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有一个坑货徒弟》正文卷249、农门娘亲养八子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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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五年后,已经白发苍苍的叶冰正在院子里种土豆,十几个孙子们喜欢吃她就种了很多放在地窖里,这样一年四季随时都可以吃。
    忙碌了一阵子显然有些累了,便坐在椅子上拉起桌上的茶壶倒了一杯茶水慢慢品。
    “大婶,你说你都一大把年纪了,还天天在土里刨那几个土豆做甚?”张大仙后来娶了京城的一个贵女,生了一个儿子一个女儿,闲得没事就喜欢带着媳妇孩子来乡下蹭饭喝酒,比她养的亲儿子还勤快,都快把她家门槛踏平了。
    “那你一会就别吃啊。”叶冰白了一眼这货,每次吃的最凶的就是他,都三十五岁还一天吊儿郎的带着媳妇儿子在她这里混吃混喝,脸皮咋这么厚。
    “大婶,吃我肯定要吃,这不是怕你累着,再说你现在身价都上亿,富可敌国,花几个小钱请人给你种土豆就行,没必要自己亲自种啊。”说话的瞬间张大仙已经从房中找到各种水果,也不客气直接开吃。
    “我喜欢我乐意,关你屁事。”叶冰也拿了一个橘子剥起来,这些都是空间种植,外面吃不到这么好吃的。
    “是是是,大婶这是节约美德值得赞扬学习。”张大仙嘴都塞满了也不忘巴拉巴拉的说话,“那几个小兄弟如今可有信回来?”
    “他们啊。”说到八个儿子叶冰就有些迷茫,因为好久没有看到他们了。
    ……
    那年的新年没过多久国忧内患战乱不断,朝廷为了打仗强行征兵,每家每户至少出一个成年男丁,而朱重一则刚好满十五,作为家中长子便义无反顾的去当兵了,后来再无音信。
    大丫头为此偷偷哭了很久,担心他死站战场之上,忧思成灾便一蹶不振,连家里人劝都无用,后来还是发现有了身孕才重新振作起来。
    兵荒马乱的年代更应该让孩子读书,所以剩下的七个儿子都有被送到学堂,只有那里没有被战争影响。
    朱重二这孩子体贴心细,又担心自家娘亲嫂嫂,又要关心自己学业,因此耽误自己终身大事,二十五都还没有娶妻,后来发现自己与科举无缘之后,便走上经商之路,基本上常年不在家,后来与商户之女结为夫妻,生下两个白白胖胖的大胖小子。
    朱重三这孩子记性贼好,基本上过目不忘,后来考科举得了一个探花,成绩好长的也好,后来被公主看中赐婚成为驸马,虽然不能当官但给自家二哥做生意拉人脉,顺便打听大哥的消息。
    朱重四这孩子基本没存在感,但特别沉迷算术,后来叶冰教他乘法口诀等,读了几年书他确实没天赋,便给他二哥管理账务去了。
    朱重五这孩子为了吃的真的拼的很,读书资质不如自家三哥,却勤能补拙勤学好问,最后真的考了状元郎,被安排到别的县城当九品芝麻官,后来娶了自家厨师的女儿,就因为她做的饭和娘亲一样香。
    朱重六这孩子倔强,一心想当将军找大哥,读了几年书便去当兵了,听说他们将军赏识他,亲自教他怎么带兵打仗,最后上下级变成一家子,他娶了将军女儿,还生了两个女儿,这是有预谋的圈套。
    朱重七这孩子不喜欢读书也不喜欢学武,倒是沉默各种话本,最后成为了鼎鼎有名的话本作家。
    朱重五这孩子从小叛逆不提也罢。
    ……
    正说到这八个儿子,门口便传来八个熟悉的声音。
    “娘,我们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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