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妻非人哉》魔都夜奇谭第三十一章江湖有家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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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侠风镇中的有间客栈不知何时悄悄换了东家。
    没人知道是什么时候产生的变化,但变化确实来了。
    客栈旁有条小河,河水柔柔的穿城而过,直到天色渐暗才变得模糊不清。
    小河供养了一城烟雨半身衣,供养了春柳夏藤秋收冬月。
    白天商旅豪侠往来,商来货去,除了不时的虫鸣和偶尔惊醒的鱼,都格外的平静与酣适。
    猜想着水中鱼梦着什么,听着偷偷出游的花瓣,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天将要染墨时,客栈里东家掌起了灯。
    这是一天里客栈最热闹的时候。
    因为这时候客栈里那位年轻俊朗的青衫说书人便开始了他口中的江湖故事。
    而年轻温婉的女东家便会倚靠窗边,慵懒托腮,一双杏花眸子全落在那说书人身上。
    往往这时候那些江湖客与客商旅者们便会点上一壶茶、半斤酒,借着几样下酒小菜,佐着青衫说书人的故事下酒品茶。
    听到好处,抚掌赞一声“好”,便是一天中最快意的时光。
    但撒酒疯或是争强斗胜在有间客栈却是不被允许的。
    为何这一条没人敢违背?
    那就多亏站在女东家身边的那位绝色丫鬟了。
    这丫鬟双手皮肤尽毁,发间黑白交错,血色双手抓着一把扫帚正在扫地。
    但没人敢小看她。
    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她是谁。
    正所谓青丝连白雪,蓬卷入云天。血手绫罗倚长剑,请君入黄泉!
    风华榜上留其名,江湖人称“血手绫罗”的诡剑罗雪仙!
    传说她曾为报家仇,一夜屠尽水云间七十二派三十六门!
    因此大晋朝武林总瓢把子曾下绝杀令,得其首级者,赏黄金十万两,还有玉凌剑派镇派神功《玉珏神功》!
    黑白两道接令者不计其数。
    这罗雪仙且战且退,一路被追杀至这小小侠风镇中!
    当时她已油尽灯枯,江湖上有名有姓的高手两千余人追杀至此。
    但没人知道那一日发生了什么。
    江湖上只知道那一日过后,那两千多位江湖高手从此绝迹于天下,而这镇上的有间客栈之中多了个青丝银发,双手若血的扫地丫鬟。
    因此无人敢在此造次。
    不对!
    按说仅是如此,倒也不至于无人敢来冒犯。
    就算不为金银神功,想比武切磋的绝世高手应该更加络绎不绝才对。
    正常来说确实如此。
    只不过
    这里并不只有一位“血手绫罗”。
    “客官!您要的水晶肘子来嘞!”
    就在青衫先生拍下惊堂木暂且饮水歇息的空当,一头裹布巾肩膀搭着抹布的灰衣店小二掀开门帘儿从后厨端着一盘肘子给客人上菜。
    看到这小二哥,满堂客人大多下意识挪开视线。
    也有不少人认得他。
    剑起惊风雨,刀落泣鬼神!魔刃倒流银河水,神锋独扫万人军!
    宗师榜第三,“神剑魔刀”王伍!
    他原本不叫王伍,而是唤作王叁。
    因为在江湖上他只服气两个人。
    听说有间客栈中藏有绝世高手,他便独行千里远赴侠风镇挑战。
    结果无人知晓。
    不过从此江湖上便再没有了“神剑魔刀”王叁。
    倒是这有间客栈多了个和气圆滑的店小二王伍。
    那点了水晶肘子的客人尝了口肘子,忽得“呸”了一口吐掉肘子,拍桌骂道:“什么玩意儿!咬不烂还没味儿!这是给人吃的东西?把你们掌柜的叫来!”
    一边骂着,他的眼神还一边瞥向客栈女东家。
    很显然,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看到他的样子,其他客人下意识坐的靠远了一些,甚至有人小声跟同伴聊了起来。
    “这家伙找死呢吧?”
    “呵,肯定是刚进江湖没多久的乡巴佬,连有间客栈的大名都不知道,真是找死。”
    “算了,咱看热闹就好。”
    看到其他客人都指指点点一副看死人的样子看着自己,这客人没搞明白状况。
    罗雪仙停下手中扫帚,血手握紧了扫帚竹柄,面无表情的俏脸扫向这人。
    王伍依旧在笑,不过他微微眯起的双眸中杀意凛然。
    女东家的目光没看他,而是始终停留在青山说书人的身上。
    见今天说完,她抬手招呼青衫人过来坐下,赶忙倒了杯水推过去,埋怨道:“让你不要再说啦,口干舌燥的,连口水都喝不上”
    “你喜欢就好。”青衫书生笑笑,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不行,你要补偿我。”
    女东家下巴枕着手臂趴在四方桌上,穿着绣花鞋的小脚丫踢啊踢的。
    接着她闭上眼睛张开嘴巴,“啊”
    青衫书生笑笑,掏出一粒大白兔奶糖来。
    接着剥开外纸,把奶糖塞进了她嘴里。
    “哼~哼~哼~~哼~~~”
    含着嘴里的奶糖,女东家双眸弯成了月牙儿,嘴里还哼起了不知名的小曲儿。
    “老爷,您看”
    王伍在盯着那客人,罗雪仙走到青衫书生身边压低声音询问。
    青衫掌柜瞥了眼闹事的客人,混不在意道:“既然嫌弃老厉的菜不好吃,那便让老厉自己跟他说吧。”
    “是。”罗雪仙低声应是,尔后吩咐王伍去后厨喊厨子。
    王伍微微一愣,接着同情地看了眼那闹事的客人,便到后厨去了。
    稍刻,人未至,声先到。
    “哪条腌臜泼皮敢狂言老夫肘子做的不地道!”
    这一声怒喝如同晴天一声霹雳炸雷!震得客人们是头昏眼花!
    人随声到。
    一条健硕手臂掀开帘子,接着走出一条浑身古铜色肌肉虬结的扫帚浓眉厨子。
    这厨子怒发冲冠,恶狠狠瞪向那客人,“就是你这小杂驴说老夫最拿手的水晶肘子不好吃?”
    大堂内知道这厨子身份的客人都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抬眸四顾,风停雨歇万山飞!垂眸假寐,月斜星沉日方出!
    宗师榜第二,“踏山河”楚狂雁!
    没人知道他怎么会出现在这小小的客栈,甚至还当起了厨子。
    不过有人听王伍闲聊的时候提起过。
    楚狂雁倒是没有别的原因,他只是想来养老的。
    江湖风风雨雨五十载,他已经累了。
    他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厨子。
    但一般的地方阻挡不了江湖的腥风血雨。
    他一直在寻找那个地方。
    直到路过这有间客栈
    在看到青衫掌柜和女东家的瞬间,他就知道他的归宿在这里。
    因为面对那两个人,他连出手的勇气都没有。
    剩下的就很简单了。
    既然连他都没出手的勇气,那谁还敢来闹事?
    于是他就安心留下来当了一名厨子。
    你骂他雄心不在,说他废了,他也只是笑着打个哈哈过去。
    平日里除了研究菜谱,他最大的爱好有四个。
    一是听掌柜的说书。
    二是看掌柜的跟东家你侬我侬,每当这时,他就会露出慈父般的微笑。
    三是给镇子上的孩子讲故事。
    这四嘛
    便是坐在后院门槛上边择菜边笑看云卷云舒、江湖风轻云淡。
    见那闹事的客人惊惶交加,楚狂雁本想一拳打他个满面桃花朵朵开。
    但他注意到了青衫掌柜平静的眼神。
    这里不宜见血。
    “哼!”楚狂雁收起拳头,沉声道,“似你这等腌臜泼皮,狗血撒了一地反倒影响生意,滚!”
    一道冲击气波伴随着惊雷炸响!
    这客人耳中一声嗡鸣,眼前一黑接着金光闪烁。
    等他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然倒在了有间客栈店门十丈开外。
    眼中闪过一丝惊惧,他从雪地中爬起身便要溜走。
    可一回头,他却对上一双温润的眼眸。
    “抱歉,敢问先生,前面可是有间客栈?”
    这客人正是羞怒交加,听闻有间客栈,张嘴便骂,“你眼瞎了不会自己看?”
    “对不住。”
    挡路者赶忙让开拱手,“得罪之处还望海涵,请便。”
    “好狗不挡道!”
    那客人骂了一句便甩手离开。
    可走着走着,他却发现自己视线越来越低,一直到与雪地平视。
    视线中,一道无头身影朝前方狼狈逃窜,身后雪中只留下斑驳血迹。
    那是我?
    他阖上了双眼。
    那俊朗中年人并未回头,而是负手朝有间客栈走去,一步一脚印。
    脚印入雪,不多不少,刚好一寸。
    步步皆一寸。
    进得店内,见众人望来。
    他朝青衫掌柜规规矩矩抱拳行礼。
    “在下徐飞白,忝为天下第一六十余载,只叹江湖无人。今听闻阁下冠绝武林,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
    “吾曾以为天下武道共一旦,吾独占九斗,天下人共分一斗。今日才知实乃坐井观天耳。
    “今日得偿所愿,幸甚幸甚。不知阁下可否赏光一叙?吾早已厌倦了天下第一的名号,今日只想将此名号赠予阁下,亦或江湖一旦皆归鄙人。”
    那青衫掌柜叹了口气,无奈看向女东家,“浅凝,你说跑堂的需要两个人吗?”
    女东家俏皮地眨了眨美眸,“跑堂的不缺,可咱们走了之后,这里少了个说书的。”
    青衫掌柜再叹,“这就是你想要的江湖之约?”
    “一间客栈,各个都是绝世高手,你我隐藏其间,每日举案齐眉潇洒快活,这就是当初你带我离开皇宫的时候我心里想的不过嘛”
    她歪了歪头,冲掌柜的挤了挤鼻头,“其实糖葫芦,我也爱吃的。”
    青山掌柜一怔,蓦地回忆起从前。
    那年皇宫,她十二岁,他拿出一串糖葫芦,结果被嫌弃太酸。
    他只好用大白兔奶糖打发那个小姑娘,还带着她飞上天看漫天孔明灯。
    那一面,没想到竟成了他俩孽缘的开始。
    微微一笑,青衫掌柜不知从何处掏出一串糖葫芦。
    女东家接过咬了一颗,笑的很漂亮,“真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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