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一百七十二章今冬初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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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木笑完了又指着沉了一半在海里的太阳,说道:“太阳这是掉海里了是不是?”
    林一诺淡然道:“很显然不是。”
    苏木沉默了一会,往楼下喊道:“诸位,太阳好像掉水里了。”
    林广义豪迈的笑声响起:“苏爵爷,这没关系的,等明天太阳又会从海里升起来。”
    红袖笑着接口:“我从前只当太阳在晚上是藏在山里的,来了海上才知道原来它是藏水里的。”
    众人一片附和。
    苏木与林一诺对视一眼,后者道:“你也觉得太阳是掉海里的?不若我带你意识入水找一找太阳?”
    苏木耸肩道:“别打趣我哩,我又不是没见过晚上的深海。”
    林一诺微微一笑,没再说话,又吹起了箫。
    晚风吹过,箫声袅袅,苏木慢慢道:“地球圆不圆这谜题我们就快解开了。”
    林一诺停下箫,淡淡道:“这重要吗?”
    苏木没有说话,实际上,自从接受了自己是个外星人之后,有时候他也会想那颗星球会是什么模样,会想未曾谋面的亲父亲母是什么模样。
    林一诺看了看苏木,感觉到他的情绪,忽然伸手箍紧了他的腰,脸疾速靠近,几乎与他鼻尖相碰,瞬间就把苏木吓回了现实,猛地推了他一把,拉开距离道:“你疯了?”
    林一诺洒然耸肩,什么也没解释,便往船头的甲板去了,不一会船头就传来了连绵的箫声。
    尽诉平生求不得。
    苏木抓了抓脑袋,一脸烦恼地转身往船尾吹海风去了。
    ……
    ……
    船从南半球往北半球航行,穿越季节,从夏天直奔冬天。一个月后,天空中已看不见什么海鸟了,站在甲板的时间稍长一些就感觉连睫毛都要结冰。
    这段航程中,中间除了遇上一次较为凶险的暴风雨之外,其余时间都算得上顺利。
    天气变冷,众人翻出了冬装穿上。红袖为林一诺和苏木两人都做了夹棉的新袍,这次不再是丝绵,而是正宗的棉花了。
    苏木的那位印第安小奴隶也得了一件新袍。小奴隶如今日日夜夜跟在众人在船上,能说一两句鄮县话了。到底还年少,语音能力比成人强多了。
    除了他们三人外,还有一人也得了一件红袖巧手制成的新装——林广义。
    林广义今年21岁,而红袖已有26岁,因此两人现在是朗有情妾无意的纠纠结结的状态。
    唐律婢女不得为良人妻,必须“同类相婚”、“同色为婚”,且一日为婢终生贱民,即便放良也难以与良人相配,这也是红袖宁愿自梳不嫁的原因。
    红袖在唐律上虽然是依附主家的贱民,但她因为是家生子,从小也受到林阀给予的良好教养。身为一等侍女的她,只要服侍好主子林一诺便行,至于她自己的衣食住行,另有小侍女供她差遣。因此她可算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嫁给同等的奴,生几个跟她一样地位底下的后代,她不甘心,可她又比林一诺大了十岁,想嫁他做妾也很困难。似林广义这样的门客,虽然依附林阀,但却并非贱民,也是良口,她亦高攀不起。至于给林广义做妾?倒是可行,可她不愿意。
    在唐律中,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也就是说奴婢的婚配就跟牲畜配种一样的,主家可以随意指婚。何时婚配,与何人婚配,奴婢都没有自主权。正是生产蕃息者,谓婢产子,马生驹之类。
    而红袖能得到放良的优待、婚配的自由完全是因为谢玉致较为宽和,且她的亲母就是林一诺乳母的缘故。对于红袖来说,父母兄皆亡,她若是脱离林家而活,会不会被人拆吃入骨都不知道,还不如一直待在林一诺身边。
    唐律中便是良民过了十五岁都会有司户曹吏上门做媒催婚,她想安安静静地不嫁,要么当女冠(这也不容易),要么就是像现在这样继续依附林一诺。
    这两年红袖跟着林一诺跋山涉水,虽然生活远远比不上在浮云山庄锦衣玉食那般舒服,但对她来说却更快乐。不走出山庄看一看,都不知道世界有多大。
    看过世界的女人,哪里还会甘心在后院当妾呢?一个人自由自在不香吗?
    所以她宁愿跟林广义暧昧着,也不想更进一步。
    ……
    ……
    对于苏木和林一诺两人来说,每天都过着两种季节。空间里是四季如春,而外面的世界已然进入寒冬。若非大海广袤,早就该结冰了。
    这日两人在空间里待了一天,一个种地、一个作画,到傍晚出空间时,发现外面飘起了初雪。
    苏木推开船舱房门,站在甲板上看着纷纷扬扬的白雪,将手举到嘴边呵了口气。
    他穿的还是春秋的单衣,在空间里刚刚好,到了外界显然就不够保暖了。林一诺从柜子里取出一件银白色披袍替他披上,淡淡道:“小心别着凉了。”
    苏木拢了拢披袍,顿觉暖和了很多,但嘴上却道:“这根本冻不着我。”
    林一诺在他身旁站定,失笑道:“要风度不要温度。”
    苏木伸手接了一会雪花,感慨道:“又见到雪了。去年我们看到的第一场雪是在哪?你还记得吗?”
    林一诺沉吟道:“长安城外,那是我们见到的初雪。”
    苏木感慨道:“时间真快啊,这又一年了。”
    说完转头看看林一诺,讶道:“呵,林三,你居然也有胡茬了,虽然只有半寸长,比我还是短点。来来来,我替你拔了,还你冰肌如雪的模样。”
    苏木虽然比林一诺小了半年,但胡须却长得比他早。他的唇上半年前就有一圈青青软软的胡须子了,显示着少年的初长成。而林一诺的脸一直都是连毛孔都找不到一个,更别提胡子,此时乍然见了,顿时手痒忍不住去拔它。
    林一诺推开他捣乱的手,似嗔非嗔地看了他一眼,说道:“你长了半年也不过就跟我一夜长出来的一样长,得意什么?”
    苏木反手摸了摸自己唇下的呼吸,不服道:“怎么可能是一样长的,肯定我比你长。”
    林一诺微笑道:“那要比一比吗?”
    苏木挑眉:“比就比。”
    说完龇牙咧嘴地从唇上拔下几根胡须仔,然后又伸手去林一诺的唇上拔了两根,放在摊开的手心上,细不可见。若非两人一个本身天赋异禀,一个内功超绝,因此视力都远超常人,否则还真不容易看到。
    看着几根一般长短粗细的小胡须,林一诺斜睨了他一眼,道:“事实胜于雄辩吧?”
    苏木悻悻然地将几根胡须扬在风雪里,转了话题道:“我们今年还没吃过暖锅,这种初雪天配暖锅最搭了,今晚就来一个怎么样?就在船舱的窗前,我们两个海上共明月。”
    林一诺失笑:“神一样的‘海上共明月’。”
    对于苏木经常性的乱取绰号、乱改诗词,他只有说一句甘拜下风了。
    苏木道:“你就说好不好吧?”
    林一诺洒然道:“既然苏少想吃,本少唯有相陪喽。”
    苏木道:“那正好,我们现在去空间里捉点野味,里面有羊、有鹿,我们去各宰一头。”
    苏木于是也不看雪了,伸手拉过他一起回到空间,将披袍往客厅软塌上一丢,说道:“你是想享受一下打猎的乐趣呢,还是由我直接抓过来?”
    在空间里,苏木近乎于“神”,所有的动植物他都可以靠空间之力控制住。他也曾试过想制住林一诺,但没有成功。他还不确定是不是因为林一诺从小就被陨石改造过的缘故,等以后有机会抓个坏蛋进空间就能验证一下了。
    林一诺听了他的话,慵懒道:“也行呀,那就我打鹿,你打羊,比比看谁先得手吧。”
    苏木哈哈一笑,凌空取出两张弓,两根箭,挑了挑下巴道:“单只比谁快有什么意思,还要比谁准。”
    林一诺接过一弓一箭,徐徐说道:“一言为定。”
    苏木精神大振,一声呼啸将追风喊了过来,叫道:“本少先走一步哩。”
    两人终归还是少年,在空间肆意奔跑比试,只觉得逍遥自在。
    空间内的植物虽然是三倍速生长,但到底移植进来的时日不长,若非有些移植时本就是大树,现在这里当更加一马平川。
    苏木骑着追风奔在草原上奔跑了一阵后,很快就看到了栖息在湖泊旁的野羚羊群,当即瞅准了一只,弯弓搭箭朝目标射了过去。
    岂料那只野羚羊也很警觉,几乎在苏木射出箭的一瞬间就动了。眼看这一箭要射空,苏木脸上有点挂不住,眼珠子一转,运转空间之力,强行把野羚羊的脖子往箭上撞。
    “噗!”
    箭入肉内的声音传开,鲜血飚出,周围的野羚羊吓得一哄而散。
    苏木大叫一声:“我猎到哩!”
    林一诺离他远着呢,鹿跟羚羊并不生活在同一片区域,自然没有回应他。
    苏木打马上前提起羊角,朝着院子飞奔而去。眼瞧着林一诺也从另一个方向提着一头鹿回来,他当即下马,施展瞬移,抢在林一诺踏进院子前的一步率先瞬移了过来。
    他得意洋洋道:“是我赢了。”
    然后将羚羊往他脚边一丢:“由输家处理啊。”
    林一诺失笑摇头,说道:“这就是惩罚吗?那我好像也没输什么,反正不管怎么样,这些肯定都会是我的活。”
    苏木嘻嘻笑了一声,转身进屋去洗手了。
    林一诺很快就处理好了羊肉和鹿肉,同时把完整的羊皮、鹿皮放在了一旁,打算明日再硝制。
    这头羊两人放在别墅里的冷冻柜内——自从空间扩大、物种变多后,除了他们造院子的这一片区域,其他地方保鲜的效果已与外界没多少差异了,该腐败的还是会腐败。
    便是院子周围的防腐保险功能也比从前降低了很多,因此林一诺才制了些冰出来又弄了个多层冷冻柜,以做冷冻物品用。
    苏木道:“这头鹿拿出去给大家分了吧,我一个人去底下船舱里走一趟好了。”
    林一诺同意道:“好。”
    他们俩不可能凭空从二楼船舱拿出鹿肉来,总得去底下储藏舱过一过场。
    当晚众人都吃上了炙鹿肉,在这个寒冷的雪夜,饮着酒、吃着肉、唱着歌、踏着舞,好不快活。一头鹿由几十个人分着吃,也并不多。至于羊肉,船舱里本身就带了不少,当然无需从空间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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