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雄》322洗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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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栋一脸地愕然,这个大男孩却在继续跑着,笑着,跳着,“你有沒有觉得,我跑得象是风,你有沒有觉得,被我这样围着跑,比你傻傻站在一边,看自己地女朋友在桃林里跳舞,要开心地多,快乐地多。” 不等林栋回答,这个大男孩就笑叫道:“懂了吧,这就叫做独乐,不如众乐乐,如果在这个时候,你还想站在外面,玩什么旁观清地把戏,那你就是一个天字第一号大傻瓜。” 女朋友, 说无心,听有意,听到这个大男孩对他们之间关系下地定义,不要说是林栋,就连紫衫都略略一呆,而一直用亲昵地态度,趴在这个大男孩背后地女孩子,却咬着嘴唇,在大男孩地肩膀上轻轻一掐,然后低声说:“哥哥你又不知道人家地情况,别乱说话啊。” “什么叫乱说话。” 大男孩先伸手指指紫衫,再指指风林栋,道:“你沒看到吗,情侣装,情侣鞋,就连他们戴的手表都是情侣表,最重要的是,我看着他们两个就顺眼,就觉得他们应该是一对。” 说到这里,这个大男孩也不管自己是不是乱点鸳鸯谱,就那样自以为是的大笑起來,紫衫地眼睛里,终于有了一丝惊诧,他态度嚣张又自以为是,但是大大咧咧,想心中所想,做心中想做,却自然有一股肆无忌惮,却让人偏偏觉得这样相当不错的认同感, 如果说紫衫改善人际关系地方法,是循序渐进的温和,那么这个男孩与人相处,就像是一辆高速奔驰,还时不时玩出几个飘移特技的法拉利跑车,一边展现自己,一边吸引旁人的眼球和关注,说到亲和力,说到个人魅力,这个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大男孩,比起陈徒步來说,竟然是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傅吟雪,这是我妹妹傅晚盈,帅哥美女,你们呢。” 他们竟然是一对兄妹,紫衫的眼睛里再次露出一丝淡淡地惊诧,这个叫傅吟雪的大男孩,大大咧咧心无杂念,可是以紫衫地眼光,一眼就可以断定,那个见到陌生人,都赖在傅吟雪背上不愿意下來的女孩子傅晚盈,无论是说话还是动作,甚至是她看着傅吟雪时,那种轻嗔浅笑,已经透出太多已经超出兄妹关系地亲昵与温柔, 但是紫衫却沒有多说什么,毕竟他们只是刚刚见面的陌生人,她自认自己还沒有面前这个叫傅吟雪地大男孩,那种知无不言肆无忌 迈,所以她自我介绍得很简单:“紫衫,林栋, 就这样,在紫衫和林栋的身边,多了两个意外相逢,却又在傅吟雪的带动下,变得有些一见如故的同伴, 四个人一起安步当车,在群山与桃林中穿梭,当他们终于爬到山顶时,傅盈晚出一声快乐的欢呼:“你们看,好漂亮啊。” 当然漂亮了,他们四个人,整整爬了六个小时的山,又在桃林和已经四月份了,依然结着一层坚冰的山谷里逗留了太多时间,现在已经是傍晚,已经是夕阳欲下, 从山顶往下望,残阳如雪,让整座天龙山涂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微风拂过,金色的花瓣在这片天地之间飞舞,当这股搅起了漫天花雨的风,终于擦过他们脸庞时,带來的就是一股股沁人心脾地迷醉花香, 远远的,他们还能看到晋祠古城周围,那犹如小方格般的建筑群,在这种情况下,就连那些到了这个时候,依然在继续开采着山石的工厂,隐隐传來的机器轰鸣声,似乎都变得悦耳动听起來,更不要说,从工房里扬起的偻偻炊烟,更让有了一种大漠孤烟直,黄河入海流的感叹, 面对这一切,看着残阳如雪,就连紫衫都忍不住出了一声感叹,“夕阳无限好,只叹近黄昏。” “不对,不对。” 傅吟雪却在大大地摇头,他指着那一轮已经有一半沉入远方地平线下,但是却依然顽强的散着光与热的夕阳,道:“紫衫姐姐你说说看,现在有多人像我们一样,正在看着它慢慢消失,又有多少人,沒有留意,或说是习惯了它的存在,却实实在在的享受着它存在的光明。” 紫衫摇了摇头,这个问題,根本不可能找到正确答案, “它被万众瞩目,别说什么残阳如血,只要它继续存在哪怕只是最后一秒钟时间,黑暗也老实实滚到一边不敢出口大气,把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活出精彩,就算最终消失,也再无所憾,才是我傅吟雪最喜欢它的地方。” 说到这里,傅吟雪站了起來,放声道:“所以,我更喜欢说……即赞夕阳无限好,何叹只惜近黄昏,本來人生一世就是草木一春,纵然不能象太阳这样活得万众瞩目,至少也要闯得轰轰烈烈,临闭上眼睛前,能觉得这一辈子沒有白过,也沒有什么再值得后悔的事情,才不枉老天把我傅吟雪弄到了这个世界上。” 坐在傅吟雪身边的傅晚盈明明眼睛里满是无可救药的迷醉,却轻哼了一声,道:“就因为你喜欢看夕阳,我们下山地时候,总是要走夜路,你明明知道我怕鬼,在经过山腰间,那个‘仙人居’墓园时,还总喜欢用死人啦,鬼啦什么的吓唬我。” “我真不明白,鬼有什么好怕的,他们在生前,还不和我们一样是人。” 傅吟雪一脸的无所谓,“如果他们无聊了,想半夜走出來和我聊聊天,我不反对,我正好对什么阴曹地府十八地狱之类只有传说,沒有亲眼见过地玩艺儿,充满了好奇心,大家一起交流一下,也算是一种人生新奇的体验嘛,但是如果他们对我想了什么坏心思,嘿嘿,他们有种把我搞死,我死了不一样是鬼,到了那个时候,我倒想看看,究竟是我傅吟雪这个鬼比较凶,还是他们那些乌七八糟地玩艺儿比较强。” 傅吟雪说到半截,傅晚盈已经伸手捂住了耳朵,看到哥哥的嘴皮子终于停止了嚅动,她已经挪到了紫衫面前,小心翼翼的道:“紫衫姐姐,一会我们一起下山,不理那个坏家伙了。” 紫衫微笑的点头,直到这个时候,她才明白,为什么见面后,明明沒有哥哥那种超人的亲和力,傅晚盈还是一直贴住了她,死赖活赖的要一起游玩,而几乎在同时,紫衫若有所悟……像傅吟雪这种充满叛逆和大无畏激进精神,又长得高大魁梧英气逼人地男孩,的确是最容易获得孩子好感地类型,就算是有别的男生追求,有这么一个哥哥当榜样竖在那里,只怕那些年龄接近,个人魅力却差了何止几级地小男生们,根本沒有任何机会, 到了天黑的时候,在傅吟雪地带领下,他们一行人,找到了这座大山里修建的盘山公路,所以虽然是走夜路,但是他们的速度却快了很多,当紫衫和林栋手上的情侣手表,时针一起指向晚上十点三十分时,他们已经走到了晋祠的山脚下, 拦上一辆出租车,在十一点钟的时候,他们已经重新回到了周林岚生活的那个城市,和傅吟雪兄妹挥手道别后,紫衫却站在这个城市的街头,突然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林栋不知道紫衫在想着些什么,他更不知道,傅吟雪那几句“本來人生一世就是草木一春,纵然不能象太阳这样活得万众瞩目,至少也要闯得轰轰烈烈,临闭上眼睛前,能觉得这一辈子沒有白过,也沒有什么再值得后悔的事情,才不枉老天把我傅吟雪弄到了这个世界上”,对海 成了何等强烈的冲击, 紫衫静静的站在街头地角落,任由时间随着手表上的指针跳动,一点点滑向凌晨,到了这个时候,白天工作了一天的人们,应该已经陷入了沉睡,但是这个只有三四百万常住人口,却病态的拥有了上万家娱乐场所,曾经被美国时代杂志周刊评价为“世界密度最高的红灯区”的城市,直到这个时候,才渐渐展现出他的另一面, 看着街边灯光鼎沸连成一片地娱乐城,看着它们门前,那犹如世界名车展览的停车场,看着那些明明天气依然寒冷,却穿着单薄的外衣,站在风中努力对每一个过往客人,露出职业化笑容的年轻女孩,紫衫能够清楚的感受到,这个夜晚,正在不断升腾的与纸醉金迷, “紫衫姐姐……”已经静静陪着紫衫在这个街角站了整整一个小时,林栋终于忍不住说话了,“我们回去吧,明天,我们就要回基地了。” 沒错,他们在这个城市里,整整呆了二十六天了,扣去到狼牙军部队精英训练基地來回的时间,这已经是他们在这个城市里能够存在的最后一个夜晚,他们当然应该早点回去休息,然后准备明天的行程, 但是紫衫却依然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静静地想着她的心事,面对这一切,林栋也老老实实的闭上了自己的嘴巴,偶尔走夜路从他们身边走过地行人,无不对紫衫和林栋这一对奇怪的组合侧目而视, 又这样静静地站立了大约五分钟,紫衫突然拉住了林栋的左手,这样的接触,对他们來说,应该是司空见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紫衫的身体却不能自抑的轻轻一颤, 林栋睁大了眼睛,他真的不知道紫衫怎么了,为什么会一言不地站在这里一个多小时,然后突然又握住了他的手,最令林栋感到不可思议地是,仅仅是又过了几分钟,他就能清楚的感觉到,紫衫地手心里,竟然渗出了点点汗水, 手拉着手,两个人竟然这样又站到了凌晨一点钟,就在林栋已经忍不住开始怀,紫衫会不会这样和他一直站到天亮时,紫衫终于开口了,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声音有点沙哑,但是就因为这略略沙哑中透出地颤音,却在不经意中,轻轻挑动了林栋内心深处,不知道哪根心弦:“我们今天,不回去了。” 说完这些话,紫衫沒有回头,就那样拖着林栋的手,终于重新开始行走,当两个人穿过一道旋转门,踏着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走到一个服务台前时,林栋才猛然惊醒,他在紫衫的引导下,竟然走进了一间星级酒店, “开……一个标间。” 紫衫的声音有点飘忽,就连她的眼睛焦距,都开始左右移动,虽然还是一脸的镇定,但是林栋却能感受到,她手心里渗出來的汗水更多了,站在柜台后面在这方面绝对见多识广的服务员,却是一脸的平淡,收下足额的钞票后,打量了一眼紫衫和林栋后,突然建议道:“还是开一个情侣间吧。” “呃……” 就在林栋以为,紫衫一定会摇头拒绝的时候,紫衫却咬着嘴唇,从唇缝中挤出一声回应:“……好。” 事实上,就连紫衫都不知道,这种星级酒店中,标准间和情侣间有什么区别,但是她的脸,现在就像是已经熟透的西红柿,红得几乎已经可以滴出血來, 柜台后面的服务生把一张房卡推送到紫衫面前,“214号房。” 拿起房卡紫衫调头就走,她走的速度,让林栋怎么都觉得,紫衫是在逃跑, 当他们找到211房,并打开了房门后,两个人的目光,不约而同的落到了整个房间内,那张唯一一张,却够大够宽,一看躺在上面就很软很舒服的双人床上,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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