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夜的柳叶刀》正文卷第一百一十八章“父”与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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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风十里,不如春茶一杯;绿茶无数,只饮御茶龙井。
    ……
    既然素季所在的组织主要以药物控制人,那他们必定需要建立相关的实验室和工厂。既然有工厂,那就需要招聘大量的技术工人和装配工,而且这个工厂需要相当隐秘。
    素季3年前回来果敢,是为了什么?
    为了应征自己的猜测,萧寒需要调查所有在3年前设立的制药厂,而且药厂的地址相当偏僻。
    当然,他们不一定通过正式的手续建立工厂。
    但是,一定有一片不小的区域供药厂生产以及工人们生活。
    这种工厂的工人,一般不会有太多的自由。
    【只可惜,这是在果敢,不是在国内。】
    萧寒顿感被束缚了。
    ……
    【郭城答应调查罗利,就被人追杀,而对方很可能是一个走路外八字的女人。那个女人或许就是要求郭城调查一个男人和四个女人的人。那个女人会是谁?
    贾元春也没查出来,说明这个女人是一个很有背景和手段的女人。那么可以从宁市有背景和影响力的人员入手。但是调查这些,就需要一些资源的支持。
    赵幽兰、罗利和向永华关系密切,高叔叔知道吗?高叔叔和向永华是旧识,而且向永华在刑警队对面经营餐馆,两人肯定会有一些深入的了解。
    欣然现在在“疯吧”,高叔叔是否知情?
    再有,那天夜探向永华家时,宝荣撞上的那个人是谁?仅仅只是一个巧合吗?】
    为了解决心中的疑惑,楚岩果断约高显明到茶楼喝茶。
    楚岩选定的茶楼是宁市最为有名和格调的一品茶楼。一品茶楼的老板深谙茶叶文化,对茶叶的历史、品相、味道有自己独特的见解。
    当然,楚岩选择这里,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品茶楼的老板是高显明的老同学,而高显明经常到此处喝茶。
    年前出车祸去世的李中一也是高显明的老同学。
    之所以约高显明到茶楼喝茶,一来是因为高显明喜欢喝茶,对茶文化颇有研究;二来,茶楼相对安静、舒适,适合谈天;三来,向永华被杀前正好新开封了一罐龙井茶,而且是明前龙井。
    高显明最喜明前龙井。
    ……
    次日下午三时许,高显明如约来到一品茶楼。
    湘雅阁,东边靠窗户座位,这是高显明多年来的习惯。
    伴着幽幽的兰花清香,“父子”俩竟一时无言。
    场面略显尴尬。
    这么正式的谈话,俩人还是第一次。
    楚岩一时不知从哪里切入话题。
    这个也许就是“父亲”的威严吧。孩子对自己的“父亲”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敬畏和恐惧。
    看着略显局促的楚岩,高显明笑言:“最近过的怎么样?在忙什么?”
    高显明直接了当的提问,让楚岩省了很多的事情,无需楚岩铺垫,但是直接回答又显得自己很没有水准,于是楚岩道:“我最近这个状况,想做什么也做不了什么呀。”
    开放性回答,既回答了高显明,又没有真的回答。
    高显明嗤鼻一笑。
    【小子还想跟我玩心机。】
    “听淑芬说,你最近谈恋爱了?”品一口茗茶,高显明抬眼瞥了一眼楚岩。
    人在一瞬间的表情才是他最真实的反应。
    “哈,我谈恋爱了,我怎么不知道。”【这是哪个八卦爆出来的消息。额,不会是朱老师吧。】
    “年轻人嘛,谈恋爱很正常。你也快大学毕业了,也该找一份实习工作了。怎么样,有联系的学校了吗?”
    “还……还没呢。”【我这大三下学期还没上呢,不急。没钱花了,找爸要就行了。额……欣然以后的工资应该会比我高。】
    “我帮你留意一下吧,老师嘛,还是需要多上讲台历练历练。考编计划也该安排上了。”
    【额~,话题有点偏。】
    “我最近总是头疼,去医院检查了也没发现什么毛病。所以最近还是不要有什么压力为好。”
    【高叔叔,你就不要关心我的感情问题和事业问题了。对于未来,我有自己的想法。】
    想起朱松婷说的话,高显明道:“待会儿去打球吧。这里太安静了,不适合你。”
    打球正好可以让楚岩放松放松。
    【哈?这才刚来。这不是你喜欢来的地方吗?点的也是你最喜欢的明前龙井。】
    “我现在挺喜欢这种静谧的感觉,茶香也可以让人脑子清醒。以前我不太明白为什么人们喜欢喝茶,后来向永华死了,我就开始喜欢喝茶了。”
    楚岩一时的成熟,让高显明有些诧异。
    这小子什么时候长大了?
    【这是要切入正题了吗?听听也无妨。】
    “是啊,老向以前很喜欢喝茶。临死前,也在泡茶喝。”
    “听说,是上等的明前龙井。”
    “老向喜欢喝普洱,这是他在云下养成的习惯。”品一口茗茶,高显明继续道:“而我最喜欢明前龙井。茶香四溢,甘醇悠远,带着浓浓的豆香味。”
    高显明直直地看着楚岩,似乎在让楚岩品味他刚才那句话里的意思。
    楚岩低头喝茶,一时无言。
    【向永华喜欢喝普洱,被杀时泡的是一壶新开封的明前龙井,说明此人是熟人,而他早知道此人会到访。一般喜欢喝茶的人年纪都不小。】
    “听说老向被杀前一天把自己的老婆给杀了,而且第一案发现场很可能是自己的家里。既然是在家里杀了自己的老婆,为什么又会把她搬到餐馆去?他不怕被刑警队发现吗?杀他老婆的原因又有什么?他当初为什么会娶他老婆?”
    “婚姻跟爱情是两回事。不过,当初老向娶他老婆,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报恩。老向的岳父对他有一饭之恩。
    在云下卧底时,老向触犯了法律,他的父母、以及亲戚、朋友都跟他断绝了关系。出狱后,由于有前科,没人愿意聘用他,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靠做黑工挣点小钱,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
    运气好的话他可以捡到附近超市扔掉的过期食品。由于是批量扔掉,超市一般会用纸箱装着,然后仍在垃圾箱旁,所以总的来说,老向捡到的那些食品还算干净。
    一天晚上,老向实在太饿,就到街上晃荡,看看有没有什么过期食品可以捡到。
    由于出门时间早,还没到超市扔过期食品的时间,所以老向就在超市门口等着。
    对面小摊上炒着米粉,自己却饿着肚子等超市扔过期食品,那时的心酸与落魄也只有老向自己心里清楚了。
    那个时候的经济条件不像现在这样,治安也差了一些。看着对面米粉摊被不法青年打砸,老向就顺手帮了个忙,帮老板赶走了那些青年。
    米粉摊老板也是看着老向经常去捡过期食品的人。
    虽然老向经济窘迫,捡过期食品吃,但是衣着干净,说话有理,米粉摊老板很喜欢,所以就经常接济老向。出于报恩,老向就经常帮老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一来二去,双方都熟悉了。
    老向虽然没有钱,又进去过,但是人品不错,长相也算俊朗,尤其是干活很勤快,老人很喜欢。老人的女儿更喜欢。
    他们都不嫌弃老向,这对于当时穷途末路的老向来说,是一件天大的幸事。
    老人去世后,老向就回到了宁市,并在刑警队对面开了一家餐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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