想。”
    爱德华难道没有发现以前他家来我家拜访的时候,我躲在窗边偷偷地看他吗?
    金天近距离接触,和他见第一次面已经够令我难受了,这两个月我要如何度过呀?
    卡米尔的小小脸蛋烧得彤红彤红的,她不能再想了。
    此时她既是幸福的又是焦躁的。
    卡米尔躺在床上,望着零星的几颗星星,看着月亮,无论如何也睡不着。
    卡米尔默默地回想着金天关于爱德华的一切,猜想自己一定是喜欢上了他,这该怎么办?
    她继而想了很多很多。
    甚至从结婚到生子,她眼前只不过七岁,心智就已经超过同龄的女孩儿了。
    在学校里,老师也猜测不出这个木讷小女孩儿的心思。
    她的想法一定愚蠢透了,是多么地出人意料与荒诞滑稽啊!
    最终她想到了一点决定她是否应该终止这个念头的决定性因素——他们还不算血缘太近的表兄妹应该不会不能结婚。
    渐渐地,卡米尔松了一口气。
    但是由于胡思乱想地瞎想了很多,她大脑昏昏沉沉,终于在顶着两颗沉重的眼皮的情况下睡着了。
    从见到爱德华表哥的那一天起,卡米尔自认为她的一切都随之而改变了。
    只是这一切的变化悄然无声,与她默不作声和腼腆的性格一致。
    以前,从不在乎样貌、形态的小女孩卡米尔开始越来越频繁地照镜子,吃饭前、吃饭后,与人拜别前,与人拜别后。
    卡米尔这位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总是对着卧室明亮的梳妆镜细致入微地对自己全身上下进行大量,一丝不苟,不落过任何细微之处。
    爱德华是那么的帅气,样貌是出奇的好看。
    他的衣服与鞋子是那么的别致,恰当好处地衬托出他蓝湖一般的双眸的深邃与迷人,爱德华就像是一个美丽的礼物经过包装之后,在每次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显得更为惊人了。
    “卡米尔,小姑娘,准备洗洗你的小手进餐了!”妈妈叫她,在底楼的厅堂。
    卡米尔从柔软的天鹅绒床褥上幡然起身,整理好头发。
    随后,卡米尔急忙从衣橱里调好一件素色的兰花点缀的布裙,再在头发上别上精巧的银质发夹,踩上皮鞋,“叮叮咚咚”顺着扶梯一路而下,表哥爱德华在底楼那端与卡米尔相反方向撞来,他竟然看了卡米尔一眼。
    而且默默注视着她的穿着与打扮,也许是留意到今天他的表妹特别精心打扮过了。
    卡米尔不知道他为什么看向自己,顿时间他的脸颊都快被他盯得发红了起来。
    随后,爱德华转身去楼上拿了什么东西下来,就与帮厨完毕的卡米尔一同落座了。
    卡米尔的父亲和母亲继而坐在了餐桌前端。
    妈妈让卡米尔过去,卡米尔就到了仆人的对面去,挨在了表哥的旁边。
    一旁,仆人那好烤好的面包和牛奶摆放在每一个人的面前。
    真香啊!
    换做是平时,嘴馋的卡米尔早就急不可耐地徒手撕面包吃了。
    可是现在不知怎么的,卡米尔灵敏的鼻子什么信号也没有接受到,她的那颗幼小而童稚的少女心完全专注地沉浸在与表哥爱德华待在一起的共同的氛围之中。
    卡米尔小心翼翼,生怕爱德华会因为自己的举动而对自己产生一点儿不喜欢和讨厌。
    卡米尔尽力在爱德华面前维持自己美好而淑女的形象。
    但正是因为这样,让本来就内向的卡米尔显得更为的紧张与拘谨。
    卡米尔正襟危坐在餐桌前,耳畔传来细嚼慢咽买面包和喝牛奶混合下肚的咕噜咕噜声。
    对于这些本来可以忽视的细节,卡米尔倒是听得一清二楚,像一阵阵打击乐一样。
    这种内心压抑的感觉太过难受了,她因为这个而不能松一口气。
    所以当卡米尔本想与爱德华搭上一两句话的时候,由于担心失误,她退缩了,她连正眼都不敢看向他一眼,而他仅仅与她咫尺相隔。
    但这是卡米尔第一次喜欢上一个近在咫尺的人,而且因为一直喜欢这个人,而坚持下去世界上本不可能存在的长久的喜欢与爱。
    “亚当喜欢的人自然是卡米尔,你是再清楚不过的,尽管他对你说对于那个世界上已经不存在的人,他已经不爱了,可是男人的心,谁又说得准呢?”
    “男人的嘴,总是用来唬人的,我也不例外。”助手金用自认为独特的安慰方式来安慰已经知道真相的安娜。
    “不,即便这样,卡米尔喜欢的人也是爱德华,不是他亚当。”
    “他这样抱着侥幸的念头以为卡米尔对他至少还会保留一点喜欢,是极为不可能的。”
    安娜说完之后,捂住嘴“噗嗤”失笑。
    而她自己又何尝不是对亚当抱着这样的想法呢?
    她原本以为他真的已经爱上自己了,可事实上——上帝果然是骗人的,人在苦难的时候,怎么会给你一颗糖吃,人生嘛,不过是难上加难,一直都没有结束的那天。
    “你知道亚当为什么会拥有红宝石项链吗?”安娜蓦然回首,问向金。
    “听亚当说,那是他祖母给他的。”
    “给他留下的遗产。”
    而遥远的故事,又要从很久开始讲起了。
    当这段故事已经开始流传于世的时候,亚当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而那个收留他的祖母只因为他长得像一个人,而将她自己一生的宝贵财富作为遗产留给了他。
    身为这幢房子骄傲而极具有自尊心的女仆——伊莎贝尔.威尔逊,此时正坐在月光斜射下的狭小梳妆台前,倾情写作。
    她用一只废旧的鹅毛笔沾之以墨水,字字印在发黄泛亮的稿纸上,她回头望了一眼正在熟睡之中的露露婆婆,平常大家都叫她为露露。
    露露呼声震天,尽管伊莎贝尔已经习惯了鼾声如雷,但是她同时也习惯了呆在马棚里的睡觉日,那里安静,使她安心彻夜安眠。
    伊莎贝尔整了整衣襟,此时她正穿着一件灯笼睡裙。
    她提起煤油灯,走下房门,顺着一条捷径,那是一条地窖下的密道。
    她走出了出口,再往前走一段,就到达山顶。
    那里有马鹏,是她主人家的,静夜如水,伊莎贝尔躺在马鹏里的小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伊莎贝尔习惯性地早起,越过山坡,采摘那里新鲜的蔬菜和野莓,然后只身返回原地。
    那时露露婆婆已经在厨房内准备早餐了,厨房里由火和枯木的味道,废柴“嘭嘭嘭”地燃烧着。
    随后,弥漫着面包的香味,十分诱人,从厨房那侧的门口飘来。
    “快呈上去吧!”婆婆叫着,“嗯。”伊莎贝尔应了一声,利索地将朴素而简单的餐点端上了餐桌,主任们正准备“一拥而上”,而主人家的那位“公主”此刻正在第二楼的窗前背诵诗经,楼上一如既往地回想着平静之中的嘈杂。
    “小姐,该用早餐了!”伊莎贝尔朝房间那儿叫道。
    “好的,马上就好。”小主人应道,她是一位漂亮迷人的乡墅女主人,阳光映射着她泛红的雪白的肌肤。
    尔后,她下来了。
    她美丽而断专,高贵而优雅地展现在女仆人以及形态初现佝偻的老婆婆的面前。
    “啊——”女仆们不是羡慕的观望,就是默默地发出赞叹声。
    “她正漂亮啊!”露露婆婆说道。
    伊莎贝尔没有理会这群巴结奉承的人,她向来敬佩的露露却一脸骄傲而自豪的神情,像个哈巴狗一样对着女主人摇尾乞怜。
    而女主人又与露露之间有什么关系吗?我们只不过是这个家中还能依靠的打杂干活儿的身份卑微到尘埃的女仆人罢了。
    同往常一样,格雷一家——格雷一家,就是伊莎贝尔的主人,正在圆餐桌上享用早餐,他们围坐着,格雷男主人——其实才不过四十多岁,但是由于身为山下的庄园主长年累积的辛苦与埋怨导致他看上去很老套的样子,在外表上别人看待起来亦是如此。
    而与他结婚的格雷太太却保养得十分的年轻又漂亮,尽管她比他还要年长个三四岁。
    格雷老爷用手帕擦拭嘴边棕黄色的面包酱,他看书的模样令伊莎贝尔油然而生起一股敬佩之心。
    他的老套,在伊莎贝尔的眼中看起来也是一种代表着沉稳与圆滑的处事风格的表现形态。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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