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朝歌》第二百八十四章枣红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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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面的女眷听说前面在围猎野猪,嘻嘻哈哈提着裙角、呼朋唤友,飞奔而至。
    成年的野猪非常凶狠,在树林中嗷嗷叫着,东奔西窜。
    女郎们却一点都不害怕,还兴奋地为郎君们拍手鼓劲。
    二公子、三公子围猎倒很有经验,两个人分成两拨,各自率领一小队人马,把两头野猪给围在了中间。
    面对着越缩越小的包围圈,野猪们也很绝望啊。
    它们跟无头苍蝇一样瞎蹿,试图找出包围圈的薄弱点。
    可每个郎君手中都拿着长枪,野猪冲过来,长枪就是一戳。野猪只得另寻出路。
    猎人有耐心,而猎物已经渐入癫狂。
    两位公子看时辰差不多了,再不迟疑,一个暴起用大刀挑进野猪的胸口,一个指挥着卫兵用大网活捉了野猪。
    虽然方法不一样,但结果都是差不多的。
    萧乾大赞一声好,年轻女郎们中立马就爆发出一阵阵尖叫,都是为两位公子喝彩。
    “父王!”
    阵阵喝彩尖叫声中,小小女童的喊声犹如一滴水珠混入了大海,根本激不起一点波澜。
    “哼!”萧沅好生气了,把手里的小野猪狠狠地掼在地上,“我也打了很多头野猪啊,怎么没人给我喝彩?”
    阿肆咧开嘴角,无声地笑了。
    他指了指自己,又指了指地上的小野猪,比了个七的手势。
    “你也笑话我!”
    萧沅好把手中的弓箭摔进阿肆怀里:“不就是比我多射杀两头野猪吗?有什么好得意的,我这是第一次狩猎。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等到了九溪围场,咱们俩就比比看,看谁射杀的猎物多。”
    两个去追赶枣红小马的侍卫也很快牵着马回来了,萧乾这才想起夸赞萧沅好:“这次能猎杀这几头野猪,阿好当属首功!这些野猪都归阿好所有,说吧,阿好想如何处置它们?”
    萧沅好踢了踢地上一头还没死透的小野猪,满脸不高兴地哼了一声:“父王怎地这么蠢笨?当然是吃啊!”
    女郎们不尖叫了,有人连笑都笑不出来了。
    大家都悄悄去看大王的反应。
    十公主的胆子可真大啊,当着这么多人的面,竟然敢说大王“蠢笨”。听说大王的脾气可不好。
    “那就听阿好的,吃!”
    看到大王开怀大笑,一点芥蒂都没有,女郎们又叽叽喳喳地笑起来,像一群小喜鹊,把秋天都给唱成了春天。
    时辰已不早,众人干脆就在这里安营扎寨。
    十几头野猪被拖下去收拾干净了,三公子就自告奋勇,要烤乳猪给众人吃。
    楚倠为避嫌,没跟着一块来,三公子没了帮手,就把萧沅好叫去帮忙。
    萧乾眼睛看着儿子和女儿忙得不亦乐乎,淡淡地问跪在面前的两个侍卫:“野猪从何而来?你们两个当时又为何离开?”
    “禀大王,是公主座下枣红马忽然发了狂,将公主从马背上掀下来,多亏暗卫阿肆相救,殿下才安然无恙。殿下言,这匹枣红马性情温和,忽然发狂,必有缘由。便命吾等去追回这匹枣红马。”
    萧乾放在膝头的双手倏然收紧。
    枣红小马发狂!
    他的阿好,差点就如同孙驰一般,成了个瘫子!
    “你们二人不要将此事说出去。”萧乾强压下心中震怒,此刻反而平静下来,“明日仍由你们护卫着十公主,这匹枣红马,就由你们二人亲自去交给太仆卿。传孤的话,让他把这匹马发狂的缘由尽快查出来。到了九溪围场,孤就要问他。”
    两名银甲卫领命而去。
    萧乾盯着他们二人身影,嘴角的弧度渐渐变冷:“高宏安,上次与大公子勾结的那几个银甲卫,可还有漏网的?”
    ……
    三公子烤乳猪是个老手了,萧沅好所谓的帮忙,其实就是帮着抹一抹蜂蜜。
    “阿好你胆子可真大。”
    三公子看萧沅好耷拉着一张脸,料想她不高兴,就夸一夸她:“这野猪发狂可不是好惹的。你那会为何不让人回来报信?”
    “阿兄傻呀,你都说野猪发狂不好惹,我若让人回来报信,说不定就把野猪给引到父王跟前了。到时候伤着父王,那我就万死难辞其咎了。”
    三公子嘿嘿笑,没话找话地指着被圈起来嗷嗷叫的活野猪,得意地笑:“阿好,你看我聪明不?二兄用刀捅,特别费劲。我让人用大网抓,多省力,还能抓到活的。”
    说起这个,萧沅好也不得不赞一声,三公子这颗脑袋的确没白长啊。
    她难得地夸三公子:“阿兄懂得用脑子,果然要比二兄好太多。反正大家目的都是为了猎杀野猪,能省力又安全,为何要去冒险呢?我觉得阿兄这次做的很好,比二兄做的好。”
    三公子美滋滋地,一面转动着金黄的小乳猪,一面在小乳猪身上撒着盐:“阿好,你这可说错了。我和二兄的目的不一样。他是为了斩杀野猪,逞逞威风,好引得那些女郎们尖叫。我不一样,我是为了吃。这活猪斩杀的部位可不有讲究,像二兄那样斩杀,猪血没放尽,这味道就不好吃了。尤其是这野猪啊,若是处理得不好,这味道就……”
    三公子喋喋不休,萧沅好却完全听不进去了。
    亏她还夸三公子这回懂得用脑子了,原来还是为了吃!
    萧沅好不由得开始怀疑自己当初的决定,到底选中三公子是不是个错误啊。
    三公子这完全就是吃货投胎,脑子不行,厨艺倒是顶呱呱。将来若万一做不成国君,运气好,新君若留他一命,他完全可以开个食肆连锁店,赚个盆满钵满。
    说三公子厨艺好,那是得到公认的。
    十几头小乳猪根本就不够分,幸好还有两头大野猪。
    死的那一头由跟着的疱人做成了菜肴,活的这一头仍旧交给三公子处置。
    三公子看着疱人把野猪的血放干净了,把野猪肉分几个部分烤熟了。再片成一片片薄片,用银盘装着,供众人分食。
    众人吃了都说三公子手艺实在是不错,有世家竟然还询问三公子收不收徒弟。
    这可把倾城夫人给气坏了。
    她的儿子可是公子啊,将来是要做国君的,怎么能被当成一个疱人呢?
    还收徒,说出这话的人,这脸得有多大啊!
    牡丹一看倾城夫人的脸色,情知不妙,赶紧提醒她:“夫人,大王身边坐着两位修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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