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我的尸体》正文卷第一百零三章丹枫之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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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旧平房内,林云渐靠在床头,看着手上的笔记本。
    易千回……
    是被人救了一命啊。
    他尝试着调动体内的绯红因子,但却没得到任何响应。
    红鳞没了,缅怀的意志也消失了,甚至连绯红因子都感觉不到了。
    也许这是件好事,说不定从此以后,自己就能过正常人的生活了。
    林云渐这样想着。
    但与此同时,他脑海里回忆的,却始终是那一晚的最后一个画面。
    一个硕大的乌黑手掌盖了下来,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
    其他人也那样认为。
    但……当那只巨型手掌打在身上时,他没有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乌黑但带着些微温度的光笼罩着他,只是一个瞬间,他便被传送出去很远。
    反倒是那只手掌,在绯红因子压缩聚能炮的轰击之下,化为麋粉。
    为什么?
    那条手臂为什么要救我?
    林云渐百思不得其解……
    身体也是,虽然被破坏得面目全非,但血早就没流了,身体虽然无力,但没有其他更难受的地方。
    总的来说,身体是在变好的。
    也许……不应该留在这里。
    三十三的出现,让林云渐清醒地意识到自己一直在被人观察着,注视着,就连之前突然想去报名执行官的念头,现在看起来也充满了诡异。
    就像被设定好的程序,到了某个时间自动触发一样。
    不过,如果我这么重要,为什么会被易千回捡到?他们不应该过来回收我吗?
    尽管这样想自己很奇怪,但这的确是事实。
    林云渐知道自己是一件实验品,就和三十三说的一样,他们都不完整。
    “林云渐”是一个完整的人,而三十三只是“林云渐”原本的灵魂,被装进了新的躯体。
    而他……是“林云渐”原本的尸体,诞生出的全新灵魂。
    非要从根源上讲,三十三才更接近真正的“林云渐”。
    想着这些事,掀开被子后林云渐才发现,自己的身上穿着的,是一身很老旧的男式衣物了。
    易千回的胆子真的很大……这样一个没有皮肤的,奇奇怪怪的血人她也敢搬进自己的家里,还给他换衣服。
    但,也正因如此,林云渐决定不在她家多呆。
    现在战术手表被崩飞落在了废弃医院,防卫部找不到自己的行踪,但只要他们知道他还没死,就一定会在这座城市里找到他的踪迹。
    等等……
    林云渐忽然意识到了一件事。
    难道……那只巨型手掌的目的,是想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死亡吗?
    这个想法的出现让林云渐心底滋生出了许多奇怪的想法。
    “谢谢你的照顾,我走了。”
    在笔记本上留下了一行字,林云渐放下笔,朝着门口艰难地走去。
    现在,远离她才是最好的报答。
    打开门,外面风很大,但雨已经停了。
    林云渐取过一条围巾,把脑袋缠起来,关上了门。
    “砰——”
    门关了,这间屋子果然很破旧,只是一座简单的平房。
    但很奇怪的是,以丹枫城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这种破旧的平房本来是不可能存在的。
    裹紧了衣服,林云渐走进了寒风中。
    他走得很慢,因为没有目的地。
    要回家吗?
    不……这副样子,一定会吓坏小雨。
    还是说……去找苏览?
    想了想,他发现在这种状况下的自己,竟真的没有一个敢去依靠的人。
    这不是一个正常的人该有的社会关系。
    林云渐舔了舔干涩的嘴唇,眼神有些恍惚。
    “你去哪里?”
    忽然间,前方出现了易千回的声音。
    他抬起头,果然是易千回。
    简单的马尾在风中飞,款式老旧但干净的羽绒服,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手上提着半只鸡。
    除了白净,堪称平平无奇的脸正朝向他,眼里带着询问。
    林云渐说不出话,只能从嗓子里发出支支吾吾的声音。
    易千回走到他身边,半蹲下:“受了伤别乱走。”
    她轻轻一拉,就将林云渐背到了背上。
    肥皂的味道顺着凉丝丝的风钻进林云渐的鼻子里。
    他做贼心虚地朝四周看了几眼,发现没有一个过路的人在意他们。
    也是,一个裹得严严实实,露在外面的零星皮肤一片腥红,像是毁了容的男人。
    一个穷困潦倒,除了干净,长相并不出众的女人。
    这种组合走到哪里都不会吸引人的目光。
    林云渐不回答,易千回也不生气,她的力气不大,所以走得有点艰难。
    回忆起一周前的那个清晨,刚见到林云渐时的场景,易千回觉得他变重了一些,不过这是好事。
    “咔——”
    门口站定,插进钥匙,打开房门。
    背着林云渐进去,把他放在床上,看了一眼桌上放着的笔记本,还有那页翻开的留言——“谢谢你的照顾,我走了”。
    林云渐有些尴尬。
    尽管易千回什么都没说,只是提着半只鸡,去了厨房。
    看得出来,易千回是一个独自生活的人,她的动作很利落,不一会儿,鸡汤的香味就飘了过来。
    事实也和林云渐想的一样。
    易千回的家人很早就去世了,这间破屋里来过不少人,有来游说拆迁的,有来献爱心的,有的会给她带一些东西,给她点吃的,也有凶恶一些的,欺负她年纪小强硬地搬走家里的东西。
    可不管怎样,她终究是守住了这间屋子,也活到了现在。
    半只鸡炖上后,她又开始淘米,把饭蒸上。
    她忙碌的身影,让林云渐有些陌生,又感觉很熟悉。
    他的脑海里很少有这种日常的记忆,这是很应该的,毕竟他只是一具尸体里诞生出的新鲜灵魂,一个实验体而已。
    正想着心事,易千回走了出来。
    她打开衣柜,从衣柜里的抽屉里拿出了两样东西,把它们拿过来,放在了林云渐身前。
    “这是你身上的东西。”
    林云渐低头看去——
    一面小镜子,一枚枫叶徽章。
    “离开时,要记得带上重要的东西。”易千回看着他说道。
    她的眼睛颜色很浅,比一般人要浅得多。
    “你是特别执行官吧?我认得这种徽章。”
    林云渐点点头,在笔记本上写下一行字:
    “抱歉,我不是有意瞒你。”
    易千回摇摇头:“没有的事。”
    “只是……你徽章下面的数字是三十三,”易千回有些犹豫地说:“三十三区在丹枫城的最南端,可这里……是和三十三区的最北端——第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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