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黑医仙我不嫁》第三百一十一章结局中篇大婚前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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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怔愣地眨了眨眼,转过身,看着窗边那个白色的面具。
    低眸微笑地说了句,“你来了?”
    林副将见气氛有点暧昧,自己杵在这里会有些尴尬,便轻声地插嘴道:“那属下先行告退了,你们慢慢聊。”
    九王爷白了他一眼,满脸写着:你还不快走,是想留在这里挨军棍吗?
    于是,某人便识相地溜了。
    阿桑从窗户跳了进来,来到书桌前,掀开白纸,细细地看着九王爷的墨宝。
    “你下次能不能走正门...算了,也没有下次了。”九王爷坐在长榻上静静地看着那个空白的白面具。
    “你还没回答我,为什么多嘴就要挨军棍?”阿桑不解地问道。
    “那你呢,为何总是打破砂锅问到底?想挨军棍啊?”九王爷不以为意地反问道。
    没想到,阿桑摸着他所写的黑字,认真地说道:
    “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什么都想知道。”
    九王爷怔了怔,不解地看着她,“为什么这么说,你不是跟着爷爷长大吗?你知道把本王的莲藕拉去市集上卖,知道把肉放在石板上烤,知道你爷爷酿的桑葚酒在市集上值一两金子,还知道和本王做生意,你哪算什么都不知道。”
    阿桑抬起头,在面具背后的眼睛,直视着九王爷的目光。
    “那是爷爷告诉我,我才知道的,写字,情诗,都是你教会我的。”
    刹那间,那如同羽毛般的言语,悄然地落在九王爷的心间,他弄不清这种轻飘飘的感觉是什么,更弄不清楚是为什么。
    他只知道,光是这样静静地看着她,就觉得一切都很美好。
    “可惜,本王以后都不能教你了。”
    “为什么?”阿桑不解地问道。
    “你没听说吗?本王后天就要大婚了,难道你还想三更半夜窜进本王的房间,睡在长榻上吗?”
    九王爷的语气很轻松,神情却无比认真。
    “为什么不可以?”
    “呵,你果然是什么都不懂。”男子轻笑道。
    阿桑默默地走了过来,伸出手,摸着九王爷的头,语气平淡地说道:“我不懂,你明明看起来不开心,为什么还要笑?”
    “谁说的,本王很开心。”九王爷轻轻拉开了阿桑,别过了脸,他提声强调:“过几天,本王就有明华国这个大靠山了,胜算便会更大,为什么本王会不开心?”
    “这样吗?”
    阿桑顿了顿,继续摸着九王爷的卷发,抓了抓。
    “够了,你当你是在摸什么啊,放开你的手。”男子咬牙切齿地说道。
    “旺财...”阿桑的语气很认真地说道:“你的头发好柔软,比旺财的毛都要柔软。”
    闻言,九王爷啪的一声,拍开了阿桑的手。
    “好痛。”女子嘀咕道。
    “你把本王当狗?”
    九王爷的眼底闪过一丝杀机。
    “旺财是只兔子。”阿桑纠正道。
    “哦,原来是兔子啊...”
    误会了的九王爷,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似的,居然自认是狗。
    他仍然不肯认输地说道:“有兔子叫旺财的吗?”
    “当然有,我养的兔子就叫旺财,可惜,明年我可能就不能继续养它了,你是个王爷,是吧?”阿桑语气平淡地问道。
    “你知道自己进的是王爷府吧?”九王爷得意洋洋地说道。
    “那你养的起兔子吗?”女子冷不防地问道。
    “那是当然,别说一只,就算是十万只兔子,本王都绰绰有余...”他突然想了想,以阿桑的死脑筋很可能会真的让他养十万只兔子,便改口道:“本王是说能养,但是没说会养。”
    “那...要是我不在了,你能帮我养着旺财吗?”阿桑真诚地问道。
    “你不在了是什么意思?”
    戴着面具的阿桑默默地伸出了手,冷不防地将九王爷抱在怀里,在他耳边小声地说了一句,“下次若是在街上认出了我,别留手。”
    九王爷看不清面具背后的阿桑是什么表情。
    他甚至,还没来得及张开口问为什么,那个娇小的身影就已经消失在他眼前了。
    *
    大婚之日,不日而至,女子穿着厚重的嫁衣,坐在铜镜面前咳个不停,那双纤纤玉手,饿得像白骨似的,瘦得渗人。
    宫女看着铜镜里,五官凹陷的女子,甚至认不出那是自己的主子,突然,房门猛地被打开。
    宫女金兰拿着刀对准了女子的脖间,对方怔了怔,那双难以置信的杏眼映着金兰恶狠狠的模样。
    “你想做什么?”
    “做什么?公主,你认为呢?”
    金兰微微示意身后的人,刹那间,房中时候的婢女被杀了,倒在了月晓晓的脚边。
    一切都发生得太突然,太触目惊心了。
    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被人塞进了衣柜里。
    “金兰,你知道...咳咳...自己在做些什么吗?”病重的月晓晓虚弱地说道,“若是今日,明华和万琼不能和亲,到时战火纷乱,生灵涂炭,孰轻孰重,难道你分不清吗?”
    “谁说今天万琼和明华不能和亲的。”
    宫女金兰从心腹手中接过金雕玉石的凤冠,稳稳地戴在了自己的头上,得意洋洋地望着柜子中的月晓晓。
    “看,正合适,我金兰既然能替你从明华千里迢迢地过来和亲,没理由,会当不成九王妃吧?”
    月晓晓虚弱地捂住心口,问道:“咳咳,你想当九王妃?”
    “哈哈哈哈,荣华富贵,谁不愿意享。”
    戴着金凤冠的金兰望着铜镜里的自己,拿着梳子细致地梳了梳,“其实,你也没什么好委屈的,反正你也不喜欢那个九王爷,而你喜欢的十三王爷呢,他永远都不想再见到你,从此之后,除了九王爷,没人会知道,明华国的长公主,真正的模样。”
    闻言,月晓晓大吐了一口鲜血,倒在了柜子边上。
    “咦,居然敢弄脏我的鞋,你以为你还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吗?”宫女金兰抬起那只脏了鞋的脚,狠狠地踩着月晓晓纤细的手指。
    “啊....”月晓晓痛苦地抓着手腕,然而,毫无反抗之力。
    听着耳边有气无力的嘶吼,洋洋得意地笑道:“你那个富贵的好姐妹不是很嚣张的吗?让她出来救你啊,再不来,好日子就要到头了,等我金兰做了九王妃,第一个要杀的,就是你那个华郎。”
    “为什么...本宫自问,从来没有刻薄你们,咳咳咳,为什么你们要这么对我?”
    伤心欲绝的月晓晓,嘴角流着鲜血,想要抽回自己的手掌。
    她怎么也没想过,身边两个最信任的近身宫女,会背叛自己。
    金兰抽回了自己的脚,在月晓晓面前蹲了下来,握着她的下巴,看着那张瘦得不像人形的脸,神情淡然地回道:
    “为什么?那就要问天了,为什么有些人天生就要吃不饱,穿不暖,被家里人卖进宫里,为奴为婢,为什么有些人,就能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你知道吗?每次你偷跑出宫的时候,陛下,是怎么罚我们的吗?”
    泪光盈盈的月晓晓摇了摇头。
    那双恶狠狠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凉意,冷冰冰地说道:
    “他都会把和你亲近,替你撒谎的宫女抽出来,当众打板子,以儆效尤,这些,我们不是和你说过吗?你可曾听进耳里过?”
    “本宫和大哥说过后,他已经没那么做了。”
    金兰挺直腰杆,反讽道:“好了,今日是公主出嫁的大日子,没嫁衣怎么行,淑淑,你还不赶紧把这贱婢身上的嫁衣扒下来,给本宫穿上,九王爷的喜轿说不定马上就会来了。”
    “是,公主。”
    燕淑恭敬地点头,简直就把金兰当作真正的公主一样。
    她粗鲁地拉着月晓晓的头发,把她的嫁衣脱了下来,递到了金兰的眼前。
    对方满意地笑道:“很好,侍候本宫梳妆吧,从今天开始,本宫就是公主。”
    “那...那个贱婢要怎么样?”
    宫女燕淑的眼眸闪过一丝杀机。
    “杀了?”
    金兰望着铜镜中的自己,伸出手,仔细地摸着嫁衣上的金线。
    邪恶地笑了笑,“不用,稍后,本宫就会派人来清了这里的尸体,他们会懂得怎么做的。”
    *
    未几,九王爷派来的喜轿到了门口,身穿嫁衣,红妆扑面的金兰,戴着金色面具,在宫女燕淑的搀扶下,慢慢地步出了房间,而衣柜的门则被牢牢地关上了。
    媒人婆看着红衣娘子出来,便笑嘻嘻地说道:
    “请新娘子上喜轿。”
    见状,宫女燕淑还特意强调了一句。
    “诶,你可得让抬轿的,轻着点,这可是我们明华国的长公主啊。”
    “得嘞,都是贵人,自然是要慢些的。”
    说罢,笑意盈盈的媒人婆便走到轿夫身边,故意提声说道:“听到了吗?这可是明华国的长公主呢,慢着点抬,别颠了公主的屁股了。”
    闻言,假装公主的金兰僵硬地抽了抽嘴角,心想,这话,燕淑还不如不说呢。
    “新娘子上轿了,花轿抬起来,奏喜乐,走!”
    媒人婆夹着红丝巾,朝着天空大手一挥,花轿后的乐师便开始大声地奏乐,霎时,铜锣,唢呐,竹萧,锣鼓喧嚣,喜庆洋洋。
    虽然天气很冷,但是百姓们依然兴致勃勃地站在街道的两边,迎接着八抬大轿,继上次颜府娶姑爷,已经许久没见过这么大阵仗的婚礼了。
    因此,他们都显得格外欢喜。
    此时,一个沧桑的少年正坐在酒楼上,静静地盯着街道上的花轿,默默地喝着闷酒。
    映入眼帘的花轿越是行近半分,那双黑眸便越是深沉。
    半挨在墙边的小侍卫忍不住问道:“咱们小王爷这是怎么了,嘴巴周围是怎么黑漆漆的?”
    兰侍卫半撑着脑袋,撕开包子底下的纸,小声回道:“他本身不长胡子,非要拿石黛在脸上画些,说是这样会显得成熟,沧桑些。”
    闻言,鲁鲁毫不留情地笑了出来。
    兰侍卫咬了半口豆沙包,咀嚼了几口,不以为意地说道:
    “小王爷,你真的打算抢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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