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娇城主的心头好》丫鬟闻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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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月流火,正午升腾的热浪让人喘不过气。闻笛避开路边陆续散值的仆役,轻车熟路溜去一处废弃小院准备进行午休。
    也不知是为何,与她共住一房的丫头们成日下了值也不嫌累,定要叽叽喳喳闲聊个没完,扰的她头昏脑涨。这小院自她无意中发现,就成为了闻笛心目中躲清闲的圣地,并且沿用至今。
    在小院转了两三圈后,确定左右无人,闻笛摸了摸脑袋,然后在院子的偏僻角落拉出一把快要散架的破旧躺椅,拖曳到院子老槐树的阴影下。
    其实一共也没几步路,她却觉得自己一阵腿软,头晕的连东南西北都摸不准在哪儿,一头栽在了躺椅边上一片郁郁葱葱的杂草上。她愣了愣,有点摔懵了。缓了一会儿以后咽了咽唾沫,才艰难的扶着躺椅站起来然后脱力的窝进去。
    “诸佛保佑,愿阿笛今日不要碰见大公子,拜托了”她默默双手合十,在心口比划了比划。
    阳光斑驳的照在脸上,蝉鸣响成了一片,闻笛眯了眯眼开始犯困,冰冷的身体也逐渐温暖起来,这个时候她才慢慢觉得自己又活过来了。
    闻笛迄今为止的经历只能用凄惨两个字来形容,她原本不是这的人,大公子身边的奶娘王嬷嬷回乡省亲时,从城外西流河畔捡来的。
    新月国水系众多,四通八达,所以不得而知这个孩子是从哪里漂来的。
    王氏不是什么良善之人,按理说不会好心好意去救人。但这次她迟疑了,这个孩子远远看过去只有八九岁大,身上皮肤被水泡的发白,睫毛弯曲的附在眼睑上,漆黑如墨的头发四散遮住大半部分脸,只露出了尖尖的小下巴,不知是死是活,看起来又虚弱又可怜。虽然衣衫褴褛被水泡的褪色,但王氏久在富贵人家伺候主子,一眼就看出衣料绝非凡品,不是寻常人家能供应起的。她迟疑了下,便阴差阳错救起了闻笛。
    几日后,从昏迷中清醒,闻笛见到了她的救命恩人,妇人眼中精光四射,太阳穴深深凹陷,显的脸颊颧骨极高。嘴唇又薄又尖冷淡的抿着,坐在床边的绣花凳子上理指甲,盯着她面露不虞,给她吓得不轻,直到现在都还对这妇人印象深刻。
    王氏也不客气,见她醒了就清清嗓子就单枪直入问“叫什么?家在何处?我问你你要如实回答。”声音冒着冷冷的冰碴子,把刚醒的闻笛呛的身子往后微微一缩。她盯着这个孩子空落的眼神,只感到莫名的不喜,狠狠地皱了下眉。
    “笛……”沙哑温软的声音轻轻吐出一个字。
    “笛什么?”她站起来。
    “我想不起来了”闻笛头痛欲裂,捂着头面色苍白。王氏耐心耗尽,转身脚步不停朝门外走去,在门口顿了顿,回头居高临下朝她望了一眼,冷意翩飞:“笛?捡到你的时候你脖子挂着的玉佩上有个闻字,恐怕你就是叫闻笛的……我救了你一命,所以这个玉佩你不能再要走了。”
    她恨的直咬牙,失望极了,心里一边嘀咕一边盘算“失忆?真晦气,也不记得这城中有什么姓闻的大户人家,城外的咱也不认识,这次我算是看走眼了,竟救回来一个拖油瓶,这玉佩看着值点钱,也不知能典当多少……”
    而后闻笛一连在床上躺了三四个月才将将休养好,虽是能下床走动了,但到底还是落下了一些毛病,期间王氏对闻笛不闻不问,一次没来看过,每天只管差人送些残羹冷炙给她。她身体刚有些好转,王氏就使了手段迫不及待的把闻笛卖进了本家李府中,签了死契,拿到的银钱一分也没给她,只字不提。
    李府是城中的二流商人之家,府上当家的是大夫人刘氏。商人重利,府中向来不养闲人,自闻笛进府,管事虽然看她连走个路都费劲,但也陆续支使她杂活,不管闻笛死活,但求物尽其用。后来过了许久,看闻笛实在可怜老实,安排她与刚收进李府中差不多大的一批丫鬟杂役们一起学规矩。
    她的身子骨实在是太弱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每次干点活都脸色惨白的像是要把自己半条命搭进去一样。年末各项考核都是垫底,于是分配差使的时候自然也就分配到最差的地方当差。当差的地点是李府后花园,每天的工作就是侍候花圃。
    照料花草的工作其实简单轻松又清闲,却依旧无人愿来。来这里的基本都是府上的老弱病残,是个被大家公认为最没前途的地方。
    可闻笛不这么觉得,她认为在这里消磨青春消磨的很是安逸自在。除草的活刚好勉强干的了,人际关系简单纯朴,也不用整天见府上各种大人物跪来跪去,她发自本能的讨厌卑躬屈膝。
    更令她满意的是,出了后花园后门不远处的偏僻之地居然还坐落着一座书阁。阁楼占地面积不小,一眼望去有三四层,富丽堂皇,但其实它起的实质作用却只是用来撑撑场子。自古以来工农士商,商人身份最是低微轻贱,也最受掣肘,商人之家想要打破阶级壁垒的方式并不多,一般家底殷实的人家最直接的方法便是捐官,拿钱在家族里砸出来一个小官,虽然不大,但拿出去说也是顶有面子。
    而像李府这种情况就很尴尬,生意倒是小有规模,却人丁稀薄。想捐官都找不到适龄又关系亲厚的男丁,李府夫人性子强势记仇,自然不愿便宜亡夫本家的那几个纨绔子弟,所以捐官的心思早早歇了。想来想去便咬了咬牙出重金修建了藏书阁,而后大肆宣扬,算是出了些风头。
    可修好的藏书阁,在李府鸡肋的真就如同吉祥物一般。大公子整天在外游手好闲的跟狐朋狗友厮混,家都不回,更别提去藏书阁念书。自然而然,导致了这片区域异常冷清,十天半个月也不见门口有什么人经过,只有一位多年之前曾当过府中账房先生略有几分学识的瘸腿老汉守书看门。
    虽如此,但藏书阁也确实并非什么人都可随意来去的,闻笛为了进藏书阁可算是绞尽脑汁,对守书的瘸腿老汉一点功夫没少下。在经过了闻笛与守书人的多次“不经意”的偶遇,顺手的帮忙,送药酒的关心……等一系列让人直呼缘分使然的事件后,多年与书作伴的老人已是非常喜欢闻笛这个可爱的小辈了。
    有了这层亲厚的关系后,闻笛对此书阁可以说是来去自如。说来她也不知为何要读书,自醒来数月后,只是觉得读书可以让她不那么每天浑浑噩噩了无生趣。也是自醒来后她第一次认为必须要做的事,像冥冥的指引一般。
    令守书老人啧啧称奇的是,闻笛年纪不大却极有悟性,拿到书翻阅,一目十行,只需稍加解释便理解丝毫无碍。小姑娘手捧书本眼睛亮晶晶的,嘴角微勾,若有所思的模样,让守书老人觉得不再孤寂,两人一起作伴,在府里相依为命。
    闻笛常想,老天待她不薄,她虽失忆,但也并未痴傻,还有书本和花草陪伴自己。她坚信总有一天能够恢复记忆,找回自己,让一切变得不那么糟。
    白驹过隙,时光荏苒,一晃四年过去。侍候花草,看书,发发呆,没有人关心这个存在感极低的姑娘在想什么。她的生活就这样一汪死水般运转着。
    但平静的日子总不会长久。
    闻笛的平静,是被不知抽什么风突然来花园赏花的李家大公子打破的。
    李大公子远远打量着闻笛,此时的她正穿着洗到发白的杂役服,满头大汗地拎着小锄头给花松土除草。夕阳洒在她头发上,小姑娘眉目舒展,柔和的一塌糊涂,很是美好。看了不一会儿,李公子就扬着嘴角、笼着手穿过树影斑驳的曲折回廊走远了,仿佛刚才真就只是在赏花而已,对闻笛不置一词。
    “这就是你常提的美人?倒是有些姿色。”李公子婆娑着下巴,对身后的王氏道。
    “公子,您觉得如何?用不用我给您去活动活动?能被您看上可是这丫头片子莫大的福气”王氏一边探头观察公子脸色一边小心翼翼问。
    李公子心情甚好拍了拍手,愉快的笑了起来,笑声得意又放肆“奶娘啊奶娘,您可真懂我,不过目前先不必了,我娘最近看的严,此事先放放,当然,您功不可没,听说你家汉子日日走镖可辛苦的紧,正好最近城中有个铺子刚好缺个管事,让他报道去罢”
    王氏伸手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虚汗,笑了满脸的褶子,提着的心脏缓缓落到实处。
    没多久,王氏的日子因闻笛过的渐渐风生水起,闻笛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她而越发艰难。
    收拾了收拾椅子,闻笛伸了个懒腰,整了整衣衫,准备去花园开始自己下午的差事。拿着小铲子溜溜哒哒的到了花园。闻笛便一看到那个远远背对她坐在石凳上,身着蓝衫的青年。一阵头疼,转身就走。
    “站住!”一声厉喝从身后传来。
    “……”闻笛只得驻足,心里拔凉。
    “见了本少爷你都不行礼的?谁教的规矩?你想再去恭房刷三个月的马桶?还是你昨天吃饱饭了?”面容阴郁青年抬着下巴远远斜睨她。
    “大公子,没有的事。我身份低贱,是怕败了您赏花的雅兴”闻笛强忍心中的厌恶上前给他行礼。
    这青年是府上夫人唯一的儿子,名为李砚。打小被宠着长大,把性子给养的娇纵偏激。想要什么必须得到,讨厌什么一定要给毁了。动辄打骂下人,府上的奴仆都对他避之不及。自从以前在花园偶然见了闻笛一面后,就打上了她的主意。后来的日子对她频频示好,结果没想到这闻笛软硬不吃,看着病恹恹的却比谁都有一把硬骨头。李砚恼怒万分,没少差人刁难闻笛,害的她被府上奴仆排挤孤立,吃了许多苦。
    从骨子里闻笛从不觉得自己低贱。她也不明白,为何总有人喜欢耀武扬威,践踏他人尊严。难道看别人低入尘埃的样子能给他们带来快乐吗?李砚之辈得上天眷顾,生来便已经高人一等,却还贪得无厌想要得到更多。自己惹不起,还躲不起吗。她对李砚烦不胜烦,可谓厌恶至极。
    “大公子,您何事吩咐?”闻笛跪在地上沉默了半天才从牙缝里勉强挤出来一句话。
    “小丫头,阿娘说要给我相看人家了。”李砚翘着二郎腿,拿扇子骨敲了敲石桌,暗自观察木头的反应。
    “哦。大公子芝兰玉树,定能觅佳人红袖添香”她面无表情,心底却有些隐隐的雀跃,这没事找事的纨绔青年以后总算没空天天盯着她了。
    “我准备跟娘说,要你以后伴我左右,如何?”看她不为所动,李砚隐隐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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