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小夫子》第四十七章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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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杭城一个大户人家,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聆听着回荡在都城上空的音乐,咋吧咋嘴。
    “有点三月不知肉味的感觉啊!用这曲子佐酒,想来不差。余福,你去酒窖里提一壶来。”
    叫余福的下人面有难色。
    “老爷,这样不好吧?大夫说您年适高了,要少喝。”
    大概也是个积善之家的老爷,并未责难下人。
    “大夫是说少喝,又没说不让喝。偶尔破例一次,不打紧的!”
    下人不在多说,只是自家老爷一破例,又是好几壶,待会该如何向夫人交代?唉!当个下人命也苦。
    一所深墙大院内,一位黄衫女子遥望天幕。曲子是谁所做,她似乎猜出来了。如此特例独行,定是自己日思夜想之人。
    黄衣女子笑了笑。
    “不弄出点动静,却实不像自家相公。去,取把琴来。”
    边上的婢子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自家小姐未出阁,竟然有相公了。若是传出去,将会是如何的轩然大波。
    婢子低头急走,前去取琴。有些事情不该听的,听了也当没听见。
    站在大厅廊檐下,林牧之抬头看着灰蒙蒙的天空,烟胧江南。
    听着这首穿过了时空的乐曲。不禁又勾起了林牧之的思绪。
    这是曾经大学毕业典礼的晚会上与同学们合奏的曲子,没想到再听的时候,已经是隔着时间、空间,甚至是一个不同的位面。
    在那个生活过的时代里,还有学文学的,后来不是回家继承了万贯家财,就是带着他的诗和远方去了它乡。
    而这首曲子叫《穿越时空的思念》。(若有侵权,请联系作者。)
    又一世为人,新的环境,新的人。以前林牧之打算忘了前世,忘了曾经。现在发现,他不能,也做不到。如果谁在过奈何桥时,忘了喝那碗孟婆汤,那么几人会选择忘了前世种种?即便前世的回忆只有痛苦。
    来到这里,阴差阳错的成了夫子,被所有人看成是个读书人。
    林牧之反复扪心自问。
    读书人?
    什么样的人?才是读书人?
    这又让他想起了许许多多他所熟知的典故。
    曾经有个人投笔从戎,一生走过五十多个国家,以三十六人灭一国。他说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曾经有个人在家务农,出山后,三分天下,一生纵横捭阖,算无遗策。他说过--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曾经有个人被缉押在牢狱中一百八十多天,再次为官时,他关注民生,治理水患。世人常言--东坡处处筑苏堤。现在,他在出使大理的路上。
    曾经有人被关土牢三年,敌国君主亲自劝降,许其一国之相。他说过--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曾经有人站在自己的国旗下,因为没有国歌而受尽世人嘲讽。年过古稀的高龄,脸色先黑后紫再涨红,最后泰然自若。将一首天朝的民间小调抬进了世界级音乐殿堂。所以世界上的人想到天朝的音乐,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那首《茉莉花》。
    一瞬间,林牧之豁然开朗,或许跟这些祖宗比,自己有些一无是处,但那又如何?前人之事,后人之师的道理早已经告诉林牧之该怎么做,该做些什么。
    即使和祖先们一样。放下了爱看的书,拿起了刀;放下了安逸的生活,拿起了笔;坐过了牢,依旧不忘初心;身在敌营,依旧没有低下高傲的头颅;背上“卖国贼”的称号远走他它,依旧没忘了心中的故乡。
    什么样的人是个读书人?
    这个问题很早就有了答案。而回答的人当时不过十二三岁。
    人们在看电视时,古人都是长袖善舞,大袖飘摇。
    然而事实却是,大华的社会很烂。很破烂,也很糜烂。
    这是一个双标的社会。男人和女人是双标,穷人和富人是双标,读书和白身是双标,官人和富人是双标,帝王和官人是双标。每一个阶级的差异都会成为一个个,一道道不可逾越的天堑。
    尽管这个社会不那么美好,可那又如何?不是正需要人们,让它变得更好?与其怨天尤人,不如行动起来。
    一个人的力量如沧海一粟,太过渺小了。
    林牧之嘴角勾起了一抹微笑。听着几千人弹奏的乐曲。
    一个人的声音太小,那么一千人呢?一万人呢?一万万人呢?
    实然想起了中学的语文老师说过一句话--老师就像是蜡烛,点燃了自己,照亮别人。
    烛火虽然微小,但你也要看它点燃了什么?是一把干草,还是一捆干柴?
    当然…
    星星之火,亦可燎原。
    回过神来的林牧之看了看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小枯子已经不间断的弹了将近一个时辰,若不是带着指套,林牧之早就不让她弹了。可即便带着指套,小手的关节也开始泛白了。
    外卖送来也有些时间了。别惊奇!大华朝有外卖。这一点林牧之所知的大宋也有,在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就已经被画了出了!所以,你所认为的新兴事物、词汇,不一定是后来才有的,很可能都是祖宗们玩剩下的!
    林牧之将饭菜热了一下端到小桔了身前,使劲的对着她吹着热气。
    看着哥哥拿着美食勾引自己,小桔子也只好给了林牧之一个为难的神色,抚琴的手依旧没有停下来。
    这就是规矩,曲不终,不能停。也是为何李易安发现和了弦之后曲子更好听了,却要有始有终。就像古人在写了错别字,依旧要写完才会划掉,而不是写一半就划掉。
    一曲弹罢,赵吉祥脱下指套,欢快的跑到桌边,端起了哥哥打好的饭,碗里的菜堆的高高的。
    看着妹妹的小手的指间有些红肿,林牧之有些心疼。
    “事要慢慢来,从来好事,不怕多磨,下次不准再这样了。”
    赵吉祥开心的点着头。
    “知道了,哥哥,谁让哥哥教的曲子那么好听,小桔子一下就忘乎所以了。”
    林牧之放下筷子,捏着妹妹的脸说道:
    “学的不少嘛!都知道忘乎所以了。”
    吃着饭菜的胖子含糊不清的说道:
    “那是,师妹这么灵光的脑瓜子,学个成语还不是快的没话说。”
    如此破坏气氛,没好气的撇了他一眼。
    “吃你的饭!吃饭都堵不住你的嘴!”
    骂着骂着也就习惯了,黄贯也发现有些破坏气氛,又扒了几口饭。
    “老湿,我先撤了,明天在来。”
    想了想今天买了许多菜,林牧之又叫住了黄贯。
    “小胖子,书院你比较熟,回家之前先去通知一下武家兄弟,明日我请他们吃饭,做为答谢武植的救命之恩。”
    知道林牧之不喜欢那些繁文辱节,没有拜别黄贯已经走出了厅门。
    “知道了,知道了!命真苦,跑腿这活还要我来干!”
    这也不能怪林牧之,昨天才来书院,来了就没出过门,今天又和胖子出书院浪了一天,如果大晚上让他出门找人,可能最后他连自己家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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