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的金手指》正文卷第一百七十四章破落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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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间老酒馆,门口悬着一块木板,上面画着一个简易的酒壶图案。
    老酒馆门前五米外是一条飘着各种垃圾的河,这不是废弃臭水河,恰恰相反,这是他们的生活淡水来源。沿岸的人家洗菜洗衣在这里,生活用水也取自这里,但却仍习惯将粪便等生活垃圾往河里倒,经营着老酒馆的中年夫妻也是如此。
    店老板约摸三十五岁,两鬓斑白,眼眶凹陷,满脸的络腮胡子。这里的人种,一旦过了少年期,无论男女都老得特别快。对于整体医疗水平低下、生活挣扎在温饱线的贫民阶层来说,三十五岁已是平均死亡年龄节点了。所以,虽然他才三十五岁,但看起来已有了十分明显的老态。
    他就整天坐在老酒馆门口,晒着太阳,看着过往的人群,并殷切盼望着有坐马车的高贵客人来喝酒。但通常来说,到这里喝酒的人都是穷得叮当响的贫民窟酒鬼,不管家里的死活,有一点儿铜板就愿意来这里喝一杯忘记烦恼。
    这些人自然是不可能给店老板什么小费的,能按时把酒钱付清就已经要谢天谢地了。
    他这店里一楼卖酒,二楼住人,他的老婆就常年待在二楼。她是一个孱弱多病的女人,曾经倒也是个美人,但这里糟糕的环境和不讲卫生的习惯夺走了她少女时期的健康,也夺走了她曾拥有过的美貌。
    现在的她,更多的时间都是蜷缩在二楼的阳台上,看着微微发臭的河流等死。
    夫妻俩曾有一个儿子,生下来就有三只耳朵、十一根手指,他们害怕他是恶魔转世,便把他丢弃在了簸箕里,任其自生自灭了。后来两人又有了一个女儿,倒是健健康康。
    虽然此后因为女人身体的原因再也没能拥有儿子,但总比怪物要好。
    随着女儿一天天长大,也一天天变得漂亮,到今年十七岁,已经是附近闻名的金发碧眼大美人了。
    靠着美貌她打破了圈层,得以跟城里中心区客栈老板家的儿子订亲。本来上个月两人就要结婚了,但就在不久前,城里颁布了一个荒唐的法令——新婚的纯洁的新娘竟然要进古堡跟他们的领主安东尼·帕特里西奥过初夜。
    因为这件荒唐的事情,他们的婚事就耽搁了下来。大家都想观望一下,会不会有一天领主大人幡然醒悟自己太离谱,而取消这个法令。
    ……
    ……
    此时的老酒馆里只有醉鬼两三只,店老板眯着眼睛蜷缩着身子在门口晒着冬日的暖阳,门前已经好久都没有人经过了。隐隐约约间,他听到了马车行驶的声音。
    他习惯性地睁大眼睛瞧着马车,希望它能在他的店门前停下来。这辆马车很奇怪,两匹马竟然不用马车夫指挥,自觉地拉着车。而后面的露天车厢上则并排坐着两个黑发黑眼的异族少年。
    少年和他们的马车向着老酒馆而来,到了店门口,两匹马同时停了下来,完全看不出少年有拉扯缰绳的痕迹。都不知道是马自己要停的,还是少年人的意思。
    店老板不管那么多,他马上精神百倍地一跃而起,连声道:“先生们,天太冷啦,来喝一口热酒,人会舒服很多!要进来吗?我们这里有好酒!”
    两个身披丝绸的少年跳下马车,其中一个用不太流利但语法却很标准、用词也很高贵的拉丁语说道:“请您给我们找一个干净的位置。”
    “好咧,没问题。”
    店老板殷勤地上前牵过马车,缰绳栓在老酒馆门前一棵高大的五针松上,一边忙,一边赶紧仰头往上喊:“苔丝!苔丝!快下来招呼客人,来了贵客,你来招呼!”
    苔丝就是店老板和老板娘的女儿,此时的她,正坐在妈妈的旁边纺着纱。
    “哦,母亲,我得先下去了,一会儿忙完再来陪您。”听到父亲的叫喊,她不得不放下手里的活计,在她妈妈苍白虚弱的额头上印了一个吻。然后提起裙摆匆匆下楼,老旧的楼梯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她的父亲已经不耐烦地喊第二次了。
    老酒馆里的酒鬼看到这个美貌的少女都吹起了口哨,而店老板则进去把他们都赶走:“喝完了就快走,别赖着。”
    他不怕得罪这两三个老主顾,因为这附近只有他这家店才愿意赊酒给他们,无论他的态度怎么样,他们都别无选择。
    “干嘛啊干嘛啊,也让我们跟贵族小少爷一起喝杯酒啊。”
    “老鬼你太势力了,我迟早有一天要把你的老酒馆烧了……”
    老酒鬼们就这样骂骂咧咧地被推出了门,店老板大马金刀地在门口一坐,俨然化身成了门神。两位少年对这一幕视若无睹,站在昏暗寒冷的酒馆内四处打量着环境。
    苔丝见到两位身着华服的身材高大的异族少年,并没有异样,落落大方地走上前,笑着问道:“两位客官想喝点什么酒?”
    酒馆里虽然燃着炭盆,但这么一点星火根本暖不了屋,里面还是很冷。两位少年连披袍都没有解,那个略高的少年开口道:“给我一壶你们这里最好的葡萄酒,谢谢。”
    苔丝欠了欠身:“好的,请您稍等。”
    她转身走到吧台后面,掀起地上的翻板,钻进地窖里面去取珍藏着的葡萄酒,这是她爷爷在世时就收藏着的酒,一直没找到能买得起它的大主顾。
    不一会儿她从地窖中钻了出来,看见两个少年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了。
    这两个人看起来矜贵又高雅,肌肤是一种泛着光泽的白,像贵族身上佩戴的白玉。两人长得虽跟周围的人都不一样,但帅就是帅,两个人坐那里顿时令人感觉吧台都奢华了起来。异族的特征非但无损他们的英俊,反而平添一份神秘的气质,更加动人。
    这样出众的两个异族少年,不知道为什么会来到他们这家破落的老酒馆。
    等苔丝开了酒,给两人各倒了一杯,其中一人才开口道:“老板,能进来聊会天吗?这位美丽的小姐请自便。”
    店老板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两人,没料到他们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要知道他女儿苔丝的美貌可是远近闻名,且超越了他妻子当年的。只有贵客临门,他才会喊她下来招待。
    因为这是她的机会,也是他们全家的机会,那个客栈老板的儿子就是这么认识苔丝的。
    现在眼看着两人的婚事不知道要拖到什么时候去了,他又动起了别的心思。但很显然,里面这两位贵人没看上他雪肤花貌的女儿。
    苔丝欠了欠身,就毫不留恋地爬上了楼,老酒馆的一楼顿时就剩下两个少年和一个店老板了。
    店老板斜倚着吧台,问道:“先生们想聊什么呢?我一出生就在这家店里,到如今有三十多年啦,见多了来来往往的故事。”
    他看出来了,两位少年不是对他们的酒有兴趣,也不是因为他们老酒馆的漂亮少女而慕名前来,似乎只是为了听故事。
    这种事情虽然稀奇但并非没有,店老板遇到的人多了,也愿意拿自己的见闻招待贵客。
    他们里斯本是个港口型城市,南来北往的旅客商人可多了。他的老酒馆虽然破旧,但位置却还挺不错呢,总能招徕一些过路的客商。客商不仅给他带来生活所需的金钱,还带来各地的奇闻趣事。
    眉眼如画的异族少年开口道:“我们是东土大唐的游侠儿,平素最喜收集各色美玉和原石。听说你们这家酒馆里有一块很独特的蓝色石头,不知知否为真?”
    店老板的脸色变了变,被两位少年捕捉到了。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继续等着老板的反应。
    岂料店老板摇了摇头,矢口否认:“没有啊,我们这里只卖酒,哪里有什么蓝色石头啊,先生们怕是搞错了。”
    一直没说话的那个少年忽然从披袍里面探出手来,他的手上拿着一块金币。他一声不吭地将金币放在桌沿。
    印着国王头像的特里斯金币!
    店老板的呼吸瞬间粗了,这样一块金币能把他店里的所有酒都买走。但是他长长呼吸了几口之后,竟然克制住了贪念,没有改口:“是真的没有。”
    只是眼睛一直死死地盯着那枚特里斯金币,仿佛饿狼在看着一块鲜肉。
    少年将之收进了宽大的披袍里,但那特里斯金币仍然在店老板的脑海里盘旋。
    少年仿佛变魔术一样又取出了一个茶杯以及它配套的杯垫,放在吧台上。另一位少年开口道:“您见过的人多,听说过有关于我们东方的瓷器吗?”
    店老板眼睛发红地问:“来自东方的瓷器?我能看看吗?”
    少年做了个“请”的手势。
    店老板就好像抚摸美女一样小心翼翼地捧起瓷器轻轻抚摸,脸上的表情极为陶醉,他感动地道:“我居然也能见着这种只有大贵族才能拥有的东西。”
    很多里斯本人都不知道瓷器,只有上层的贵族才懂。但店老板却恰恰知道,因为他曾听一个不列颠商人吹嘘过贩卖东方瓷器的事情。
    这种来自东方的美丽瓷器,被商人们漂洋过海、跋山涉水地带到这一片大陆上,极受贵族大人们欢迎。一个普通瓷器的价格就差不多和黄金等价,而对于那些看着就精美且结构还复杂的瓷器,更是贵到离谱。
    店老板咬了咬牙,依依不舍地放下了手里的杯子,然后才叹了口气道:“蓝色石头以前确实是有,但你们来晚啦,这石头已经被人抢走了。”
    少年蹙眉道:“抢走?被何人抢走,为什么抢走?如果您提供的信息有用的话,这个杯子就当做您的报酬。”
    店老板的脸“腾”一下涨红了,似乎不敢相信,连忙确定:“只要提供消息就给瓷器?”
    少年轻轻点了点头。
    店老板却还不信,犹犹豫豫、吞吞吐吐,似乎抢走他石头的人来头颇大,令他极为忌惮。
    那个沉默的少年忽然手一挥,“嘭”地一声,瓷器被扫落在地,摔成了四瓣!
    “啊!我的上帝!”店老板大叫了一声,仿佛自己的心都被摔碎了!他已经反应很快地去抢救了,但仍落了空。
    楼上的苔丝听到动静悄悄地坐在台阶上,望着底下的情景。
    “上帝啊……你们……”店老板话都说不利索了,这么一个价比黄金的宝贝,他们居然说摔就摔了!
    那少年对着他灿然一笑,一副浑不在意地模样。他又从披袍里掏出了一个跟刚才那只一模一样的杯子,放在了杯垫上。
    另一个少年慢悠悠地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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