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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堤工程在狄仁杰的带领下如火如荼的干了起来,起初有一个小官不服管教,应该是阎立德的余党,不但不听话而且还捣乱,直接被明非给罢了官,自此以后,便没有人再有一句怨言。
狄仁杰也是不负众望,废寝忘食,才几天下来,足足黑了一圈,但他见到明非之时是非常乐呵的,丝毫不觉得累。
照这个进度,一个月的时间完全足够了。
牛家村这边,学堂也已经开始动工,六七个工匠开始打地基,村民们也是高兴坏了,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在他们眼中,这不是一座简单的学堂,而是子孙后代的希望,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这座学堂明非打算就叫:明非希望学堂。
都说做好事不留名,他偏不,他就喜欢这种被人称赞的感觉,凭什么花了钱出了力就要默默无闻?
学堂的设计是完全是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规格来设计的,上面是讲台,下面是一排排的桌子,至于墙体那就用水泥,工部每天都要生产大量的水泥,每天去运一点过来也不费事。
讲台后面是一块大黑板,但是明非有些好奇,这粉笔该怎么造?
这的确是个问题。
总不能拿黑炭在板子上写吧,写了就擦不掉,非常的麻烦,总不能写一次换个板子,那也太浪费了。
但是关于粉笔的做法他是一概不知。
他只大概知道粉笔是用石灰石做的。但是石灰石可不能乱搞。生石灰煅烧之后是生石灰,生石灰与水反应会放出大量的热量,所以要用生石灰做粉笔的话万一老师手出汗,那就完蛋了。
那熟石灰呢?熟石灰溶于水,也就是常说的澄清石灰水,澄清石灰水遇到二氧化碳就会变浑浊,这是初中就学过的最基础的化学知识。
澄清石灰水在空气中放置久了会生成什么?他不记得了,甚至连熟石灰化学式都不记得了,毕竟过去了十几年,能记得澄清石灰水已经很不错了。
他打算试一下。
工部为了大量造水泥,在城南的郊区圈了很大一块地,造了很多煅烧的炉子。
明非来到了这里,负责这里营建的小官见他来了一个个都跑出来奉承。
这里石灰很多,他吩咐了一名工匠将石灰烧制了一番,得到了生石灰。
他再在地上挖了一个大坑,然后将生石灰全部倒入其中,吩咐人拎来几桶水。
那工匠吓得连连后退,阻止道:“大人不可!此事太过于危险了。”
明非却示意他不要慌张,将桶中的水全部倒出坑中。水刚倒进去,坑里瞬间剧烈的翻滚,一个个拳头大的气泡不断的涌出。
那工匠早已退了很远,明非却不慌不忙,站在一旁等其反应结束。
反应时间并不长,只是持续了一刻钟,坑内便恢复了平静。
往坑里看去,还有很多水,与白色的生成物混在一起,浑浊不堪。
他有些疑惑,这时候应该是澄清石灰水了啊……但为何如此浑浊?难道已经和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发生反应了?不会这么快吧……
静等了一会,发现坑里逐渐的分层,上面是略微浑浊的水溶液,地下堆积了很多白色的东西。
他拿起木棍,在水中搅了几下,发现澄清石灰水与空气接触之后渐渐的生成了许多白色的东西沉了下去。
他突然眼前一亮,马上叫工匠把坑中的白色液体全部捞了上来。
那工匠却是吓得一哆嗦,连忙道:“大人饶了小的吧,小的要用手去捞,小的手就废了……”
见工匠哭丧着脸,他有些惊异,不会啊……难道这底下的白色液体还会发生反应?
“谁叫你用手了?用木铲。”他吩咐道。
“小的遵命。”
说完,工匠便用木铲将这些白色的浊液全部捞在了桶里。
“大人,待它干了之后便可用手去摸了。”工匠解释道。
等干了就可以用手摸了?
那应该就是等它与空气中的二氧化碳充分反应,便成了另一种物质,另一种物质应该是对身体没有害的。
原来是这样,那等它干了不就可以做成粉笔了?
可是还没有磨具啊……这个时候把这些浊液倒入磨具中成型是最好的。
他找到一块黄泥地,用木铲将地铲了平整,然后找到一根小指一般粗细均匀的树枝,在黄泥地上戳下了一排排的坑洞。
此时桶中的浊液已经变得有些粘稠,他将浊液倒在地上的坑洞之上,粘稠的白色浊液缓缓地流进了坑洞之中。
然后他对那名工匠吩咐道:“你在此处守着,等它干了便来叫我。”
工匠恭敬的应了声是。
忙活了这么久,都有些困了,便寻得一棵大树,在阴凉处睡了起来。
树下面睡的很香,但有一点,就是怕被一些蛇鼠给咬了,起初还有些担心,但是睡着之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一觉醒来太阳就快要落山。他摇晃了一下脑袋,突然清醒,想起来粉笔应该干了。
那工匠还守在原处,在太阳下实在有些辛苦,见工匠一脸苦闷,便从口袋中掏了一两银子递了过去。
嘿嘿一笑道:“怎么?被晒了这么久是不是觉得很委屈?你要知道,给我办事是有好处的。”
工匠见到银子瞬间喜笑颜开,连忙谢道:“不委屈,一点都不委屈,能为大人效力是小的福分,多谢大人赏赐。”
要知道,像他们这些小工匠,虽说是给朝廷办事,但是一年的工钱也才二三两银子,这晒半天太阳就有一两银子,值!实在是太值了。
这名工匠又巴结道:“大人以后若是有啥事,只管吩咐小的,小的一定让大人满意。”
明非点了点头:“你叫什么名字?”
“小的叫冯季。”
“冯季……好名字。”明非称赞道,“以后就跟着我干吧。”
“多谢大人!”
冯季激动的连着在地上磕了几个响头才罢休。
明非见冯季这人也算老实,让他看着粉笔,就站在太阳底下一动不动,一站就是半天,实在是有毅力能吃苦。
刚好以后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用人,那便收下了。
此时的粉笔从地面上看去,好似已经干了。因为太阳一直照射大地,大地的温度很高,烘干几支粉笔还是轻而易举的。
他从衣服下摆的一块布扯了下来,将手包住,将坑洞中的粉笔一支支的拔了出来。
他不敢直接用手,因为粉笔插在地里的时候,与空气接触不到,并不能与二氧化碳反应,所以对皮肤还是有伤害的。
只有取出来之后静置很长时间才可以。要等粉笔最外面一层与空气反应之后才行。
至于粉笔里面的部分,只要在板上写字,一写下来就会瞬间与空气中二氧化碳反应,所以也对人造不成伤害。
又等了一刻钟,他大胆的扔掉手中的步,光着手将粉笔捡了起来。虽说这粉笔有些简陋,在地上时粗细不均匀,还粘满了黄土,但是在木板上写字的时候,非常顺畅滑腻,让他找到了后世用真粉笔时的感觉。
他转过头对冯季笑道:“先前我是如何做的你可都记住了?”
“记住了,小的记住了。”冯季连连点头。
明非又接着笑道:“以后这东西会造很多,到时候都会交与你来做,你可不要让我失望。”
冯季又是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双手趴在地上,感激不尽,嘴中的感谢声已经语无伦次起来。
明非把他扶了起来,面色变得严肃:“在我面前不兴跪,男儿膝下有黄金,以后除非见到皇上,不然就莫要再跪了。”
“小的记住了。”
冯季站起身来。
明非帮他掸了掸身上的泥土,这是在是个老实人,以后叫他办事,定会尽心尽力的。
他从来到这个世界开始,就没看错过人。一开始的王富贵,后面交的两个朋友周奇与林杨也是没有什么小心思。
所以他觉得自己看人非常的准。
花了一天的时间将粉笔早了出来,他感觉非常的满意。
这样一来,明非希望学堂就准备好了。
牛家村一共有七个孩子,这是从六岁到十一岁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是他要重点培养的。
虽说还都是些熊孩子,这个时候都还在玩泥巴玩得不亦乐乎,但是可塑性很强,如果好好培养,绝对会成为大唐新型人才,成为学术界的领头人。
至少明非是有这个信心的。
到时候在其它地方再建一些希望学堂,那这七个孩子最终也会成为老师,那么一批一批的优秀人才就会成指数增长。
但是话虽这么说,明非担心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么做会不会得到朝廷的反对。
这些新型人才的出现,必会造成传统读书人的不满,也就直接造成权贵地位的动摇,这是很严重的一件事。
毕竟这是一个皇权至上的国家,君主的意识非常的重要。
所以他打算在学堂建成之前去找一次李治。向他说明这一切,只有得到他的支持,学堂才能够长足发展。
虽说这些人才最终服务的都是李治,是朝廷,但他们却不一定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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