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小夫子》第七章把快乐建立在痛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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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多大会功夫,朱夫子就从马车上取下来一卷纸页。来到小亭子里,就将那卷纸铺在亭中的书案上。
    打开之后是一幅水墨丹青。水墨画这种东西,那就是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了。林老湿对于书法还有点小小心得,毕竟小学的时候还有写大字这门课,到了后来的学业就没有了。可是好歹自己曾经也是一省文状元,大学又是文科,书法倒是没有落下太多,可是画嘛!尤其是水墨画,林老湿表示看不懂了,没学过啊。
    这幅画如果放到后世,铁定是古董!很贵!这可就不是林牧之前世的承受范围之内了。既不曾拥有过,也不曾研究过,所以看不懂其中的精妙也就很正常了。
    没有内行看门道的本事,但外行看热闹的心情还是有的嘛!这幅画算是一副写实的画,左上角有溪流,沿着山顺势而下,到右下角河流所过之处,由远即近,良田阡陌,便是由远处的抽象艺术转为了实景,到右下角的时候,以是纤毫毕现了,右上角确是单有一支桃花,迎着和风细雨,开的鲜艳异常。
    林牧之扫了一眼画卷后,便大致了解了。定时这小娘皮刚画完不久。山是这里的山,水是这里的水,再加上接连几日的绵绵阴雨,湿气重,很多地方墨迹还没有干透。
    林牧之嘿嘿笑道:
    “便是要以此画为题咯?”
    夫子欠身回答道:
    “也是,也不是。”
    看着林老湿一脸疑问的表情,朱夫子伸手在画上一指,接着说道:
    “以此人为题。”
    林牧之又仔细看了看朱夫子所指的画卷处。得!还真有个小人,穿着蓑衣、戴着斗笠,正在河边钓鱼!好嘛!这可不就是自己嘛,虽然画上只有背影没有脸,不过对于林老湿而言,脸这种东西不重要,就是不要,也没有多大关系嘛!
    其实有的时候读书人真的坏的很呢!这时候亭子外的白然对着另一个奶油小生使了个眼色,奶油小生贱贱一笑,微微点头。
    这幅画的右上角处除了一只桃花以外,到画的左上角山水之间,作画的人,空出了很大一片的空白。想来是这个作画的人,心中已留下了腹稿,只是还尚未填词,这会儿拿来给林牧之作为了题目。
    老湿是谁?会怕这个吗?肯定不会啊!画卷以镇纸镇好,书案上的笔墨纸砚一应俱全的让家丁们搬了上来。万事俱备,只等答题了。
    林老湿也毫不客气,提了笔架上最粗的那支笔。沾了沾墨,想也没想就要开干!
    林老湿是胸有成竹了,有人却慌了。
    “放肆,朱夫子的作品,其容尔等无名之辈随意涂鸦吗?!”
    不慌不行啊,白然知道林牧之要作诗词,但空口无凭,这诗词肯定也是要写下来的。刚刚家丁往书案上放笔墨纸砚的时候,他使过眼色的白面小生是动过手脚的,墨水是没有问题,笔其实也没什么问题,问题是笔的材质,乃是正宗的狼毫。
    很多时候人们听说书生意气都是什么手执狼毫一挥而就!其实真的是这样吗?答案往往不是这样的,毛笔多数都是羊毛或者马鬃做成的,相对而言,用狼毫做成的毛笔要硬的太多,因为狼是吃肉的,所以狼毫也会特别的硬,而能用的狼毫抒写的人,书法的功底是要很高的,一般的人对于狼毫是很难驾驭。力透纸背,可不是说着玩的,再加上这个时代造纸工艺的不成熟,阴雨天潮气大,纸张偏软,若是要以狼毫书写,别说力透纸背,力能穿纸也毫不在话下。
    所以白然慌了,那可是朱夫子的画。若是一个不小心让这野小子给毁了,那他白然可就成了罪人了,如果那白面小生把这事再传扬了出去,他白然就要成为众矢之地了。
    林牧之此时真的很想谢谢姓白的这个小白脸,果然是意气用事害死人啊!当林牧之提笔欲写的时候,就已经后悔了。不是林牧之不会写字,也不是林牧之写的字丑。相反,林牧之的字还是相当可以的,之所以后悔,是这个时代是要写繁体的。
    天朝的文明传承,有的时候让林牧之也十分的叹为观止。如果现在让一个读过书的人去读一本繁体的白话文,那么十个人中,至少有六七个能读得懂,可要是让他去写,那就不行了。高中那会儿学校不远处有个机械厂,每天上学放学林牧之从门口经过。来来回回千百回,看也看了不下千百回,那机械厂的名字就是繁体写的。看了千百回的机械厂,时至今日,林牧之看到繁体的机字也依然会认识,可就是不会写啊!
    林牧之听到小白脸这么说,顺势也将笔放了下来,嘿嘿一笑,说道:
    “说的倒是,一个女子的画,让我一男子往上题字,确实有些说不过去,你们既然都说我放肆了,那我也就不写了。”
    这句话说完,便是让白然提到嗓子眼的心也放了回去,然而林牧之接着说的话,却让白然把心从放回去的地方直接掏了出来。
    “我是不写了,宁儿,你来写。”
    被林老湿这么一说,这一帮公子小姐可都不干了,纷纷开始叫嚣。大体的意思就是说她们的朱夫子如何如何有才!林牧之不配在朱夫子的画上题字,像他的娘子这种乡野村姑,就更加不配了。
    这群人其实不了解林牧之,村里的人倒是很了解他。林牧之这个人你要跟他开玩笑,他是荤素不忌。你要是骂他两句,他会嘿嘿一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可是你要说他娘子坏话,村里的人可以保证小夫子会把你家房梁都给掀了。村里人现在可都是翘首以盼了,都想看一看小夫子会对这群人怎么样?
    你们不干了,老湿我就干了?娘西皮的!给你脸了!深深地吸了口气,林牧之开口喝道:
    “都他丫的闭嘴!怎么了?只允许你们夫子作画,不许我家娘子写字?你们这些所谓的读书人,道理都是自己认为是什么样便是什么样吗?这破画,我家娘子看得起才写的,你们就知足吧!若是有话要说,还是那句话,等你们赢了再说,现在通通闭嘴。”
    也就是林牧之说话的这回功夫,赵冬宁已经拿起了枕砚台上的那只毛笔,还是林牧之开始拿的那支笔,此时又将笔在砚台里的墨中沾匀了墨汁,半点没有理会那些吵吵闹闹的公子小姐,举手投足之间尽显大气。
    “果然是好笔啊!林郎,可以开始了。”
    听到赵冬宁已经准备就绪,林牧之毫不含糊,张口就来:
    “西塞山前白鹭飞,桃花流水鳜鱼肥。轻箬笠,绿蓑衣,斜风细雨不须归。”
    林牧之言罢,一帮公子小姐直接就傻眼了,这首诗无论是韵律还是平仄,都是上上之作。就意境而言,可能要比朱夫子的画更胜一筹。在场的公子小姐虽然写不出这么好的诗句,但还是知道诗词是好是坏的。
    率先回过神来的,还是那个绿衣裙的小丫头,小丫头的惊呼到不是在夸赞林牧之的诗词到底多好,而是在夸奖赵冬宁的字。
    “呀!宁姐姐,你写的字是什么书体啊?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但是真的好漂亮,可以教教我么?”
    听到小丫头的话,林牧之不禁得意一笑。论及书法,当今世上能出我夫妇二人左右的,恐怕也就是个位数的存在了。实则林牧之也有些迷惑,第一次见赵冬宁写字的时候,也把林牧之惊的不行,竟然是瘦金体?算不上大成,可小成着实是绰绰有余了。
    赵冬宁微笑着,对绿衣裙的小丫头说:
    “这种字体是我闲来无事琢磨的,我家夫君取名,瘦金!”
    绿衣裙的小丫头点了点头说道:
    “瘦金?!好名字,笔迹纤细,笔锋却很重,隐隐有金铁交鸣之意。当真是个好名字!”
    林牧之也不管两人到底在聊些什么,自顾自地吹干了画上的墨迹,将画卷收好,准备与自家娘子回家了。
    收拾完画的林牧之,撑起了伞,搀扶着赵冬宁,便是抬脚要走。实话实说,林牧之实在是非常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可以说非常讨厌,趁着众人这会还没有回过味来,赶紧闪人。
    没有回过味来的人,肯定是有的。但是多数的人是回过味来之后,却强行让自己别回过味来。即使回过味来又如何?去跟林牧之叫板?没有这个实力啊!去找林牧之晦气?能遇见这种人就已经够晦气了。所以啊,还是此时无声胜有声的好。
    然而世间的事往往总是事与愿违。
    “林公子,林先生,林夫子!这幅画我出两千两!哦不,我出三千两灵银子。咱们事先可是说好的啊!您都不用坐地起价,小得自个就给您起了个价。”
    说话的还能是谁?听着一嘴的铜臭味,不用想都知道,肯定是黄胖子。
    画,这会儿林牧之到是不打算卖了。既然胖子都出声了,到是要把刚给胖子的一百两拿回来了,顺带也把这场诗会的彩头钱拿回来。林牧之可不想过会再回来了!就这臭屁的公子小姐们去他家送钱,他都嫌脏了他家的地。倒不是对于文人有什么太大的成见,实在是先前调戏自家小妻子,又说自家妻子是乡野村姑,实在是让林牧之亲近不起来。
    “呃...胖子!画呢是卖不了了。先前是说押给你的。可这会也不光是只有画了呀?还有我家娘子的字,抱歉了,留作传家宝了。你先把三百两的彩头钱给我。如果他们觉得有人可以胜得过我,叫他们去我家拿钱,顺便在再把田产和房产的地契一起拿了!只要他们有这个脸!”
    落袋为安,这是林木之的行事准则。想了想,林牧之又说到:
    “哦!对了,你再给我拿点纸,没事给我家娘子写着玩。”
    黄贯在看见林牧之吹干画上墨迹的时候就已经猜到林牧之不会再将画卖给他。以林牧之的性格,如果要卖给他,扔那里就是了,还吹干墨迹干什么?但是黄贯依然清楚,那幅画现在很值钱,小丫头说那字写的非常好,在看这一帮先前叽叽喳喳的公子小姐,这回全部都一言不发了,那就证明这诗写的也很好。字很好,画很好,诗很好,一样比一样好,那就可不是一千两就能解决的,所以他自己都给林牧之加了价,从现场的反应来看,或许是钱给的还是太少了。
    但是黄贯觉得这一趟还是赚了,至少看着这一群公子小姐不爽的样子,自己就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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