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三月兮》正文青青子衿悠悠我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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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毕,想来今日也就成了,晚上在百花楼过了夜,大中午起床在街边吃油条喝豆浆,喝着喝着就看到了林七。
    “成了?”
    “恩!”
    “强吗?”
    “恩!”
    于是乎两人都不说话了,一起往将军府行去。
    将军府很大,很气派,亭台楼阁檐牙高啄,假山置石跌水瀑布。管家一路将林七二人领进后花园,园路曲折一院儿一景,看的林七和雨中雁一整咋舌。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没见过这么气派的宅子。林七心里暗自后悔,当初花老头说买宅子被自己拒绝了,回去以后要置办一处宅子,这么大的宅子,随便找一处都是人间仙境的感觉,练练拳,钓钓鱼,没事儿的时候晒晒太阳都是一种享受啊。
    时值仲秋,花园里树木色彩斑斓,落叶纷飞,远处有一片湖,湖中有一座亭。亭中有三人。两人对弈,一人怀抱一把剑站立在侧。远远的就看到了林七和雨中雁,目光一直盯着林七肩头的剑匣。
    林七很讨厌见夏侯牧,因为他之前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行过君臣礼。对于单膝跪地这回事,让他很烦,他讨厌下跪。
    “军司马快快请起,夏侯牧离了座亲自搀起林七!”一脸的亲切。让林七看了很恶心,“瘪犊子玩意儿装啥啊,一开始不让我跪不就得了!”心里面骂一骂过过瘾就行了,嘴上说出来会惹事儿的。
    “月前主公定的剑,祖父已经锻成,此次特来送剑!”林七恭谨的取下剑匣,双手呈上。
    与之对弈之人,乃是一老者,是夏侯牧的军师,此人须发皆白,道骨仙风,大有一种世外高人的模样,此时也起身站在夏侯牧一侧,看着林七手中剑匣。
    夏侯牧也不废话,打开剑匣,便见到一把乌黑的剑,剑柄剑身浑然一体,一条血红的线格外惹眼。
    “祖父说此剑本不属于这世间,所以世间之物,衬不上此剑,因此没有剑鞘!”林七不紧不慢的解释着。
    夏侯牧取出剑在手中把玩,仔细端详,剑刃并不刺眼,于是伸手用拇指感受剑刃,谁知轻轻一划,手指上便出现了一道伤口,伤口并不深,鲜血还未来得及流出,可见其锋利!
    “好剑!可曾试过?”夏侯牧将大拇指含在口中吮了口血,吐在一旁的湖中,完全没有书生形象。
    “试过,打铁的大铁锤轻轻一剑便一分为二。”
    “不如再试试!”说完将剑交给了一直伫立在身边的人。
    此人一直双手抱剑伫立在侧,看其身形就知不凡,手上虎口处生着老茧,一看就是惯用刀剑之人。此人气息藏匿的十分隐秘,感受不到一丝强者的气势。乍一看,就是一普通人。
    这试剑,自然是要找林七试的,谁叫他是军司马呢。只是林七早就猜到有此一遭,所以出门没带刀,如果带着,怕是肯定要被斩断了。那人接过剑双眼看不出喜怒,仔细端详,挥动两下斩在空气中皆是破空声响。
    “请军司马指教!”那人不带一点感情,双手抱拳等着林七当陪练。
    “末将出门仓促,未带兵刃。”林七双手抱拳回礼,并说明情况。
    “你身后之人用的乃是玄铁之剑,不如就用那把!”夏侯牧发话了。不是他的剑,他不心疼。
    “末将惯用战刀,剑法知之甚少!”
    “无妨,试剑,又非比武!”
    “遵命!”林七头也不回反手抽出雨中雁腰间长剑,飞身上前。惯用刀法之人,怎么可能不会用剑,拿剑当刀使就完了。两个刃还打不出一个刃的效果?
    只是剑法只精妙,不似刀法之蛮横,用剑则千变万化,一招可变千招,用刀则会被限制很多。
    林七也跟花老头学过剑法,虽然不能和天下绝顶剑客相比,但是剑法也是出神入化的高手。此一剑人剑合一快如闪电,对方瞳孔微缩,甩出怀中所抱之剑,缓了缓林七的速度。
    一剑斩下,那半空飞来的剑连同剑鞘被林七一剑斩成四截。来势不减,继续攻向那人。
    “好!”夏侯牧看的一阵痛快,这玄铁剑果然了得,林七的剑法果然精妙。
    那人持剑单脚点地,身形飘出亭外,稳稳落在湖面之上,持剑负身而立,宛若神仙降临,就那么站在平静的湖面之上。
    这厮果然不凡,林七有些头大,他肯定是做不到的,能在水面上稳稳站定,再给他五年估计可以。
    林七持剑脚踩亭柱弹射而出,继续杀向那人。这一次,那人不再躲闪,两人在湖面之上辗转腾挪,林七在水面上不断上下翻飞,每次落下都踩起一大片水花,然后再飞身而起。
    两剑相交,声音清脆悦耳,火花如同烟花一般绚丽,叮叮当当一整响之后那人身形再次飘回亭中,举剑仔细观察,剑刃完好无损,一点痕迹不留。
    林七双脚连点数下,踏水而来,跃入亭中,举起手中玄铁剑一看,虽然早就有心里准备,但还是被惊到了。只见剑身上下布满大大小小的缺口,深者甚至能将剑斩断。
    身后雨中雁一阵肉疼,早知道就不跟着来了。
    “啪啪啪!”又是一阵巴掌声,夏侯牧有个坏习惯,看人打架喜欢拍手!“军司马一身武艺果然是得到了花神将的真传,将来必定不可限量。”
    “主公谬赞了!末将自愧不如,还未请教这位将军!”林七赶紧负剑行礼,主公夸你的时候要有礼貌,不要翘尾巴。
    “他不是什么将军,只是我的亲随,就像你身边的雨中雁一样,也是江湖中人!”夏侯牧算是满足了林七的好奇心!
    “在下一介武夫,龙无尘,见过军司马!”
    “原来是龙将军,今日领教了!”林七继续夹着尾巴,这是主公的地盘,不能造次。
    夏侯牧能成事,大部分原因都在龙家,龙家兄弟三人皆在夏侯账下,一人去了边关,龙九,那个是龙家最小的兄弟,玩世不恭,被送去边关历练。
    剩下两人一人龙五,乃是账下大将军,一人龙萧,乃是主公身边的谋士,这龙无尘,估计是龙家叔伯辈的吧。反正林七是没听过。
    林七将剑还给雨中雁,雨中雁一阵肉疼,看着变了形的剑,都无法入鞘,只好提在手上。
    夏侯牧此人可谓是心细如发,看了一眼雨中雁,紧接着道:“今日多谢雨大侠的剑,方才见得到这场精妙绝伦的比剑。前些时间见你剑术了得,便封你为突骑营军侯,赏银白两!”一番话说的雨中雁心中美滋滋的,军侯啥的不稀罕,关键是有钱了。可以去百花楼***姐了。
    “末将谢过主公,定不负主公!”雨中雁有样学样,学着林七的模样单膝跪地领命谢恩。
    待得二人退远了,那老者才道“此二人,皆有万夫不挡之勇。主公定要好好用才是啊!”
    “雨中雁此人不足为虑,倒是这林七,背后可是花神将,神将跺跺脚,这天下都得震动,这样的人,我比你还头疼!”说完也懒得下棋,负着手大步离开了。烦!
    出得将军府,雨中雁问林七:“倘若你用刀,能不能打过他!”林七想也不想:“花老头说我打不过,就算拼了命我也打不过!”说完之后,陷入沉思。
    天下大势未定,决战之日怕是在五年内就会爆发。皆时真的要跟着这个心思不正的书生杀出去吗?
    当初坑害三千骑,约定助仓洲解围,结果骗取了仓洲。如今遣走叶临渊,稳坐仓洲,所作所为让人心寒。
    这样的主公,如何信服,如何敢把身家性命交给他。
    边想边走,不多时,便到了铁匠铺,雨中雁老实巴交的找到花掌柜,将残剑交由老掌柜修复。看着残破不堪的剑,花老头长叹一声:“交过手了?”这话自然是问的林七,看着剑伤,也只有林七那个虎头虎脑的人能用成这样,拿剑当刀使,对方只是防御并未出手进攻。所有战斗的信息全都记录在残剑当中!
    “恩!的确打不过,那人叫龙无尘,你可曾听说?”
    “龙家的人!应该是长洲龙家,和许可来自同一个地方,你可以去问问她!”老头说完,将残剑扔进火炉中回炉重炼。
    养兵,自然是为了打仗,仓洲城的日子过的很滋润,但是远在玄虎关的叶临渊可就苦了,身边唯一信得过的,就是中郎将孙虎,还有几个旧部将。
    玄虎关距仓洲城一千二百余里,快马来回要十二日。这里除了人迹罕至,实则是一片风景绝佳之地,玄虎关位于玄虎山支脉一处山谷处,易守难攻,北接云洲,向北八百多里就是云州城,只是山路及其难行。南面入得玄虎关行军一千二百里,就是仓洲城。一路风景优美,一路麦浪如潮。
    叶临渊到了玄虎关后处处掣肘,两个副将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一个是夏候愤,是夏侯牧的堂弟。另一个,是龙九,龙家小太保,带了一群女眷,整日醉生梦死。
    无奈之下,边关大小事务一应交由夏候愤,而叶临渊,每日带着弓马渔具出去钓鱼打猎看风景。
    既然被流放至此,那就苦中作乐吧。这里有山有水,飞禽走兽种类繁多,每日都能收获不少野味,一个月下来竟然胖了不少。
    玄虎关之所以派重兵驻守,是因为云州有一个不安分的人,而且是个及不安分的女人,叫冷雪。
    冷家也是武朝贵族,奈何族中阴盛阳衰,没有一个男丁可以肩负大任,因此率领大军的重担就交由冷雪负责。一路披荆斩棘,灭净了云、雷两洲的乱军,一直意图南下,叶临渊和冷雪早就是老相识了,战场上对峙了五六年。
    如今一个在云州城吃香喝辣,一个在玄虎关钓鱼打猎,眼看马上入冬了,玄虎关的日子将会越来越难过。
    对于叶临渊的遭遇,冷雪早有耳闻,除了骂几句叶临渊迂腐不化是个木头脑袋之外,也无可奈何,如今取仓洲更难。
    入冬的野物皮子好,很多猎户都会在冬季打一些野物贩卖皮子。云州有一个郡,叫天河郡,距玄虎关二百余里。天河郡因天河得名,流入仓洲便改了名,叫仓水。涓涓细流一路汇聚成大川,奔流人海。
    这日大雪初晴,天河郡有一队猎户出山打猎,一行十几骑,雪橇干粮帐篷齐备。怕是要进山不久。
    这一行不是普通猎户,其中有三名女人,一人便是冷雪。此去一是为了出去玩玩,这女人天生性子野,二是去玄虎关看看,如果可以,改天再抢过来,以图南下。
    一行人在密林中一处空地扎了营。此处距玄虎关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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