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龙纪》第455章大兵如马,小兵如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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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2-09-28
    马场草地,风清歌和马大堆各自嘴里叼着一条草根,慢慢咀嚼着苦尽甘来的味道。
    “这泰来客栈的老板娘,确实就是个了不起的女人。”马大堆的言语中没有任何的不敬。
    “你丫果然就是看上人家了~”风清歌眼角斜斜,悠悠地说道。
    “看上又如何?”马大堆脸色黯然,“就我这种凡人,根本连为她提鞋的资格都没有。”
    “大堆爷,镇龙山的校长曾有句名言,这人呐,可千万不要妄自菲薄。”关键时刻,风清歌抬出了老胖子,但这也无奈之举。世间感情中,女人和男人有着巨大的区别,女人若是认为自己配不上男人,情路必定坎坷,但总还是有戏。但若是男人认为自己配不上女人,那这感情就绝对没戏了。
    “其实老子也没有妄自菲薄,不然,我也不会留下。”马大堆目光闪烁。
    “说说这位老板娘是如何的了不起吧~”风清歌悠悠地将话题转移开来。
    “这客栈的老板娘,芳名是白玉花……”马大堆眼望星空,慢慢讲着,“听说,十几年前,她为了爱情,和同族的某位表哥私奔离开了白虎城,并被家族视为耻辱。从此,她和她的表哥在江湖中浪迹天涯,光阴飞逝,红尘无情,他们终于是忍不住地回来了,却始终是无法得到家族的谅解……”
    “无奈之下,她便和她的表哥在西风镇住了下来,每天守望着白虎城,企图求得家族的宽恕再回故土,而‘泰来客栈’就是在那是建立的……可人算不如天算,这客栈的生意不过才三年,她那表哥在极度的郁郁寡欢之下终因心病而走了。于是,这间‘泰来客栈’从此便只有老板娘,而再无老板了。”
    “呼~”风清歌听着听着,终于恍然不已,“原来又是一出典型的家族爱情悲剧。”
    “总而言之,老板娘是一个坚强的女人!”马大堆喃喃道,“我……我很敬佩她。”
    “大堆爷,如果你丫真喜欢老板娘,可千万不要去敬佩她啊~”风清歌明显就感同身受了。
    “老子为何不能敬佩她?”马大堆蹭的一句就大声了。
    “敬佩是给长辈用的。”风清歌重新倒在草地上,“爱情这玩意,除了爱之外不能再有其他东西。”
    “我叉死你丫!”马大堆呼的一声也倒了下来,“你不过是个雏,竟敢跟老子扯东扯西?!”
    “小弟只是担心您老自卑而已~”风清歌一口一口嚼着草根。
    “自卑,老子字典有这东西吗?”马大堆终于气壮山河了,“老子迟早要把她给狠狠……拿下!”
    “这不就中了嘛~”风清歌笑眯眯了,“这叉叉的才是小弟膜拜的大堆爷啊!”
    “乳鸽爷,别光说我的事情呀~”马大堆翻身坐起,“你丫这几年如何,书读得还行吧?”
    “哦,差点忘了跟大堆爷汇报了。”风清歌一拍脑袋,赶紧坐正,“你我当年在新兵营一别,你去了这里,而我就进了哨兵营三年,之后,由于表现过于优秀,天赋过于异禀的关系,小弟就被强行拽去镇龙山培养了,至于这书读得嘛……嘿嘿,当然就是没有任何问题了。”
    “你丫叉的就是一张滚刀嘴!”马大堆当场就笑骂了,“啥事到你嘴里都变得忒他妈不正经了。”
    “没办法,小弟混江湖就是凭一张嘴呐~”风清歌直接就当里个当起来。
    “对了,我的名牌大学生,这次你大驾光临白虎城是所为何事呀?”马大堆终于问道。
    “唉,一言难尽。”风清歌一声叹息,“我这趟前来是想借白虎城在无语森林中的秘密通道一用。”
    “你说的秘密通道,就是白虎王大寿之时许诺要公开的那条密道?”马大堆顿时就震惊了。
    “没错!”风清歌点头着,“我此趟旅途的终点不是白虎城,而是昆仑山。就在一个多月前,我在镇龙山的一位恩师因意外牺牲了,不过好在老校长找到他的一块魂魄碎片并封印住……所以,我此行必须护送着恩师的魂片去那昆仑山,找到山中的长生池,好为他重塑魂魄,再入轮回。”
    “这又是魂片又是轮回的,老哥听不是太懂啊~”毕竟境界有别,马大堆此时一脸的迷茫。
    “总而言之,小弟我就是借道白虎城穿过无语森林去昆仑山就是了。”风清歌言简意赅。
    “原来如此。”马大堆点点头,接着又笑道,“你个叉的,又把哥俩的差距给拉远了好大一截~”
    “这哪能呢~”风清歌友邦惊诧极了,“小弟就是做了神仙,也得尊称您一句大堆爷啊~”
    “哈哈哈!”马大堆仰头大笑,得意之极“你丫知道就好,无论如何,老子也是你的前领导。”
    “司马大队长,小兵给您敬礼了!”风清歌啪的一声立正站好,直接就是一个完美的军礼。
    “哎呦喂,这身段够专业滴嘛~”马大堆一巴掌就虎摸了下去,“你个叉的别得瑟鸟。”
    “应该滴!”风清歌笑眯眯蹲了下来,然后不无关心地问道,“大堆爷,您的腿现在如何了?”
    “你丫听听!”马大堆咧嘴一笑,拳头一举就当当当地敲着自己的左腿。
    “咦,怎么是当当当的声音呢?”风清歌当场就震惊了,他直接一手就摸了下去,硬冷如铁。
    “不错吧?”马大堆得意洋洋地将裤管一撩,“百炼精钢之腿,足足花费了老子一千两白银!”
    “哇叉!”风清歌马上凑近眼睛,“这精钢义腿完全就是以假乱真啊,忒专业!忒贵气了!”
    “我丫这精钢腿可是专门从莫斯联邦那里定制滴~”马大堆爱抚着自己的义腿,“之前兵营为老子做的那个木腿,又硬又臭完全就是个廉价品,哪像现在这精钢腿,弹性贴身,经久耐用之极,值了!”
    “那要不改天咱再整个白金之腿?”风清歌献媚着,“到时大堆爷就得改称白金爷了。”
    “白金你个叉!”马大堆又是一巴掌虎摸了下去,“你丫舍得,老子还不舍得呢。”
    “嘿嘿!”风清歌干笑着缩回脑袋,“要不等小弟哪天发财了,我给您整两只白金腿~”
    “两只就不必了……”马大堆笑眯眯着,“两只太浪费,咱就一只,另一只你丫直接现银给我!”
    “我叉死你个弼马温!”风清歌当场白眼一翻,不干了。
    “呵呵。”马大堆孬孬笑着,之后脸色渐黯,“小歌,当年若不是你从死人堆里把我扛回来……”
    “打住!打住!”风清歌赶紧摆手,“你丫没事怎么就想当年了!”
    “年纪到了,不想不行啊。”马大堆又掏出那柄大梳子梳了起来,“本以为是退役之前的最后一次军营大演习,谁知那个小白脸都督,硬就是要把队伍给拉到图昂边境上的一线天峡谷中演习,本来这也就算了,可那小白脸他妈居然还教唆随身侍卫将图昂部落的神豹庙给毁了,终于干戈大起。”
    “图昂……”风清歌仰天半眯眼,“图昂的那些狂豹战士还真他妈的狠呢~”
    “可不就是!”梳完头之后,马大堆按惯例用大梳子挠起痒痒来,“没狂化前,我们还能两个打一个,这狂化了之后,我们五个一起上都不顶用。当时,老子看到那狂豹战士黑压压地从山头上猛冲下来,就知道情况大大不妙了……那小白脸到底是有眼光的,别的不端,一端就是端了人家最神圣的庙!”
    “难怪您老会领着我们司马小分队率先偷溜呢~”风清歌头歪歪着。
    “那是当机立断……当时根本就是一边倒的大屠杀!”马大堆心有余悸,续而神色感伤之极,“老子觉得当时风头不对,所以领着咱小分队偷偷往后方撤,可就算是如此,咱队中活下来的也就只有我们两人了,野狗,大鸡,烂茄,瘦猪和跳羊全都报销在那场祸事里了。”
    “野狗,大鸡,烂茄,瘦猪和跳羊……”风清歌喃喃地念着,“再加上你和我,咱司马小分队总共七人,没想到眼睛一眨就只剩下队头和队尾了,而这一转眼,五年就过去了。”
    “当时如果不是你把老子从死人堆拖出来,咱司马小分队就只剩下你这个小尾巴了……”马大堆眼神萧索,又一脸不可思议的望着风清歌,“其实,我至于都不知道你丫当时怎就没挂掉呢?”
    “小弟比较擅长装死……”风清歌头歪歪着,“那时,天边黑压压一片的狂豹战士冲了过来,所过之处,寸草不留,这明显就太他妈不对劲了,我不过才愣神半刻,咱小队转头就被冲散了。失去了组织,小弟我只好孤军深入,不退反进,逆着退兵往前冲,一个扎子就跳到了死人堆之中,然后装死~”
    “鹅……”装死虽然窝囊,但却极需胆量,所以马大堆现在只能傻傻地看着风清歌。
    “小弟在死人堆中坚持不动,死命不动,直到终于快被血雨淹没之时,才不得不爬了出来……”风清歌话兴显然很足,“还好老天保佑,那群狂豹战士已经追那逃兵大潮而去了,于是乎,小弟就偷偷摸摸地朝另一边遁走,就在终于找到小路的时候,刚好,你丫就软绵绵地在一堆死人中被我瞅见了。”
    “所以,你丫就一路又扛又拖又抱地把老子给整回了营地?”马大堆问道。
    “准确地说,小弟一路上基本就是背着您老回来滴~”风清歌很严肃地纠正着。
    “当时……你丫应该没有对我做人工呼吸吧?”马大堆突然又问。
    “大堆爷,您老只是失血过重而已……”风清歌两眼黑黑,“又不是被敌人吓破了小心肝~”
    “那就好,那就好!”马大堆心头终于放下了一只大梳子。
    “最后,我们终于爬回了营地,捡了一条小命,也丢了您老的一条腿。”风清歌总结陈词。
    “那场人祸,整个新兵营至少就挂了六成的兵力……”马大堆恨恨着,“可惜那小白脸居然没死!”
    “算了,都这么多年过去了……”风清歌安慰着,“那小白脸长官估计现在也不好过。”
    “可惜了野狗他们五人,死了都不算是烈士,一分抚恤都没拿到。”马大堆脸色苍白。
    “其实,小弟去镇龙山读书后,每两月都有寄五两白银给他们的家人。”风清歌很不好意思着。
    “啊?”马大堆猛地抓住风清歌的肩膀,着急问道,“你有他们家人的地址?”
    “我托一位熟人去军部查的,那个熟人是我教官,姓花。”风清歌于是掏出一张字条。
    “太好了,真是太好了!”马大堆马上接过那张字条,“从今往后,这汇钱的事就老子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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