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穹之厄》第二卷部落冲突第52章七夜-露娜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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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拿着剑,站在决斗场上,再没有前几天初次杀人的茫然,只是那血腥味还是让我觉得一阵恶心。
    这是倒数第三轮,还有三轮,这次血腥的盛宴就可以结束,我也可以解脱了,结局无外乎两种,杀死同为黑血的对手成为部落的新任大首领,或者,被别人杀死,用我的死亡来见证新任大首领的诞生。随着眼前的铁门打开,我这轮厮杀的对手出现在面前,我认出来这个来自光湖部落的同龄人,之前的集训中我见过他,他笑起来很好看,澄澈的眼睛,总会让我想到阳光下美丽的湖水。
    之前的集训中,他说他有个弟弟,可惜,啊不对,有什么可惜的,应该说幸运的是,他弟弟不是黑血。部落人视黑血为荣耀,认为黑血是女神的恩赐,可我宁愿自己不是黑血,我本小姐才不稀罕这什么狗屁女神的恩赐!如果真有女神存在,那一定是个又丑又坏,心肠狠毒的女神!不然,她为什么非要我们用自相残杀的方式,用同类的鲜血去取悦她呢?
    我去过圣地,那是一个纯钢铁打造的屋子,我也看过圣地墙上的壁画,从天而降的女神,将自己的血赐给部落的先祖们,让他们安然度过荣耀之火的洗礼,可是我任然忍不住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勾勒出那个壁画中的场面,只不过,壁画中女神朦朦胧胧的脸被我自动代入一个满脸皱纹,桀桀邪笑的老巫婆
    对手很强,之前的集训中就能看得出来,他和我每次比试都不相上下,而之前每次比试的第一名,是他上一轮的对手是的,本小姐承认,我这次,真的,可能活不下来了。可那又能怎么样呢?这该死的黑血!见鬼的女神!
    反正死都死了,先介绍一下我自己吧。
    我叫露娜,暴风部落首领的女儿。
    是的,如你所见,我是个黑血。部落传说,荣耀之火灭世,天降女神,天生黑血,拯救部落们的先祖,现在所有的十二个大部落中,所有出生的黑血的孩子都得到了女神的祝福,他们将会被集中起来,送至十二部落的中心,白塔城,接受现任部落大首领和祭司团队的教导,而现任大首领死后,新的十二部落的大首领也将会从他们之中选出,在祭司协助下完成火种转移仪式后,宣誓就任。
    换句话说,每次新的大首领的选拔,只会有一个候选人活下来
    一个月前,出身冰之国的前任大首领,率领十二部落联军去攻打山地人,想救出被抓的同胞,结果死于山地人的武器“天火”之下,十二大部落又到了重新选举大首领的时候了所幸的是,战前感觉不妙的大首领,在祭祀的协助下,把火种从体内取出,总算这次火种得已保存下来,可我觉得这一点都不好,这意味着,我和这群相处了四五年的小伙伴们,将要互相残杀,只剩下最后一个踏着昔日伙伴的遗体活下来
    况且,我的弟弟也在这儿,这一度让我心烦意乱。
    我和弟弟同时被发现具有黑血,都被祭司带回了白塔城,我想,作为首领的阿爸肯定没那么开心,除了我和弟弟之外,阿爸并没别的孩子,这也意味着,暴风部落首领的继承人,差不多应该就是那个我很讨厌的斯沃了。斯沃是除我之外,暴风部落年轻一代最强的战士,而且,他他居然喜欢我!哼哼,打不过我就想用美男计吗?本小姐才不会上当呢!本小姐注定会成为暴风部落第一位女首领!就像冰之国的莱亚女王,就像一直都是女首领的火狐部落扯远了,随着我和弟弟被带出部落,暴风部落首领的位置注定与我无缘了。还有,送别就送别,斯沃你这个大块头哭成那样算什么事啊,说了多少遍,本小姐不喜欢你!我喜欢的男人,他必须始终从容含蓄,就像就像那种阳光大哥哥一样的,他笑起来必须很好看如果,如果,我是说如果,他再有一双湖水般温柔的眼神就好了
    嘈杂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周围的观众们的欢呼声响彻云霄,主座上的祭司们一脸严肃地见证着最后的结果。
    欢呼,啊呸,欢呼你个算了,口吐芬芳不好,尤其是在一直以来的阳光大哥哥面前。
    “对不起,我我也有个弟弟,我我必须活下去”,眼前的他,面色有些复杂,言罢,擎刀冲来。
    记忆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逐渐模糊,也许,是那阳光般的笑容,也许,是那湖水般的眼神,也许是那梦想满天星辰的日子。
    心里空落落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失去,也好,这样感觉轻松多了,没什么羁绊。
    “乒!”
    “乒!”
    “乒!”
    格挡,格挡,再格挡,眼前的对手上来就是一轮抢攻,四五年一起训练,一起相处下来,他太了解我了,正如我也很了解他一样。
    他的力气在同龄人中很大,而我身手灵活,敏捷程度更胜一筹。
    这时候得感谢该死的黑血,黑血让我们的速度,耐力,反应力都是战士中的佼佼者。
    手上传来的巨力震得我手腕发麻,看样子,他是下定了决心。
    随着一步步后退,我可以用于辗转腾挪的空间越来越少,渐渐地,我被逼入了决斗场的四角
    四周看台上的欢呼声也在同时达到了高潮。
    我清楚的知道,他想在利用力量上的优势,限制我敏捷速度的发挥。就像之前四五年里,无数次比试的时候那样,只要我被带入了他的节奏里,最终的胜利者一定是他,虽然,今天这次,失败的代价就是死亡。而之前比试,我取胜的时候,都是一开始就跳出他的攻击范围,游走缠斗,寻找他的破绽,将他击倒。
    祭司们战前就说了,大首领除了勇气之外,还必须具备决心,不能有丝毫的软弱,因此,哪怕对手认输,也必须夺走对手生命,向看台上的人们证明自己的决心与强势。
    终于,脚后根传来的触感让我知道我来到了墙角,我已无退路。
    曾经有着阳光般笑容的脸,被墙角的阴影挡住,再也看不清楚表情,高举的战刀反射着阳光,露出凌冽的寒意。
    一切,似乎结束了
    电光火石间,从刀身的刃面上,我看见了自己唇角勾出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我陡然快了三成的速度,让我的对手眼中闪过一丝慌乱。
    最后一次架剑格挡,双腿猛地蹬击墙面,我整个人从他头顶跃过,剑尖对着对手肩窝的位置刺下,只是在最后时刻被他避开,长剑在他脸上割开一条深深的伤痕,黑色的血液从伤口涌出
    不过无所谓,我已经跳出来他的攻击范围,就像之前无数次对练的时候那样,接下来的战斗就是我的节奏了
    我一直有个秘密,我曾经训练时,阿爸做了两个铁环,绑在了我的腿上,所以,我的速度,其实比对手想象的更快,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我赢了,他死了。
    我的眼睛似乎被一层血色蒙蔽,直到我的对手,曾经的有着阳光般笑容的大哥哥倒下
    我有一瞬间的不知所措,最终接过他临死前递来的一个海螺饰品,帮他轻轻合上湖水般的双眼。
    第二天,当我的弟弟放下刀主动撞上我的剑,当长剑从我亲生弟弟胸膛的胸膛拔出时,我彻底崩溃了。
    最后一轮的对手是个来自火狐部落的小姑娘,她叫雷克萨,刚被送来白塔城不到三年,是我手把手教她的,她很有天分,可那又如何,她毫无胜算。
    可,那又如何呢?我累了,我不想打了,我从来没想过做大首领。
    所以,最终决战的前一晚,我果断地翻墙逃跑了,我大概也是部落中,有史以来第一个逃跑的黑血选民了
    可,那又如何呢?光湖部落的大哥哥死了,我亲弟弟死了,还有那些一起训练的小伙伴们,都死了!死了!再也活不过来了!
    我也不知道逃了多久,后来,我慢慢地听说,雷克萨当选大首领,她地第一道命令就是,宣布我被永久放逐,永久禁止回白塔城。
    不亏是我教出来的,雷克萨懂我。
    我没看错人,谢谢你,雷克萨
    流浪的时候,我慢慢得到消息,阿爸过世了,斯沃成了新的首领,暴风部落里,再无我眷恋的人了。
    我就这么自我放逐,不停的流浪,终于,我想去光湖部落,想把这个海螺哨还给光湖部落大哥哥的家人。
    只是,走到光湖部落边缘的时候,眼前村庄里的火光引起了我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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