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之全球攻略》【第二十八章梦楼兰,渊亭饮血(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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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是枯水季,恒河水浅,最低处,水位不过膝盖。这里没有什么茂密的森林,但有成片成片的草场,远处不高的山峦上,也有着一丛丛的稀疏林木矗立其间。
    遥望云天外,似乎还能看见无垠沙海带来的漫天黄沙……这是个充满了悖论的世界!
    在这里,没有所谓的王道乐土,更不会有什么善良之人;与你三生(清穿)。这里最多的就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马匪!
    鸡奄山,就在楼兰西南,形似鸡冠,山有灌木,上有连环山洞。山下是植被茂盛的草场,一条蜿蜒古道从这里直伸向无垠沙海。古道旁有一座八角凉亭,亭子残破,只在亭外古道边,一截断了的残碑上能依稀看见几个硕大的汉字---“古渊亭”。
    亭外还有个草棚,草棚里几个身穿破烂袍服的人正躺在里面打盹。
    忽有人从远处骑马而来,草棚里的人倏然惊醒,纷纷跳起来,手伸进了身下的草堆里,警惕地望着远处。
    远处来人骑着一匹枣黄色的马,浑身裹着白色的篷布,这是日照猛烈地区的装束。奔近之后,马上的人一扬手,比了个手势,草棚里的人又放松下来,纷纷躺了回去,只有一个人迎了出去。
    “是张家的人!”草棚里的人嘀咕几句,“莫不是又有肥羊上门了?”
    旁边有人搭腔:“要真是有就好了,咱们也豁出去拼上几斤力气,到鸡奄山上好吃好喝,还有小娘伺候,总好过当这看门狗的活儿。”
    “谁说不是呢。早知道汉廷不行了,咱当初也不用怕被汉军报复,上次劫那单货时我躲在了后头。结果……唉!”其余人纷纷感慨。
    大汉威严依旧像一座大山压在他们心里,但对更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多次劫掠商旅而没有得到惩罚的结果。让这些混迹底层的西域马匪已经快要忘却了对大汉的敬畏!
    ……
    离鸡奄山百里,距楼兰城三十里有一片洼地。呈漏斗状的地形,可以抵御夜间西域冷冽的寒风,非常适合安营扎寨。
    当然,出于军事角度考虑,漏斗状的洼地里只安放了后勤曲和主将行营。其余部曲依旧沿河道布点,将哨探至少撒出十里左右,特别是东北方向,最远的边哨更是远在二十里外。
    主将行营内一片忙碌。沈云站在仅有的一片羊皮地图上。对百晓生说:“赵先至的人马必须立即回转,文萃的女兵曲到哪里了?”
    这句话却是问的旁边欧阳复。
    欧阳复办妥了食盐的事,正自得意,想着应该能压过时迁一头,当沈云的亲卫曲曲长了吧,闻言忙道:“三个时辰前接到的消息,文曲长已经扫荡了最后一波匈奴克巴军,击溃了六百人,带回了数百石辎重。”
    沈云皱眉:“就快进入楼兰城了,怎么还有匈奴克巴军?!”
    百晓生笑道:“侯爷这次在秋明州杀的这么狠。匈奴左贤王不做做样子怎么行?!再说了,楼兰城名义上可是属于突施国,虽然谁也没当真。可匈奴毕竟是不怕突施的。”
    那边欧阳复也笑道:“是啊,这次咱们能随军带走的就带走,带不走的全部焚毁,那些帐篷草料倒还没什么,关键是那些正在储膘的羊羔牛马,也亏侯爷下得了这狠心,最近兄弟们这牛羊马肉可真是吃吐了。就是不知有多少匈奴人熬不过这个冬天!那么多佐领、头领向左贤王哭诉,他又不敢派王旗军来围剿,所以只能派点送死的克巴军做做姿态了。”
    说到这个。沈云冷笑一声:“我只恨杀的少了。匈奴人,死多少我都不关心。只要我汉人安好便行!对了。可有统计出来,这次匈奴左贤王部会有多大的损失?等回了国。咱们这也可以算军功的!”
    庞通嘟着嘴,拿着一张纸,扬声道:“初步估计,匈奴左贤王部十七个部落受到致命打击,我们共宰杀了牛羊马不下十万头,还有草场、草料及生活帐篷等,预计来年,左贤王部实力降低五成,克巴军数量会被压缩到四万规模,精锐王旗军八旗也受挫严重,如果左贤王部还想休养生息,来年其王旗军数量必须减少四个旗,也就是锐减到两万左右才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过来;末世之子澈。”
    这一数据报出,所有人顿时惊呆了。
    欧阳复张着嘴道:“乖乖,就我们四千人这么折腾一个来回而已,这左贤王部就算毁了?”
    百晓生也没想到这个结果,愣了一会儿才说:“还真是,怎么这么大损失啊?不会算错?”
    这份报告,沈云其实早就看过,这次念出来也是为了稳定军心。他笑道:“呵呵,这就是敌后游击的威力。当然,这都是长远的计算,当下匈奴左贤王部还是能够支撑的起十万大军的供给和作战的,我们不能掉以轻心,万一他发起疯来,我们可是够头疼的。必须尽快进入楼兰,然后去蔡奄。”
    众人齐声应诺。
    不过食盐是个大问题……沈云想了想,便道:“不等时迁交涉了,我还不信了,一个小小的楼兰城见我大汉王师敢不给食盐。”
    旁边章暨也狂点头。在他这个敢偷盗帝国粮食的人来说,还真觉得这么做才是对的。更何况,咱们可是拿东西换食盐呢。
    ……
    二十里,在帝国直道上,骑兵速度快点,也就是一两个时辰的路程。但在这里,却足足要三个时辰。这还是这一带并没有高山峻岭,只是一片荒芜的草场或者戈壁,没有路却到处都是路,只要认准方向,一般都可以快走。
    尽管这样,边哨斥候来回传递消息也花了不少时间。入夜时分,分散在周围的红狐部已经开始赶到楼兰城外三十里的洼地。
    其实,在冷兵器条件下,打仗更多的时间是走路。战争虽然有那么多的渲染,什么三十六计。什么兵者诡道,但实际上真正的战争最多的其实就是走路。
    从这个点,走到那个点。然后摆开阵势,打一场。胜或负,就这么简单!那些动辄对峙数年之久的战役毕竟是稀少,正因为稀少才会成为经典。而从远古炎黄蚩尤大战涿郡到如今,战争已经发生了几万次,几千年下来,人们都是这么打仗的,凭什么到了现在就要更与众不同?
    沈云从来不认为自己要玩与众不同的战争。他只是想将战争天平稍微往汉军这里挪一点而已。比如赶路,他就想将路赶的快一点。天下武功,唯快不破!这可是屠大神教的。
    所以在斥候传回消息,最后一曲士兵已经在五里开外之后,沈云便立即下令全军开拔,由最后一曲负责守护辎重,其余部曲尽数上马,赶赴楼兰!
    根据斥候汇聚过来的消息显示,虽然匈奴克巴军依旧不甘心这样放汉军离开,但他们成建制的军队至少还要三天才能赶上来,根本不用担心。而前面的楼兰……沈云不认为无桓的楼兰能当得住他这支骑兵的轻轻一击!不但楼兰不行。整个楼兰周围数百里,包括八百里瀚海,绝对没有一支势力能够抵挡他的铁骑!绝对没有!
    这不是沈云瞎自豪。或者不自量力的自负。从千鸟谷出击以来,除了战秋明损失了一些人马,其他诸如扫荡秋明州匈奴大小部落的战斗几乎可以用行军来形容,实在太轻松了。而就在这不断扫荡中,他这四千人马不但恢复了一人三骑,甚至还有多余的马匹来做备选和拉运辎重---作为一个游牧民族,最不缺的就是马了。
    当然,这些马优劣上肯定是不能跟从千鸟谷带出来的专门培养的战马相比,不过当初从秋明城撤出来。狼狈了些,最起码骑士们没丢了自己的战马。那些备马和驽马,凑合着从匈奴部落里拉出来也能使用。
    非战斗状态。沈云没舍得骑瑞兽,而是换了一匹枣红色的母马---多说一句,这母马也算是高大了,不似蒙古马种,倒像是经过混血的东欧马。而携带母马,也是为了饮用马奶。
    闲言少叙,当钟离泗作为前锋,带着两百骑兵,近六百匹战马轰隆隆的抵达楼兰城时,整个楼兰城根本没做任何抵抗,已经有人跪伏在地高喊:“恭迎大汉王师;疯狂太岁!”
    ……
    “恭迎王师!”沈云骑马赶到时,就见楼兰城外围的一座像驿站又像行仓的地方已经跪倒了一地的人,其中绝大多数人都穿着汉式的袍服,还有几个另类的穿着哈里发的白袍,裹着白巾。
    由于已经是深夜,驿站附近点起了无数火把,火光映衬下,跪着的人的身影有些晃动,似乎在汉军无匹的气势下瑟瑟发抖。
    沈云微微蹙眉,凝声问:“这些是什么人?”
    钟离泗已经带着骑兵入城,分兵把守各条主街道的隘口,还派出一排骑兵往矿区方向去了---那里算是楼兰城唯一的制高点,必须抢占---只留下两个配横纹剑章的尉兵在等候。
    “启禀部帅,这些人是楼兰公会的人……”
    不等尉兵说完,跪伏在最前面一个人立即大声道:“部帅,部帅,小人是这一任楼兰公会的会长菲特.埃尔蒙特,我有事禀告部帅!”
    沈云眼尖,在摇曳的火光中看清是个西方人,记忆中上次欧阳复来楼兰,好像也是跟个什么叫埃尔蒙特的人打的交道,便对左右道:“把欧阳复找来,另外,把那个什么公会会长带过来。其他人按照军律自行驻扎,不许扰民,更不许私自卸甲。”
    “喏!”顿时四周骑兵已经散开,有立即开始拴马松鞍,准备落脚的,还有一队队骑兵开始沿着驿站四周散开,寻找适合布置哨点的位置,一切都井井有条,但有杀气四溢。一时间,除了一道道冷酷至极的军令从各级官长嘴里喊出,和一声声喏外,整支军队没有一丝的杂音。
    这一切的一切都显示出,眼前这支军队绝对是精锐中的精锐。虽然他们的身上铠甲有些破旧,马革也显得很凌乱肮脏,但他们的精气神却无比旺盛。
    菲特暗暗观察着四周。作出判断。
    当然,他还不知道眼前这支骑兵正是大汉威名赫赫的飞骑卫红狐部,如果知道的话他一定不会显得惊讶了---世界两大帝国。大汉的飞骑卫在西方可是与罗马的双头鹰军团齐名的军队,若论起凶悍之名。飞骑卫怕是还要更胜一筹!
    不多时,菲特便来到沈云身边。沈云已经下马,随便在驿站边找了个木桩,将瑞兽牵过来,正在松马鞍肚带,顺便从驽马背上掏了点黄豆喂给它吃。
    对于骑士而言,战马就是第二生命,在休息之余。这种喂食的事一般都由骑士亲自完成,不会假借他人之手。
    菲特可不知道骑兵的这个规则,他见身为汉军的堂堂部帅还要亲自喂马,感觉颇有些不可思议。要知道,在罗马,一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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