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略雄心》第十三章开拓哈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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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平十七年正月,班超面圣后,李同被朝廷任命为西域都护府所属哈密城守,担任屯田司马之职,负责组建马槊千骑。
    对于哈密来说,现在最缺乏的就是汉民人口,可冥冥之中似有天意,哈密遇到了一次飞跃式发展的契机。史书记录:“永平十六年四月壬寅地震,河南以东四十九郡,北海琅琊坏祖宗庙城郭,杀六千余人,十余万人无家可归,明帝命迁民戎边……”
    随着汉朝势力的东移,关东地区门阀豪强势力兴起,为了保持国内的安定,借着地震的契机,明帝强令迁山东各地豪强移民河西走廊以及敦煌和哈密。永平十六年底,山东王氏、莫氏、易氏和田氏等十几个宗族旁枝被指定迁往哈密,由于这些移民带来了中原先进的农耕技术,加上城守李同开挂的金手指,各行各业在短短的时间里在哈密得到了蓬勃的发展。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临近中午的时候,李同的义弟,哈密城守从事万福坐在城主府下公事房办公桌后面,正漫不经心的听着下面这位西域商人拉赫曼絮絮叨叨的陈述自己的请求。
    “尊敬的从事大人,我觉得哈密这里不错,请您转告城主大人,如果李大人允许,我很想在这里开一家店铺,很大的那种,作为我的商队来往洛阳的一个仓库,你觉得这样可行吗?”
    拉赫曼毕恭毕敬的说完,要小心翼翼的奉上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一小袋子来自罗马的金币。万福不动声色,看也没看那个袋子一眼。只是微微的点点头,表示这件事情他知道啦,让他回去耐心的等候消息,城主目前不在,过几天才有准确的消息。
    拉赫曼忐忑不安的告辞出来,从头至尾,脸上保持着毕恭毕敬的表情。他可不敢小瞧眼前这位十五岁的少年,早就打听到了这位名叫万福的少年正是李同的义弟,关系十分的亲密。为了今日见这一次面,他可是在那位城门官陶最身上下了不少本钱,足足十个罗马金币。等人走了,坐了一半天的万福伸了个懒腰,他拎起桌上的那个袋子瞅了一眼,里面黄灿灿的都是金币。万福咧嘴一笑,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他满意的把金币揣在怀里,刚想回到后台休息,正在这时,门房前来报告有信使送来急件,万福打开一看,脸色微变。他大声唤来仆役牵出战马,带着两个随从纵马出了城主府,直接出了东城门,一路朝天山深处而去。
    沿着蜿蜒的山路走了一个多时辰之后,看着两边的山形地貌,原本有些焦急的万福露出了笑脸,不经意间加快了脚步。他可听大哥说了,隐藏在这里的野狼谷才是他们兄弟俩最后的安身立命之地。
    这里满是木香花,是一个神奇的所在,当初,李同大哥第一次带自己到这里来的时候,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不仅仅是一个清香四溢的宝地,同时也是天山里面,最幽深,最美丽的一条山谷。翻过一座小山包,野狼谷就呈现在眼前了,此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时辰。
    正值春日,处处鸟语花香,空气中透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气息,令人心旷神怡。看着一路上的好风景,万福心中暗忖,李同大哥单枪匹马在西域拉起队伍,还能在群狼环饲的生存下来,把队伍带着在天山里找到适合人聚居的地方,这非常的神奇!
    更不要说这一两年刚刚新建隐藏在这里许许多多神奇的工坊,使得野狼谷能够生产出更好的铁器,精美的玻璃制品,还有那些更加细密的棉布,这一切都是支撑哈密的发展财富来源。短短一年多的时间,哈密能够发展的这么快,除了机缘巧合外,跟野狼谷这个基地提供的大量财富的支撑分不开关系。更何况,这里还有着李同麾下最强大的军事力量——玄甲重骑。
    进入山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正在修建的城墙,几百个西域的野人在士兵的看押下,正爬上爬下的忙忙碌碌,高大的龙门架上安装着滑轮和吊索,将一块块巨大的岩石高高吊起,然后垒放在城墙上,岩石之间的夹缝中填满了用水和沙粒调和的火山灰。城墙修建的速度非常快,看看进度,再过几天就要完工了。
    “二公子,您来了!”一个熟悉的军士上前抱拳打了个招呼。
    万福随口问了句:“是啊!陈什长,这层墙修的很快啊,“不等军士回答,又追问道,”对了,我大哥在哪里?在办公室吗?”
    “应该不在办公室,今天玄甲骑有集训。大公子现在后谷草场上训练骑兵。”那个军士答道。
    “真的,太好了!谢谢啦!”
    万福眼睛一亮,谢过军士指点后,他一夹马腹,不再多话,立刻催动胯下的战马,进了没有门的城门洞,带着两名随从沿着大道匆匆的向山谷后面驶去。越是进入到山谷里面,万福就越是对李同当初选择这里为基地的眼光感到钦佩,不说别的,只是山谷里那十几颗几人都抱不拢的无花果树,就让万福非常的喜欢。一道流泉从山顶跌落,瀑布并不大,但是在野蛮荒芜的天山里,已经非常的难得了。
    万福刚刚赶到后山,野狼谷后山开阔的草原上,一场接近于实战的演习正在进行,人嘶马喊中,沉寂的山谷变得喧嚣起来。代表进攻方的古德信率领着麾下步军六百,两翼骑兵各是两百,总共一千名红色胡服大军,便如秋色中的枫林,火红火红。
    一阵嘹亮劲急的号角,与之对垒的玄甲骑在莫博德的率领下随之出动,漫漫黑色如同遍野松林,看阵势仿佛与红方大体相同。万福注意到,这是两支实力堪堪抗衡却是风格迥异的大军:且不说古德信所率仁军依旧持着阔身汉剑,弩兵和长戟塔盾,玄甲骑则长矛马槊,弯月战刀,两翼骑兵更是不同。
    骤然之间,黑方鼓声号角大作,纛旗在风中猎猎招展。红方两翼骑兵率先出动,中军兵士则跨着整齐步伐,山岳城墙班向前推进,每跨三步大喊“杀”,竟是从容不迫地隆隆进逼。凄厉的牛角号声震山谷,两翼骑兵呼啸迎击,重甲步兵亦是无可阻挡地傲慢阔步,恍如黑色海潮平地席卷而来。
    终于,两军排山倒海般相撞了,若隆隆沉雷响彻山谷,又如万顷怒涛扑击群山。长剑与弯刀铿锵飞舞,弩箭与投枪呼啸飞掠,密集箭雨如蝗虫过境铺天盖地,沉闷的喊杀与短促的嘶吼直使山河颤抖!整个山原都被这种原始搏杀的惨烈气息所笼罩所湮灭
    万福注意到,战场之外的一个小山坡上。几十个骑兵簇拥着一员大将正指指点点山下的状况,不用问为首的那人肯定就是李同。已经十八岁的李同身材瘦高,左肩斜背着一张大弓,头上没有戴冠,只别了一根长簪,输了个上耸的发髻,穿着一身白色的大氅,腰间系着条麻绦,衣饰虽不华丽,却纤尘不染,干净利落。李同背上那弓比寻常的弯弓足足长了一尺有余,通体金黄,在夕阳的照耀下,显出淡淡的玉石般的光泽,显然并非木质,万福知道这是一张特制的铁胎弓,力道非常强劲,别说开弓射箭,很少有人能够拉动它。
    等到演习结束,万福扯着脖子大喊:“大哥,我来了!”然后策马向山上跑去。
    那李同原本背对着万福,听到他的喊叫和马蹄声,身子微侧,转过头朝他看来。万福一见,心中不免又莫名有一些羡慕:咱哈密的边塞将士个个都是相貌粗豪、神态威猛的大汉,我这位大哥倒是一个如此俊美的人物。哎,一个男人怎会长得如此漂亮,简直比大姑娘还要好看!
    但见那李同身披霞光,当风而立,人如玉,衣胜雪,爽朗清雅,潇洒出尘,身后衬以雄浑苍凉的天山山脉,越发的显得丰神俊朗,光彩照人。万福为他容色所逼,情不自禁低下头去,有些自惭形秽。李同慢步走到万福近前,一阵风吹来,把他大氅的后摆撩得老高,如同鼓起了一双翅膀。他神情严肃的看着万福,问道:“小六子,你不在哈密好好待着,帮大哥盯着点,这个时候怎么跑来了?”
    万福委屈的说道:“大哥!肯定是有急事嘛。班司马有急信,看样子他在于阗遇到麻烦了。另外来了一个西方的大驼队,足足有三百多匹骆驼,为首的那人自称拉赫曼的从耶路撒冷来,他希望在哈密城南草市购地建房,开办一个属于他的商站。”万福边说边从怀中掏出班超写来的帛书,交给李同。
    李同看完书信,叹了口气把书信收进怀里。然后,他唤来莫博德吩咐道:“老莫,班司马遇到麻烦了,我需要亲自跑一趟。你从玄甲骑挑选五百名武士交予我,一人三骑,明天一早随我赶往于阗,你就不要去了,帮我看好野狼谷,这里可是我们的根基。”
    “喏!”莫博德有些遗憾地抱拳应喏,和万福打了个招呼就急匆匆去草场收拢兵马了。莫博德刚走,古德信垂头丧气的走了过来,人还没到,嘴里面就大声嚷嚷:“李司马,这也忒不公平了。我的骑兵本来箭术骑术就没有这帮西域野人好,现在连武器铠甲也比不上。这样下去,只有挨打的份。”
    “老古,说什么哪?不要整天抱怨。箭术,骑术不好,就要多多练习。”李同不悦的说道,“没有这些个马上基础,即使跟你们换装新式的铠甲和骑枪,上了战场也是给人送菜。新式装备迟早会要装备你们的,但是你要记住,武器先进并不是唯一的基础,最重要的还是合适的战术。重骑兵虽好,却不耐久战,你要多动动脑筋。吃了几次亏了!还没有一点长进,你还好意思抱怨?好了,今天你既然输了,就要兑现承诺,帮助玄甲骑打扫一个月的厕所。还有,最近我要出一趟远门,哈密的防务就拜托你了,你是哈密司马从事,城卫军和烽燧戎卒的训练也不能落下。”
    “喏。”古德信有口难言,无可奈何地答应道。
    李同安排完一切,已经已经临近黄昏。李同骑在马背上,带着万福朝谷中的城主府缓缓走去。这个月还是万福第一次来到这里,和上次来时这里又发生了变化,那就是谷中的房屋更加多了,人口也越来越多。山谷里的居民以汉人工匠家庭为主,他们在这里享受着最好的待遇,住最好的房子,生活的条件和他们原来在山东时简直是天差地别。另外一部分居民就是西域的野人,他们是主要的劳动力,李同对他们不算刻薄,只要努力工作,同样能够吃饱住好,最早几批野人除了一部分精英进入玄甲骑以外,其他的人都成为了农夫。
    目前野狼谷百废待兴,处处都需要人手,于是,莫博德新抓来的西域野人只能在野狼谷老人的监管下,努力的干活,总之在这里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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